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山洞枯骨
听闻林老爷子说嗜血虫,金毓婷小脸满是厌弃,娇滴滴的说:“人家最讨厌可怕的虫子,一把大火烧了不行吗?”
林隐摇摇头说:“曾经有人提过这样的建议,说是与其这样日渐衰败,不如破茧重生,一把大火烧了这里,推倒重建,可是在当时,出现一位高人阻止了放火烧山的举动,因为他抓来几只嗜血虫给大家,让大家放火去烧,结果大家发现,嗜血虫根本就是刀砍不死,火烧不伤,没办法,只能让百姓们撤离了。”
“哎?”我忽然想起:“如果是这样,那我们霸占溪山,不会有人说什么吧?”
林隐愣了下问:“许少主你是什么意思,你有办法斩杀全部的嗜血虫吗,那可是数以万万计!”
“这~”我又摇摇头说:“我或许可以把它们赶跑,可是这一赶,万一赶到人们居住的地方,岂不是害了百姓,还是算了。”
林隐长吁口气道:“许少主能为百姓考虑,老朽安心了,确是如此,我们此行到这,许少主先找几只嗜血虫试试,如果许少主的吼退能让嗜血虫避开,我们就探索御虫术强者的大墓。”
我好奇询问:“那御虫术的强者叫什么名字?”
林隐道:“他叫钟奉贤,墓碑上写着贤者之墓,我们行里却都叫它柳子坡,嗜血墓。”
我道:“记住他的名字了,希望这位前辈能多留点宝贝给我。”
“或许吧。”林隐拿出罗盘,东看西看,作为老把头带队。
这边宫殇就像个好奇宝宝:“看着罗盘什么的,有用吗,知道什么?”
我笑笑说:“天星风水,地分吉凶,星则有善恶,看风水寻龙脉,讲的就是上观天星、下审地脉,这里边的学问多着呢,你小丫头不懂的。”
林隐一惊,回头问:“许少主,早闻你执掌罗盘,纵横迷阵,莫非也懂得这一行?”
我道:“略懂,略懂皮毛而已。”
林隐点点头说:“许少主不做霸王,做执掌者,其实,以我老人家走过一辈子的眼界来看,你这是高明之举。”
那是,战神项羽再强大,那也不过是头有利齿的猛兽,敌不过刘邦的决策,一个人再强不是强,只有世间的力量才是真正的核心。
更何况,这世间的武学,并不是一个人强就可以了,即便是玄师,去个三五百人,一样打败他。
武艺,不过是为了凝聚人心,因为这世间的强者,就只服气比自己更强的人,只愿意听从比自己更强者的话。
嗡!
忽然,我明辨百米,察觉到不对的地方,勒住马匹的前行,喝了一声:“停,大家都在我身后。”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林隐、林豆豆、宫殇、金毓婷连忙骑马来到我身后。
嗡嗡!
越来越近,就见一只巴掌大的红色飞虫,飕~一阵风似的向我们袭来。
唰!
一剑出,明光一闪,飞虫分成两半落地。
噗呲~分成两半的飞虫落在地上,内脏的黑血爆破一地,十分恶心。
“这就是嗜血虫!”林隐惊道:“它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可是遇见许少主的剑,呵呵~真是闻名不如见面,许少主果然是深不可测。”
“我和爹爹早就说过了嘛。”林豆豆道。
宫殇美滋滋的说:“那是,我相公大人,那是一般人嘛。”
被夸奖了,我尴尬笑笑:“越往里走,山里边都是这种虫子?”
林隐点点头说:“我们再走一段,若是再出现嗜血虫,许少主试一试吼退能否行得通,然后再进入里间,若是一旦行不通的话,我们必须立刻撤退,因为许少主剑术再强,也不是数以万万计嗜血虫的敌手。”
金毓婷笑说:“我家少主的吼退,专门吓唬蛇虫鼠蚁,特别好用。”
那就再走吧。
一路上,那边四人紧张兮兮的,对嗜血虫充满了畏惧,毕竟巴掌大的狰狞红虫子飞来,想象一下后背都冒凉风。
然而,越是怕什么,越是来什么。
我们再行不到五百米,忽然飞过来30多只嗜血虫。
“喝!”我一声大喝,周身紫火冲天,就见30多只飞来的嗜血虫飞着~飞着,落地。
嘎巴~嘎巴!
