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让沈弘文从物业借来一台切割机,利用这台切割机,将鱼缸最顶部慢慢切割,五分钟后,一块巨大的玻璃瞬间就从这鱼缸的顶端剥落,而我也在第一时间,利用客厅的椅子,直接就翻入了这鱼缸之内。
当然,我进去的时候已经穿上了鞋套和塑胶手套,毕竟这里是案发现场,每一样东西,都可能成为破案的关键。
也有人可能会说,我进去之后直接让沈弘文切割了鱼缸,这难道不算是破坏现场么,对于这个问题,我无法解答,因为这的确是破坏案发现场,但我要做的,就是从这鱼缸内部找到有关于我推测的线索,而且我面前还有两名公安机关的人,我是得到了他们的首肯才会这么去做的。
那个法医将自己的工具箱打开,随后从里面掏出了两把蓝光手电筒递并将其中一把递给了我,我点头示意后,就用这把手电筒在鱼缸的内测一厘米一厘米的探照。
玻璃最易染上指纹,如果运气好的话,我们能借助这蓝光手电筒内的不同波段,拓取在这玻璃钢内的所有指纹。
可十分钟过去了,不管是这玻璃缸的外侧还是我勘察的内侧,愣是没有发现任何指纹,但我却在用蓝光手电筒扫射的时候,发现在这个玻璃缸的左侧角内,有几粒灰色粉末状物体。
玻璃缸不是贴合墙壁的,它距离墙壁还有两到三米的缝隙,让我意外的是,这玻璃缸里面没有任何水渍,可这条缝隙,却是潮湿无比。
我起身看了一眼这玻璃缸周围,发现了一个黑色的氧气泵,我想这玻璃缸在这之前,应该是养殖水生物的吧。
“看来啊,今天是没有任何收获咯,一个指纹都没发现,得了回吧,我看你这回怎么跟孟队交代。”沈弘文站在玻璃缸的前面,伸了个懒腰,无奈的说道。
不,这个玻璃缸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玻璃缸是干的,可旁边的那一条缝隙,怎么会这么潮湿?一般情况下,我们养殖水生物,都不会让水没过鱼缸的三分之二,所以就算是鱼缸的附近,都不可能会显的那么潮湿,更何况我刚刚查看了一下这条缝隙里面的情况,缝隙上方三厘米几乎都被侵湿,而且墙面上还有溅射状水渍,这应该是人为的。
还有,保洁阿姨说过,她每个礼拜都会来这里打扫一次,二楼是卧室,就算为了贪图便利,偶尔漏掉不会有人去住的客房,但这里可是大厅,那么大的鱼缸,说明主人很爱养水生物,所以保洁阿姨应该会侧重打扫这面鱼缸才对,旁边的氧气泵还插着电源,如果我是这屋子的主人,鱼缸里面已经没有水生物了,我干嘛还插着氧气泵?就算我再有钱,在愿意花钱,也要为我这房子的安全着想不是?
走出鱼缸,我直接就掏出了笔记本将我罗列出来的这几个问题写在了我的笔记本之上,随后就带着他们两个上了楼,来到了当时的第一案发现场,也就是二楼右转的最后一间客房之内。
警方在这客房的正中央用粉笔划出一道人体轮廓,而在这轮廓的左侧,是当时被警方移动的床铺。
“别墅的房主是那个叫刘非凡的明星嘛?”我侧头看了一眼窗户,随后问道。
沈弘文摇了摇头,说这别墅的房主是一名叫娄清的男人,不过在案发之后警方在第一时间就联系了这娄青的家人以及公司和他的朋友,没有一个人在最近这几天内见到过他的。
沈弘文还告诉我,这个娄青是个富二代,今年才二十七岁,在美国的公司才刚刚上市,平日里就是国外国内两头跑,不过和我们想的两样,他不是为了公司的业务,而是为了吃喝玩乐,听说最近还包起三线小明星来了。
我下意识的摸了摸鼻子,在我的笔记本上记下了这个叫做娄青的男人,随后转身就走到了这房间的窗户前。
警察来过之后,这里的一切都不能做为证据录入,这也是沈弘文和孟城为什么会让我再次来到这别墅的原因。
我默默地闭上了双眼,脑中更是不断的在回想着我当时来到这里的场景。
我记得我当时上楼的时候,这里的门窗是紧紧关闭着的,而现却是露出了一道缝,可能也是因为这里有些味道的原因吧,毕竟我当时看到尸体的时候,尸体的面颊处有一道并不明显的刮痕,虽说是一个小小的刮痕,但不难看出,这道刮痕的周围已经开始有些轻微的腐烂。
