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荒芜的原野上,春季的嫩草已经长得有一指高了,不时有兔子、草鼠从隐蔽的洞穴中窜出来忙着觅食,补充这一冬来的消耗,而天空中盘旋着的老鹰也在用锐利的眼睛寻觅着自己的那份食物,物竞天择,弱肉强食本就是最基本的大自然法则之一。
萧逸醒了,正坐在这片原野中愣愣的发呆,看着眼前不可思议的一切。

“什么情况?挨雷劈了……做梦?嘶……不是,掐一下手臂很疼的!”

萧逸,男,28岁,模样还算有点小帅,只是皮肤微黑,典型的双子座性格,善恶极其分明,遇事容易走入极端,本来是一名普通的北京上班族,平生三大爱好,一;喝酒,且海量惊人;二,看书,尤其喜欢经史;三;跟所有男人一样,喜欢美女,可惜因为是个穷**丝,所以这个爱好一直没能实现……

昨天是发工资的日子,萧逸和几个同事去酒吧庆祝了一下,上半夜大家举杯狂饮,下半夜各自回家,趴在床上狂吐不止,苦胆都吐了一地……

每次喝醉吐酒,萧逸都会指天发誓,“下次再也不喝酒了,再喝就挨雷劈!”

不过男人戒酒的誓言,往往就跟吃大白菜一样……

这次又是如此,萧逸趴在床上吐的小脸都发绿了,一边捂空痛的胃部,“一边指天发誓,再喝酒就挨雷劈……”

“咔嚓!……”

话音刚落,一道黑色的闪电横空而来劈在萧逸身上,瞬间出现一个放佛能吞噬万物的空间黑洞,当一切恢复平静时,床完好无损的待在那里,人却消失了!

“空间错位?”看看周围,萧逸怀疑自己被那道该死的黑色闪电卷入空间乱流,传送到一个不知名的荒野中了,“用自己28年的人生经验做保证……哇?不对,现在貌似连28年的人生都没有了。”

站起来想活动一下身体的萧逸悲催的发现,自己身上已经变成一条条的破烂的衣服变大了,准确的说衣服并没有变大,是自己的身体变小了。小了两号的手掌变的粉嫩白皙,细了两圈的胳膊,还有变得不足二尺的腰围……总之一切都变得小了。

呆愣了好一会后,粗大的神经线条还是让他接受了眼前不可思议的一切,镇静下来后,萧逸仔细的检查了一下情况,身体除了变小之外没有任何的不适,也许是那道黑色闪电的原因,自己眼睛和耳朵反而变得更加灵敏了,整个人像是充足了电一样,精力异常的充沛。

衣服是全毁了,只能像破麻袋一样的套在身上,颇有点行为艺术的感觉。从怀里摸出钱包一看,全变成焦炭了,里面的身份证,驾照,还有昨天刚领的几十张毛爷爷全都毁了……

“悲催的,哥破产外加成黑户了?”看着能证明自己身份来历的东西全毁了,萧逸无奈的苦着脸说道。

人都有求生的本能,好死不如赖活着呀!

看了看四周,这是一片丘陵地带,茂密的草场,稀疏的树木,从上面的灌木丛可以判断出大概的方向,向阳的南面植物长的总是比较茂盛,这点基本的常识萧逸还是有的,必定是看过几十集的【荒野求生】。

有了基本的方向判断以后,撅了一根幼儿手臂粗细的小树当作木仗,萧逸决定向东走,至于为什么向东,很简单,一路向西那是去朝拜如来佛祖的方向,一向相信宿命论的萧逸,还不想这么快去西方极乐世界。

荒野之中毫无道路可言,只能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挪行,只顾向前走的萧逸却没注意到,不知何时,一条黑色的身影慢慢的跟在了他的身后……

走出一段路程以后,一条清澈的小河出现在眼前,望着清澈见底的河水中游弋的各种鱼类,早就腹中空空的萧逸高兴的飞奔过去,先用手捧着猛灌了几口水,缓解一下干燥的喉咙……

“水不卫生?还管得了那么许多!这环境你还想喝卫生达标的天然水?再说了,现在超市的卖的各种矿泉水、纯净水、天然水又有几个是卫生达标的,这河水里能有鱼类游动,起码是天然无害的吧。”

灌了个水饱,又清洗了脸和手以后,在清澈的河水中萧逸看到了一张陌生又熟悉的脸,熟悉是因为这绝对是自己的脸,而陌生是因为这不是28岁的自己,看着那白皙而又偏瘦的面孔,摸摸嘴唇边刚刚长出一点的绒毛,回想一下初中时期自己的模样,一个记忆中的影子和现在河水中的影子完全重合在了一起。

“天呀!地呀!神仙妖怪呀……

“这是返老还童了吗?幸好只是被黑色闪电劈了一下,只年轻了一半,这要是被劈上两下,那还不直接变成单细胞小蝌蚪啊!不过时间逆流总比时间顺流要好得多,大不了回去以后重新上初中,再考一次大学。”正在萧逸胡思乱想,哭一阵笑一阵不知所措的时候……

感觉一阵微风从脸旁轻轻吹过,空气中带着春天里特有的青草的芳香,还有一丝洪荒时代的味道,而洪荒时代是危险的!

