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西哥。”站了好久,见陈小西没有回头,阿影只好自己开口。
“嗳。”陈小西条件反射一样答应。她从来都这么喊,他从来都这么答。
“晚饭吃了吗?”
“算是吃过了。”
“算是?”
“喝了咖啡,吃了甜点,还加了一个炸萝卜糕。”
提到炸萝卜糕,阿影笑了。她靠在电脑桌前,手插在自己短发中,有些难为情:“小西哥,周末有个朋友结婚,我不想一个人去。”
“只要红包到就可以了。”陈小西避重就轻。他当然听得出她的重音在“一个人”。
“你可以陪我去吗?”阿影决定不再像以往那样含蓄,她要往前进一步。
“我周末有事。”陈小西露出为难的表情。
“周六还是周日有事?”
“周六。”陈小西脱口而出。他跟朱贝妮之约,多在周六,除非朱贝妮有变。
“巧!我朋友的婚礼在周日!”阿影喜不自禁。
“……”陈小西说完“周六”就后悔了,现在看,果然不该先说。
“这种事情不会一有再有,你就陪我参加一次吧。”阿影放低了声音,脸上写满央求。
陈小西表情忽然温柔下来,看着阿影,“阿影。”他喊道。
阿影抬头,眼睛里燃起希望的火苗。
“我有女朋友了。”
阿影眼睛里风云变幻,错愕一点点放大,她脱口而出:“什么时候有的?”
陈小西长胳膊搭在靠椅背后,不再多说,只是像哥哥看妹妹一样纯净地看着阿影。阿影用手捂上脸:“你的意思是,借用一下你,还需要向你女朋友申请?”
“那倒不用。”轮到陈小西错愕了。他能感觉到阿影对他的特别感情,加之朱弘刚才又说过假装含混不知并不是良策,他才快刀斩乱麻,对阿影说出“有女友”这样明确的话。
陈小西一向自诩是个行动派,认为“做什么”比“说什么”更能说明问题。他一直不接阿影的暗示,一直不私下跟阿影相会,阿影作为能独立思考的成年人,难道没有有所意识?
咳咳,陈小西之前坚定地认为阿影会通过他的行动明白他的心意,直到遇到朱贝妮。
遇到朱贝妮,他开始对自己之前的坚信发生深深的怀疑。自己对朱贝妮的喜欢,难道朱贝妮看不出?人跟人之间最基本的心意相通,难道都是自己的臆想?难道真的是爱要表达,还得靠说?
行动派陈小西心中充满困惑。
“那么你就陪我去呗。”阿影冲着陈小西咧嘴一笑。比哭还糟糕。不等陈小西明确表态,阿影转身就走。走了还不忘再次落实:“就这么定了。”
哎,看来“说”也没有什么用。
陈小西挠挠头。是不是有必要请教爱情大师?
做完账,陈小西转到酒吧区。
“你有心事。”朱弘只瞄他一眼,就很肯定地说。
“你怎么知道?”
“你忘了我是谁!”朱弘四分之三侧脸看向陈小西,简直英俊无敌。陈小西不由赞叹:“怎么以前没有发现你这么帅?”
朱弘听了开心极了:“嘿嘿嘿嘿嘿。既然你这么坦诚,我也以诚相见喽。以前你做完账转身就走人,今天一反常态,不仅没有走,而且找我讨了一杯酒。除了有心事,难不成还转了心性儿?”
陈小西伸出拇指给了朱弘一个大大的赞。
不时有美女潮男过来点酒。朱弘总能从容应对,他既专注自己手上的酒,又能分出眼神,认真地与对方对视,让来者深感自己得到了与众不同的待遇。有朱弘坐镇,酒吧生意就有了基本保障。
陈小西安静地坐在吧台一角,看朱弘有条不紊地调酒水,不漏痕迹地调情。
“你跟她是不是说了什么?”朱弘用下巴指指不远处。陈小西望过去,看到了阿影。她正在一桌客人前应酬。
“怎么?”陈小西反问:“她有什么不对劲吗?”
朱弘意味深长地摇头,再摇头:“别人看不出有什么不对劲,但瞒不过我的火眼金睛!”
有熟客来,朱弘明显热情多了,还任由两位美女摸了自己的左脸颊和右脸颊。等他再回到陈小西跟前的时候,看到陈小西眼睛都看直了。
“还带附赠色相?”陈小西不掩饰自己的讶异。
“对等交换。她们等我下班。你——懂——的。”
“不懂!”