“哗”的一声,我打开了这客房窗户,低头往下看去,直接就看到了我早上买水的那家小店,在我的这个角度,我还能看到老板正在和一个老头下棋。
不对,我想起来了,早上我来到这家小店的时候,这个房间的窗门是打开的,可我赶到现场的时候,这房间的窗户是关闭的,也就是说,我在去小店之前到保洁阿姨发现尸体之前的一段时间,凶手应该就在这个房间里面。
此时,我的脑子都快要炸开了锅,一条一条线索在我脑海里不断的盘旋,我捂着脑袋不停的想,可我越想,这线索就越复杂。
沈弘文见我有些难受,就直接将我带回了宾馆,而后他才和那名男法医带着我们在别墅内发现的灰色粉末和缝隙里面的水渍取样回了刑侦大队。
可能旁人觉得,这件案子跟我没有半毛钱关系,为什么我要那么拼命,或许这也是我当年想着要报考警校的原因吧,我做警察并不是为了我父亲是警察,也不是为了吃国家的饭,有人说,把爱好当作工作,这样就能做着自己感兴趣的事同时还能靠着这件事情养活自己,我就是这么一个人,没有一个远大的理想,只想做好自己遇到的每一件事情。
我躺在宾馆的床上看了一会儿电视,可不管我看什么,这注意力就是转移不了,总会想起那具尸体和我今天所罗列出来的那些线索。
我叹了口气,拿起遥控机将电视关上,随后掀开被子直接走到了一旁的书桌前,看着我罗列在笔记本上的线索链,真的是一个头两个大。
我坐在书桌前,从笔记本里抽出一张纸,继续盘着我现在所掌握的线索。
先从日子开始推算,那些居民发现鱼肚子里面有毛发是在7月18日上午,而警方在当天下午的时候重新在护城河里打捞了几条草鱼,发现这些草鱼有的肚子里面有毛发,有的却没有,由此推论出,那些肚内有毛发的草鱼,应该一开始并不在护城河中生存的,而且极有可能,是被什么人饲养了之后再放到护城河里的。
再来说说今天发生的那一件别墅凶杀案,我从沈弘文那边打听过来,那具尸体不光头颅和躯干不是一个人的,就连双手,双脚都不是同一个人的,简单的来说,凶手一共杀死了四个人,而在杀死这四个人之后,他又将每一具尸体的每一个部分切割下来,重新拼凑成一具完整的尸体。
我当时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就已经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死了一个明星这件事情就已经可以成为全社会的舆论焦点了,要是让那些媒体知道这个明星不光就这么简单的死了,死后还被人把脑袋给割下来,缝制到其他尸体的躯干上去,用脚趾想都知道,孟城这是吃到了多少压力。
我抿了抿嘴,继续用笔尖写着我所发现的线索,可当我写到刘非凡脸上拿道伤疤的时候,我顿了顿。
不对,刘非凡已经失踪很多天了,派出所都有备案,现在是七月份,天气非常炎热,就算没有那个刀口,尸体的腐烂程度也不可能只有这么一点儿啊,除非…;…;
我眉目微皱,迅速将我放在一旁的本子翻开,然后在上面画了一扇紧紧关闭着的窗。
这样就对了,在这种炎热的天气里面,别说一个礼拜,就算是三天,尸体都能腐蚀成令人吃不下饭的程度,但我记得我进别墅的时候只是闻到了一股子不是很舒服的味道,闷闷的,有些腥臭,却又不是很臭,我想这个味道,应该就是尸体刚刚开始腐烂的味道。
想到这里,我立马给沈弘文打了一个电话,询问尸体在被警方发现的时候到底是个什么状况,因为按照沈弘文所说,如果是几个人的四肢被缝合成一具新的尸体的话,那么他们每处四肢的切合点上应该会有很严重的伤疤,而这些伤疤对比于刘非凡脸颊上的刀口,那可是要明显很多。
沈弘文告诉我,当时他们在接到通知之后,马上就来到了第一案发现场,尸体是被床铺压着的,只露出了一只手掌,当警方将床板翻过来之后才发现这是一具被拼凑过的尸体,当时尸体的身上满是血液,但都已经被风干,皮肉却已经处于比较松弛的状态,看上去已经过了尸僵期了。
“其实当时我跟着孟队进去的时候总觉得哪里不对,可却又说不出个不对的点。”电话那头,沈文弘疑惑的说道。
我想了想,试探性的开口问道:“是不是一打开门的时候,一股子冷风从里面吹出来,让你觉得非常舒服?”
