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祸水东引
偷袭最近的刑天部与烈山部是云川早就想好的事情。

从那道溜索建成的那一天开始,他已经在研究这件事的可行性了。

槐,绘俩个人不止一次的去过河对岸狩猎,也从河对岸带回来了不少的人。

云川自己也不止一次的去过河对岸。

除过刑天部,烈山部特殊的语言没有人掌握以外,其余的已经做到了心中有数。

现在,有精卫带人过来,云川就觉得时机已经完全成熟了,他就一刻钟都不想等。

天黑之前,精卫,槐回来了,然后又陆陆续续的来了几个人。

他们的年纪都不大,最大的就是精卫自己,其中最小的在云川看来,连十岁都没有,最多七八岁顶天了。

即便是这样,他们身上看不到半点幼稚的模样,只有属于野人的彪悍与警觉。

为首的那个男孩从背篓里掏出一条扭成麻花的菜花蛇单手递给了云川。

这是他的贡品,也是他想要加入云川部的必要过程。

云川从他手里接过那条菜花蛇,任由菜花蛇缠在他的手臂上,从腰带上抽出一柄短短的小匕首递给这个孩子。

孩子接过匕首,就带着那三个孩子匍匐在云川脚下,精卫骄傲的对云川道:“丑丑以后一定会成为猛士的,比刑天都要强大的猛士。”

云川笑着道:“我看的出来,这些都是年轻的猛士。”

“只要让他们吃饱,他们能做任何事。”

精卫不停地帮这几个孩子说着好话,她生怕云川嫌弃这些孩子太小。

丑丑人如其名,这真是一个丑丑的小男孩,他的耳朵少了一只,鼻子也没有了,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带孔的肉瘤,这该是被熊带着倒刺的舌头舔过形成的。

云川很难相信,这么小的孩子竟然需要面对巨大的狗熊。

面对狗熊其实不算稀奇,稀奇的是这个孩子居然从狗熊嘴中逃出来,并且活下去了。

“你知道烈山部在哪里吗?”云川笑着问道。

“我知道,我以前常去烈山部拿食物。”

“神农氏不管他们吗?”云川瞅着精卫问道。

“族长说他们已经长大了。”

云川点点头,想想自己的遭遇,他们确实是长大了,可以自己照顾好自己,不能在族群里白吃白喝。

“会说刑天部的话吗?”

丑丑点点头,随即就叽里咕噜的说了几句。

“会说烈山部的话吗?”

丑丑再次点点头,还是叽里咕噜的说了几句。

云川对阿布道:“你们现在就要学会这几句话,在遇到刑天部的时候说烈山部的话,在遇到烈山部的时候说刑天部的话。”

阿布,槐,绘他们听的很认真,夸父还在酣睡,而这些小孩子们的所有注意力已经放在了仆妇们抬来的大锅上。

既然饭已经好了,云川没有让他们失望,一下都没有耽搁立刻开饭。

饭好了,夸父也就睡醒了,他现在不仅仅在吃饭一道上很有经验,连放火这种事也有了不错的经验。

他的饭碗比常人大,这是云川特意给他烧的一个黑陶碗,装一碗饭,那个陶锅里的饭食就没了一半。

再往陶碗里丢一条两三斤重的蒸咸鱼,他的晚饭基本上就够了。

云川的饭是小米饭跟蒸咸鱼,精卫第一次吃到了云川部落的正常饭食,没有失望,反而非常的激动。

这个时代的人们在吃饭的时候,基本上没人愿意说话,多说一句话,就少吃一口饭的道理他们还是懂得。

夸父明明是最后一个吃饭的,却第一个结束,放下饭碗,他就弄来了很多松明。

松明就是松柏树枝中含油量最多的部分,燃烧起来之后光明很稳定,也很持久,是云川部落中主要的照明工具,更是云川平时放火的神兵利器。

眼看着天色渐渐暗下来了,而月亮也慢慢升上了天空,夸父背好自己的锤子带了大量的松明率先过了河。

等夸父在对岸点亮火把之后,云川,精卫带着小狼也就顺着溜索,进入了神农氏的地盘。

等所有人到来之后,云川就站在那棵大柳树下对阿布,夸父一行人道:“听阿布的话,等刑天部跟烈山部的人打起来之后,你们就离开,我在这里等你们。”

