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小七在这里娶了媳妇?胡闹!他的婚事岂能由他自己做主?”白衣少年惊得差点跺脚,奈何脚下是阿夜家的瓦房顶,一脚跺下去就要通了
杜白一脸无辜,“二爷还不知道他的德行?除了他自己,又有谁能做得了他的主?”
白衣少年愣了愣,只觉杜白的话也不无道理,三年前,将将十五岁的小老七,不顾朝堂所有人的反对,带领他自己训练的“火焰军”到了边疆,区区一千人的军队,三日便击退了在西疆横行数年的柔然大军,为了稳住西疆,让黎民百姓不再受苦,他干脆亲自驻守在那里,三年时间,将一千人的火焰军扩张到了十万雄师,若不是李胜那厮使黑手,他现在只怕依然在西疆
除了他自己,谁又能做得了他的主?
杜白见白衣少年一脸忧怆,笑嘻嘻道,“二爷,您不必担心,您那小弟媳,除了出身差了点,我看也是个不让须眉的狠角色,那心眼儿上只怕是长了一千八百个窍,一肚子的主意,如若不然,又岂能把七爷治得服服帖帖?而且嘛,样貌也不赖,是个小美人儿,只是年纪小了些,还没长开,再过两年,只怕又是个妖孽。”
白衣少年嘴唇嗫嚅,终究没有说出话来,只是长长叹一口气。
“阿夜?”叶千玲翻个身,习惯性的往地上看去,却不见阿夜的身影,突的想起这厮昨夜撒娇耍赖上了床,往身边一看,居然也没看到他,不由高喊一声,“傻子?人呢?”
“来了来了!娘子,快起来,喝点稀粥。”阿夜用食盒端了一碗浓白的大米粥,又配了点叶千玲之前自己腌制的泡菜,忙活得活像个刚进门的小媳妇。
叶千玲坐直身子,打个哈欠,又伸了个拦腰,这才嫌弃道,“又是大米粥?不是说了今儿想吃白烙饼吗?”
“是是是,白烙饼还在下面,我这就去拿上来给娘子。”
“这还差不多”
窗外,同样用玄妙的轻功倒吊在屋檐下的白衣少年,下巴都快惊掉了,这他么是那个叱咤风云、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小老七?
别是中邪了吧
“二爷,既然已经确定了七爷无恙,咱们还是先回京吧,朝中风起云涌,还有很多事需要二爷擀旋主持。”杜白早就见怪不怪了,认认真真的商量正事。
白衣少年点点头,“那些都是小事,我得回去尽快把小七还活着的好消息报告给母妃,省得她老人家日日以泪洗面,把身体都熬坏了。”
小楼中,吃得饱饱的叶千玲简单的梳洗了一下,将一头乌云长发松松绾了个髻。
因为开春了,天气渐渐暖和,便拣了一身鲜艳点的衣裳穿上了,她平日里也从不妆扮,但是今天穿了件粉底紫花的长衫,少女心一下子爆炸了,生出了要好好打扮一下的心情来,魏夫人送来的那套脂粉她嫌太厚重,趁着阿夜在楼下刷碗,便悄悄进工作室空间把自己平时用的几样化妆品拿了出来,原主十五岁的皮肤本就透彻白皙,不需要上粉了,叶千玲只在脸颊上轻轻扫了点腮红,又挑了个豆沙色的口红把唇瓣轻轻点了一下,再把睫毛稍微刷了一下,就也没什么好弄的了。
刚刚把化妆品重新收好,阿夜已经咯噔咯噔的跑上来了,一见到叶千玲的模样,顿时痴了。
“傻子,你发什么么愣呢?”
“娘子你今天好美”
叶千玲得意的摸了摸脸颊,前世,她也是个美丽女人,但是不得不说,这一世的皮囊还是更好,原主长得十分娟秀,以前在恶舅母家时吃不饱穿不暖,又总是下地干活,弄得又瘦又黑的还看不出来,被叶千玲占用了以后,调养了几个月,个头也抽条了,皮肤也变得细嫩了,就连胸臀腰肢都渐渐显露出曼妙的线条,再加上叶千玲的聪慧精明,显得灵气十足。
阿夜正洋洋得意,今儿个这马屁算是拍对了,哪知道叶千玲却已经瞪大了眼睛,发出一声河东狮吼,“难道我平时不美吗!”
呜呼哀哉,又拍到了马屁股上阿夜连忙讨饶,“美美美,我娘子什么时候不美了?我娘子天生丽质、艳冠群芳,走到哪里都光彩照人、夺人眼球,胭脂水粉都是浮云,首饰华服都是累赘,我娘子光着身子都美得发光”
叶千玲正受用着呢,听到最后一句只觉哪里不对味,阿夜已经意识到自己不是拍了马屁股,这简直是拍了老虎屁股,转身就往楼下跑。
反应过来的叶千玲追上去,“你这个死傻子,臭流氓”
给傻子上完了政治课,叶千玲只觉口水都快干了,一看时间已经日上三竿,连忙拍了一把脑袋,“哎哟,糟了!”
