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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饭是在附近的一家酒楼解决的, 连续吃了很多天从家带来的吃食, 任芷凌有些吃腻了。
酒楼面积大食客多, 吃食菜式多, 就是价格不便宜。
一顿饭吃的两人都非常满足,就是傅南肆也比平时多吃了一碗饭。
下午无聊, 任芷凌打算去附近的坊市淘宝。
“小四,我一会儿去附近的坊市, 你跟我一起去还是留在客栈修炼?”任芷凌随口问了一句。
“我跟你一起去, 我不放心你自己一个人去。”
听到傅南肆的话,任芷凌微微有些暖心,在天灵府人生地不熟, 有傅南肆陪伴她也能好过一些。
虽然他有时候比较“敏感”, 可是大部分时间都很好相处,以后她多注意不要刺激到他的自尊心就好。
总的来说, 她还是庆幸当初在灵兽森林救下傅南肆,结下这一份善缘。
两人来到附近的坊市, 发现这里的坊市比新博县的大了不少, 也热闹很多,时不时就会看到穿着统一衣服的坊市制度维护小队来回巡查。
任芷凌最感兴趣的还是服装和首饰。
天灵府的服装款式和首饰样式都比新博县要新颖很多,任芷凌看花了眼, 简直想要全部买下来。
后来还是因为价格太贵, 让她及时制止了买买买的欲望。
傅南肆活了两辈子, 他只和女子同逛过两次坊市, 这两次还是和同一个人。
说实话,他对女子喜欢购买那些除了好看之外一无是处的东西的欲/望很是不解。
衣服首饰买够了,任芷凌开始把目光转向其他的。
坊市里丹药、功法、灵植、天材异宝等等应有尽有。
任芷凌准备碰碰运气,她快速扫视四周的摊位,最后视线定格在一位皮肤白皙眼睛细长眼神眉头紧锁的年轻男子身上,他并不像其他摊主一样热情,对于他摊位面前的客人爱答不理,有一种爱买不买的感觉。
小说中这种摊主大多是能人异士,摊位上肯定有宝贝。
“我们去那个摊位看看。”任芷凌轻轻碰了傅南肆的手臂一下,然后抬起手朝右前方的某个摊位的方向指了一下。
傅南肆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只是摊主看起来有些不同寻常。
于是他看向任芷凌的眼神中带了点不一样的色彩,难道她是奔着摊主的颜值去的?
任芷凌没注意到,她的脸上带着几分未知的期待,对傅南肆宛然一笑,说:“走吧。”
说完她便快步朝那个摊位走了过去。
他们过去的时候,刚好听到有客人问话,任芷凌没听到客人问了什么,只听到年轻摊主漫不经心的说:“不讲价,爱买不买。”
接着客人就愤怒的离开了。
客人走了几步回头看,发现年轻摊主根本没搭理他,最后甩袖离开了。
任芷凌:“……”这位摊主真有个性,期待淘到宝贝!
傅南肆则微微眯起了眼睛,他听着这个年轻摊主的声音,总觉得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可是却与记忆中的人对不上号。
两人走到摊位前,任芷凌开始认真挑选了起来。
功法她不需要,凌丹子传授了她一部天级功法。
丹药她也不需要,她老师就是九品炼丹师。
灵植她有一空间呢,更不需要了。
最后她看向天材异宝,有一些东西她并不认识,不过那几块亮晶晶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金黄色光芒的石头状的东西她认识,那是金灵晶。
金灵晶里面有纯净的金属性灵气,自身属性为金的武者修炼时把它放在身边可以事半功倍。
恰好傅南肆就是单一金属性。
“老板,这几块金灵晶怎么卖?”
听到任芷凌突然开口,傅南肆看向她手中的东西,金灵晶任芷凌用不上,难道是准备给他买的?
