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这个时代还是100年后,电影的拍摄过程并无本质的不同,只是后者可能更精细化更专业而已。
从第二天起,飞玛斯就被带到电影拍摄现场参与拍摄。
它不知道正在拍摄的是哪部电影,作为18条替身狗之一,它无须被告知这些事。作为临时主人的罗杰也不关心,在片场里他的目光始终贪婪地追寻着那些时髦靓妞,只要能拿到他那份钱,他乐意让飞玛斯做任何事,无论有多危险。
而那条狗,那条尊贵的明星狗,片场里没有人真正的喜欢它,也许除了它的主人以外。
它拿着比人类主演高8倍的片酬,每次来片场时都会坐着公司为它定制的专车,脖颈上戴着一串光芒四射的钻石项链,当剧组人员在中午吃简陋的大锅菜时,它则独自享用牛排——由高薪聘请的主厨亲手烹制的、带有洋葱的七分熟牛排。
至于红酒,在公众场合里是不会为它准备红酒的,毕竟有《禁酒令》在嘛。
另外,盛放牛排的盘子是银质的。
它的一举一动就是在赤果果地打所有人的脸,提醒他们在这里你们是不如狗的。
片场里没有人敢违逆它的心意,毕竟连公司老板被它咬了也只能忍气吞声。
100年后的片场也许存在诸多不如意之处,但是从当红明星乃至剧组里的狗,至少在表面上做到了人人平等,无论高低贵贱全都在吃同一份盒饭,哪怕这份盒饭是被生活制片克扣过的、还不到10块钱的伙食标准。
当然,这并不是它的错,它只是一条狗,是人跪在它面前把它捧上了神坛。
拍摄危险镜头的时候,它不会亲自犯险,而是从18条替身狗里随意选一条,比如今天,某条倒霉的狗将被选出来与一头大黑熊搏斗。
这是一头真正的黑熊,被关在笼子,浑身的腥臭味,焦躁不安地在笼子里走来走去,时而发出一声沉闷的低吼。它来自马戏团,驯兽师表示它不会捅篓子,但谁也不敢让那条明星狗去跟这头黑熊演对手戏,万一受伤的话,谁负得起责任?
“9号!让9号替身狗去试试!”导演叫道。
没有电网,没有麻醉枪,更没有100年后的电脑特效,所有的安全保障全来自驯兽师的一句话。
9号替身狗被牵出来,然而它刚刚靠近笼子里的黑熊,就紧张地远远绕圈子,即使工作人员把它牵到笼子旁边,一松开牵引绳它就跑开,试了几次都不行,这样没办法拍摄德牧为了保护小主人而恶战黑熊的惊险镜头。
“17号!换17号试试!”导演又指名另一条倒霉狗。
17号替身狗与9号正相反,它面对黑熊表现得太过激,一松开牵引绳就狂吼着冲上去咬黑熊,结果被黑熊从笼子的缝隙间挥出一巴掌,正扇在17号的脑袋上,当场就把17号打翻在地,尖锐的爪子把17号的头侧挠得皮开肉绽。
不仅如此,闻到血腥味的黑熊被彻底激怒了,在笼子里愈发暴躁,似乎连驯兽师都束手无策。跟这头狂暴的黑熊比起来,所谓的獒王就是渣啊!
在场众人全都心里打鼓,猜测今天是没办法完成这个镜头了,只等明天这头黑熊平静下来再另找一条狗尝试。
但是导演并不打算放弃,他之前正好有些犯愁来自马戏团的黑熊没有野性,拍不出他想要的效果,黑熊被激怒反倒符合他的心意。
“继续!”导演宣布道,“再牵一条狗过来!”
“牵哪条,先生?”工作人员询问道。
导演的目光从一排候选德牧的身上掠过,“选哪条呢……”
“汪汪!”
