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六章 石头城
“志泽老夫”
沈浩看出秦远山拱手欠身是要表达谢意,赶忙打断,还礼道:“秦大人若言谢,就是把在下当外人。”
“好,那以后就别再叫老夫秦大人,称叔叔或伯伯都可以。”秦远山这是视沈浩为自家人的节奏。
要不是小女儿太小,搞不好这位昔日内阁首辅,会萌生招沈浩为婿的念头,毕竟救命之恩,恩重如山。
何况沈浩救了秦家全家。
“大人,用不用通知沿路卫所,派兵护送?”秦武再次抱拳请示,自家大人,虽远离中枢,但仍是三品高官,上任途中,沿路州县以及卫所有护卫之责,且绝不敢怠慢,没有谁愿意朝廷大员死在自己管辖的地界内。
秦远山摇头,聚集百余人围杀朝廷大员,等同造反,做这么一次,已算胆大包天,在“打草惊蛇”的情况下再来一次,即使刘文泰心狠手辣也没这魄力。
很快,六架马车出了树林,林间空地,只剩秦武和几名需要留下来善后的护卫,秦武与奄奄一息的伤员含泪道别后,转身要上马,看到被沈浩捏碎的软剑碎片,弯腰捡起一片,翻来覆去仔细瞅。
在几名下属诧异注视下,秦武拔下根头发,放在碎片的刃口上,使劲儿一吹,发丝断成两截。
秦武微微一愣。
吹毛断发,柔韧性好,这剑必定出自名家之手,不是寻常的剑,却被那位沈公子赤手握碎。
秦武再想到沈浩的手完好无损,倒吸凉气,这不是二流高手该有的实力,一流也太逆天了吧?
沈公子才多大岁数?
外功好练,内功却难有捷径可走。
秦武所知的大周一流高手,最年轻的是禁军统领樊刚,已四十出头。
“大哥,怎么啦?”一名护卫忍不住问有些失神的秦武。
“没什么”
秦武说话间摒弃杂念,揣好软剑碎片,腾身上马,再次叮嘱几名护卫,照顾好受伤的兄弟,然后打马去追车队。
车队上了官道,加快速度。
三十多名护卫也让坐骑小跑起来,严密遮挡六架马车。
此时沈浩已不是同秦子昂共乘一架马车,而是坐在秦远山面前,以为秦远山要细问他的家世、来历。
“志泽,对未来有什么打算?”秦远山问沈浩。
有什么打算当然是找到媳妇早日回家,沈浩心里嘀咕,嘴上不能这么说,道:“不瞒秦伯伯,晚生没什么大野心,只想做个好人。”
面对秦远山这样的长者,沈浩说话尽量回避“我”字,在这个时代,我通吾,面对长者,如此自称,是不礼貌且缺乏教养的表现。
“做个好人”秦远山沉吟,面色逐渐凝重,摇摇头,道:“以你的本事,只是做好人,不行。”
沈浩不知如何回应,索性苦笑。
“天下即将大乱,你和子昂这样的男儿,应匡扶大周社稷,避免生灵涂炭,老夫这话,也许有些耸人听闻,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老夫做过三年内阁首辅,了解大周最真实的状况,南七北六,十三省的卫所兵,已沦为屯田的农户,拱卫京城的八十万禁军,名存实亡,只是纸面上的数字,实际兵员,不足二十万,可战之兵,更少的可怜,仅仅是骁骑营和御林军五六万人。”
秦远山痛心疾首叹气,做首辅三载,他一心推动变法,想改变这种状况,奈何损害方方面面的利益,阻力极大。
靖王谋逆案,本与他无关,他却牵扯其中,蒙冤贬官,何尝不是变法闹的,朝堂诸公,只顾自己的利益得失,无视社稷之重,可悲!可恨!
“晚生听子昂说,西军和北疆边军战力不俗。”沈浩插了一句,这些天,通过秦子昂,他对大周军政有所了解。
大周军力,分三块,
禁军拱卫京城,各省卫所兵负责大周境内稳定,类似另一个世界的武警,无论禁军,还是卫所兵,都实行世袭制,世袭制本就弊端颇多,各地卫所还实行屯田制,得自己养活自己。
这就导致,耕种成了各卫所的头等大事。
历经百余年,世代忙于耕种的卫所兵,充其量是拥有武器的农民,何谈战斗力?
