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阴兵
因为家里有关系,改革开放后,他很快就拿到了一块地皮,成功建立了阳光商社。
至于他建造阳光商社的钱,据说是十年浩劫之中,从某个被打成走资派的人手中抢夺来的。
不管如何,阳光商社是开起来了,刚开始的时候发展得非常好,成为山城市有名的商场,但是,到了八十年代末期,这家商场就开始渐渐地出现了怪事。
事情的起因,还是出在这个陈光华的身上。
据说陈光华对这个商场很有感情,每个周末都会抽空来看一看。
那个周末他正好有事,办完事之后都已经快到晚上十点了,商场十点关门,他还是专门让司机载他过来。
商场里的商店基本上都已经关门,他进去之后许久都没有出来,他的司机有些担心,那段时间治安一直不好,他怕自家老板是不是遇到了歹徒什么的,就拿了一把榔头,走进了商场。
司徒凌翻看了当年案子的卷宗,司机的口供很杂乱,可以看出他当时非常的害怕,都有些语无伦次了。
他说,他走进了商场,里面还明晃晃地亮着灯,本来商场里还有两个保安和一个保洁阿姨,但是此时里面一点人气都没有,像坟墓似的,让人头皮发麻。
他忽然闻到一股血腥味,发现一缕血流顺着楼梯从二楼流了下来。
他知道出事了,但他是部队出身,身手很不错,艺高人胆大,就沿着血迹上去了,后来他说,这是他一辈子做过的最后悔的事情。
他来到二楼,发现血是从经理室里流出来的。他走过去,发现门没有锁,便从门缝往里看。
这一看,哪怕他是上过战场打过仗的军人,也吓得差点尿裤子。
一间小小的经理室里,地上横七竖八地,居然躺着五具尸体,其中一个是商场的经理,还有保安、保洁阿姨和一个文员。
这些人全都死得特别惨,身体四分五裂,碎成许多尸块,鲜血将整个房间都染红了。
而他的老板陈光华,正站在这一堆尸块的中央,浑身都是鲜血,一双眼睛却闪着金光,简直就像是一个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魔。
他吓得丢下榔头,转身就跑,出门直接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陈光华意图反抗,被警察当场击毙。
这一段案宗写得很简单,但司徒凌觉得内情一定不简单,便打电话问了当时办案的警察,那个警察已经退休很久了,在外省儿女处养老。
提起当年的事情,那个警察还觉得恐惧,浑身发抖。
他告诉司徒凌,当时他们到达阳光商社的时候,发现陈光华正抱着一颗脑袋,将头盖骨掀开,正津津有味地吃着脑髓。
他说,当时的陈光华,已经不像是人了,他的身体漆黑,眼睛金光,还有竖瞳,看起来就像是个蜥蜴怪。
他们都吓得不轻,还是领队的队长喊了**语录,才给了他们勇气。
陈光华的力气非常大,速度非常快,简直就个超人,还能在墙壁上快速地爬动,他们去了十个警察,被他给杀了六个,后来还是他们队长以牺牲自己的方式,与陈光华同归于尽。
陈光华死之后,局里的领导让当场火化,烧成了一堆炭粒,那些炭粒被就地掩埋。
本来以为,事情已经告一段落,谁知道,噩梦才刚刚开始。
阳光商社开始频繁地发生死亡案,死的方式千奇百怪,有相邻的两个商户打架,把人给打死的;有夫妻吵架,丈夫一拳正好打在太阳穴上,把老婆给失手打死的;有精神失常,下毒把一家人都给毒死的。
短短的半年之内,阳光商社居然死了十几个人,好多店铺都关了门,据说半夜还会听到商社里面传来凄厉的鬼哭,负责守夜的保安曾看到死去的店主在空荡荡的店铺里面游荡。
后来商社实在是经营不下去了,陈天华的儿子就将大楼卖掉,政府拆迁之后,刚开始修建的是公寓楼,结果质量不过关,零八年地震的时候,给震成了危房,就又给拆了,重建了写字楼。