“对,对对,就是这个,我们到达案发现场的时候,保洁已经抖抖瑟瑟的站在门口等着我们了,物业的人告诉我们,他们在赶到现场的时候没有进过房间,为了保护现场,他们顺手就把门关上了,毕竟那个时候整个小区的物业,还有那些个居民都围在别墅外面,所以我打开们的时候感觉凉凉的,就好像…;…;就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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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进去的时候已经穿上了鞋套和塑胶手套,毕竟这里是案发现场,每一样东西,都可能成为破案的关键。
也有人可能会说,我进去之后直接让沈弘文切割了鱼缸,这难道不算是破坏现场么,对于这个问题,我无法解答,因为这的确是破坏案发现场,但我要做的,就是从这鱼缸内部找到有关于我推测的线索,而且我面前还有两名公安机关的人,我是得到了他们的首肯才会这么去做的。
那个法医将自己的工具箱打开,随后从里面掏出了两把蓝光手电筒递并将其中一把递给了我,我点头示意后,就用这把手电筒在鱼缸的内测一厘米一厘米的探照。
玻璃最易染上指纹,如果运气好的话,我们能借助这蓝光手电筒内的不同波段,拓取在这玻璃钢内的所有指纹。
可十分钟过去了,不管是这玻璃缸的外侧还是我勘察的内侧,愣是没有发现任何指纹,但我却在用蓝光手电筒扫射的时候,发现在这个玻璃缸的左侧角内,有几粒灰色粉末状物体。
玻璃缸不是贴合墙壁的,它距离墙壁还有两到三米的缝隙,让我意外的是,这玻璃缸里面没有任何水渍,可这条缝隙,却是潮湿无比。
我起身看了一眼这玻璃缸周围,发现了一个黑色的氧气泵,我想这玻璃缸在这之前,应该是养殖水生物的吧。
“看来啊,今天是没有任何收获咯,一个指纹都没发现,得了回吧,我看你这回怎么跟孟队交代。”沈弘文站在玻璃缸的前面,伸了个懒腰,无奈的说道。
不,这个玻璃缸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玻璃缸是干的,可旁边的那一条缝隙,怎么会这么潮湿?一般情况下,我们养殖水生物,都不会让水没过鱼缸的三分之二,所以就算是鱼缸的附近,都不可能会显的那么潮湿,更何况我刚刚查看了一下这条缝隙里面的情况,缝隙上方三厘米几乎都被侵湿,而且墙面上还有溅射状水渍,这应该是人为的。
还有,保洁阿姨说过,她每个礼拜都会来这里打扫一次,二楼是卧室,就算为了贪图便利,偶尔漏掉不会有人去住的客房,但这里可是大厅,那么大的鱼缸,说明主人很爱养水生物,所以保洁阿姨应该会侧重打扫这面鱼缸才对,旁边的氧气泵还插着电源,如果我是这屋子的主人,鱼缸里面已经没有水生物了,我干嘛还插着氧气泵?就算我再有钱,在愿意花钱,也要为我这房子的安全着想不是?
走出鱼缸,我直接就掏出了笔记本将我罗列出来的这几个问题写在了我的笔记本之上,随后就带着他们两个上了楼,来到了当时的第一案发现场,也就是二楼右转的最后一间客房之内。
警方在这客房的正中央用粉笔划出一道人体轮廓,而在这轮廓的左侧,是当时被警方移动的床铺。
“别墅的房主是那个叫刘非凡的明星嘛?”我侧头看了一眼窗户,随后问道。
沈弘文摇了摇头,说这别墅的房主是一名叫娄清的男人,不过在案发之后警方在第一时间就联系了这娄青的家人以及公司和他的朋友,没有一个人在最近这几天内见到过他的。
沈弘文还告诉我,这个娄青是个富二代,今年才二十七岁,在美国的公司才刚刚上市,平日里就是国外国内两头跑,不过和我们想的两样,他不是为了公司的业务,而是为了吃喝玩乐,听说最近还包起三线小明星来了。
我下意识的摸了摸鼻子,在我的笔记本上记下了这个叫做娄青的男人,随后转身就走到了这房间的窗户前。
警察来过之后,这里的一切都不能做为证据录入,这也是沈弘文和孟城为什么会让我再次来到这别墅的原因。
我默默地闭上了双眼,脑中更是不断的在回想着我当时来到这里的场景。
我记得我当时上楼的时候,这里的门窗是紧紧关闭着的,而现却是露出了一道缝,可能也是因为这里有些味道的原因吧,毕竟我当时看到尸体的时候,尸体的面颊处有一道并不明显的刮痕,虽说是一个小小的刮痕,但不难看出,这道刮痕的周围已经开始有些轻微的腐烂。
“哗”的一声,我打开了这客房窗户,低头往下看去,直接就看到了我早上买水的那家小店,在我的这个角度,我还能看到老板正在和一个老头下棋。
