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4章 去吃美食
火魔找到合适的路子,也等不到明日,缠着要李哲文带他去见魔术团的人。
他迫不及待地要在魔术团的人面前表演,然后成为他们的台柱。
他要上春晚,成为那个叫什么谦的帅哥一样,可以赚好多好多的钱,用钱来砸死月儿。
他要吐气扬眉。
李哲文笑着道:“这吐气扬眉的事情还真不能等,那行,既然这样,我便给对方打个电话,如果对方愿意见你,我们现在就去。”
“打,赶紧打。”火魔很有信心,就没见过有不卖李哲文账的人。
李哲文打了电话,跟对方说了两句,对方十分爽快,让他马上带火魔过来。
火魔欢天喜地地拖着李哲文走了。
博君瑞和龙飞笙对视一眼,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祈火的魔术,实在是出神入化,真了不起。”博君瑞真心地赞赏道。
“他除了这点,其他一无是处,你说他了不起?”龙飞笙觉得他看人的标准真是奇怪。
“人能精通一样,且到出神入化的境界,便是了不起。”博君瑞指着桌面上的菜,“例如这些,看着不起眼的大排档,竟然能做出其他地方没有的风味,不辜负御水华门这四个字啊。”
龙飞笙道:“你只是对广式菜见识不多,广式的风味菜,绝不止这些,下次你来的时候,我带你到顺德去,尝一下顺德的地道美食。”
“顺德?”博君瑞知道这个地方,“不远啊,也不必下次来的时候再去,明天去如何?”
“你明天还没走吗?”龙飞笙诧异地看着他。
“不辜负美食,只好辜负日程。”博君瑞挑眉。
龙飞笙笑笑,她其实只是客套。
不过,既然话都说出去了,又不好推却,“好,那明天去。”
“对了,我听说广式早茶有很多精致的点心,不如明天一早我约你喝早茶?”博君瑞兴致勃勃地道。
龙飞笙犹豫了一下,“明天早上啊”
“明天周六,你不用上班,可以啊。”博君瑞堵塞了她的退路。
龙飞笙想起明天确实也是无聊,既然这样,不如放开肚皮,大吃一天。
“好,明天我们在聚德楼集合。”
“你得来接我。”博君瑞笑眯眯地看着她,“我没车。”
“你没车?那你今晚怎么走?”
博君瑞笑意不减,“你送。”
龙飞笙无奈地塌下双肩,“行,送佛送到西,我送。”
龙飞笙对人间烟火最大的体会就是吃。
她喜欢和火魔在一起,因为火魔对吃也有一种蜜汁执着。
她最不喜欢和胡喜喜明朗两人一起出去吃饭,不是胡喜喜不爱吃,而是胡喜喜对吃很随便,她说能填饱肚子就行。
所以,和她们出去,她们不会去做什么攻略,只会走到哪里吃到哪里,街边的麻辣烫,照样可坐下来吃,她们可都是身家上千亿的集团总裁。
麻辣烫是完全没有技术含量的,有技术含量的是麻辣烫的酱料,她也愿意吃麻辣烫,但是,对酱料和食材都必须有讲究。
显然老胡和明朗都不是这种认。
也注定她只能跟火魔混一堆。
她看着博君瑞吃。
一个人对美食是不是真的有执着,看他吃得专注不专注就知道。
他吃得时候,眼睛都定在食物上,脸上的肌肉会因为吃到美味而放松,嘴角眉梢都不自禁地上扬,做出心满意足的神情来。
他是真的喜欢吃。
“试试这个!”龙飞笙给他夹了一块煎饺。
博君瑞尝了一口,便皱起了眉头,“不行,这饺子煎得过火了,韭菜太熟,没有汁,皮也焦了。”
他看到火魔的碗里剩下半只,可见他只咬了一口就不要了,是不好吃。
龙飞笙笑道:“好,明天顺便带你去百香园吃生煎饺子。”
博君瑞对龙飞笙大大改观,“你人真不错。”
龙飞笙含笑,给他倒了一杯啤酒,“你之前觉得我不好吗?”
