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重返校园
“沈少不是你想见就能见到的。”

许泰面沉似水,福龙帮新总部落成的喜庆日子,蹦跶出这么个王八蛋,打伤这么多人,只为找沈少切磋?

“那我就只能对你们福龙帮下手,一个堂口一个堂口的灭,直到姓沈的出现。”闹事这汉子说完话傲然一笑,好似整个福龙帮已落入他手心,任由他蹂躏、宰割。

狂。

不是一般的狂。

“那咱们试试,看谁先撑不住。”许泰咬牙切齿,一个人,挑战今非昔比有钱有枪的福龙帮,太他妈把自己当回事。

“那就试试。”

闹事这汉子握着刀鞘的手微微一收,强大战意迸放,铮长刀自动出鞘,弹出十多公分,刀身泛着森冷蓝光,隐现云纹。

妖刀村正。

出鞘必见血。

东瀛十大名刀中,杀气最重的一柄刀。

还好这世人视为不祥之物的名刀此时并未完全出鞘。

“我们可以向沈少转达你的想法,前提是,你得让我们知道,你是谁,干什么的。”识得妖刀的白思宇暗暗心惊,赶忙站出来打圆场,顺便诱对方泄底,不然实在没法判断,这人什么目的,什么来路。

“哈迪斯神社,千叶英夫,三天后,我还会来,希望你们不会让我失望,不然,我怀中的刀会出鞘饮血。”

闹事的汉子说话之际长刀落入鞘中,转身离去,在场的人,包括许泰白思宇他们,听到哈迪斯神社这几个字,都面露惊容。

哈迪斯神社,与日照神社、田神宫,并称东瀛三大神社,至于祭祀战犯那座神社远不如三大神社地位尊崇,田神宫属于皇家,供奉着皇家三大神器之一,草薙神剑。

日照神社,宗教层面的地位独一无二。

三大神社中,最神秘的,是哈迪斯神社。

哈迪斯神社曾是黑龙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七十年前,臭名昭著的黑龙会退出历史舞台,哈迪斯神社安然无恙,传承至今。

有传言说,哈迪斯神社是东瀛武道的象征。

也有人猜测,哈迪斯神社一直延续黑龙会当年的秘密试验,试图创造出最完美最强大的战士。

哈迪斯神社在哪,却始终是个迷。

突然有人自称来自哈迪斯神社,在场的人难免吃惊。

许泰、白思宇看着走远的千叶英夫,神色都有些凝重,三天后,这王八蛋还来,怎么应对?

“妈的,再来,老子一枪崩了你。”王猛面目狰狞怒骂,没仔细琢磨枪能否应付一个只用两条腿分分钟踹倒数十壮小伙的变态。

八月底九月初,申城各大高校纷纷拉起欢迎新生的条幅,迎接一年中最为热闹的一个开学季。

复旦大学,当地最顶尖名校,校本部,人流如织,虽然有四个校区,但重点专业集中于校本部,使得这里人满为患,热闹而嘈杂。

随着人流前行的沈浩抬眼凝视朴实无华的复旦大学校本部正门,笑了,笑自己又一次重返校园。

中学,大学,到如今以沈志泽这身份,考入复旦金融系读研,每一次亡命天涯后,他总会回到校园,是想弥补曾经失去的学生时光,还是对校园充满眷恋?他自己说不清道不明。

既来之,则安之。

难得有这么一段清闲时光,好好利用。

一个留着蘑菇头的活泼女生主动凑近沈浩,笑面如花,问:“帅哥,你好,是大一新生吗?”

沈浩笑着反问:“我有那么年轻?”

女孩认真点头,道:“相貌很年轻呀,就是你这人的气质,略微显得深沉,少了点十八九岁男生该有的朝气。”

沈浩笑道:“我是国际金融系的研究生,不是大一新生,一个奔三的老男人,没有十八九岁男生的朝气,很正常。”

“大一也好,研一也好,只要你以前不在复旦读书,就算新生,我叫穆思晨,学生会的,负责迎新生,很高兴认识你。”自称穆思晨的女孩眉开眼笑伸出手,跟沈浩握手。

沈浩没作自我介绍,仅点头笑了笑,收回手,向学校正门走去。

“你还没介绍自己呢,怎么能走啊。”穆思晨小跑几步追上沈浩,嚷嚷:“没礼貌,算了,我大人有大量,不跟你计较,既然你是新生,我就得对你负责到底。”