现在萧逸就感觉到了一丝危险,变得特别敏感的直觉告诉他这丝危险就来自身后方,猛地转身,锐利的目光一扫,赫然发现在离河岸不远的灌木中,一只潜伏在哪里的黑色动物正虎视眈眈的看着自己,一边看,还一边流着口水。

狼,绝对是狼,以前经常逛动物园的经验告诉萧逸,匀称的体型,修长的四肢,头腭尖形,颜面部长,鼻端高出,耳尖且直立,还有哪绿油油的眼中射出的寒冷、饥饿和疯狂的目光都在告诉他,这绝对是一头狼,一头吃人的狼!

腿在颤抖,胳膊在颤抖,心脏也在颤抖,见过狼,可没见过笼子外边的狼,巨大的恐惧迅速笼罩了全身,短寸的头发都根根立了起来,甚至刚喝饱水的胃因为强烈的恐惧感都开始产生了痉挛……

恐惧,是人类的一种心理活动状态;而在强烈的恐惧下人通常会有两种表现。

一是。变得懦弱,彻底放弃抵抗,把生命完全交给别人处置,这就是为什么在战争中有那么多的俘虏宁可老老实实的被杀戮、活埋也不选择抵抗逃跑的原因。

二是,变得强悍,巨大的恐惧会激发出人性中凶悍的一面,人类的祖先原本来就是在洪荒时代中噬毛饮血的拼杀,不嗜血的人类早就被残酷无情的大自然淘汰了,所以在人类的血液里流淌着比野兽还要疯狂的因子。

具考证,原始社会早期的人类女性不会嫁给没有杀过人的男人,因为在那种恶略的生存环境中,只有最强悍的男人才能活下来,嗜血杀人一度是男性娶老婆的硬性指标。

现在,萧逸就处在第二种状态中,巨大的恐惧刺激出强烈的求生本能,身体中从祖先那里遗传来的嗜血、勇猛的因子开始觉醒,让他那双微红的眼中开始发出疯狂的光芒,血液中残存的酒精和灵魂深处爆发出的勇气让颤抖的双腿重新变得坚定无比。

冷静下来后,萧逸迅速开始分析双方的力量对比,对方是一只很少见的纯黑色巨狼,比自己以前在动物园见到的几乎大了两倍有余,不过它却受了伤,腹部上有一个血淋淋的伤口,看来不久前被什么利器重创过。估计跟了自己一路了,因为还不了解猎物的情况,所以狡猾的黑狼没有贸然的发动攻击,可饥饿却驱使它一路跟随自己。不能跑!绝对不能跑!在空旷的原野上,人是无论如何也跑不过狼的。分析着眼前的利弊得失,萧逸缜密的思维开始发挥作用。

狼刚熬过冬天,瘦骨嶙峋而且带着重伤,自己虽然变小了,身体却毫发无损,身体状况上萧逸胜。

狼有锋利的牙齿和爪子,而萧逸手无寸铁,只有身上穿的破烂衣服和右手的木棍,装备上,狼胜。

狼有丰富的猎杀经验,而自己平时也很喜欢体育运动,上学时也数次接受过军训,双方算是平手。

算来算去,萧逸觉得双方是五五开的胜率,不过人类的智慧会帮助他取得最终的胜利,智慧才是人类最强大的武器!

人在思考,狼也在思考,狼的战术是紧紧跟着猎物,慢慢压迫,追逐,让猎物在恐惧的逃跑过程中丧失掉最后一丝力气,然后用锋利的牙齿给猎物补上最后致命的一击;发现猎物变得警觉后,黑狼向前走了几步,意图施加更大的压迫感,狼性亦狡!

“既然不能跑,那就只能拼了,来吧,畜生!看谁才是真正的猛兽!”萧逸咬着嘴唇低吼着。

决斗的场地很重要,要想限制恶狼速度上的优势,就得选一块对自己有利的场地,如果没有对自己有利的,那就找一个对双方都不利的地方,抵消对方的优势。

“而河边的泥地就是现在最好的选择,泥水里,人行动不便,你个带毛的畜生更行动不便,完全可以限制狼扑蹿的速度,而在水里自己还有着身高的优势,”看看身边最深处达到一米左右的河水,萧逸心中有了定数。

还有就是武器,刀子是没有,大块的石头河边也没有,椭圆的小鹅卵石?那纯粹是开玩笑。手中坚硬的木棍成了唯一的武器,不过一会肯定是近身肉搏,一寸短,一寸险!

“咔嚓”,果断的踩折木棍,手中只剩下二尺长的一段,露出还算锋利的木叉缺口。

身上的衣服也全脱了下来,“暴露了怎么办?去******吧,命都快不要了,还要什么脸?”

把破衣服布条全缠在左臂上,又紧紧的打了个死结,这就是萧逸的计划,一会用左臂来吸引狼的攻击,就可以保护咽喉等要害,然后用右手的木叉攻击狼受伤的软腹,剩下的就看谁命大了,看着不远处的恶狼,萧逸开始慢慢退到水边……

“来吧,是生是死,就在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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