傅南肆刚想劝任芷凌不要买,金灵晶对他的好处并不多,可是……
傅南肆的眉头微微皱起,他发现这金灵晶有些不对,好像是金灵晶王。
金灵晶王,只有金灵气特别旺盛的金灵晶矿才能产出,而且数量不多,市面上每一块都价格昂贵。
这时年轻摊主回话了,他冷淡的说:“一千两一块,不讲价。”
售价并不便宜,金灵晶确实不是什么罕见的东西,这个价位有些贵了,可是她总觉得这金灵晶比她记忆中的金灵晶要耀眼很多。
她低头看着这几块金灵晶想了想,决定赌一把,没准这几块金灵晶是品质特别好的金灵晶呢。
“老板这五块金灵晶我都要了。”
听到任芷凌的话,年轻摊主露出自他们来到之后的第一个表情,他竟然抬头看了任芷凌一眼,难得重复了一句:“不讲价。”
“不讲价,我都要了。”任芷凌笑着说。
年轻摊主是第一天在坊市出摊,遇到了太多讲价或者问东问西的客人,第一次见到如此省事的客人,一直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了一些。
他的表情看起来没有之前那么冷漠,抬手接过任芷凌递过来的银票。
把银票收到储物戒指之后,他随手拿起一个灵珠递给任芷凌说:“这是赠品。”
看到赠品,任芷凌顿时忘记这五块金灵晶花了五千两银子,眉开眼笑的对年轻摊主道谢:“老板,你人真好。”
年轻摊主:“……”
任芷凌没有收起这五块金灵晶,而是递给了傅南肆,表情没有一点讨好卖乖,仿佛这是她应该做的一样,说道:“小四,这是给你买的,快点收起来。”
傅南肆抿了抿嘴唇,金灵晶对他的好处有限,但是金灵晶王就不一样了。
他本在担心任芷凌不会买下这几块金灵晶王,正在心里琢磨该如何买下他们并且不被任芷凌怀疑,没想到她竟然毫不犹豫的就买了下来,并且送给了他。
一般人听到一千两这么贵的价格根本不可能买。
而且他一直在小心的观察年轻摊主的神色,他认为年轻摊主并不知道这是金灵晶王,只是单纯的把他摊位上东西的价格订的比市面上的价格贵了一成左右。
难道任芷凌真的是他的福星???
“芷凌,以后我会把钱还给你的。”
任芷凌抿了抿嘴唇,想说这是她送给他的,不用给钱,可是又想起傅南肆是一个比较“敏感”的人,想了想之后说:“行。”
任芷凌说完便接着挑选起来,她指着一个看起来黑乎乎的东西对年轻摊主说:“老板,这是什么?”
也许是任芷凌给年轻摊主的印象好,他竟然耐心的回答道:“这是星罗树的树枝,但是一般人都种不活。”
听到年轻摊主的话,任芷凌眼前一亮,一般人种不活,可是她不是一般人呀,有灵珠空间和灵泉在,什么灵植到了那里都能变得生机旺盛,想死都死不了!
而且星罗树,听名字就很高大上,原身记忆中没有听说过,肯定不一般。
“老板,这树枝多少钱?”
任芷凌本以为年轻摊主见钱眼开,可没想到他竟然说:“这树枝的生气已经接近无,你种不活的,看看其他的吧。”
“没事,老板你开个价吧,我有钱任性。”
年轻老板本是因为对任芷凌印象还不错,才难得出口解释,可谁想任芷凌竟然完全不听劝。
年轻摊主:“……”
傅南肆:“……”他终于找到任芷凌花高价钱买下这几块“金灵晶”的原因了,有钱任性!
“你……”年轻摊主很是无语,但是两人非亲非故,人家有钱他还能管得着?
过了几秒他说道:“给我一百两你就拿走吧。”
傅南肆闻言看了年轻摊主一眼,星罗树确实是一种很罕见的树,其树枝的价格都能轻松上万两,可惜眼前这树枝的生气差不多都流尽了。
任芷凌乐呵呵的付给年轻摊主一百两银子,然后把黑乎乎的树枝收到灵珠空间里。
转头问傅南肆:“你还有什么感兴趣的吗?”