飞玛斯突然吠叫起来,因为它知道无论其他哪条狗面对这头黑熊都没有胜算,轻则受伤,重则身亡。
导演若有所思地说道:“嗯?这条就是刚来的13么……听说这条狗有些能耐,本想留着它用在关键时刻,不过看它挺积极,就让它试试吧。”
“随时为您效劳。”罗杰本来不想出头,他也看出这头黑熊不好惹,生怕飞玛斯受伤害得他被扫地出门,但带到如今也没有办法,只得硬着头皮牵出飞玛斯。
飞玛斯站定在黑熊的笼子前,既不叫也不跑,就那么镇定地注视着黑熊。
它的表现令导演眼前一亮,拍板道:“不错的小家伙!好胆气!就让13来演这幕戏吧!准备开拍!”
黑熊与飞玛斯一起被带进树林中临时搭建起来的围栏,以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随着导演一声令下,黑熊的牵引绳被释放,早已被激怒的它立刻咆哮着冲向飞玛斯。掌掴、啃咬,扑击……只要被它击中一下,飞玛斯非死即伤。
在这幕镜头里,飞玛斯不需要击败黑熊,只要令黑熊知难而退就可以了。它倚仗着灵活的身手左冲右突,以逼真的假动作一次又一次令黑熊扑空,同时不断吠叫给黑熊施压,间或还会不引人注意地冲着黑熊的眼睛踢起沙尘和小石子,让其难以视物。
黑熊的狂怒与体力一起渐渐消失了,它发现自己拿这条机灵的狗根本没办法,而且再这么下去恐怕自己还要吃亏,便灰溜溜地转身退走。
“哇!这条狗太棒了!”导演兴奋地鼓掌,这幕本来很难拍的镜头居然一次通过,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有什么棒的?无非是一条替身狗而已,如果我的狗亲自上场,比它做得还要好。”坐在场边观战的邓肯不屑地说道,他的狗趴伏在脚边,不知道何看起来有些蔫蔫的。
“是,是,邓肯先生,您说得对!”导演自知失言,赶紧陪笑道,“那个……邓肯先生,下一个镜头是成功地赶走黑熊后,饰演主角的狗与小男孩拥抱在一起,您看这个镜头是不是……”
邓肯骄傲地站起来,整了整衣襟,“当然是我的狗来演,没有谁比它更能表现出这种细腻的情感。来,伙计,该咱们上场了……”
他招呼了两声,他的狗才颤巍巍地站起来,刚走出几步,就萎靡不振地趴倒在地上。
“医生!医生!医生在哪?快叫医生过来!”邓肯慌了神,推了推他的狗,它挣扎了几下却怎么也站不起来。
导演也慌了,“快去叫医生!快去叫查尔斯先生!快去叫老板!”
整个剧组顿时乱成一团。
军旅出身的邓肯力气不小,他见医生迟迟没有过来,奋力抱起自己的狗坐回车上,猛踩油门向医院疾驰。
在周围的混乱中,飞玛斯看着这熟悉一切,记忆正在复苏。
没用,即使邓肯赶到医院也没用,这个时代的兽医学非常落后,根本查不出那条狗是得了什么病,他们甚至连古老的放血疗法都试过了,却无济于事。
飞玛斯闭上眼睛。
周围的人和物像是百倍速度快进的电影一样,闪电般出现又闪电般消失。
它睁开眼睛,场景切换了——这是它的心象世界,它是心象世界的主人。
飞玛斯再次回到了查尔斯的豪华办公室,只不过这次没有罗杰的陪伴。
除了它之外,办公室里只有查尔斯和邓肯两个人,他们愁眉苦脸长吁短叹,像是世界末日来临一样。
“结束了。”邓肯痛苦地摇摇头,“一切都结束了。”
他站起来,晃晃悠悠地往外走。
“等一下!”查尔斯跳起来,一把揽住他的肩膀,激动地吼道:“结束?别说傻话了,怎么可能这样结束!你当然可以选择一走了之,但投资人的钱怎么办?我又怎么向老板交待?”