朱弘说,现在的女人都很随便,见过觉得喜欢,很可能当下或下次就上床。陈小西不信。朱弘自信满满地对陈小西说:“事实会证明我的话。你不是正在约会找女朋友吗?我打赌,你约的十个人里面,有6到8个可以呃哼。余下的不行,是因为你嫌她们太丑。”
那时陈小西刚回国,同学聚会上听到朱弘的这一番大言不惭,别提多感慨良多。他回国找太太来了,准太太们都这么无所谓了吗?
随后,似乎要印证朱弘的话。大都市的女人们透露着爽快与能干,她们独当一面,豪气冲天。既然已经是半边天了,男女自然是平等的,在某些事情上,更谈不上谁吃亏谁赚便宜了。如此,得乐且乐。陈小西倒是吓得落荒而逃的那一位。
忽然有一天,他撞上了朱贝妮。
一开始并没有觉得朱贝妮有什么好,只是觉得一个中文生考博傻得有趣。相处久一点,感受到她的简单、无攻击性,使他倍感放松。学语言她笨了点,但是笨点的人一般脾气好。这点儿在朱贝妮身上也有体现。很少见她被激怒,她用简单的心思过滤掉世界的复杂,一心一意打算边工作边复习。别人拼了命让生活丰富(复杂),她是自我剪羽在一个丰富(复杂)的环境里过简单生活。
只是,如果一开始还能知道是朱贝妮的简单吸引了自己,后来自己如何心意迷乱越陷越深,倒像一笔糊涂账了。不知道从哪天开始,那种情感,已经不是“喜欢”两个字能轻松表达的了。
是从以过马路的名义牵上那只小手开始?
是从无锡街头用满是血迹的手将她搂在怀里开始?
是从去酒店却见她强装镇定实则惊惶失措时开始?
还是从爬鹿鼎山她微微出汗的脸白里透红诱使他“控记不住记己”想去吻时开始?
有一点可以确定,无锡回来,她一路不说话;一声不响离开出租车,留下他一个人。他吓坏了。从来没有那么担心过,他担心,自己的举止被她当作轻浮惹恼了她。也就是从那个时候,怕因小失大惊扰了自己觊觎的猎物,他这个猎人痛定思痛,要改变策略。策略就是——温柔地守候!
“嗳。”陈小西条件反射一样答应。她从来都这么喊,他从来都这么答。
“晚饭吃了吗?”
“算是吃过了。”
“算是?”
“喝了咖啡,吃了甜点,还加了一个炸萝卜糕。”
提到炸萝卜糕,阿影笑了。她靠在电脑桌前,手插在自己短发中,有些难为情:“小西哥,周末有个朋友结婚,我不想一个人去。”
“只要红包到就可以了。”陈小西避重就轻。他当然听得出她的重音在“一个人”。
“你可以陪我去吗?”阿影决定不再像以往那样含蓄,她要往前进一步。
“我周末有事。”陈小西露出为难的表情。
“周六还是周日有事?”
“周六。”陈小西脱口而出。他跟朱贝妮之约,多在周六,除非朱贝妮有变。
“巧!我朋友的婚礼在周日!”阿影喜不自禁。
“……”陈小西说完“周六”就后悔了,现在看,果然不该先说。
“这种事情不会一有再有,你就陪我参加一次吧。”阿影放低了声音,脸上写满央求。
陈小西表情忽然温柔下来,看着阿影,“阿影。”他喊道。
阿影抬头,眼睛里燃起希望的火苗。
“我有女朋友了。”
阿影眼睛里风云变幻,错愕一点点放大,她脱口而出:“什么时候有的?”
陈小西长胳膊搭在靠椅背后,不再多说,只是像哥哥看妹妹一样纯净地看着阿影。阿影用手捂上脸:“你的意思是,借用一下你,还需要向你女朋友申请?”
“那倒不用。”轮到陈小西错愕了。他能感觉到阿影对他的特别感情,加之朱弘刚才又说过假装含混不知并不是良策,他才快刀斩乱麻,对阿影说出“有女友”这样明确的话。
陈小西一向自诩是个行动派,认为“做什么”比“说什么”更能说明问题。他一直不接阿影的暗示,一直不私下跟阿影相会,阿影作为能独立思考的成年人,难道没有有所意识?
