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家伙见到我的时候,就像一只受了惊吓的小兔子,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我走上前,轻轻的摸了摸他的脑袋。这孩子吓得向后一缩,口中用西班牙语急促而胆怯的说着什么。

仔细去听,他说的是“别打我!别打我!我很听话!”

我心里微微一酸,轻轻按了按他的肩膀,尽可能温和的笑着道:“我是你爸爸的朋友,记得吗?东方人,孙。”

小家伙似乎不那么害怕了,抬起头认真的看了我几眼,忽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一下子扑到了我的怀里。

他哭的很伤心,我却心里踏实了不少。绿色能量周游他四肢百骸几圈,没有发现什么内外伤。

“哄孩子很难,而且我也没那个时间。”站在身后的小阿尔弗雷德无奈的道:“所以吓唬吓唬他比什么都好使。”

吉米听到阿尔弗雷德的声音,颇为惊惧的看了他一眼,吓得连忙钻进了我的怀里。周围的人都笑,毕竟是个小孩子吧。

登船返航,途中一切顺利,十多天的光景,我们便再次登临风景婆娑的马尼拉。

我永远也忘不了小彭斯见到独子时哭的稀里哗啦的表情,他跪在地上,紧紧的抱着自己的儿子,信誓旦旦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启蓝,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对你的谢意。本就是我对不起你,你还如此出手相助,我……”小彭斯抱着儿子,站在我对面激动的说道。

我微微笑了笑,随意的挥了挥手:“朋友之间,不说这些。”

小彭斯用力咬着牙点点头:“有我在南洋一天,就保刃海一天安稳!我以项上人头发誓!”

我没有再去接这个话茬。有些事放在心里就好了,不用说那么透。

“还有一件事。”我指了指被几名特战队员“保护”着的小阿尔弗雷德,低声说道:“我想你明白我的意思,对吗?”

小彭斯定定的盯了小阿尔弗雷德几眼,方才看回我说道:“你在给自己留后路?”

我点点头:“是的,我接受了你的提醒,决定给自己多一条后路。”

小彭斯又看向小阿尔弗雷德,十分平静的道:“虽然从感情上讲,我更希望看到你提着他的人头回来,但是如今的格局下,你我都宛如逆水行舟,还是多留一手更稳妥,我赞同你的做法。”

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一致,我心里踏实了不少。原本我就相信,以小彭斯的睿智,绝对会赞同我的做法。

是夜大醉,宾主尽欢。

我也是放下了心中淤积已久的愤懑,用一场酣畅淋漓的大酒迎接新的开始。

留在马尼拉两天,小彭斯竭尽所能招呼着我们,但我也从他和小阿尔弗雷德那里得知,西班牙人进攻北美并非虚言,而英、荷两国在应对此事上却表现相当暧昧。

英国似乎与西班牙达成了某种程度上的默契,尽管双方还在互相攻伐,但在面对荷兰的问题上,却表现出出奇的和谐。

比如,英国与荷兰原就有互助协议,但是因为荷兰人的海上力量发展太快,已经引起了西班牙人深深的恐慌,也让作为盟友的英国颇为忌惮。

原本英国扶持荷兰是为了抗衡西班牙,可是经过几十年的争斗,西班牙日渐式微,荷兰却骤然崛起了!

原本的跟班小弟,一不留神忽然成了自己无法控制的巨人,这种滋味放在谁的心里都不好受。

所以在维持着互助协议的同时,英国和荷兰已经有些貌合神离、同床异梦的意思在里面。

这次西班牙进攻北美,以弗吉尼亚为代表的英国占领区只受到了为数不多的进攻,但是以纽约为首的荷兰占领区却遭到了猛烈的进攻。

荷兰据说也曾向英国求救,伊丽莎白一世信誓旦旦攻守必救,但是真正派兵之时却推三阻四,即使出兵,也不过就是个几艘船的小型舰队出去意思意思,根本起不到什么实际效果。

我的地盘和荷兰人绑在一起,荷兰人和西班牙人打起来,相信玛维一定会与荷兰人联手抗击。

不知道走北线的九鬼政孝到了哪里。按照时间推算,他大概应该快到了魁北克附近,如果一切顺利的话。

到了第三天,我是确实无法再安心待下去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对纽约那片地方慢慢开始产生了一种执念一般的感情。

我不想放弃那里,我的心这样告诉自己。

尤其是在彻底离开大明之后,我一直问自己,哪里才是我的家呢?

回去东瀛?不,这里并不是我和铃木叔叔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地方,而是兵荒马乱的乱世,我并不感到熟悉和温馨。

扎根南洋?做一个土霸王似乎也是不错的选择,但我不喜欢这里的风土人情。南洋人都小气,地方也狭小闷热,我不喜欢。

非洲就算了,黑兄弟跟猴子差不了多少,气候又差,我不想留在那里。

印度洋我从来没考虑过,时不时去看看我的朋友伍丁还行,真要我住在那满是酥油和咖喱味的地方,我是真的受不了。

欧洲其实是不错的选择,但是却面临一个选择的问题。

在如今这样敌我关系暧昧的情况下,我去哪里定居最稳定呢?