“你以为我愿意?但不结束又能怎样?”邓肯已经泪流满面,一个大男人竟然捧着脸痛哭失声,“它已经走了,永远地离开了我们……世界上再没有第二条狗能有它那样精湛的演技了……”
“这个嘛……我看倒也未必。”查尔斯意味深长地说道。
邓肯觉得像是被冒犯了一样,愤怒地说道:“你是什么意思?”
自从他的狗离开后,他就觉得查尔斯的态度与以前相比有了微妙的变化,对他不再那么毕恭毕敬,偶尔还会盛气凌人——他很难接受这种态度的转变。但是他忘了一件事,在这栋大楼里,狗是比人值钱的,比所有人都值钱,包括查尔斯,也包括他。
查尔斯指了指蹲坐在旁边的飞玛斯,“你不觉得13跟你的狗很像么?”
“是很像,那又怎样?”邓肯语气很冲。
查尔斯慢条斯理地说道:“13跟你的狗很像,而且据导演说,它的演技也很好,所以我有个主意。”
邓肯不是傻瓜,他已经猜到了查尔斯想说什么。“你……你……”他难以置信地指着查尔斯的鼻子。
“别这样看着我,我也是没办法。”查尔斯摇头,“邓肯先生,这个办法只是权宜之计,却能减少咱们双方的损失。如果是人类演员的话会很麻烦,但13只是一条狗而已,它不会透露出去,这件事只有你和我知道,只要咱们守口如瓶,谁又能发现呢?”
邓肯脸上的表情瞬息万变,看得出来他的脑海中正在产生激烈的思想斗争。
查尔斯进一步劝道:“邓肯先生,你瞧,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而且没什么风险,难道你的钱已经挣够了?我听说你最近又豪掷千金买下一块地皮正在修建别墅,手头还宽裕吗?”
他的语气软中带硬,如果不能妥善解决这件事,别说他的高级主管位置坐不稳,就连刚刚走上正轨的公司恐怕也前景不妙……
跟所有的美国暴发户一样,邓肯没有存钱的习惯,花起钱来也没什么计划性,他压根儿没有想象过自己的狗会莫名其妙地突然出事,把他所有的钱,连同预付的部分片酬,全投进了别墅和奢侈品的消费上面——这本来没什么,因为只等这部片子拍完,大把大把的钞票就滚滚而来,谁知竟然出了这么档子事……
邓肯心里空落落的,直到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得来的一切全都建立在狗屎运上,他幸运地在战场上捡到了一条狗,仅此而已。没有狗,他什么也不是。
想到这里,他颓然坐倒在沙发上,有气无力地说道:“查尔斯先生,说吧,你打算怎么样?”