34只落地的嗜血虫,落地以后,身躯分成五节,死到不能再死。
就这两下子?
我回头一瞅,就见林隐和林豆豆都吓傻眼了。
“哇哈哈哈~”宫殇大乐:“看来没有问题啦,我们去柳子坡,愉快的收宝贝吧。”
“嗯呢~收宝贝呀收宝贝。”金毓婷同样没心没肺的大乐。
林豆豆干咳一声道:“爷爷,这下你该相信了吧,嗜血虫和血尸壳子的死状一样,但凡是邪祟之物,遇见许大人的吼退,就像是遇见了克星般,五马分尸而死。”
林隐似乎是想到了什么,老脸惊骇:“许少主,你!”
“怎么了?”我表示很郁闷,我真就用了三成力量。
林隐想说的话又噎了回去:“没什么~没什么,此行有许少主的盖世神功,那就绝对没问题了,我们放心大胆的往里走吧。”
那就走呗。
一路上走走停停,嗜血虫当真不少,反正我们是大喇喇的骑马往前走,嗜血虫一来,我身上无形无质的紫火一现,嗜血虫来多少死多少。
我简直就是嗜血虫杀手,天生的克星。
上达柳子坡,这里就比较有意思了,没路!
就是一点路的痕迹都没有,全是杂草,横木,野味十足,可见这般多年,真的没有人来过这里。
我们五个人,骑了四匹马,都是好马,也幸亏是这四匹好马,纵横杂草间所向披靡,好马就是好马,那脚力,当真是没的说。
嗡嗡嗡嗡!
来到一片破旧而长满苔藓的山石门前时,无数嗜血虫铺天盖地,疯了似的涌来。
吓得身后四人脸色大变,生怕我一个撑不住,那些嗜血虫会把我们都吃了。
然而事实是,我脸不红,气不喘,像是观赏者般,闲闲笑着。
嘎巴~嘎巴~嗜血虫纷纷落地死亡,就在这废弃的山石门前,以我们三米之外,嗜血虫的尸体,摞起三四层还多!
“呕~”宫殇实在受不了,坐在马背上开始呕吐。
别说是她,就是身后的金毓婷,林豆豆都快要不抵了,脸色青的要命。
主要是这嗜血虫每每一死,就是五马分尸,腥臭的血气冲天,令人作呕。
“你没事吧?”我骑马过去,看了看宫殇。
“没事,快离开这里吧。”宫殇满是厌弃,她喜欢探险,但是不喜欢脏。
林隐看了看四周道:“这里并不是什么墓穴的建制,纯粹就是一方陨落于此的山洞,我们都蒙上口布,许少主,你就简单粗暴,以剑劈开这山石门,我们进去拿完宝贝走人便是。”
“好,看我的。”待大家蒙上口布,我一道金色剑芒劈出,风吼雷怒,电光火石般的速度,以绝世的剑芒力量炸开了坟墓入口。
轰隆隆隆隆!
山石门大开,见里间山洞比较高,我们索性骑马进入,否则这么好的马放在外边,被嗜血虫吃了可怎么办?
沿着漆黑的山洞往里走,林豆豆燃起一根明火,可照亮四周。
进入前20米的距离时,比较粗糙,随后进入有一小段台阶,再往里走,震惊了!
那是一个椭圆形的山体内部,石洞之中,有石桌、石椅、石板凳,甚至还有茶盘和名器。
“那是什么,尸体吗?”宫殇惊叫。
我们早就看到了,顺着明火的光芒,石洞正中有一座石床榻,床榻上有一具硕大的枯骨。
听闻林老爷子说嗜血虫,金毓婷小脸满是厌弃,娇滴滴的说:“人家最讨厌可怕的虫子,一把大火烧了不行吗?”
