战场之上,一旦受伤就意味着死亡。
如果最后能赢得战争还好,受伤的士兵加以救治的话,就算有伤重不治的,再除掉受伤或残废不能再上战场的,还可救回部分肢体齐全的兵卒。

这些兵卒都在死人堆里打过滚,只要能救回来,就会成为真正的百战老兵。

然而或是战则,那些受了伤,行动不便的死士,就只能等死了。

短短数十步距离,却成了一道横亘在前方的死亡天垫。

好在付出惨重的代价后,庞德终于冲到了壕沟边上。

“填坑!”

庞德大吼一声,两百扛着沙袋的刀盾兵立刻箭步冲到壕沟边上,奋力将肩头上的袋袋扔进了壕沟里,就这一会距离,又是一波黑压压的箭雨贯了下来。

相隔还不到十步,密集的箭寸发挥出了惊人的杀伤力。

两百扔沙袋的刀兵被箭雨洗礼过后,还能够站着的竟不到二十人。

而如此近的距离,后阵的弓箭手却不敢再开弓射箭了,免得误伤到袍泽。

第一队弓箭手已经射完了箭壶里的箭矢,统兵校尉一声令下,第一队弓箭手立刻在第一时间内撤了下去,第二队五百人的弓箭手立刻上来,继续倾泻箭雨。

“填平陷坑,杀过去!”

壕沟另一边,庞德眼角泣血,厉声大吼。

一千刀盾兵顶着飞矢,咬着牙,迅速将一个个沙袋扔进了壕沟。

足足两千多个沙袋扔下去之后。三丈宽,两丈深的壕沟终于被填平了一段二十米长的距离。虽然依旧高低不平,但踩着沙袋冲过壕沟却没什么问题了。

“儿郎们。随某杀!”

庞德断喝一声,一拨马头,直接纵马冲过了高低不平的壕沟,冲上了土墙。

六千伤亡惨重,只剩下不到四千还能站着的羌兵鼓噪而进,跟在后面冲杀了过去。

“撤!”

档板后面,统兵校尉狠狠一挥马刀,大吼一声。

两千长弓手二话不说,立刻返身冲下土坡。径投后阵去了。

就在此时,已经撤到了五十步外的高顺军前,令旗再变,惊天战鼓声来的更急。

“长枪兵,突击!”

几乎在统兵校尉下令弓箭手撤下的同时,高顺就断喝一声,两千早就蓄势以待的长枪兵立刻越阵而出,越过前排重装步兵,滚滚杀向从土坡上冲下来的庞德军。

惊天喊杀声和凄厉的惨嚎声中。惨烈的血战真正拉开。

两千把锋利的长枪组成了一片死亡之林,每一次向前突刺,冲到近前的庞德军都会像麦草般倒下一片,两千枪兵以最基本的伍为战斗单位。合力攻击一个目标。

就算再彪悍的士兵,也绝对无法同时抵挡五把刺过来的长枪。

只是一个突击,冲杀过来的庞德军就倒下了一大片。

长枪不比弓箭。只要捅在身上,绝对非死即残。轻伤都没有。

高军中军,鼓声再战。更加激昂震耳。

两千冰冷的毫无感情,就好像机器一样的枪兵立刻交错前行,奋力向前突进,原本气势汹汹冲杀过来的庞德军立刻被的前阵大乱,前冲之势为之一带。

大汉强盛之势,就曾以步兵打的塞外胡人不敢越过长城南下劫掠。

汉军最擅长的,便是以精锐长弓手和枪兵配合,充分发挥战术的优势,以弥补汉军骑兵不足的弱点,真正官军出身的将领,最擅长的就是步兵决战。

中央官军的将校,大多都接受过正统的汉军战术训练。

高顺绝对是其中的佼佼者,将汉军步兵的战术优势发挥到了极致。

枪兵厮杀时以伍为最基本的战斗单位不是汉军战术,而是高顺在认真研究了枪兵临阵搏杀的特征后,首创的一种配合作战之术。这种毫不起眼的配合作战之法,能够让枪兵临阵厮杀时的效率更高,同时也能够有效的弥补枪兵自身防护能力较差的短板。

“汉军威武!”

枪兵阵前,统兵校尉举枪撩天,厉声大吼。

“战则必胜!”

两千枪兵三呼响应,如雷般的吼声震的人气血都一阵翻腾。

虽然汉室已亡,然而五千北军的口号却依旧没变,为大汉而战,扫灭八方敌,荡平天下寇的不灭军魂始终不曾动摇过,这就是那支打不垮的大汉中央官军。

两千枪兵不是收编的韩遂降卒,而是真正的北军将士。

收编的韩遂降卒虽然也被高顺调教成了一支精锐,但这些北军出身的枪兵无疑更加擅长战术的配合,杀戮效率也更高,这是一种骨子的本能,不是断时间内能赶上的。

只是一个集体冲锋,庞德军前阵就有了崩溃的征兆。

“去死!”