查尔斯见邓肯愿意配合,也是松了一口气,毕竟这出戏少了邓肯没法演,邓肯与他的狗从来是形影不离,只要邓肯在,人们下意识地就不会怀疑那条狗的真伪。
“13与你的狗很像,所以从外形上我们无须多加顾虑,关键是要培养他的习惯,让它和你的狗从行为上也相似。”查尔斯说到这里,拍了几下巴掌。
恍惚间,飞玛斯以为是张子安在拍巴掌,如果是在宠物店里,接下来就会是四只阿比西尼亚猫出场跳舞……然而不是,出场的是一个彬彬有礼的厨师,他推着一辆餐车,恭恭敬敬地将精心烹制的洋葱煎牛排摆放到餐桌上,同时将琥珀色的香醇红酒注入杯中,便悄然告退。
查尔斯走到飞玛斯面前,笑容可掬地鞠躬说道:“大明星,您的午餐已经准备好了,请用餐吧。”
邓肯看着充满滑稽和荒诞的一幕,脑子完全混乱了。
查尔斯见飞玛斯没有动,暗暗冲邓肯打了个手势,示意让他也过来。
邓肯硬着头皮佯装出笑容,用对待恋人和孩子一般的温柔语气对飞玛斯说:“来吧,亲爱的,快来吃你的午饭吧。”
如果飞玛斯是人,一定会起满身的鸡皮疙瘩。
它已经决定不再逃避,无论发生什么事,都勇敢地配合这两个小丑,将这幕人间喜剧演到最后。
毕竟,今天它是主角。
于是它跃上餐椅,开始享用午餐。
上等牛排火候烹制得恰到好处,吃起来鲜美多汁,上个世纪的法国顶级红酒喝起来甘美无比,宛如琼浆玉液,但是很奇怪,它心里更怀念宠物店里的土豆炖牛肉和红星二锅头……尽管牛肉只是寻常的超市货色,尽管土豆经常被炖得太硬,尽管二锅头喝下去像火烧一样辣嗓子,但它就是觉得那些东西更好吃。
它似乎有些明白了,重要的不是吃什么,而是谁在陪你一起吃。
宠物店寒酸简陋,却拥有这间办公室永远不会拥有的东西。
飞玛斯将牛排和红酒吃完,包括西兰花和蘑菇,唯独剩下了洋葱。
查尔斯捋着唇上的短须,微笑着跟邓肯说道:“看来我们的大明星口味变了,不喜欢吃洋葱。”
“那就告诉我们的主厨,下次改个菜谱,不要放洋葱。”邓肯慨然说道,他也愈发娴熟地扮演起自己的角色。
查尔斯附和道:“没错,为了拍摄的需要,我们大明星的一切要求都应该被满足。”
飞玛斯真的想大笑三声,又想大哭一场,这两个人的演技堪比还未诞生的奥斯卡影帝。
“还有这个,再把那个戴上,戴上以后咱们的大明星肯定更加英俊不凡!”查尔斯向邓肯使了个眼色,后者肉疼一样从兜里掏出一串晶莹闪烁的钻石项链。
邓肯伸过手去,想解下飞玛斯的皮质项圈,给它换上钻石项链,然而他的手刚触碰到皮质项圈,飞玛斯就突然狂吼起来。
“别碰!”
邓肯吓了一跳,手一哆嗦,钻石项链啪地摔在了地上。串绳断了,数十颗璀璨的钻石洒满了整个地毯。
飞玛斯放轻了语气,“别碰,你们不配。”
它知道,真实历史中的自己一定是被他们戴上了钻石项链,伪装成了另一条狗,但在这个亦真亦幻的心象世界里,它想多保留一些自我。
查尔斯却误会了,他自作聪明地指了指鼻子,意思是飞玛斯肯定是从项链上嗅到了另一条狗的味道,因此不愿意戴。
“看来,我们的大明星有些喜新厌旧。”他微笑着说。
邓肯会意,立刻接道:“这条项链款式太老旧了,钻石的纯度也不够高,工艺更配不上它的身份,我马上给瑞士那边打电话,重新订做一条。”
“理当如此。”查尔斯点头,突然像想起了什么似的说道:“还有我们大明星的专用车,已经开了一年了,是时候换辆新的了,我也马上通知福特公司。”
“对了,”邓肯皱了皱眉,压低声音说道:“那个叫罗杰还是罗姆的,怎么处理?如果他要他的狗……”
查尔斯胸有成竹地笑道:“他的狗在拍摄途中意外死亡,本公司表示最深切的遗憾。虽然只是一条无足轻重的替身狗,本公司还是会出于道义发给他一笔抚恤金,然后把狗的尸体交给他安葬。”