有共同兴趣,便相互能看得顺眼一些。
“听说你们这里的榴莲卖得特别好。”博君瑞喝了一口啤酒,问道。
他迫不及待地要在魔术团的人面前表演,然后成为他们的台柱。
他要上春晚,成为那个叫什么谦的帅哥一样,可以赚好多好多的钱,用钱来砸死月儿。
他要吐气扬眉。
李哲文笑着道:“这吐气扬眉的事情还真不能等,那行,既然这样,我便给对方打个电话,如果对方愿意见你,我们现在就去。”
“打,赶紧打。”火魔很有信心,就没见过有不卖李哲文账的人。
李哲文打了电话,跟对方说了两句,对方十分爽快,让他马上带火魔过来。
火魔欢天喜地地拖着李哲文走了。
博君瑞和龙飞笙对视一眼,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祈火的魔术,实在是出神入化,真了不起。”博君瑞真心地赞赏道。
“他除了这点,其他一无是处,你说他了不起?”龙飞笙觉得他看人的标准真是奇怪。
“人能精通一样,且到出神入化的境界,便是了不起。”博君瑞指着桌面上的菜,“例如这些,看着不起眼的大排档,竟然能做出其他地方没有的风味,不辜负御水华门这四个字啊。”
龙飞笙道:“你只是对广式菜见识不多,广式的风味菜,绝不止这些,下次你来的时候,我带你到顺德去,尝一下顺德的地道美食。”
“顺德?”博君瑞知道这个地方,“不远啊,也不必下次来的时候再去,明天去如何?”
“你明天还没走吗?”龙飞笙诧异地看着他。
“不辜负美食,只好辜负日程。”博君瑞挑眉。
龙飞笙笑笑,她其实只是客套。
不过,既然话都说出去了,又不好推却,“好,那明天去。”
“对了,我听说广式早茶有很多精致的点心,不如明天一早我约你喝早茶?”博君瑞兴致勃勃地道。
龙飞笙犹豫了一下,“明天早上啊”
“明天周六,你不用上班,可以啊。”博君瑞堵塞了她的退路。
龙飞笙想起明天确实也是无聊,既然这样,不如放开肚皮,大吃一天。
“好,明天我们在聚德楼集合。”
“你得来接我。”博君瑞笑眯眯地看着她,“我没车。”
“你没车?那你今晚怎么走?”
博君瑞笑意不减,“你送。”
龙飞笙无奈地塌下双肩,“行,送佛送到西,我送。”
龙飞笙对人间烟火最大的体会就是吃。
她喜欢和火魔在一起,因为火魔对吃也有一种蜜汁执着。
她最不喜欢和胡喜喜明朗两人一起出去吃饭,不是胡喜喜不爱吃,而是胡喜喜对吃很随便,她说能填饱肚子就行。
所以,和她们出去,她们不会去做什么攻略,只会走到哪里吃到哪里,街边的麻辣烫,照样可坐下来吃,她们可都是身家上千亿的集团总裁。
麻辣烫是完全没有技术含量的,有技术含量的是麻辣烫的酱料,她也愿意吃麻辣烫,但是,对酱料和食材都必须有讲究。
显然老胡和明朗都不是这种认。
也注定她只能跟火魔混一堆。
她看着博君瑞吃。
一个人对美食是不是真的有执着,看他吃得专注不专注就知道。
他吃得时候,眼睛都定在食物上,脸上的肌肉会因为吃到美味而放松,嘴角眉梢都不自禁地上扬,做出心满意足的神情来。
他是真的喜欢吃。
“试试这个!”龙飞笙给他夹了一块煎饺。
博君瑞尝了一口,便皱起了眉头,“不行,这饺子煎得过火了,韭菜太熟,没有汁,皮也焦了。”
他看到火魔的碗里剩下半只,可见他只咬了一口就不要了,是不好吃。
龙飞笙笑道:“好,明天顺便带你去百香园吃生煎饺子。”
博君瑞对龙飞笙大大改观,“你人真不错。”
龙飞笙含笑,给他倒了一杯啤酒,“你之前觉得我不好吗?”
有共同兴趣,便相互能看得顺眼一些。
“听说你们这里的榴莲卖得特别好。”博君瑞喝了一口啤酒,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