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城已经炊烟起复,街道上多是沿着排水渠老老实实画地摆摊的小贩,或是汤饼或是馒头或是冷淘,还有金贵的,用比花椒还要贵的小米椒,细细地熬了一碗油泼辣子。
这原生种的小米椒,和后来从美洲引进的辣椒是决然不同的。它的颗粒极小,就像是莲子那般,果实肉壁又相当的肥厚,辣子虽然少,可辣味非常极端,辣到发苦,倘使有人最多尝个辣茱萸的,吃了一颗,当时就能晕厥过去。

只是,菜油和金贵的辣子混合,再配上北地来的肉牛,着实是一等一的吃食。

时下富贵者,尤以甜和辣为最,但小米椒终究还要贵一些。

“哥儿,给俺来碗牛肉粉,加辣,要大碗的。再来一碟盐煮笋,有豆芽么?”

“哟,老客。老客有福,昨日泡的豆子,早上新发的豆芽。是要烫的还是凉拌的?热鸡汤浇了烫的,汉阳城酱油凉拌的,都是爽口好食。”

“来鸡汤的!”

“老客少待,这便来。”

不多时,临街的铺面就忙碌开来,跑堂的跑堂,烧火的烧火,煮面的煮面,切菜的切菜,被打通的临街院墙,便成了前厅和后厨的通道。想来,这是一户做了自营买卖的人家。

江夏人吃了早饭,西域的天却才开始光光亮。

翻着鱼肚白的东方,一个挺身,就让原本白茫茫的世界,越发的白茫茫起来。

朱俱波王城的城头,程处弼持矛穿甲,居高临下看着矮壮契骨人:“你说你是上剑河部的人?”

“上使容禀,小人确实上剑河部人士。十三年承蒙河北道英雄林轻侠襄助,这才坐稳了首领之位。此事,王大人也是知道的……”

“你汉话的确有关内河东的味道,你说的王大人,是哪位?”

“姓王讳祖贤。”

这般一说,程处弼回忆了一下,知道王祖贤带着福威镖局,的确是走过金山北线的丝路。当时吐谷浑残部及敦煌还没有彻底稳妥,万不得已之下,才选择了蚊虫相当凶猛的北线。

基本上每次通过金山北线,都会有因为蚊虫而死的人,死在突厥人、铁勒人暗杀抢劫下的反而相当少。

“你能反正,我很欣慰。”

程处弼看着城外,“起来说话。”

“谢上使。”

他爬起来之后,小心翼翼地追加了一句,“小的和林轻侠结为兄弟,这才以姓林。王大人说小的是有福之人,当图远大前程,这才取名远图。”

“好名字,你的确是有福之人。”

笑了笑,程处弼又道,“你说在杂胡营以西,还有一支不服突厥王庭的突厥部?”

“是,这些突厥人,和本地突厥长的不太一样。多有杂色毛发的,较之河中人,眉高眼深,只是却相当好说话,不曾三两句话就拔刀相向。”

“噢?倒是未曾听说有这样的突厥人。”

“小的手下有人跟着天使西行过,知道在雷翥海以西有个金矿。可那地界北面,便有这一部突厥。”

“不可能!”

“小的没有说谎,没有说谎啊!”林远图猛地跪下磕头,“上使,小的说的是真的啊。这支突厥叫……叫什么来着……叫、叫可萨部,可萨部!对对对,叫可萨部!他们和弗林国人亲善,河中的弗林国金币,有一半是可萨部带来的,就是那个刻着山羊脑袋模样弗林国主的金币!”

山羊脑袋?

程处弼从怀中摸出一枚查士丁尼一世头像的金币,这是啥眼神,这是山羊?这分明是山猪……

“如此说来,这些可萨部人,当不是突厥腹心。”

“对对对,上使,他们是来做生意的,想要买东西走雷翥海以北的羊道,然后去弗林国。”

“雷翥海北面还有路线?”

“有,有的,不过冬春都不能走,得逢夏秋。”

“可萨部战力如何?”

“倒是不强,可萨部听说是被撵过去受苦的。去年阿史那氏少了牛羊,还让可萨部上贡了四万头。”

“怪不得……”

有钱,还想做生意,还不能打,还和好客海以西甚至是波斯以西的大国关系不错,根本就是一头肥羊。

“你帐下有控弦多少?”

“两千!”

“多少!”

“一、一千……”

“多少!”

“真有一千!小的在上剑河部,因和天朝英雄结拜成为兄弟,也是小有名声。这才被突厥人所知,恰好这光景小的带人来拜见长孙天使,没曾想,突厥人逼着小的过来送死……”

“你敢反正,可敢鼓动杂胡反水?”

“这……”

“给你一封且末都尉手令,我可以给你一个承诺,事成之后,城内武库,可以尽取之。你们用石头箭、骨头箭,用的也烦吧。”

朱俱波王城的武库,若是十年前,程处弼也会心动。现在么,他只觉得这些都是垃圾,十步都射不穿胸甲的垃圾,只配融了重铸。

“上使……大人!小的觉得,还需使点钱粱,说不定可萨部也能反水。突厥人也跟着闹事,杂胡营才更有底气。”

虽然可萨部是突厥人中的废柴,可到底也是突厥人啊,对于杂胡营的诸族兵丁来说,他们可没那么多见识。

“好,你若能说动,某许你一个旅帅字头,可在某帐下听命。事后,某自会上报敦煌,为你正式请下任命文书,在兵部报备。”

林远图顿时大喜,眼睛放光,心中盘算起来:我在上剑河部,就是个小酋长,大哥说我想要发迹,蹲在小地方是没出息,得有贵人扶持,眼下不正是贵人么?

“小的多谢大人!”

天越发亮了,只是躁动的城内城外,都知道今天总要干点事情。突厥人如果再不能进城,狠狠地补给一番,就要溃散。

实际上,安菩带着加强团夜袭之后,突厥人的本阵,也已经逃走了千余骑士。没有粮草,面对战力强汉的唐军,哪怕数量稀少,他们也没有十足的信心,可以在断顿之前,在这天寒地冻的天气里,打进城去。

“丢尽了阿史那氏的脸——”

咆哮的突厥主帅疯狂地抽动着鞭子,驼阵粮草被毁之后,就有一个阿史那氏特勤,带着自己的一千多人马,屁也不放直接走人,对突厥军心的影响,简直恶劣到了极点。

而在西北的道路上,这支临阵脱逃的突厥人,却并非垂头丧气。有个老骑士将兜帽扣紧,这才跟上一匹神骏,大声道:“特勤,咱们这就走了?”

“不走干什么?驼阵粮草是那么好毁的吗?唐人有这等胆气,在这等天气动武,没有把握,敢这么做?还有城内那个人,你以为是什么牛羊吗?那是且末都尉!”

言罢,年轻的特勤又道,“怀远郡王早就带人过来说过,良禽择木而栖,我虽是阿史那氏子孙,可又不想争那个汗位,何必和阿史那咥力一样失了性命。这些年,争夺汗位的阿史那氏死的还少吗?”

“那……特勤有何打算?”

“我准备拜见一下长孙天使,若是能得其支持,或是归唐,或是前往雷翥海,占了那金矿!可萨部不是想要开一条商道吗?我若在雷翥海站稳脚跟,多了也不要,有十万八万兵民,也算是传世基业了吧。”

“特勤能这么想,实在是我等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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