邓肯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最终又咽了下去。
飞玛斯没有听他们说话,它被地毯上漫如繁星的钻石吸引了目光。
每颗钻石的每个切面都像镜子一样倒映着它的身影,无数的身影忙碌于不同的电影里,扮演不同的角色。
飞玛斯突然笑了起来,仰天长啸:“噫!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
从第二天起,飞玛斯就被带到电影拍摄现场参与拍摄。
它不知道正在拍摄的是哪部电影,作为18条替身狗之一,它无须被告知这些事。作为临时主人的罗杰也不关心,在片场里他的目光始终贪婪地追寻着那些时髦靓妞,只要能拿到他那份钱,他乐意让飞玛斯做任何事,无论有多危险。
而那条狗,那条尊贵的明星狗,片场里没有人真正的喜欢它,也许除了它的主人以外。
它拿着比人类主演高8倍的片酬,每次来片场时都会坐着公司为它定制的专车,脖颈上戴着一串光芒四射的钻石项链,当剧组人员在中午吃简陋的大锅菜时,它则独自享用牛排——由高薪聘请的主厨亲手烹制的、带有洋葱的七分熟牛排。
至于红酒,在公众场合里是不会为它准备红酒的,毕竟有《禁酒令》在嘛。
另外,盛放牛排的盘子是银质的。
它的一举一动就是在赤果果地打所有人的脸,提醒他们在这里你们是不如狗的。
片场里没有人敢违逆它的心意,毕竟连公司老板被它咬了也只能忍气吞声。
100年后的片场也许存在诸多不如意之处,但是从当红明星乃至剧组里的狗,至少在表面上做到了人人平等,无论高低贵贱全都在吃同一份盒饭,哪怕这份盒饭是被生活制片克扣过的、还不到10块钱的伙食标准。
当然,这并不是它的错,它只是一条狗,是人跪在它面前把它捧上了神坛。
拍摄危险镜头的时候,它不会亲自犯险,而是从18条替身狗里随意选一条,比如今天,某条倒霉的狗将被选出来与一头大黑熊搏斗。
这是一头真正的黑熊,被关在笼子,浑身的腥臭味,焦躁不安地在笼子里走来走去,时而发出一声沉闷的低吼。它来自马戏团,驯兽师表示它不会捅篓子,但谁也不敢让那条明星狗去跟这头黑熊演对手戏,万一受伤的话,谁负得起责任?
“9号!让9号替身狗去试试!”导演叫道。
没有电网,没有麻醉枪,更没有100年后的电脑特效,所有的安全保障全来自驯兽师的一句话。
9号替身狗被牵出来,然而它刚刚靠近笼子里的黑熊,就紧张地远远绕圈子,即使工作人员把它牵到笼子旁边,一松开牵引绳它就跑开,试了几次都不行,这样没办法拍摄德牧为了保护小主人而恶战黑熊的惊险镜头。
“17号!换17号试试!”导演又指名另一条倒霉狗。
17号替身狗与9号正相反,它面对黑熊表现得太过激,一松开牵引绳就狂吼着冲上去咬黑熊,结果被黑熊从笼子的缝隙间挥出一巴掌,正扇在17号的脑袋上,当场就把17号打翻在地,尖锐的爪子把17号的头侧挠得皮开肉绽。
不仅如此,闻到血腥味的黑熊被彻底激怒了,在笼子里愈发暴躁,似乎连驯兽师都束手无策。跟这头狂暴的黑熊比起来,所谓的獒王就是渣啊!
在场众人全都心里打鼓,猜测今天是没办法完成这个镜头了,只等明天这头黑熊平静下来再另找一条狗尝试。
但是导演并不打算放弃,他之前正好有些犯愁来自马戏团的黑熊没有野性,拍不出他想要的效果,黑熊被激怒反倒符合他的心意。
“继续!”导演宣布道,“再牵一条狗过来!”
“牵哪条,先生?”工作人员询问道。
导演的目光从一排候选德牧的身上掠过,“选哪条呢……”
“汪汪!”