傅南肆摇摇头。
“那我们继续逛吧。”
接下来任芷凌继续逛了很久都没有看得上眼的东西,不是说没有好东西,但是都不合她的眼缘或是她和傅南肆并不需要。
任芷凌有些意兴阑珊,正准备问傅南肆要不要回客栈,突然看见他朝着一个方向看过去,说道:“咱们去这边的摊位看看。”
傅南肆的眼底划过喜色,没想到这个宝贝现在还无主,真是意外之喜。
“大丈夫能屈能伸,更何况这是我主动提出的解除婚约,跟任家有何关系?”傅南肆慢悠悠的说,“被人退婚多少会影响到任小姐的名誉。”
“少爷,你……”小厮看着一点男子血气都没有的傅南肆,不知道该说什么。
要是任家没有想解除婚约的意思,傅南肆怎么可能会主动提起,现在说得冠冕堂皇的,明眼人都知道他是不想得罪任家,小厮一边想一边在心中唾弃傅南肆。
傅南肆对小厮的想法完全不在意,上辈子任芷凌成为仓灵学院的学生后,任家想要和傅家解除婚约,因为理亏所以许下很多好处。
可是他却在这个小厮的挑唆下,坚决不同意退婚并对任家恨之入骨,他父亲疼他,无论任家许下多少好处都坚决不同意,最后任家不得已主动上门态度强硬的要求解除婚约,从此两家彻底撕破脸。
因为他,父亲承受了很大的压力,重来一世,他怎么可能再犯同样的错。
更何况经历的多了,任家做的事虽然有辱他的尊严,可是这个世界本是弱肉强食,谁的拳头硬谁就有话语权。
他连任芷凌长什么样子都快要忘记了,还不如主动提出解除婚约让任家欠他一个人情。
任长东这个人说一不二,看在他主动退婚的份上也会多关照他父亲,日后他离开新博县也可以放心。
收敛心思,傅南肆开始运转体内灵力进行修炼。
过了一会儿,不死心的小厮说道:“少爷,听说任小姐晕倒了。”
傅南肆表情淡然的看了小厮一眼,“与我有何关系?”
“是,少爷。”小厮应了一声不敢再说话,不知为何,他竟然对傅南肆刚才那一眼隐隐产生恐惧感,明明他的修为比傅南肆还要高一级。
……
任芷凌将补气丹内的灵气全部吸收完毕后睁开了眼睛,她发现她晋级了,灵气从十九级升到二十级。
而修炼到了二十级,她便需要一枚灵兽的兽核来突破等级壁垒达到二十一级武师境界。
任芷凌现在所处的大陆叫做灵武大陆,以武为尊,武者吸收灵气用来修炼。
灵武大陆三分之二的面积都是森林,森林里住着各种各样的灵兽。
灵兽的寿命长数量多,也许是为了大陆的平衡,灵武大陆的武者每突破一个大等级都必须吸收对应等级灵兽的兽核才能突破壁垒,反之灵力将不会再增高。
用同一灵兽的血液淬体也会得到更好的效果。
而兽核内的灵气太过狂暴,武者不能直接吸收,必须由炼丹师加以不同药材炼成丹药才可以服用。
所以,在灵武大陆,炼丹师是最受尊敬的职业,同时也是最稀缺的职业。
要想成为一名炼丹师,必须要自身属性为木火,两种属性缺一不可。
如果说灵武大陆的人只有千分之一有修炼天赋成为武者,那这千分之一中的人同样也只有千分之一能够成为炼丹师。
每一位高阶炼丹师都是一位高阶武者,所以高阶炼丹师的数量更是凤毛麟角。
原身不仅拥有成为炼丹师的属性,自身修炼天赋也同样优秀,这就意味着她极有可能成为一名高阶炼丹师。
任芷凌对她的身份很满意,虽然注定抱不了男主的金大腿,可是她只要不自己作死,一样可以生活的有滋有味。
收敛思绪,她的身体动了一下,突然有东西从衣衫中掉落出来。
仔细一瞧,原来掉出来的是她在穿越前中奖得到的那个乌黑丑陋的手镯,没想到这个手镯也跟她一起来到异世。
看到手镯,任芷凌不由得想到当初快递盒里面那张纸上的说明。
当初她还嘲笑官博会玩,现在她却穿到了书中的世界。
所以她很确定,她手中拿着的这个手镯就是说明上说的储物手镯。
在灵武大陆上,储物手镯不算是稀罕物品,但也不是人人都能买得起的。
只看这黑色手镯的样式就知道很低级,炼造者根本没有在上面花心思。
原身自己就有一个储物戒指,而且戒指样式精美,上面镶嵌着一个酒红色的灵珠,像是宝石一样散发着迷人的光彩。
相比储物手镯,储物戒指更高级,面积也更大。
所以任芷凌很瞧不上这个黑色手镯。
正准备把这黑色手镯收到储物戒指里,她突然想起当初中奖的是修炼大礼包,那么是不是说手镯里还有其他奖品?