因为家里有关系,改革开放后,他很快就拿到了一块地皮,成功建立了阳光商社。
至于他建造阳光商社的钱,据说是十年浩劫之中,从某个被打成走资派的人手中抢夺来的。
不管如何,阳光商社是开起来了,刚开始的时候发展得非常好,成为山城市有名的商场,但是,到了八十年代末期,这家商场就开始渐渐地出现了怪事。
事情的起因,还是出在这个陈光华的身上。
据说陈光华对这个商场很有感情,每个周末都会抽空来看一看。
那个周末他正好有事,办完事之后都已经快到晚上十点了,商场十点关门,他还是专门让司机载他过来。
商场里的商店基本上都已经关门,他进去之后许久都没有出来,他的司机有些担心,那段时间治安一直不好,他怕自家老板是不是遇到了歹徒什么的,就拿了一把榔头,走进了商场。
司徒凌翻看了当年案子的卷宗,司机的口供很杂乱,可以看出他当时非常的害怕,都有些语无伦次了。
他说,他走进了商场,里面还明晃晃地亮着灯,本来商场里还有两个保安和一个保洁阿姨,但是此时里面一点人气都没有,像坟墓似的,让人头皮发麻。
他忽然闻到一股血腥味,发现一缕血流顺着楼梯从二楼流了下来。
他知道出事了,但他是部队出身,身手很不错,艺高人胆大,就沿着血迹上去了,后来他说,这是他一辈子做过的最后悔的事情。
他来到二楼,发现血是从经理室里流出来的。他走过去,发现门没有锁,便从门缝往里看。
这一看,哪怕他是上过战场打过仗的军人,也吓得差点尿裤子。
一间小小的经理室里,地上横七竖八地,居然躺着五具尸体,其中一个是商场的经理,还有保安、保洁阿姨和一个文员。
这些人全都死得特别惨,身体四分五裂,碎成许多尸块,鲜血将整个房间都染红了。
而他的老板陈光华,正站在这一堆尸块的中央,浑身都是鲜血,一双眼睛却闪着金光,简直就像是一个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魔。
他吓得丢下榔头,转身就跑,出门直接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陈光华意图反抗,被警察当场击毙。
这一段案宗写得很简单,但司徒凌觉得内情一定不简单,便打电话问了当时办案的警察,那个警察已经退休很久了,在外省儿女处养老。
提起当年的事情,那个警察还觉得恐惧,浑身发抖。
他告诉司徒凌,当时他们到达阳光商社的时候,发现陈光华正抱着一颗脑袋,将头盖骨掀开,正津津有味地吃着脑髓。
他说,当时的陈光华,已经不像是人了,他的身体漆黑,眼睛金光,还有竖瞳,看起来就像是个蜥蜴怪。
他们都吓得不轻,还是领队的队长喊了**语录,才给了他们勇气。
陈光华的力气非常大,速度非常快,简直就个超人,还能在墙壁上快速地爬动,他们去了十个警察,被他给杀了六个,后来还是他们队长以牺牲自己的方式,与陈光华同归于尽。
陈光华死之后,局里的领导让当场火化,烧成了一堆炭粒,那些炭粒被就地掩埋。
本来以为,事情已经告一段落,谁知道,噩梦才刚刚开始。
阳光商社开始频繁地发生死亡案,死的方式千奇百怪,有相邻的两个商户打架,把人给打死的;有夫妻吵架,丈夫一拳正好打在太阳穴上,把老婆给失手打死的;有精神失常,下毒把一家人都给毒死的。
短短的半年之内,阳光商社居然死了十几个人,好多店铺都关了门,据说半夜还会听到商社里面传来凄厉的鬼哭,负责守夜的保安曾看到死去的店主在空荡荡的店铺里面游荡。
后来商社实在是经营不下去了,陈天华的儿子就将大楼卖掉,政府拆迁之后,刚开始修建的是公寓楼,结果质量不过关,零八年地震的时候,给震成了危房,就又给拆了,重建了写字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