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宣一道文书说了一个内容,就是要暂领商曹,但是其真正的用意,可没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第一是试探刘澜的是否已经有商曹人选,其次主动请缨则是要将商曹保下来,最少要在他们这边,或者更简单的说,要在以孙邵为首的丹阳郡守府管理下运转,最后当然就是商曹的油水,别说他自己惦记,秣陵上下都在惦记,
但不管是徐宣也好,还是背后的孙邵也罢,急于自荐,说白了都忽略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商曹在孙邵接手这几年来一直都是直接归刘澜领导,虽然孙邵之前的职位不高,但却比一些县令甚至是郡守们更有实权,原因就在于他能够直接向刘澜汇报,而这也是为什么他能够在内阁成立之初与张昭抗衡的关键,也是他一步登天的重要原因。

如果不以地域划分的话,那么可以简单的把孙邵和张昭归纳为一方是锐意进取的改革派,一方是传统保守的守旧派,所以刘澜对孙邵的使用力度之大几乎达到了让人嫉妒的地步,可不是刘澜真的如此厚此薄彼,实在是那些人观念陈旧,只有孙邵等少数几人能够真正理解他的理念和想法,与其说是刘澜重用孙邵,倒不如说是他想用的人就那么几人。

农业也就是现在的农曹有国渊,商业有孙邵以及工业有徐宣,如今孙邵迈出一大步,成了丹阳郡守,商曹自然就出现了空缺,本来刘澜治下就缺乏这类的革新人才,现在出现空缺,惦记的人虽多,但也都清楚刘澜用人的态度,尤其是这几个刘澜一手成立的部门和盯着的改革,自然不会随便挑选主官,而大多数人说白了再此之前都没有在商曹工作的经验,这些人肯定不在刘澜的考虑范围。

那么这些人选中,首先在沛县商曹工作过或者是在丹阳商曹工作的这些人比如就会成为刘澜的首选,但是这些人因为孙邵的关系,又几乎都在这些年成为了他的主要支持者,那么要在孙邵打下良好基础的商曹寻找自己的代言人,显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在加上孙邵虽然离开了商曹,但却更进一步成为了丹阳郡守,所以就算能成为商曹,其实还是在他的领导之下,而不再是直接向刘澜汇报,所以这就又回到了起点,刘澜这次对商曹主官的选择,就是一次态度的释放。

如果还是孙邵系,那么工作自然很好展开,可如果是张昭系或者辽东系,那么就算搞好了,也是在孙邵的领导之下,毕竟人家打好了基础,可如果搞不好,那就是其废物无能了,所以除了江东系,谁坐上商曹这个位置,孙邵这座大山都不可能饶得过去,一句话就是费力不讨好,看起来油水多,但风险更大。

面对徐宣的试探,刘澜的回应看起来只是单单十几个字,但其内容却也和徐宣一样透露了好几种回答,而这对刘澜来说无疑是在这个这个时代才学会的说话艺术,或许在后世也有类似的事情,只不过当时刘澜还很年轻,才刚毕业,哪里经历过这些,所以这些说话的艺术,刘澜完全是在这个时代学来,或者说想不学都不行,你要不学你要不会,你要什么都说,那你被这些人玩死,都不知道原因。

所以,看看刘澜的回答,想说的话都在字里行间之中,而没有直接表达出来,换言之,如果刘澜的意思真要直接表达出来,那意思就变了,刘澜一直以为这是只有中国人才有的说话艺术,可是要真仔细想想,这绝对不是什么糟粕,而是世界通用的说话艺术,回想后世的各个国家的发言人,不都是这一套?

谁会把话说在明面上,不都是用最隐晦的说辞把想说的话说出来,这一套用在哪里都不会有错,如果不用,那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麻烦,当然刘澜还算好的,只是现在在逐渐适应,想想以前出现类似的情况时,他哪里会想这么多,一个允字或者一个不允就解决了一道文书。

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最典型的就是刘澜对治下颁布的一道决曹审核令,汉代审理案件,各亭里由有三老,选年高有德者,调息争讼,体现汉代德主刑辅的法制思想,县由县令兼理司法,并设县丞专理司法,郡由郡守兼理司法,并设决曹掾专理司法。

而刘澜进行改革之后,将决曹设置成为了四级,第一级为各亭最基层决曹,主官为决曹吏掾,第二级为各县中级决曹,设决曹史专理司法,断罪决狱。第三级为郡也就是决曹掾史,第四级为决曹从事,最后还设最高级决曹长,由张昭兼任。

这是刘澜仿照后世设立的司法体系,虽然缺陷很大,但毕竟在这个年代,刘澜现在有精力做到这些已经真的不错了,换成任何一方诸侯,这个时候也不会向刘澜对司法体系投入这么大的精力。

但刘澜做事就是如此,既然要改革司法体系,建立军事法庭那么就干脆能做到哪一步算哪一方,先把摊子铺开,然后一步步完善呗,这就是刘澜最初的想法,当然他真正的想法还是要把死刑的权利拿回来,交给决曹长来处理。

而在决曹长的处理中,同样斗智斗勇的情况发生了,只不过这一回是刘澜与张昭之间的隔空较量。

张昭对于刘澜的任免给出的回答是精力不济,很难兼顾,所以请主公考虑他人,或就保留现有司法体系,以各州刺史为最高决曹长,负责死刑审核,对于张昭请辞决曹长一职,刘澜有些出乎意料,可细细一琢磨,却也反应过来他这是在以退为进。

说白了首先是他认为现有的司法体系是健全的,大汉朝已经用了四百年,没出现什么问题,其次他是对刘澜莫名其妙的改革不是很满意,以他的思想,司法体系完全没必要改革,毕竟大汉朝的虽然承秦律,但终究还是讲究德主刑辅。