到哪里能拍着胸脯保证——这里就是我一辈子的归宿呢?

这次回去,我准备在几个地方添置一些产业,但是,那里都不是我的家。

唯有新大*陆,这片神奇的、荒蛮的、自由的土地,我可以用自己的双手和热情去建造一座家园!

在那里没有规矩,没有约束,我可以做我想做的,让那里成为我理想中的家园。

在那里没有倾轧,没有折腾,只有胜者为王。我喜欢这种丛林法则,至少它简单明了。

所以我再次启航了。告别小彭斯,我的舰队离开马尼拉,以最快的速度直下马六甲。

因为叶叔父身体确实欠佳,很难再承担起统帅南洋的重任,在他的暗示之下,我让不悔留了下来,替叶叔父经营南洋。

不悔是一万个不愿意的。但是看到父亲的身体日益衰弱,他也难过自己未能留在父亲身边尽孝。

于是他百般不愿的留下了,我私下里答应他,让他安心尽孝,等到哪天叶叔父想出去走走,我一定安排人来接替他,让他能带着父亲周游世界!

不悔这才答应留下来,不过同时我却发现了一件意想不到的喜事——不悔确定要留下来之后,青莲、玉荷二人也主动申请留了下来。

我仔细一了解,俩姑娘才不好意思的说出了实情。

近几年来,她们一直跟在不悔的船上,既照顾不悔的生活,也帮助做贸易策划,配合的如鱼得水。

一来二去,日久生情,他们就这样看对眼了。

如果不是这次新大*陆事情紧急,只怕如今已经办了喜事。

我闻言大喜。这两个姑娘从当初在山东推行一条鞭法时便跟着我,能力、人品、样貌都是上上之选。

虽然当初为了生计也曾委身于人,但是江湖儿女多豪放,只要是真爱,这也没什么大不了。

唯一的问题来自于内部——当年,叶公和姨夫燕雷的父亲就曾指腹为婚,如果生出来是一儿一女,则结为夫妻;若是两个男孩,则结为兄弟,两个女孩便是姐妹。

结果生出来的果然是一对兄弟,也就是叶叔父和姨夫燕雷,便结为兄弟,结果俩人又分别娶了干亲姐妹俩,亲上加亲。

后来在燕家老爷子去世前,又按照约定把指腹为婚推到了再下一辈身上,只不过又增加了一个“我”——孙三。

如今我已然婚配,就剩下不悔和燕珠二人合适,因此在这一出上,几位老人是不愿意松口的。

当然,他们也不反对不悔和青莲、玉荷在一起。当初南洋初创势力之时,俩姑娘出了大力,跟燕家、叶家关系甚密。若是让她们伤心离去,两家人也是断不愿意的。

最后几家一合计,决定让不悔也参照我的模式,把燕珠和青莲、玉荷不分大小的娶了,也算是功德圆满、兼收并蓄……

这样处理我是没意见的,但是什么叫按照我的模式?我不过是随大流罢了,不必把我说的那么高瞻远瞩好吗?

因为我的日子紧,这婚事也是一切从简,即日决定要办,次日便算是个吉日,立时便把喜事办了。

在婚事上,叶叔父按照叶公的愿望,从我这里请出了当年叶公赠与我的匕首离霜,算是长辈对这场婚事的见证。

按理说,这离霜是一把离别之物,如今却见证了皆大欢喜,也算是我们用自己的实际努力,破了其中的怨怼和离愁。

自家兄弟结婚,我实不知该送些什么给他。因为我们之前一直不分彼此,从来都是亲兄弟、不算账,如今搭礼当真难住了我。

最后我想了想,青莲、玉荷无父无母,谈不上明媒正娶。于是我便收了二人做义妹,又让他俩自己翻箱倒柜,把多年以前她们从山东府赎身的文书找了出来,算是证明了她们清白的出身,也给了他们一个门当户对的身份。

青莲、玉荷激动的盈盈下拜,我自然是受了她们大礼。从今以后,她们便既是我义妹,也是我兄嫂,虽然奇怪了点儿,但是也就只能这样了。

俩人坚持以兄长称呼我,我也不拒绝,这也是最好的办法吧!

第二天热热闹闹办了喜事,第三天夫妻圆房,第四天不悔带着仨媳妇回门,我们又热闹了一场,算是把事情全办完了。

既然已经完成了该完成的,我们便准备再次上路。

不悔带领船队送我们,一送三十海里。送了三十海里,他们舍不得走,又送三十海里,一来二去,送出去一百海里,看看的就到了阿镇。

于是我再三劝导,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我这只是去办事,又不是永别,不悔方才应了。

于是两家人洒泪而别不提,他们自回马六甲,而我则直奔印度洋,向非洲方向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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