任芷凌心思一动,床上突然凭空出现一些物品。
物品的最上方放着一张熟悉的纸。
任芷凌拿起这张纸,上面写着。
亲爱的天选少女您好,请查收您的修炼大礼包,清单如下:
储物手镯x1
银钱x50000
聚灵丹x10
黄级功法x1
灵珠x100
任芷凌:“……”
如果她还是那个初到异世什么都不懂的女生,那么她看到这份礼包清单肯定会感动的痛哭流涕,很可惜她穿成了一位大小姐。
所谓的修炼大礼包就相当于游戏里的新手礼包,所有的物品都是初级的,对她而言一点有用的东西都没有。
谁让她有一个宠爱她的父亲,她什么都不缺。
任芷凌心中有些遗憾,她原本对这份大礼包有很高的期待。
随手将东西收到储物戒指里,任芷凌真准备去吃完饭,就听到婢女在门外说:“小姐,该去正堂陪老爷吃饭了。”
任长东规定,任何下人都不允许在任芷凌修炼的时候待在她的房间内,因而婢女是在门外对她说话。
任芷凌快步走到门口推开门,轻声道:“走吧。”
任芷凌来到正堂,看到任长东坐在主位上,桌子上摆满了散发着灵气的食物,她微微一笑,“父亲。”
“凌凌,坐吧,今天我特意吩咐厨子做一些灵气足的食物给你补身体,”任长东话音刚落,脸上便划过一抹惊喜,“你突破了?”
“是的,父亲。”也许是有原身记忆的关系,任芷凌对这个世界融入的非常快,几乎没有不适应,对任长东也有着莫名的亲切。
“十六岁的武师,我女儿不愧是天之骄女,直接打破咱们加林府武师最小年龄的记录。”任长东喜出望外,他的天赋还可以,在新博县已经是顶级高手之一,可是任芷凌的天赋远高于他,还是一位尊贵的炼丹师。
她的天赋在整个里河州来说,也是数一数二的。
任芷凌羞涩的笑了笑,原身是真正的天之骄女,不仅天赋好,还肯刻苦修炼,她不过是捡了便宜。
午饭是在附近的一家酒楼解决的, 连续吃了很多天从家带来的吃食, 任芷凌有些吃腻了。
酒楼面积大食客多, 吃食菜式多, 就是价格不便宜。
一顿饭吃的两人都非常满足,就是傅南肆也比平时多吃了一碗饭。
下午无聊, 任芷凌打算去附近的坊市淘宝。
“小四,我一会儿去附近的坊市, 你跟我一起去还是留在客栈修炼?”任芷凌随口问了一句。
“我跟你一起去, 我不放心你自己一个人去。”
听到傅南肆的话,任芷凌微微有些暖心,在天灵府人生地不熟, 有傅南肆陪伴她也能好过一些。
虽然他有时候比较“敏感”, 可是大部分时间都很好相处,以后她多注意不要刺激到他的自尊心就好。
总的来说, 她还是庆幸当初在灵兽森林救下傅南肆,结下这一份善缘。
两人来到附近的坊市, 发现这里的坊市比新博县的大了不少, 也热闹很多,时不时就会看到穿着统一衣服的坊市制度维护小队来回巡查。
任芷凌最感兴趣的还是服装和首饰。
天灵府的服装款式和首饰样式都比新博县要新颖很多,任芷凌看花了眼, 简直想要全部买下来。
后来还是因为价格太贵, 让她及时制止了买买买的欲望。
傅南肆活了两辈子, 他只和女子同逛过两次坊市, 这两次还是和同一个人。
说实话,他对女子喜欢购买那些除了好看之外一无是处的东西的欲/望很是不解。
衣服首饰买够了,任芷凌开始把目光转向其他的。
坊市里丹药、功法、灵植、天材异宝等等应有尽有。
任芷凌准备碰碰运气,她快速扫视四周的摊位,最后视线定格在一位皮肤白皙眼睛细长眼神眉头紧锁的年轻男子身上,他并不像其他摊主一样热情,对于他摊位面前的客人爱答不理,有一种爱买不买的感觉。
小说中这种摊主大多是能人异士,摊位上肯定有宝贝。
“我们去那个摊位看看。”任芷凌轻轻碰了傅南肆的手臂一下,然后抬起手朝右前方的某个摊位的方向指了一下。
傅南肆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只是摊主看起来有些不同寻常。
于是他看向任芷凌的眼神中带了点不一样的色彩,难道她是奔着摊主的颜值去的?