咳咳,陈小西之前坚定地认为阿影会通过他的行动明白他的心意,直到遇到朱贝妮。
遇到朱贝妮,他开始对自己之前的坚信发生深深的怀疑。自己对朱贝妮的喜欢,难道朱贝妮看不出?人跟人之间最基本的心意相通,难道都是自己的臆想?难道真的是爱要表达,还得靠说?
行动派陈小西心中充满困惑。
“那么你就陪我去呗。”阿影冲着陈小西咧嘴一笑。比哭还糟糕。不等陈小西明确表态,阿影转身就走。走了还不忘再次落实:“就这么定了。”
哎,看来“说”也没有什么用。
陈小西挠挠头。是不是有必要请教爱情大师?
做完账,陈小西转到酒吧区。
“你有心事。”朱弘只瞄他一眼,就很肯定地说。
“你怎么知道?”
“你忘了我是谁!”朱弘四分之三侧脸看向陈小西,简直英俊无敌。陈小西不由赞叹:“怎么以前没有发现你这么帅?”
朱弘听了开心极了:“嘿嘿嘿嘿嘿。既然你这么坦诚,我也以诚相见喽。以前你做完账转身就走人,今天一反常态,不仅没有走,而且找我讨了一杯酒。除了有心事,难不成还转了心性儿?”
陈小西伸出拇指给了朱弘一个大大的赞。
不时有美女潮男过来点酒。朱弘总能从容应对,他既专注自己手上的酒,又能分出眼神,认真地与对方对视,让来者深感自己得到了与众不同的待遇。有朱弘坐镇,酒吧生意就有了基本保障。
陈小西安静地坐在吧台一角,看朱弘有条不紊地调酒水,不漏痕迹地调情。
“你跟她是不是说了什么?”朱弘用下巴指指不远处。陈小西望过去,看到了阿影。她正在一桌客人前应酬。
“怎么?”陈小西反问:“她有什么不对劲吗?”
朱弘意味深长地摇头,再摇头:“别人看不出有什么不对劲,但瞒不过我的火眼金睛!”
有熟客来,朱弘明显热情多了,还任由两位美女摸了自己的左脸颊和右脸颊。等他再回到陈小西跟前的时候,看到陈小西眼睛都看直了。
“还带附赠色相?”陈小西不掩饰自己的讶异。
“对等交换。她们等我下班。你——懂——的。”
“不懂!”
朱弘说,现在的女人都很随便,见过觉得喜欢,很可能当下或下次就上床。陈小西不信。朱弘自信满满地对陈小西说:“事实会证明我的话。你不是正在约会找女朋友吗?我打赌,你约的十个人里面,有6到8个可以呃哼。余下的不行,是因为你嫌她们太丑。”
那时陈小西刚回国,同学聚会上听到朱弘的这一番大言不惭,别提多感慨良多。他回国找太太来了,准太太们都这么无所谓了吗?
随后,似乎要印证朱弘的话。大都市的女人们透露着爽快与能干,她们独当一面,豪气冲天。既然已经是半边天了,男女自然是平等的,在某些事情上,更谈不上谁吃亏谁赚便宜了。如此,得乐且乐。陈小西倒是吓得落荒而逃的那一位。
忽然有一天,他撞上了朱贝妮。
一开始并没有觉得朱贝妮有什么好,只是觉得一个中文生考博傻得有趣。相处久一点,感受到她的简单、无攻击性,使他倍感放松。学语言她笨了点,但是笨点的人一般脾气好。这点儿在朱贝妮身上也有体现。很少见她被激怒,她用简单的心思过滤掉世界的复杂,一心一意打算边工作边复习。别人拼了命让生活丰富(复杂),她是自我剪羽在一个丰富(复杂)的环境里过简单生活。
只是,如果一开始还能知道是朱贝妮的简单吸引了自己,后来自己如何心意迷乱越陷越深,倒像一笔糊涂账了。不知道从哪天开始,那种情感,已经不是“喜欢”两个字能轻松表达的了。
是从以过马路的名义牵上那只小手开始?
是从无锡街头用满是血迹的手将她搂在怀里开始?
是从去酒店却见她强装镇定实则惊惶失措时开始?
还是从爬鹿鼎山她微微出汗的脸白里透红诱使他“控记不住记己”想去吻时开始?
有一点可以确定,无锡回来,她一路不说话;一声不响离开出租车,留下他一个人。他吓坏了。从来没有那么担心过,他担心,自己的举止被她当作轻浮惹恼了她。也就是从那个时候,怕因小失大惊扰了自己觊觎的猎物,他这个猎人痛定思痛,要改变策略。策略就是——温柔地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