徐宣一道文书说了一个内容,就是要暂领商曹,但是其真正的用意,可没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第一是试探刘澜的是否已经有商曹人选,其次主动请缨则是要将商曹保下来,最少要在他们这边,或者更简单的说,要在以孙邵为首的丹阳郡守府管理下运转,最后当然就是商曹的油水,别说他自己惦记,秣陵上下都在惦记,

但不管是徐宣也好,还是背后的孙邵也罢,急于自荐,说白了都忽略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商曹在孙邵接手这几年来一直都是直接归刘澜领导,虽然孙邵之前的职位不高,但却比一些县令甚至是郡守们更有实权,原因就在于他能够直接向刘澜汇报,而这也是为什么他能够在内阁成立之初与张昭抗衡的关键,也是他一步登天的重要原因。

如果不以地域划分的话,那么可以简单的把孙邵和张昭归纳为一方是锐意进取的改革派,一方是传统保守的守旧派,所以刘澜对孙邵的使用力度之大几乎达到了让人嫉妒的地步,可不是刘澜真的如此厚此薄彼,实在是那些人观念陈旧,只有孙邵等少数几人能够真正理解他的理念和想法,与其说是刘澜重用孙邵,倒不如说是他想用的人就那么几人。

农业也就是现在的农曹有国渊,商业有孙邵以及工业有徐宣,如今孙邵迈出一大步,成了丹阳郡守,商曹自然就出现了空缺,本来刘澜治下就缺乏这类的革新人才,现在出现空缺,惦记的人虽多,但也都清楚刘澜用人的态度,尤其是这几个刘澜一手成立的部门和盯着的改革,自然不会随便挑选主官,而大多数人说白了再此之前都没有在商曹工作的经验,这些人肯定不在刘澜的考虑范围。

那么这些人选中,首先在沛县商曹工作过或者是在丹阳商曹工作的这些人比如就会成为刘澜的首选,但是这些人因为孙邵的关系,又几乎都在这些年成为了他的主要支持者,那么要在孙邵打下良好基础的商曹寻找自己的代言人,显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在加上孙邵虽然离开了商曹,但却更进一步成为了丹阳郡守,所以就算能成为商曹,其实还是在他的领导之下,而不再是直接向刘澜汇报,所以这就又回到了起点,刘澜这次对商曹主官的选择,就是一次态度的释放。

如果还是孙邵系,那么工作自然很好展开,可如果是张昭系或者辽东系,那么就算搞好了,也是在孙邵的领导之下,毕竟人家打好了基础,可如果搞不好,那就是其废物无能了,所以除了江东系,谁坐上商曹这个位置,孙邵这座大山都不可能饶得过去,一句话就是费力不讨好,看起来油水多,但风险更大。

面对徐宣的试探,刘澜的回应看起来只是单单十几个字,但其内容却也和徐宣一样透露了好几种回答,而这对刘澜来说无疑是在这个这个时代才学会的说话艺术,或许在后世也有类似的事情,只不过当时刘澜还很年轻,才刚毕业,哪里经历过这些,所以这些说话的艺术,刘澜完全是在这个时代学来,或者说想不学都不行,你要不学你要不会,你要什么都说,那你被这些人玩死,都不知道原因。

所以,看看刘澜的回答,想说的话都在字里行间之中,而没有直接表达出来,换言之,如果刘澜的意思真要直接表达出来,那意思就变了,刘澜一直以为这是只有中国人才有的说话艺术,可是要真仔细想想,这绝对不是什么糟粕,而是世界通用的说话艺术,回想后世的各个国家的发言人,不都是这一套?

谁会把话说在明面上,不都是用最隐晦的说辞把想说的话说出来,这一套用在哪里都不会有错,如果不用,那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麻烦,当然刘澜还算好的,只是现在在逐渐适应,想想以前出现类似的情况时,他哪里会想这么多,一个允字或者一个不允就解决了一道文书。

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最典型的就是刘澜对治下颁布的一道决曹审核令,汉代审理案件,各亭里由有三老,选年高有德者,调息争讼,体现汉代德主刑辅的法制思想,县由县令兼理司法,并设县丞专理司法,郡由郡守兼理司法,并设决曹掾专理司法。

而刘澜进行改革之后,将决曹设置成为了四级,第一级为各亭最基层决曹,主官为决曹吏掾,第二级为各县中级决曹,设决曹史专理司法,断罪决狱。第三级为郡也就是决曹掾史,第四级为决曹从事,最后还设最高级决曹长,由张昭兼任。

这是刘澜仿照后世设立的司法体系,虽然缺陷很大,但毕竟在这个年代,刘澜现在有精力做到这些已经真的不错了,换成任何一方诸侯,这个时候也不会向刘澜对司法体系投入这么大的精力。

但刘澜做事就是如此,既然要改革司法体系,建立军事法庭那么就干脆能做到哪一步算哪一方,先把摊子铺开,然后一步步完善呗,这就是刘澜最初的想法,当然他真正的想法还是要把死刑的权利拿回来,交给决曹长来处理。

而在决曹长的处理中,同样斗智斗勇的情况发生了,只不过这一回是刘澜与张昭之间的隔空较量。

张昭对于刘澜的任免给出的回答是精力不济,很难兼顾,所以请主公考虑他人,或就保留现有司法体系,以各州刺史为最高决曹长,负责死刑审核,对于张昭请辞决曹长一职,刘澜有些出乎意料,可细细一琢磨,却也反应过来他这是在以退为进。

说白了首先是他认为现有的司法体系是健全的,大汉朝已经用了四百年,没出现什么问题,其次他是对刘澜莫名其妙的改革不是很满意,以他的思想,司法体系完全没必要改革,毕竟大汉朝的虽然承秦律,但终究还是讲究德主刑辅。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