任芷凌没注意到,她的脸上带着几分未知的期待,对傅南肆宛然一笑,说:“走吧。”
说完她便快步朝那个摊位走了过去。
他们过去的时候,刚好听到有客人问话,任芷凌没听到客人问了什么,只听到年轻摊主漫不经心的说:“不讲价,爱买不买。”
接着客人就愤怒的离开了。
客人走了几步回头看,发现年轻摊主根本没搭理他,最后甩袖离开了。
任芷凌:“……”这位摊主真有个性,期待淘到宝贝!
傅南肆则微微眯起了眼睛,他听着这个年轻摊主的声音,总觉得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可是却与记忆中的人对不上号。
两人走到摊位前,任芷凌开始认真挑选了起来。
功法她不需要,凌丹子传授了她一部天级功法。
丹药她也不需要,她老师就是九品炼丹师。
灵植她有一空间呢,更不需要了。
最后她看向天材异宝,有一些东西她并不认识,不过那几块亮晶晶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金黄色光芒的石头状的东西她认识,那是金灵晶。
金灵晶里面有纯净的金属性灵气,自身属性为金的武者修炼时把它放在身边可以事半功倍。
恰好傅南肆就是单一金属性。
“老板,这几块金灵晶怎么卖?”
听到任芷凌突然开口,傅南肆看向她手中的东西,金灵晶任芷凌用不上,难道是准备给他买的?
傅南肆刚想劝任芷凌不要买,金灵晶对他的好处并不多,可是……
傅南肆的眉头微微皱起,他发现这金灵晶有些不对,好像是金灵晶王。
金灵晶王,只有金灵气特别旺盛的金灵晶矿才能产出,而且数量不多,市面上每一块都价格昂贵。
这时年轻摊主回话了,他冷淡的说:“一千两一块,不讲价。”
售价并不便宜,金灵晶确实不是什么罕见的东西,这个价位有些贵了,可是她总觉得这金灵晶比她记忆中的金灵晶要耀眼很多。
她低头看着这几块金灵晶想了想,决定赌一把,没准这几块金灵晶是品质特别好的金灵晶呢。
“老板这五块金灵晶我都要了。”
听到任芷凌的话,年轻摊主露出自他们来到之后的第一个表情,他竟然抬头看了任芷凌一眼,难得重复了一句:“不讲价。”
“不讲价,我都要了。”任芷凌笑着说。
年轻摊主是第一天在坊市出摊,遇到了太多讲价或者问东问西的客人,第一次见到如此省事的客人,一直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了一些。
他的表情看起来没有之前那么冷漠,抬手接过任芷凌递过来的银票。
把银票收到储物戒指之后,他随手拿起一个灵珠递给任芷凌说:“这是赠品。”
看到赠品,任芷凌顿时忘记这五块金灵晶花了五千两银子,眉开眼笑的对年轻摊主道谢:“老板,你人真好。”
年轻摊主:“……”
任芷凌没有收起这五块金灵晶,而是递给了傅南肆,表情没有一点讨好卖乖,仿佛这是她应该做的一样,说道:“小四,这是给你买的,快点收起来。”
傅南肆抿了抿嘴唇,金灵晶对他的好处有限,但是金灵晶王就不一样了。
他本在担心任芷凌不会买下这几块金灵晶王,正在心里琢磨该如何买下他们并且不被任芷凌怀疑,没想到她竟然毫不犹豫的就买了下来,并且送给了他。
一般人听到一千两这么贵的价格根本不可能买。
而且他一直在小心的观察年轻摊主的神色,他认为年轻摊主并不知道这是金灵晶王,只是单纯的把他摊位上东西的价格订的比市面上的价格贵了一成左右。
难道任芷凌真的是他的福星???
“芷凌,以后我会把钱还给你的。”
任芷凌抿了抿嘴唇,想说这是她送给他的,不用给钱,可是又想起傅南肆是一个比较“敏感”的人,想了想之后说:“行。”
任芷凌说完便接着挑选起来,她指着一个看起来黑乎乎的东西对年轻摊主说:“老板,这是什么?”