林隐摇摇头说:“曾经有人提过这样的建议,说是与其这样日渐衰败,不如破茧重生,一把大火烧了这里,推倒重建,可是在当时,出现一位高人阻止了放火烧山的举动,因为他抓来几只嗜血虫给大家,让大家放火去烧,结果大家发现,嗜血虫根本就是刀砍不死,火烧不伤,没办法,只能让百姓们撤离了。”
“哎?”我忽然想起:“如果是这样,那我们霸占溪山,不会有人说什么吧?”
林隐愣了下问:“许少主你是什么意思,你有办法斩杀全部的嗜血虫吗,那可是数以万万计!”
“这~”我又摇摇头说:“我或许可以把它们赶跑,可是这一赶,万一赶到人们居住的地方,岂不是害了百姓,还是算了。”
林隐长吁口气道:“许少主能为百姓考虑,老朽安心了,确是如此,我们此行到这,许少主先找几只嗜血虫试试,如果许少主的吼退能让嗜血虫避开,我们就探索御虫术强者的大墓。”
我好奇询问:“那御虫术的强者叫什么名字?”
林隐道:“他叫钟奉贤,墓碑上写着贤者之墓,我们行里却都叫它柳子坡,嗜血墓。”
我道:“记住他的名字了,希望这位前辈能多留点宝贝给我。”
“或许吧。”林隐拿出罗盘,东看西看,作为老把头带队。
这边宫殇就像个好奇宝宝:“看着罗盘什么的,有用吗,知道什么?”
我笑笑说:“天星风水,地分吉凶,星则有善恶,看风水寻龙脉,讲的就是上观天星、下审地脉,这里边的学问多着呢,你小丫头不懂的。”
林隐一惊,回头问:“许少主,早闻你执掌罗盘,纵横迷阵,莫非也懂得这一行?”
我道:“略懂,略懂皮毛而已。”
林隐点点头说:“许少主不做霸王,做执掌者,其实,以我老人家走过一辈子的眼界来看,你这是高明之举。”
那是,战神项羽再强大,那也不过是头有利齿的猛兽,敌不过刘邦的决策,一个人再强不是强,只有世间的力量才是真正的核心。
更何况,这世间的武学,并不是一个人强就可以了,即便是玄师,去个三五百人,一样打败他。
武艺,不过是为了凝聚人心,因为这世间的强者,就只服气比自己更强的人,只愿意听从比自己更强者的话。
嗡!
忽然,我明辨百米,察觉到不对的地方,勒住马匹的前行,喝了一声:“停,大家都在我身后。”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林隐、林豆豆、宫殇、金毓婷连忙骑马来到我身后。
嗡嗡!
越来越近,就见一只巴掌大的红色飞虫,飕~一阵风似的向我们袭来。
唰!
一剑出,明光一闪,飞虫分成两半落地。
噗呲~分成两半的飞虫落在地上,内脏的黑血爆破一地,十分恶心。
“这就是嗜血虫!”林隐惊道:“它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可是遇见许少主的剑,呵呵~真是闻名不如见面,许少主果然是深不可测。”
“我和爹爹早就说过了嘛。”林豆豆道。
宫殇美滋滋的说:“那是,我相公大人,那是一般人嘛。”
被夸奖了,我尴尬笑笑:“越往里走,山里边都是这种虫子?”
林隐点点头说:“我们再走一段,若是再出现嗜血虫,许少主试一试吼退能否行得通,然后再进入里间,若是一旦行不通的话,我们必须立刻撤退,因为许少主剑术再强,也不是数以万万计嗜血虫的敌手。”
金毓婷笑说:“我家少主的吼退,专门吓唬蛇虫鼠蚁,特别好用。”
那就再走吧。
一路上,那边四人紧张兮兮的,对嗜血虫充满了畏惧,毕竟巴掌大的狰狞红虫子飞来,想象一下后背都冒凉风。
然而,越是怕什么,越是来什么。
我们再行不到五百米,忽然飞过来30多只嗜血虫。
“喝!”我一声大喝,周身紫火冲天,就见30多只飞来的嗜血虫飞着~飞着,落地。
嘎巴~嘎巴!