沈浩哭笑不得,遇上这么个妞儿,无奈又无语,寻思着以后得经常带娜莎来学校里溜达,以防骚扰。

穆思晨忙前忙后帮沈浩办理各种入学手续,搞得很多男生女生以及老师,以异样眼神打量沈浩。

“思晨,这位是?”一个认识穆思晨的女孩小声询问。

“我朋友,帅吧,学姐,你是不是看上他了,要是看上了,我可以给你牵线搭桥。”穆思晨拍着胸脯口无遮拦。

沈浩恍然大悟,这妞儿不是花痴,是女神经。

“胡说什么。”女孩难为情地推了下穆思晨,不忘偷眼打量沈浩,欲语还羞,明摆着心口不一。

穆思晨察觉学姐的小动作,不顾形象哈哈大笑。

人来人往的报名点,学生、家长、老师纷纷侧目,瞅豪放大笑的穆思晨。

“中午了,学姐,你要不要请我和我朋友吃个饭呢?”穆思晨根本不在乎周围人怎么看她,挤眉弄眼“调戏”学姐。

“行,我请。”面红耳赤的女孩说着话瞧向沈浩,目光含着期待。

“实在不好意思,中午我得陪我女人吃饭。”沈浩淡淡一笑,挥手道别,转身离开报名点。

俩女孩笑容僵在脸上,呆呆望着远去的完美背影。

沈浩确实要陪一个女人吃饭,确切说,是女吸血鬼,娜莎在复旦附近一高档小区租了套房子,今天她做一桌子菜,庆祝沈浩重返校园。

百平米的房子内,弥漫着饭菜香味和家的温馨,沈浩推门走入,心中一暖,感叹:怪不得人常说,家是心灵的港湾。

沈浩换鞋,坐到餐桌边,娜莎的厨艺,足以媲美五星级酒店大厨,色香味美,沈浩食指大动。

想拴住男人的心,先拴住男人的胃,多少有点道理,这一点,娜莎做到了极致,无可挑剔。

娜莎盛好两碗米饭,走出厨房,见沈浩已然落座,笑面如花问:“重返校园的感觉怎么样?”

“还行。”

沈浩这北大光华毕业的学霸,来复旦读研不兴奋雀跃,属实正常,何况这牲口经历那么多次人生的大起大落,世上已经没有多少事值得他兴奋雀跃。

娜莎笑道:“复旦,华夏的百年名校之一,我想,在这样的环境中,你能找到你所寻找的清静。”

“心不静,去哪里都不清静,身体出问题这半年,我自认看得开,其实,还是浮躁了,迷失了方向。”沈浩回想这半年所作所为,自嘲一笑,道:“重返校园,目的是让我的心真正平静下来,心静了,才能更好面对未来。”

“你能这么想,我就放心了,cheers”娜莎脸上洋溢迷人的笑,举起水晶高脚杯,祝贺心爱的男人开始新的生活,又有鼓励的意味。

在娜莎心目中,立于权力之巅的沈浩,是君临天下的枭雄,回到学校的沈浩,则是儒雅英俊的学者,都令她痴迷。

无论他做什么,她永远无条件支持。

吃完午饭,沈浩返回学校,虽然娜莎在学校附近租了家电齐全的房子,但他还是打算保留宿舍床位。

读北大的四年,一个宿舍的兄弟们给他留下太多美好回忆,以至于他对学校宿舍,情有独钟。

金融系研究生宿舍,条件不错,两人间,比四人间舒服的多,也显得宽敞,美中不足的是稍显冷清。

沈浩走进宿舍,看到一人四仰八叉躺床上玩手机,这哥们儿察觉有人进来,赶忙坐起来,问沈浩“你跟我一个宿舍?”

沈浩笑着点头。

“欢迎,欢迎,我叫肖笠,本硕连读。”肖笠着重强调本硕连读,在名校王牌系,本硕连读,不是一般的牛。

沈浩瞧出这位舍友爱显摆、炫耀,笑道:“我叫沈志泽。”

肖笠盯着沈浩的脸,故意皱眉道:“我看你面生,本科不是在复旦读的吧?”

沈浩点头。

“不是复旦的,能考进我们复旦金融系,绝对是这个。”肖笠冲沈浩竖起大拇指,看样子认定沈浩之前读大学,不如复旦。

沈浩笑而不语,放下资料袋和在学校超市买的洗簌用品,见宿舍还没打扫,便先清理卫生间。

肖笠这货也不帮忙,悠哉哼着小曲,随意翻沈浩的报名资料,一页纸引起他注意,是学士学位复印件。

拿起复印件仔细瞅的肖笠,读明白印件上最显眼一串英文什么意思哥伦比亚大学,当即惊呆。

哥大,常春藤八大名校之一,与哈佛耶鲁齐名,在全球排名,甩复旦不知多少条街,培养出二十位大富豪,二十九位州长,二十九位奥斯卡奖获得者,三十四位国家元首,现在那位黑人总统就毕业于哥大,还有一个数据更吓人,哥大教职工,一共出了一百零四位诺奖得主。

李乐天为沈志泽这个身份搭配的学历,深深震撼着肖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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