禁军衰弱后,大周朝廷为应对西贼、奚夷,不得不发重饷募青壮为兵,一直延续到今天,形成西军和北疆边军,由于常年作战,战力还行。
“西军,北疆边军,是大周仅存的战力,却也只能勉强保疆土不失,可守不可攻,如今圣上要联女直,灭奚夷,必然尽起西军和北疆边军精锐,这最后的精锐战力,一旦有个闪失,大周边防,形同虚设。”
秦远山道出大周出兵灭奚夷的最大凶险。
不用秦远山说,沈浩也心知肚明,因为北宋就是这么亡的。
“老夫说这些,是想让你了解大周的处境,无论你在南洋诸国游历多少年,你始终是大周子民,国将不国,何以为家?”
“是啊国将不国何以为家。”
秦远山的一问,使沈浩感慨万千,想到另一个世界,总有人盼望国家崩溃、政府倒台,也不想想,天下大乱,苟活都难。
“到了东京,我会为你某一份差事。”
秦远山说来说去,是想让沈浩为朝廷效力,爱才之心,由此可见一斑。
沈浩嗯一声,想找美美,必先站稳脚跟,也多半需要老秦帮忙,怎能拒绝人家的好意。
东京。
建邺府。
外城的城墙用石条砌成,又名石头城。
这座屹立大江边的雄城,与西京宁安府一样,都是大周陪都,而建邺又是江南重镇,繁华程度不输拥有百万人口的汴京。
奔波一个月的沈浩,骑在马上凝望这座城,暗暗赞叹,没有现代化的机械设备,建这么一座城,堪称奇迹。
秦子昂也骑在马上,与沈浩并排前行,两人都穿着儒生装,戴着当下流行的软角襥头,俨然公子哥儿。
特别是沈浩,剑眉星目,面貌英俊,格外引人瞩目。
两人骑马走在前边,六驾马车跟在后面,三十多名骑士护卫在马车两侧,秦武随着秦远山的车驾。
沈浩秦子昂来到石头城南门宣德门前,要往里走,一十八九岁少年,头戴束发金冠,身穿青色缎面四爪团龙袍,腰系金色龙纹宽带,骑着高头骏马,冲出来,带着一股撞死人不偿命的嚣张气焰。
秦子昂一眼认出少年穿的是亲王世子服,立马想到石头城中唯一一位藩王,当今圣上的胞弟,康王柴熙珺。
康王世子,出了名的跋扈。
秦子昂赶忙拽缰绳回避,没提醒沈浩,觉得沈浩应该懂怎么做。
这哥们儿哪里晓得,沈浩最反感横冲直撞的纨绔,向来不忍让这类渣滓,此刻也毫无避让的意思。
“志泽老夫”
沈浩看出秦远山拱手欠身是要表达谢意,赶忙打断,还礼道:“秦大人若言谢,就是把在下当外人。”
“好,那以后就别再叫老夫秦大人,称叔叔或伯伯都可以。”秦远山这是视沈浩为自家人的节奏。
要不是小女儿太小,搞不好这位昔日内阁首辅,会萌生招沈浩为婿的念头,毕竟救命之恩,恩重如山。
何况沈浩救了秦家全家。
“大人,用不用通知沿路卫所,派兵护送?”秦武再次抱拳请示,自家大人,虽远离中枢,但仍是三品高官,上任途中,沿路州县以及卫所有护卫之责,且绝不敢怠慢,没有谁愿意朝廷大员死在自己管辖的地界内。
秦远山摇头,聚集百余人围杀朝廷大员,等同造反,做这么一次,已算胆大包天,在“打草惊蛇”的情况下再来一次,即使刘文泰心狠手辣也没这魄力。
很快,六架马车出了树林,林间空地,只剩秦武和几名需要留下来善后的护卫,秦武与奄奄一息的伤员含泪道别后,转身要上马,看到被沈浩捏碎的软剑碎片,弯腰捡起一片,翻来覆去仔细瞅。
在几名下属诧异注视下,秦武拔下根头发,放在碎片的刃口上,使劲儿一吹,发丝断成两截。
秦武微微一愣。
吹毛断发,柔韧性好,这剑必定出自名家之手,不是寻常的剑,却被那位沈公子赤手握碎。
秦武再想到沈浩的手完好无损,倒吸凉气,这不是二流高手该有的实力,一流也太逆天了吧?
沈公子才多大岁数?