也许是任芷凌给年轻摊主的印象好,他竟然耐心的回答道:“这是星罗树的树枝,但是一般人都种不活。”
听到年轻摊主的话,任芷凌眼前一亮,一般人种不活,可是她不是一般人呀,有灵珠空间和灵泉在,什么灵植到了那里都能变得生机旺盛,想死都死不了!
而且星罗树,听名字就很高大上,原身记忆中没有听说过,肯定不一般。
“老板,这树枝多少钱?”
任芷凌本以为年轻摊主见钱眼开,可没想到他竟然说:“这树枝的生气已经接近无,你种不活的,看看其他的吧。”
“没事,老板你开个价吧,我有钱任性。”
年轻老板本是因为对任芷凌印象还不错,才难得出口解释,可谁想任芷凌竟然完全不听劝。
年轻摊主:“……”
傅南肆:“……”他终于找到任芷凌花高价钱买下这几块“金灵晶”的原因了,有钱任性!
“你……”年轻摊主很是无语,但是两人非亲非故,人家有钱他还能管得着?
过了几秒他说道:“给我一百两你就拿走吧。”
傅南肆闻言看了年轻摊主一眼,星罗树确实是一种很罕见的树,其树枝的价格都能轻松上万两,可惜眼前这树枝的生气差不多都流尽了。
任芷凌乐呵呵的付给年轻摊主一百两银子,然后把黑乎乎的树枝收到灵珠空间里。
转头问傅南肆:“你还有什么感兴趣的吗?”
傅南肆摇摇头。
“那我们继续逛吧。”
接下来任芷凌继续逛了很久都没有看得上眼的东西,不是说没有好东西,但是都不合她的眼缘或是她和傅南肆并不需要。
任芷凌有些意兴阑珊,正准备问傅南肆要不要回客栈,突然看见他朝着一个方向看过去,说道:“咱们去这边的摊位看看。”
傅南肆的眼底划过喜色,没想到这个宝贝现在还无主,真是意外之喜。
“大丈夫能屈能伸,更何况这是我主动提出的解除婚约,跟任家有何关系?”傅南肆慢悠悠的说,“被人退婚多少会影响到任小姐的名誉。”
“少爷,你……”小厮看着一点男子血气都没有的傅南肆,不知道该说什么。
要是任家没有想解除婚约的意思,傅南肆怎么可能会主动提起,现在说得冠冕堂皇的,明眼人都知道他是不想得罪任家,小厮一边想一边在心中唾弃傅南肆。
傅南肆对小厮的想法完全不在意,上辈子任芷凌成为仓灵学院的学生后,任家想要和傅家解除婚约,因为理亏所以许下很多好处。
可是他却在这个小厮的挑唆下,坚决不同意退婚并对任家恨之入骨,他父亲疼他,无论任家许下多少好处都坚决不同意,最后任家不得已主动上门态度强硬的要求解除婚约,从此两家彻底撕破脸。
因为他,父亲承受了很大的压力,重来一世,他怎么可能再犯同样的错。
更何况经历的多了,任家做的事虽然有辱他的尊严,可是这个世界本是弱肉强食,谁的拳头硬谁就有话语权。
他连任芷凌长什么样子都快要忘记了,还不如主动提出解除婚约让任家欠他一个人情。
任长东这个人说一不二,看在他主动退婚的份上也会多关照他父亲,日后他离开新博县也可以放心。
收敛心思,傅南肆开始运转体内灵力进行修炼。
过了一会儿,不死心的小厮说道:“少爷,听说任小姐晕倒了。”
傅南肆表情淡然的看了小厮一眼,“与我有何关系?”