庞德目龇欲裂,举刀横扫,向三名枪兵拦腰斩成六截。

然而下一步,就再次有不下十把长枪从三个方向同时疾刺了过来,有两把长枪更是十分阴险的刺向庞德战马的胸腔,让庞德顾了左边,顾不上右边。

顾了右边,顾不上正面。

“啊啊啊……”

庞德眼角泣血,奋力扫开了左右两边疾刺而至的长枪,却再也顾不上把把刺向胯下战马的长枪,高亢的马嘶声中,胯下战马瞬间人立而起,喷贱出大量热血。

下一刻,战马轰然倒地,就此毙命。

庞德飞身下了马背,十分没面子的在地上滚了好几米,才躲到几把如同索命毒蛇般刺到的长枪,狼狈的翻身跳了起来,牙齿咬的咯吱作响,满嘴的钢牙几乎都被断了。

“汉军威武!”

“战则必胜!”

两千枪兵气势如虹,奋力向前突击。

庞德惊回首。前军已经开始了溃败,和这支枪兵比起来。自己麾下的羌兵无论是在战术配合,还是在厮杀效率、战斗意志方面。都差了许多。

虽然早知道高顺的厉害,在榆中城外就曾让吕布吃了个大亏,麾下更是有五千北军出身的百战粗锐,但直到今日,方才真正见识到了这支精锐的厉害。

昔日最为精锐的中央官军,果真名不虚传。

眼看在两千枪兵效率惊人的杀戮之下,前军溃败的越来越快,而一直游戈在数百步外的那三千骑兵也绕到了侧面,列成了三角型的锥型阵。准备发起突击。

庞德眼角欲裂,有滚滚热血滴下,极为不甘地狂吼一声,“退回去!”

临阵而退,实在是兵家大忌。

然而庞德却别无选择,如果不想将六千羌兵全部葬送在城外,趁大军还没有真正溃败之前,退回城中是唯一的选择,虽然这很要命。

几乎在庞德下令撤退的瞬间。伤亡过半的六千羌兵就顷刻间大乱。

本来被两千枪兵迎头痛击,羌兵的士气就受到了打击,眼下庞德又下令撤退,这让士兵们还如何拼命。让大军士气受到了最为致命的一击。

后阵的羌兵再也顾不上其他,扔掉武器掉头就冲向城中。

“突击!”

枪兵阵前,统兵校尉举枪向前。引吭长嚎。

两千骑兵阵型一变,在奋力向前突击的过程中。迅速变换成了锋矢阵,尾随在庞德大军后面趁势掩杀。直杀的已经乱成一团,各自为战的羌兵再无丝毫抵抗之心。

就在这时,三千骑兵也终于发起了致命一击,斜刺里冲向城门。

高顺的意图很明显,让三千骑兵在关键时刻突击,就是要趁庞德败退时一举杀进城中夺了城门,趁势袭破狄道,这样就不必再等一个月之久了。

“将军,快走吧,再晚就来不及了。”

混战中,有部将满脸是血的冲到庞德身边,凄声大吼。

庞德衣甲早已被鲜血浸透,却兀自奋力厮杀休,闻言惨然道:“怎么退,眼下高顺大军死咬着不放,本将军若退,高顺必然要趁势夺了城门,如此狄道危矣!”

部校咬牙道:“将军先走,某来断后!”

庞德狞声道:“不,你先走,本将军要亲自断后。”

“将军……”

“快滚!”

庞德厉声大吼,奋力砍翻了两名枪兵。

“走!”

部将泣血嘶叫,甩步就走。

庞德带着五百步卒,奋力厮杀断后,直到与身后的大军拉开距离时,身边还能站立之人已经不足五十,好在终于拉开了距离,也算值了。

土墙上,早已被鲜血染红。

一排黑压压的重装步兵扛撸持甲而立,寂然无声。

高顺早已经来到阵前,目光在站场上转了一圈,才收了回来,凝声道:“庞德之勇果真名不虚传,竟生生阻住了枪兵的冲锋。眼下看来,想要趁势破城怕是不成了。”

有小校忙道:“将军,庞德兵无战心,我军未必就没有机会。”

高顺摇了摇头,没有再说什么。

果然,被庞德亲自断后这么一阻挡,等三千骑兵突击到城下时,败退的羌兵几乎已经全部退到了城中,只剩下数百羌兵堵在城门口,与追上来的骑兵奋力厮杀。

“走,退回去!”

庞德大吼一声,立刻返身奔进了城门洞里。

数百羌兵边站边退,也缓缓退进了城门洞里。

“弟兄们,功劳就在眼前!”

骑兵阵前,成粗挥舞着马刀奋力嘶吼,想要带兵突进城中。

大军后阵。

高顺目光掠过城头,眼看城头的数百羌兵已经搬起了滚木擂石,奋力举过头顶,准备砸下去,当即把手一挥,断喝道:“传令,鸣金收兵。”

“得令!”

早有传令兵疾声应命,扯开嗓门大吼起来,“将军有令,鸣金收兵。”(未完待续……)R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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