飞玛斯突然吠叫起来,因为它知道无论其他哪条狗面对这头黑熊都没有胜算,轻则受伤,重则身亡。
导演若有所思地说道:“嗯?这条就是刚来的13么……听说这条狗有些能耐,本想留着它用在关键时刻,不过看它挺积极,就让它试试吧。”
“随时为您效劳。”罗杰本来不想出头,他也看出这头黑熊不好惹,生怕飞玛斯受伤害得他被扫地出门,但带到如今也没有办法,只得硬着头皮牵出飞玛斯。
飞玛斯站定在黑熊的笼子前,既不叫也不跑,就那么镇定地注视着黑熊。
它的表现令导演眼前一亮,拍板道:“不错的小家伙!好胆气!就让13来演这幕戏吧!准备开拍!”
黑熊与飞玛斯一起被带进树林中临时搭建起来的围栏,以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随着导演一声令下,黑熊的牵引绳被释放,早已被激怒的它立刻咆哮着冲向飞玛斯。掌掴、啃咬,扑击……只要被它击中一下,飞玛斯非死即伤。
在这幕镜头里,飞玛斯不需要击败黑熊,只要令黑熊知难而退就可以了。它倚仗着灵活的身手左冲右突,以逼真的假动作一次又一次令黑熊扑空,同时不断吠叫给黑熊施压,间或还会不引人注意地冲着黑熊的眼睛踢起沙尘和小石子,让其难以视物。
黑熊的狂怒与体力一起渐渐消失了,它发现自己拿这条机灵的狗根本没办法,而且再这么下去恐怕自己还要吃亏,便灰溜溜地转身退走。
“哇!这条狗太棒了!”导演兴奋地鼓掌,这幕本来很难拍的镜头居然一次通过,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有什么棒的?无非是一条替身狗而已,如果我的狗亲自上场,比它做得还要好。”坐在场边观战的邓肯不屑地说道,他的狗趴伏在脚边,不知道何看起来有些蔫蔫的。
“是,是,邓肯先生,您说得对!”导演自知失言,赶紧陪笑道,“那个……邓肯先生,下一个镜头是成功地赶走黑熊后,饰演主角的狗与小男孩拥抱在一起,您看这个镜头是不是……”
邓肯骄傲地站起来,整了整衣襟,“当然是我的狗来演,没有谁比它更能表现出这种细腻的情感。来,伙计,该咱们上场了……”
他招呼了两声,他的狗才颤巍巍地站起来,刚走出几步,就萎靡不振地趴倒在地上。
“医生!医生!医生在哪?快叫医生过来!”邓肯慌了神,推了推他的狗,它挣扎了几下却怎么也站不起来。
导演也慌了,“快去叫医生!快去叫查尔斯先生!快去叫老板!”
整个剧组顿时乱成一团。
军旅出身的邓肯力气不小,他见医生迟迟没有过来,奋力抱起自己的狗坐回车上,猛踩油门向医院疾驰。
在周围的混乱中,飞玛斯看着这熟悉一切,记忆正在复苏。
没用,即使邓肯赶到医院也没用,这个时代的兽医学非常落后,根本查不出那条狗是得了什么病,他们甚至连古老的放血疗法都试过了,却无济于事。
飞玛斯闭上眼睛。
周围的人和物像是百倍速度快进的电影一样,闪电般出现又闪电般消失。
它睁开眼睛,场景切换了——这是它的心象世界,它是心象世界的主人。
飞玛斯再次回到了查尔斯的豪华办公室,只不过这次没有罗杰的陪伴。
除了它之外,办公室里只有查尔斯和邓肯两个人,他们愁眉苦脸长吁短叹,像是世界末日来临一样。
“结束了。”邓肯痛苦地摇摇头,“一切都结束了。”
他站起来,晃晃悠悠地往外走。
“等一下!”查尔斯跳起来,一把揽住他的肩膀,激动地吼道:“结束?别说傻话了,怎么可能这样结束!你当然可以选择一走了之,但投资人的钱怎么办?我又怎么向老板交待?”