“是,少爷。”小厮应了一声不敢再说话,不知为何,他竟然对傅南肆刚才那一眼隐隐产生恐惧感,明明他的修为比傅南肆还要高一级。
……
任芷凌将补气丹内的灵气全部吸收完毕后睁开了眼睛,她发现她晋级了,灵气从十九级升到二十级。
而修炼到了二十级,她便需要一枚灵兽的兽核来突破等级壁垒达到二十一级武师境界。
任芷凌现在所处的大陆叫做灵武大陆,以武为尊,武者吸收灵气用来修炼。
灵武大陆三分之二的面积都是森林,森林里住着各种各样的灵兽。
灵兽的寿命长数量多,也许是为了大陆的平衡,灵武大陆的武者每突破一个大等级都必须吸收对应等级灵兽的兽核才能突破壁垒,反之灵力将不会再增高。
用同一灵兽的血液淬体也会得到更好的效果。
而兽核内的灵气太过狂暴,武者不能直接吸收,必须由炼丹师加以不同药材炼成丹药才可以服用。
所以,在灵武大陆,炼丹师是最受尊敬的职业,同时也是最稀缺的职业。
要想成为一名炼丹师,必须要自身属性为木火,两种属性缺一不可。
如果说灵武大陆的人只有千分之一有修炼天赋成为武者,那这千分之一中的人同样也只有千分之一能够成为炼丹师。
每一位高阶炼丹师都是一位高阶武者,所以高阶炼丹师的数量更是凤毛麟角。
原身不仅拥有成为炼丹师的属性,自身修炼天赋也同样优秀,这就意味着她极有可能成为一名高阶炼丹师。
任芷凌对她的身份很满意,虽然注定抱不了男主的金大腿,可是她只要不自己作死,一样可以生活的有滋有味。
收敛思绪,她的身体动了一下,突然有东西从衣衫中掉落出来。
仔细一瞧,原来掉出来的是她在穿越前中奖得到的那个乌黑丑陋的手镯,没想到这个手镯也跟她一起来到异世。
看到手镯,任芷凌不由得想到当初快递盒里面那张纸上的说明。
当初她还嘲笑官博会玩,现在她却穿到了书中的世界。
所以她很确定,她手中拿着的这个手镯就是说明上说的储物手镯。
在灵武大陆上,储物手镯不算是稀罕物品,但也不是人人都能买得起的。
只看这黑色手镯的样式就知道很低级,炼造者根本没有在上面花心思。
原身自己就有一个储物戒指,而且戒指样式精美,上面镶嵌着一个酒红色的灵珠,像是宝石一样散发着迷人的光彩。
相比储物手镯,储物戒指更高级,面积也更大。
所以任芷凌很瞧不上这个黑色手镯。
正准备把这黑色手镯收到储物戒指里,她突然想起当初中奖的是修炼大礼包,那么是不是说手镯里还有其他奖品?
任芷凌心思一动,床上突然凭空出现一些物品。
物品的最上方放着一张熟悉的纸。
任芷凌拿起这张纸,上面写着。
亲爱的天选少女您好,请查收您的修炼大礼包,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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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钱x50000
聚灵丹x10
黄级功法x1
灵珠x100
任芷凌:“……”
如果她还是那个初到异世什么都不懂的女生,那么她看到这份礼包清单肯定会感动的痛哭流涕,很可惜她穿成了一位大小姐。
所谓的修炼大礼包就相当于游戏里的新手礼包,所有的物品都是初级的,对她而言一点有用的东西都没有。
谁让她有一个宠爱她的父亲,她什么都不缺。
任芷凌心中有些遗憾,她原本对这份大礼包有很高的期待。
随手将东西收到储物戒指里,任芷凌真准备去吃完饭,就听到婢女在门外说:“小姐,该去正堂陪老爷吃饭了。”
任长东规定,任何下人都不允许在任芷凌修炼的时候待在她的房间内,因而婢女是在门外对她说话。
任芷凌快步走到门口推开门,轻声道:“走吧。”
任芷凌来到正堂,看到任长东坐在主位上,桌子上摆满了散发着灵气的食物,她微微一笑,“父亲。”
“凌凌,坐吧,今天我特意吩咐厨子做一些灵气足的食物给你补身体,”任长东话音刚落,脸上便划过一抹惊喜,“你突破了?”
“是的,父亲。”也许是有原身记忆的关系,任芷凌对这个世界融入的非常快,几乎没有不适应,对任长东也有着莫名的亲切。
“十六岁的武师,我女儿不愧是天之骄女,直接打破咱们加林府武师最小年龄的记录。”任长东喜出望外,他的天赋还可以,在新博县已经是顶级高手之一,可是任芷凌的天赋远高于他,还是一位尊贵的炼丹师。
她的天赋在整个里河州来说,也是数一数二的。
任芷凌羞涩的笑了笑,原身是真正的天之骄女,不仅天赋好,还肯刻苦修炼,她不过是捡了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