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昭云带着侍卫马军亲自出击,人如猛虎,马如蛟龙,杀气凝烈,气血如炉。
这是他的侍卫军,百里挑一的精锐战士,选拔出来,一大半人,跟随过罗昭云南征北战,幸存下来,一直都是骑兵,作战经验丰富。

每个战士脸上都带着一股荣耀,以及视死如归的神态,能跟陛下一起出战,非常难得,哪怕战死沙场,抚恤金也要比其它部队高,一旦斩杀敌兵出色,很可能被提拔的机会大不少。

在其它部队,报军功、提携等等,有许多因素,还要跟上级打好关系,这是官途的隐形规则,无人能够改变得了。

但在皇家卫队,侍卫亲军中,就在陛下身边厮杀,能够出头露面的机会增加许多,因此,所有士卒全都情绪高涨,玩了命地冲锋,想要把自己最勇敢、英武的一面展现出来。

“杀啊——”

来护儿带着三千人马与突厥大将铁云默的队伍率先激战在一起。

这老将军的大铡刀挥舞开来,冲上来的几个突厥骑士,被老将军一刀刀劈落了马,武艺没有落下,依旧很强悍。

曾经他是内劲巅峰,差一点步入化劲了,虽然年龄增长,体能下降,但是坚持每天早晨打拳、练刀,所以,上了战场厮杀起来,仍不含糊。

这时候,罗昭云手持银枪赶来,长枪舞动,内劲迸发,枪法大开大合,方圆几丈之内的敌兵,全都难以近身,被他挑落马下。

有大都尉、千夫长等,发现了罗昭云身上的铠甲与众不同,是金色战甲,料定身份不低,所以一时间,都朝着他扑过来。

罗昭云周围的侍卫队则做好防备工作,在外围割开,不让陛下陷入了包围之内,免得误伤。

千军万马的厮杀,如果落单,那是非常危险的,哪怕你武艺超群,勇冠三军,像赵子龙浑身是胆,也终有个人体能和战力的极限,被重重围住,四面八方一起刺矛,也还是非常危险的。

罗昭云左右与后方都是侍卫军,前面的视角,用来杀敌,就变得相对容易,但凡靠近来的百夫长、千夫长,不论多勇猛,多威武的,仍被罗昭云几下就击杀了。

“那是黄金甲!”

“好像是大华的皇帝?”

“天啊,是真的,大华皇帝在这里,快过来围猎啊!”

突厥人疯了一般大喊,消息传得越来越多,周围附近一里许的骑兵全部朝着罗昭云这边扑来,但是,罗昭云身边的侍卫军也聚集在这里,所以,双方展开了激烈的大战。

哪怕有骑兵小队凿出一条血路,杀到跟前,也不够罗昭云斩杀的。

发现大华皇帝亲自带兵来袭的消息,传入了始毕可汗的耳中,他眼神一亮,嘴角溢出冷笑,放着大军后方指挥不待,进入亲自带兵前来偷袭,以身涉险,也不知道该夸他英勇无畏,还是脑子进水,过于轻敌和愚蠢。

始毕可汗想着,只要把他围剿,那么前方步兵方阵,骑兵队伍也就不攻而破了。

“叶户,大骨侯,再带两万人马,给我围住大华皇帝小儿,只要杀了他,我们就能赢了,甚至大华也完蛋了,长安城唾手而得!”

许多部落首领,突厥将领,都把目光看向了罗昭云所在的方位,那里将会成为突厥人重点攻击的方位,决定了成败的关键,可以说,一战定输赢,只要杀了罗昭云,大站就会自动结束了。

这就是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的道理。

两万预备队,被压了上去,滚滚钢铁洪流,冲向了罗昭云、来护儿所率的几千侍卫马军,形势有些危机。

“陛下,突厥人发现了您的位置,他们又派上许多兵马,我们撤回去吧。”一位侍卫统领焦急劝道。

“无妨,我们的援军也快到了,吸引住他们的兵力,跟援军重击突厥后方和中枢的机会!”罗昭云并不着急,因为他所带人马有六七千人,都是精锐,一时半会对抗三万突厥骑兵,也不会出现大的败绩。

只要能够扛住这三万突厥兵马,就能削弱了突厥备用军的力量,给秦琼、程知节杀来的队伍,减轻压力,增加攻击效果。

此外,裴元庆、薛万仞、史大奈带兵也在向前厮杀,跟着他们的战团,不足两里而已,随时能够横插过去,对接在一起。

“噗噗噗!”

“咔嚓!”

这里的大华精兵对抗突厥勇士,一方虎狼之师,英勇作战,一方仿佛看到猎物一般饥渴,想要围杀大华皇帝,所以,双方都爆发了超出普通部队更强大的战斗力,厮杀也更激烈。

罗昭云镇定自如,浑身是胆,以南征北战的事太多了,所以,丝毫不惧,指挥侍卫马军保持队型,三人一组,注意配合,斩杀那些狂热的突厥人。

就在这时,一队骑兵训练有素地排成长龙,从突厥方阵的斜后方,崇山峻岭的路口奔出来,掀起滚滚尘烟,隆隆的马蹄声中间夹杂着兵甲铿锵,烟土飞扬中,隐现着无数冷酷的脸庞,旗帜鲜明,长长的骑兵队伍没有人说话,林立的长枪戈戟寒光涌动。

山风卷动着骑兵马蹄前的尘土,冲天而起,铁骨铮铮的骑兵、震慑心魂的军威,在旷野上出现,来势凶猛。

带队的正是秦琼,带着一万骑兵,朝着突厥的后方队伍,冲杀而去。

突厥一方的骑兵队伍,蓦然大吃一惊,转身瞧向后方,脸色不由大变,实在想不通,在他们队伍后方,为何会杀来了怎么一支大华铁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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