“你以为我愿意?但不结束又能怎样?”邓肯已经泪流满面,一个大男人竟然捧着脸痛哭失声,“它已经走了,永远地离开了我们……世界上再没有第二条狗能有它那样精湛的演技了……”
“这个嘛……我看倒也未必。”查尔斯意味深长地说道。
邓肯觉得像是被冒犯了一样,愤怒地说道:“你是什么意思?”
自从他的狗离开后,他就觉得查尔斯的态度与以前相比有了微妙的变化,对他不再那么毕恭毕敬,偶尔还会盛气凌人——他很难接受这种态度的转变。但是他忘了一件事,在这栋大楼里,狗是比人值钱的,比所有人都值钱,包括查尔斯,也包括他。
查尔斯指了指蹲坐在旁边的飞玛斯,“你不觉得13跟你的狗很像么?”
“是很像,那又怎样?”邓肯语气很冲。
查尔斯慢条斯理地说道:“13跟你的狗很像,而且据导演说,它的演技也很好,所以我有个主意。”
邓肯不是傻瓜,他已经猜到了查尔斯想说什么。“你……你……”他难以置信地指着查尔斯的鼻子。
“别这样看着我,我也是没办法。”查尔斯摇头,“邓肯先生,这个办法只是权宜之计,却能减少咱们双方的损失。如果是人类演员的话会很麻烦,但13只是一条狗而已,它不会透露出去,这件事只有你和我知道,只要咱们守口如瓶,谁又能发现呢?”
邓肯脸上的表情瞬息万变,看得出来他的脑海中正在产生激烈的思想斗争。
查尔斯进一步劝道:“邓肯先生,你瞧,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而且没什么风险,难道你的钱已经挣够了?我听说你最近又豪掷千金买下一块地皮正在修建别墅,手头还宽裕吗?”
他的语气软中带硬,如果不能妥善解决这件事,别说他的高级主管位置坐不稳,就连刚刚走上正轨的公司恐怕也前景不妙……
跟所有的美国暴发户一样,邓肯没有存钱的习惯,花起钱来也没什么计划性,他压根儿没有想象过自己的狗会莫名其妙地突然出事,把他所有的钱,连同预付的部分片酬,全投进了别墅和奢侈品的消费上面——这本来没什么,因为只等这部片子拍完,大把大把的钞票就滚滚而来,谁知竟然出了这么档子事……
邓肯心里空落落的,直到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得来的一切全都建立在狗屎运上,他幸运地在战场上捡到了一条狗,仅此而已。没有狗,他什么也不是。
想到这里,他颓然坐倒在沙发上,有气无力地说道:“查尔斯先生,说吧,你打算怎么样?”