阿布答应一声,就带着一百个人离开了大柳树。

偷袭的时候人不能太多,云川在匆忙间,也只能寻找到这么合格的人。

所谓合格的人,就是一群能在晚上看见道路的人。

能在夜晚看见道路的人,基本上来自狩猎部落,云川部族中的人手很杂,农耕,狩猎部落的人都有,其中,大部分来自于被轩辕,蚩尤,神农氏欺负的弱小农耕部族。

能不能走夜路,这跟人们吃肉多少有关系,吃肉多的,摄入的维生素的数量就多一些,吃肉少的摄入的维生素的总量就少,只要在云川部落好好地吃饭,好好地生活,那些农耕部落来的人,迟早也能在夜晚活动。

人很快就走了,云川谨慎的爬上了大柳树坐进了竹筐,把小狼放在平原上,只要小狼发现有危险降临,云川立刻就能通过溜索回到桃花岛。

生命太过珍贵,云川不打算冒险。

说实话,如果不是为了给部下们壮胆,云川绝对不会轻易离开桃花岛参加到一场战斗中。

精卫猴子一样爬到了柳树的最高处,充当云川的哨兵。

说起来河东要比河西平坦的多。

河西多山,而河东却是一马平川。

在云川看来,河东的这块平原属于冲积平原,也就是说这片平原是大河上一次泛蓝的时候硬生生的冲击出来的。

所以,在河东的河岸上,除过这棵根深叶茂的粗大柳树,基本上没有太大的树木。

河水冲击出来的平原,土质肥沃,所以,这里的植被茂盛,荒草足足有一人多高,如果爬上柳树顶端,视野就极为开阔。

根据精卫讲,刑天部有很多的牛羊,所以,他们选择的居住地基本上都在水草丰茂的地方。

他们居住的房子吗,大多是草房,春夏的时候会来到河湾,平原上放牧,秋冬的时候就会离开平原,去丘陵地带过冬。

烈山部与刑天部有很大的不同,他们善于点火烧荒,烧掉一片草地之后,就会把种子洒在地里,然后就放任不管,就等着作物成熟之后收割。

所以呢,烈山部一般都会在靠近山丘的地方居住。

刑天部珍惜草场,而烈山部喜欢放火,所以,这两个部族天生就是有矛盾的。

云川一个人坐在竹筐里,听着草丛里的虫子鸣叫,也顺便听着精卫吱吱喳喳的声音。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云川发现月亮已经走到了最高处,并且开始下落了,就问精卫。

“看到火光了吗?”

“没有。”骑在最高处树干的精卫此时比云川还要紧张,他很担心那一百个人有去无回。

小狼自从到了平原处,就趴在草丛里一声不吭,身为狼族一员,在陌生的,没有保护的地方,它有足够的谨慎与耐心。

黑夜中突然有了一道光,紧接着,更多的火光在地平线上升起,寂静的黑夜顿时就变得嘈杂了起来。

云川猛地站起身,无法保持平静,他摸黑迅速爬上大柳树,坐在精卫身边朝着火的地方看过去。

此时,大火已经连成了一片,将那边漆黑的夜空照耀的通红。

“刑天部着火了。”精卫钦佩的看着云川。

“接下来才是最危险的,我不仅仅要烧掉刑天部,也要烧掉烈山部,更要这两个部族在这个黑夜里互相厮杀,流淌足够多的血,积蓄更多的仇恨。”

“为什么呢?”精卫不明白云川的思维逻辑,在她看来,烧掉刑天部就是对刑天最大的惩罚。

云川低声道:“你要学会多想,一件事的发生,从来都不是孤独的,发生了一件事,就说明还有很多的事情即将发生。

真正的聪明人看到一件事情,他就能立刻想到两件,三件,甚至十件事情。

看到还没有发生的事情,并做好防御,这才是真正的聪明人做事的方法。

你以前,总以为武力上的强大,就是强大,所以你不惜去求刑天要你,去求烈山氏要你。

希望他们能够拯救你,保护你,最终一次次的失败了。

你要多想,当武力比不过别人的时候,你就要想别的法子,借用别人的武力去对付强大的敌人。

在做这件事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好自己的退路,我们必须活着,只有活着,才有无数的击败敌人的机会。”

精卫一边听云川说话,一边继续瞅着远方,她听不明白云川说的话,她却生生的给记住了,总有一天会明白,会听懂这些话的。

“烈山部也着火了。”精卫的呼吸急促了起来。

云川抬眼看过去,果然,在被月光照耀的雪白的黑山下,也有一个又一个的火点出现了。

虽然看不见夸父,阿布他们的身影,云川的心也不由得剧烈的跳动起来了。

目标第二步已经完成,接下来就要看至关重要的第三步了,看看这两场大火能不能把刑天部,与烈山部的怒火勾引起来。

只有让这两个部族火并,刑天部的人才会忘记曾经去过他们部落给他们送美女,并且被他们羞辱并殴打的阿布。

想要掩盖一件事情的最好办法就是弄出一件更大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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