杜白一脸无辜,“二爷还不知道他的德行?除了他自己,又有谁能做得了他的主?”
白衣少年愣了愣,只觉杜白的话也不无道理,三年前,将将十五岁的小老七,不顾朝堂所有人的反对,带领他自己训练的“火焰军”到了边疆,区区一千人的军队,三日便击退了在西疆横行数年的柔然大军,为了稳住西疆,让黎民百姓不再受苦,他干脆亲自驻守在那里,三年时间,将一千人的火焰军扩张到了十万雄师,若不是李胜那厮使黑手,他现在只怕依然在西疆
除了他自己,谁又能做得了他的主?
杜白见白衣少年一脸忧怆,笑嘻嘻道,“二爷,您不必担心,您那小弟媳,除了出身差了点,我看也是个不让须眉的狠角色,那心眼儿上只怕是长了一千八百个窍,一肚子的主意,如若不然,又岂能把七爷治得服服帖帖?而且嘛,样貌也不赖,是个小美人儿,只是年纪小了些,还没长开,再过两年,只怕又是个妖孽。”
白衣少年嘴唇嗫嚅,终究没有说出话来,只是长长叹一口气。
“阿夜?”叶千玲翻个身,习惯性的往地上看去,却不见阿夜的身影,突的想起这厮昨夜撒娇耍赖上了床,往身边一看,居然也没看到他,不由高喊一声,“傻子?人呢?”
“来了来了!娘子,快起来,喝点稀粥。”阿夜用食盒端了一碗浓白的大米粥,又配了点叶千玲之前自己腌制的泡菜,忙活得活像个刚进门的小媳妇。
叶千玲坐直身子,打个哈欠,又伸了个拦腰,这才嫌弃道,“又是大米粥?不是说了今儿想吃白烙饼吗?”
“是是是,白烙饼还在下面,我这就去拿上来给娘子。”
“这还差不多”
窗外,同样用玄妙的轻功倒吊在屋檐下的白衣少年,下巴都快惊掉了,这他么是那个叱咤风云、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小老七?
别是中邪了吧
“二爷,既然已经确定了七爷无恙,咱们还是先回京吧,朝中风起云涌,还有很多事需要二爷擀旋主持。”杜白早就见怪不怪了,认认真真的商量正事。
白衣少年点点头,“那些都是小事,我得回去尽快把小七还活着的好消息报告给母妃,省得她老人家日日以泪洗面,把身体都熬坏了。”
小楼中,吃得饱饱的叶千玲简单的梳洗了一下,将一头乌云长发松松绾了个髻。
因为开春了,天气渐渐暖和,便拣了一身鲜艳点的衣裳穿上了,她平日里也从不妆扮,但是今天穿了件粉底紫花的长衫,少女心一下子爆炸了,生出了要好好打扮一下的心情来,魏夫人送来的那套脂粉她嫌太厚重,趁着阿夜在楼下刷碗,便悄悄进工作室空间把自己平时用的几样化妆品拿了出来,原主十五岁的皮肤本就透彻白皙,不需要上粉了,叶千玲只在脸颊上轻轻扫了点腮红,又挑了个豆沙色的口红把唇瓣轻轻点了一下,再把睫毛稍微刷了一下,就也没什么好弄的了。
刚刚把化妆品重新收好,阿夜已经咯噔咯噔的跑上来了,一见到叶千玲的模样,顿时痴了。
“傻子,你发什么么愣呢?”
“娘子你今天好美”
叶千玲得意的摸了摸脸颊,前世,她也是个美丽女人,但是不得不说,这一世的皮囊还是更好,原主长得十分娟秀,以前在恶舅母家时吃不饱穿不暖,又总是下地干活,弄得又瘦又黑的还看不出来,被叶千玲占用了以后,调养了几个月,个头也抽条了,皮肤也变得细嫩了,就连胸臀腰肢都渐渐显露出曼妙的线条,再加上叶千玲的聪慧精明,显得灵气十足。
阿夜正洋洋得意,今儿个这马屁算是拍对了,哪知道叶千玲却已经瞪大了眼睛,发出一声河东狮吼,“难道我平时不美吗!”
呜呼哀哉,又拍到了马屁股上阿夜连忙讨饶,“美美美,我娘子什么时候不美了?我娘子天生丽质、艳冠群芳,走到哪里都光彩照人、夺人眼球,胭脂水粉都是浮云,首饰华服都是累赘,我娘子光着身子都美得发光”
叶千玲正受用着呢,听到最后一句只觉哪里不对味,阿夜已经意识到自己不是拍了马屁股,这简直是拍了老虎屁股,转身就往楼下跑。
反应过来的叶千玲追上去,“你这个死傻子,臭流氓”
给傻子上完了政治课,叶千玲只觉口水都快干了,一看时间已经日上三竿,连忙拍了一把脑袋,“哎哟,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