查尔斯见邓肯愿意配合,也是松了一口气,毕竟这出戏少了邓肯没法演,邓肯与他的狗从来是形影不离,只要邓肯在,人们下意识地就不会怀疑那条狗的真伪。
“13与你的狗很像,所以从外形上我们无须多加顾虑,关键是要培养他的习惯,让它和你的狗从行为上也相似。”查尔斯说到这里,拍了几下巴掌。
恍惚间,飞玛斯以为是张子安在拍巴掌,如果是在宠物店里,接下来就会是四只阿比西尼亚猫出场跳舞……然而不是,出场的是一个彬彬有礼的厨师,他推着一辆餐车,恭恭敬敬地将精心烹制的洋葱煎牛排摆放到餐桌上,同时将琥珀色的香醇红酒注入杯中,便悄然告退。
查尔斯走到飞玛斯面前,笑容可掬地鞠躬说道:“大明星,您的午餐已经准备好了,请用餐吧。”
邓肯看着充满滑稽和荒诞的一幕,脑子完全混乱了。
查尔斯见飞玛斯没有动,暗暗冲邓肯打了个手势,示意让他也过来。
邓肯硬着头皮佯装出笑容,用对待恋人和孩子一般的温柔语气对飞玛斯说:“来吧,亲爱的,快来吃你的午饭吧。”
如果飞玛斯是人,一定会起满身的鸡皮疙瘩。
它已经决定不再逃避,无论发生什么事,都勇敢地配合这两个小丑,将这幕人间喜剧演到最后。
毕竟,今天它是主角。
于是它跃上餐椅,开始享用午餐。
上等牛排火候烹制得恰到好处,吃起来鲜美多汁,上个世纪的法国顶级红酒喝起来甘美无比,宛如琼浆玉液,但是很奇怪,它心里更怀念宠物店里的土豆炖牛肉和红星二锅头……尽管牛肉只是寻常的超市货色,尽管土豆经常被炖得太硬,尽管二锅头喝下去像火烧一样辣嗓子,但它就是觉得那些东西更好吃。
它似乎有些明白了,重要的不是吃什么,而是谁在陪你一起吃。
宠物店寒酸简陋,却拥有这间办公室永远不会拥有的东西。
飞玛斯将牛排和红酒吃完,包括西兰花和蘑菇,唯独剩下了洋葱。
查尔斯捋着唇上的短须,微笑着跟邓肯说道:“看来我们的大明星口味变了,不喜欢吃洋葱。”
“那就告诉我们的主厨,下次改个菜谱,不要放洋葱。”邓肯慨然说道,他也愈发娴熟地扮演起自己的角色。
查尔斯附和道:“没错,为了拍摄的需要,我们大明星的一切要求都应该被满足。”
飞玛斯真的想大笑三声,又想大哭一场,这两个人的演技堪比还未诞生的奥斯卡影帝。
“还有这个,再把那个戴上,戴上以后咱们的大明星肯定更加英俊不凡!”查尔斯向邓肯使了个眼色,后者肉疼一样从兜里掏出一串晶莹闪烁的钻石项链。
邓肯伸过手去,想解下飞玛斯的皮质项圈,给它换上钻石项链,然而他的手刚触碰到皮质项圈,飞玛斯就突然狂吼起来。
“别碰!”
邓肯吓了一跳,手一哆嗦,钻石项链啪地摔在了地上。串绳断了,数十颗璀璨的钻石洒满了整个地毯。
飞玛斯放轻了语气,“别碰,你们不配。”
它知道,真实历史中的自己一定是被他们戴上了钻石项链,伪装成了另一条狗,但在这个亦真亦幻的心象世界里,它想多保留一些自我。
查尔斯却误会了,他自作聪明地指了指鼻子,意思是飞玛斯肯定是从项链上嗅到了另一条狗的味道,因此不愿意戴。
“看来,我们的大明星有些喜新厌旧。”他微笑着说。
邓肯会意,立刻接道:“这条项链款式太老旧了,钻石的纯度也不够高,工艺更配不上它的身份,我马上给瑞士那边打电话,重新订做一条。”
“理当如此。”查尔斯点头,突然像想起了什么似的说道:“还有我们大明星的专用车,已经开了一年了,是时候换辆新的了,我也马上通知福特公司。”
“对了,”邓肯皱了皱眉,压低声音说道:“那个叫罗杰还是罗姆的,怎么处理?如果他要他的狗……”
查尔斯胸有成竹地笑道:“他的狗在拍摄途中意外死亡,本公司表示最深切的遗憾。虽然只是一条无足轻重的替身狗,本公司还是会出于道义发给他一笔抚恤金,然后把狗的尸体交给他安葬。”
邓肯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最终又咽了下去。
飞玛斯没有听他们说话,它被地毯上漫如繁星的钻石吸引了目光。
每颗钻石的每个切面都像镜子一样倒映着它的身影,无数的身影忙碌于不同的电影里,扮演不同的角色。
飞玛斯突然笑了起来,仰天长啸:“噫!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