34只落地的嗜血虫,落地以后,身躯分成五节,死到不能再死。
就这两下子?
我回头一瞅,就见林隐和林豆豆都吓傻眼了。
“哇哈哈哈~”宫殇大乐:“看来没有问题啦,我们去柳子坡,愉快的收宝贝吧。”
“嗯呢~收宝贝呀收宝贝。”金毓婷同样没心没肺的大乐。
林豆豆干咳一声道:“爷爷,这下你该相信了吧,嗜血虫和血尸壳子的死状一样,但凡是邪祟之物,遇见许大人的吼退,就像是遇见了克星般,五马分尸而死。”
林隐似乎是想到了什么,老脸惊骇:“许少主,你!”
“怎么了?”我表示很郁闷,我真就用了三成力量。
林隐想说的话又噎了回去:“没什么~没什么,此行有许少主的盖世神功,那就绝对没问题了,我们放心大胆的往里走吧。”
那就走呗。
一路上走走停停,嗜血虫当真不少,反正我们是大喇喇的骑马往前走,嗜血虫一来,我身上无形无质的紫火一现,嗜血虫来多少死多少。
我简直就是嗜血虫杀手,天生的克星。
上达柳子坡,这里就比较有意思了,没路!
就是一点路的痕迹都没有,全是杂草,横木,野味十足,可见这般多年,真的没有人来过这里。
我们五个人,骑了四匹马,都是好马,也幸亏是这四匹好马,纵横杂草间所向披靡,好马就是好马,那脚力,当真是没的说。
嗡嗡嗡嗡!
来到一片破旧而长满苔藓的山石门前时,无数嗜血虫铺天盖地,疯了似的涌来。
吓得身后四人脸色大变,生怕我一个撑不住,那些嗜血虫会把我们都吃了。
然而事实是,我脸不红,气不喘,像是观赏者般,闲闲笑着。
嘎巴~嘎巴~嗜血虫纷纷落地死亡,就在这废弃的山石门前,以我们三米之外,嗜血虫的尸体,摞起三四层还多!
“呕~”宫殇实在受不了,坐在马背上开始呕吐。
别说是她,就是身后的金毓婷,林豆豆都快要不抵了,脸色青的要命。
主要是这嗜血虫每每一死,就是五马分尸,腥臭的血气冲天,令人作呕。
“你没事吧?”我骑马过去,看了看宫殇。
“没事,快离开这里吧。”宫殇满是厌弃,她喜欢探险,但是不喜欢脏。
林隐看了看四周道:“这里并不是什么墓穴的建制,纯粹就是一方陨落于此的山洞,我们都蒙上口布,许少主,你就简单粗暴,以剑劈开这山石门,我们进去拿完宝贝走人便是。”
“好,看我的。”待大家蒙上口布,我一道金色剑芒劈出,风吼雷怒,电光火石般的速度,以绝世的剑芒力量炸开了坟墓入口。
轰隆隆隆隆!
山石门大开,见里间山洞比较高,我们索性骑马进入,否则这么好的马放在外边,被嗜血虫吃了可怎么办?
沿着漆黑的山洞往里走,林豆豆燃起一根明火,可照亮四周。
进入前20米的距离时,比较粗糙,随后进入有一小段台阶,再往里走,震惊了!
那是一个椭圆形的山体内部,石洞之中,有石桌、石椅、石板凳,甚至还有茶盘和名器。
“那是什么,尸体吗?”宫殇惊叫。
我们早就看到了,顺着明火的光芒,石洞正中有一座石床榻,床榻上有一具硕大的枯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