不对,我想起来了,早上我来到这家小店的时候,这个房间的窗门是打开的,可我赶到现场的时候,这房间的窗户是关闭的,也就是说,我在去小店之前到保洁阿姨发现尸体之前的一段时间,凶手应该就在这个房间里面。
此时,我的脑子都快要炸开了锅,一条一条线索在我脑海里不断的盘旋,我捂着脑袋不停的想,可我越想,这线索就越复杂。
沈弘文见我有些难受,就直接将我带回了宾馆,而后他才和那名男法医带着我们在别墅内发现的灰色粉末和缝隙里面的水渍取样回了刑侦大队。
可能旁人觉得,这件案子跟我没有半毛钱关系,为什么我要那么拼命,或许这也是我当年想着要报考警校的原因吧,我做警察并不是为了我父亲是警察,也不是为了吃国家的饭,有人说,把爱好当作工作,这样就能做着自己感兴趣的事同时还能靠着这件事情养活自己,我就是这么一个人,没有一个远大的理想,只想做好自己遇到的每一件事情。
我躺在宾馆的床上看了一会儿电视,可不管我看什么,这注意力就是转移不了,总会想起那具尸体和我今天所罗列出来的那些线索。
我叹了口气,拿起遥控机将电视关上,随后掀开被子直接走到了一旁的书桌前,看着我罗列在笔记本上的线索链,真的是一个头两个大。
我坐在书桌前,从笔记本里抽出一张纸,继续盘着我现在所掌握的线索。
先从日子开始推算,那些居民发现鱼肚子里面有毛发是在7月18日上午,而警方在当天下午的时候重新在护城河里打捞了几条草鱼,发现这些草鱼有的肚子里面有毛发,有的却没有,由此推论出,那些肚内有毛发的草鱼,应该一开始并不在护城河中生存的,而且极有可能,是被什么人饲养了之后再放到护城河里的。
再来说说今天发生的那一件别墅凶杀案,我从沈弘文那边打听过来,那具尸体不光头颅和躯干不是一个人的,就连双手,双脚都不是同一个人的,简单的来说,凶手一共杀死了四个人,而在杀死这四个人之后,他又将每一具尸体的每一个部分切割下来,重新拼凑成一具完整的尸体。
我当时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就已经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死了一个明星这件事情就已经可以成为全社会的舆论焦点了,要是让那些媒体知道这个明星不光就这么简单的死了,死后还被人把脑袋给割下来,缝制到其他尸体的躯干上去,用脚趾想都知道,孟城这是吃到了多少压力。
我抿了抿嘴,继续用笔尖写着我所发现的线索,可当我写到刘非凡脸上拿道伤疤的时候,我顿了顿。
不对,刘非凡已经失踪很多天了,派出所都有备案,现在是七月份,天气非常炎热,就算没有那个刀口,尸体的腐烂程度也不可能只有这么一点儿啊,除非…;…;
我眉目微皱,迅速将我放在一旁的本子翻开,然后在上面画了一扇紧紧关闭着的窗。
这样就对了,在这种炎热的天气里面,别说一个礼拜,就算是三天,尸体都能腐蚀成令人吃不下饭的程度,但我记得我进别墅的时候只是闻到了一股子不是很舒服的味道,闷闷的,有些腥臭,却又不是很臭,我想这个味道,应该就是尸体刚刚开始腐烂的味道。
想到这里,我立马给沈弘文打了一个电话,询问尸体在被警方发现的时候到底是个什么状况,因为按照沈弘文所说,如果是几个人的四肢被缝合成一具新的尸体的话,那么他们每处四肢的切合点上应该会有很严重的伤疤,而这些伤疤对比于刘非凡脸颊上的刀口,那可是要明显很多。
沈弘文告诉我,当时他们在接到通知之后,马上就来到了第一案发现场,尸体是被床铺压着的,只露出了一只手掌,当警方将床板翻过来之后才发现这是一具被拼凑过的尸体,当时尸体的身上满是血液,但都已经被风干,皮肉却已经处于比较松弛的状态,看上去已经过了尸僵期了。
“其实当时我跟着孟队进去的时候总觉得哪里不对,可却又说不出个不对的点。”电话那头,沈文弘疑惑的说道。
我想了想,试探性的开口问道:“是不是一打开门的时候,一股子冷风从里面吹出来,让你觉得非常舒服?”
“对,对对,就是这个,我们到达案发现场的时候,保洁已经抖抖瑟瑟的站在门口等着我们了,物业的人告诉我们,他们在赶到现场的时候没有进过房间,为了保护现场,他们顺手就把门关上了,毕竟那个时候整个小区的物业,还有那些个居民都围在别墅外面,所以我打开们的时候感觉凉凉的,就好像…;…;就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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