外功好练,内功却难有捷径可走。
秦武所知的大周一流高手,最年轻的是禁军统领樊刚,已四十出头。
“大哥,怎么啦?”一名护卫忍不住问有些失神的秦武。
“没什么”
秦武说话间摒弃杂念,揣好软剑碎片,腾身上马,再次叮嘱几名护卫,照顾好受伤的兄弟,然后打马去追车队。
车队上了官道,加快速度。
三十多名护卫也让坐骑小跑起来,严密遮挡六架马车。
此时沈浩已不是同秦子昂共乘一架马车,而是坐在秦远山面前,以为秦远山要细问他的家世、来历。
“志泽,对未来有什么打算?”秦远山问沈浩。
有什么打算当然是找到媳妇早日回家,沈浩心里嘀咕,嘴上不能这么说,道:“不瞒秦伯伯,晚生没什么大野心,只想做个好人。”
面对秦远山这样的长者,沈浩说话尽量回避“我”字,在这个时代,我通吾,面对长者,如此自称,是不礼貌且缺乏教养的表现。
“做个好人”秦远山沉吟,面色逐渐凝重,摇摇头,道:“以你的本事,只是做好人,不行。”
沈浩不知如何回应,索性苦笑。
“天下即将大乱,你和子昂这样的男儿,应匡扶大周社稷,避免生灵涂炭,老夫这话,也许有些耸人听闻,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老夫做过三年内阁首辅,了解大周最真实的状况,南七北六,十三省的卫所兵,已沦为屯田的农户,拱卫京城的八十万禁军,名存实亡,只是纸面上的数字,实际兵员,不足二十万,可战之兵,更少的可怜,仅仅是骁骑营和御林军五六万人。”
秦远山痛心疾首叹气,做首辅三载,他一心推动变法,想改变这种状况,奈何损害方方面面的利益,阻力极大。
靖王谋逆案,本与他无关,他却牵扯其中,蒙冤贬官,何尝不是变法闹的,朝堂诸公,只顾自己的利益得失,无视社稷之重,可悲!可恨!
“晚生听子昂说,西军和北疆边军战力不俗。”沈浩插了一句,这些天,通过秦子昂,他对大周军政有所了解。
大周军力,分三块,
禁军拱卫京城,各省卫所兵负责大周境内稳定,类似另一个世界的武警,无论禁军,还是卫所兵,都实行世袭制,世袭制本就弊端颇多,各地卫所还实行屯田制,得自己养活自己。
这就导致,耕种成了各卫所的头等大事。
历经百余年,世代忙于耕种的卫所兵,充其量是拥有武器的农民,何谈战斗力?
禁军衰弱后,大周朝廷为应对西贼、奚夷,不得不发重饷募青壮为兵,一直延续到今天,形成西军和北疆边军,由于常年作战,战力还行。
“西军,北疆边军,是大周仅存的战力,却也只能勉强保疆土不失,可守不可攻,如今圣上要联女直,灭奚夷,必然尽起西军和北疆边军精锐,这最后的精锐战力,一旦有个闪失,大周边防,形同虚设。”
秦远山道出大周出兵灭奚夷的最大凶险。
不用秦远山说,沈浩也心知肚明,因为北宋就是这么亡的。
“老夫说这些,是想让你了解大周的处境,无论你在南洋诸国游历多少年,你始终是大周子民,国将不国,何以为家?”
“是啊国将不国何以为家。”
秦远山的一问,使沈浩感慨万千,想到另一个世界,总有人盼望国家崩溃、政府倒台,也不想想,天下大乱,苟活都难。
“到了东京,我会为你某一份差事。”
秦远山说来说去,是想让沈浩为朝廷效力,爱才之心,由此可见一斑。
沈浩嗯一声,想找美美,必先站稳脚跟,也多半需要老秦帮忙,怎能拒绝人家的好意。
东京。
建邺府。
外城的城墙用石条砌成,又名石头城。
这座屹立大江边的雄城,与西京宁安府一样,都是大周陪都,而建邺又是江南重镇,繁华程度不输拥有百万人口的汴京。
奔波一个月的沈浩,骑在马上凝望这座城,暗暗赞叹,没有现代化的机械设备,建这么一座城,堪称奇迹。
秦子昂也骑在马上,与沈浩并排前行,两人都穿着儒生装,戴着当下流行的软角襥头,俨然公子哥儿。
特别是沈浩,剑眉星目,面貌英俊,格外引人瞩目。
两人骑马走在前边,六驾马车跟在后面,三十多名骑士护卫在马车两侧,秦武随着秦远山的车驾。
沈浩秦子昂来到石头城南门宣德门前,要往里走,一十八九岁少年,头戴束发金冠,身穿青色缎面四爪团龙袍,腰系金色龙纹宽带,骑着高头骏马,冲出来,带着一股撞死人不偿命的嚣张气焰。
秦子昂一眼认出少年穿的是亲王世子服,立马想到石头城中唯一一位藩王,当今圣上的胞弟,康王柴熙珺。
康王世子,出了名的跋扈。
秦子昂赶忙拽缰绳回避,没提醒沈浩,觉得沈浩应该懂怎么做。
这哥们儿哪里晓得,沈浩最反感横冲直撞的纨绔,向来不忍让这类渣滓,此刻也毫无避让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