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快停车。”
要离开,林天南很不舍,回头看了看老友的故乡,见萧宇追来,欣喜不已。

萧宇跑近后,林天南立刻道:“小宇,你想通了,要跟林爷爷去市里发展?”

萧宇的项目很不错,但林天南却想萧宇走另外一条道路。

他看得出来,萧宇善良,诚恳,文化程度也不低,是个很优秀的孩子。

“林爷爷误会了。”

这份关心,萧宇不报答的话,一辈子都会良心不安:“我追上来,是想说,我或许有办法能治疗林爷爷的病。”

“什么,你没开玩笑?”

林思雨大喜过望。

“林爷爷待我如亲孙,我能拿他老人家的性命开玩笑吗?”不知为何,萧宇跟林思雨一对话就会怂对在一起。

“孩子,你难不成继承了你爷爷的一身医术?”

林天南都大喜不已,急忙询问。

“惭愧,爷爷的医术,我只懂得几成而已。”萧宇苦涩的一笑:“不过,爷爷去世前,捣鼓出了一种灵液,效果非常神奇。”

记得刚刚得到‘炼妖壶’的时候,萧宇曾经试过灵液的效果,结果脚伤立刻愈合了。

可见,灵液不仅对植物有神效,对人也有特效。

或许,真能挽救林老爷子的身体。

“太好了,萧老爷子的研制得东西,肯定能治病,你怎么不早说?”

林思雨对萧宇的爷爷,简直是盲目的崇拜。

萧宇说什么都相信。

“忘了!”

萧宇的确是没想到,直到林老子要走,才突然想起。

“哈哈,走,去试试再说!”

对于老友的医术,林天南也绝对相信。

重新落座。

萧宇未免暴露秘密,自己跑到房间里,将‘炼妖壶’中的灵液倒了出来。

待萧宇出来,林思雨一看只有露珠般大小,又不满了:“我说萧宇,你能大方点么?这么一滴,打湿嘴皮都不够,怎么治病?”

“你懂什么,虚不受补,不知道呀!”

萧宇拿出一滴,已经是在割肉了:“林爷爷,来,完全喝下去,千万不要浪费了!”

他每天,也就只能得到三滴而已!

“好!”

闻味道,的的确确不凡,令人心旷神怡,林天南似乎看到自己身体康复的一幕了。

接过后,生怕浪费,直接往咽喉里倒。

喝下后,立刻有了感觉。

很奇妙,比吃萧宇的萝卜,感觉更美妙百倍,整个的精气神,好像瞬间通畅了。

所有的疲倦,痛苦,都在缓缓消失。

“爷爷,如何?”

林思雨急忙询问,迫不及待想要知道疗效。

“好,很好!”

林天南说不出那种奇妙的感觉,立刻起身走动,不需要人扶,也能慢步自由活动。

如此灵液,堪称仙丹也不为过。

真正具备起死回生之疗效。

“太好了,太好了,真的有效!”

林思雨大喜,一把抓住萧宇:“萧宇,快,在给爷爷服几滴!”

“丫头,都说了虚不受补。”

她这要杀萧宇的血,气得萧宇两眼直翻:“你们要信得过,就先留在我家里住下,等几天看情况后,在服一滴。”

“好,好好!”

效果如此显著,林思雨当然信得过了:“爷爷,我们不回医院了,我立刻叫医生赶来,以防不测。”

“你这孩子,不用叫医生,我真感觉很好。”

林天南最近二十年,很多时间都在医院,提起医院就头疼,当然更愿意住在这山清水秀的地方。

“林爷爷,来坐下,我给你号号脉。”

医生都能随时调动,真够恐怖的,萧宇很不懂,他爷爷既然有这么牛掰的朋友,为什么不提。

“好!”

林天南也想看看萧宇的医术。

良久后,萧宇停止了,缓缓道:“林爷爷,你这是肝硬化呀!情况还很严重,我也不敢保证灵液是否有效,待几天肯定没有问题,放心吧!”

萧宇医术不是很精通,但比一般的中医强多了。

灵液似乎在恢复林天南的生机,脉搏逐渐沉稳,有力。哪怕不能根治,也能控制情况,这是肯定的。

“你果然的了你爷爷真传,不错!”

林天南欣慰一笑,这下放心了:“既然这样,那咱们就在小宇家里住下,谁也不要来打扰,让老头子安心玩玩。”

“好,你老人家说了算!”

萧宇会医术,那就更好了,林思雨也想看看青山绿水的乡村风光。

当然,她更想吃林远的‘水果蔬菜’。

·······

安顿了林天南四人,萧宇又开始到地里忙碌去了。

刚骑上摩托车,林思雨突然跳了上来。

差点把车给搞翻了:“喂,我说林大小姐,你也太随便了吧!我是去地里干活,你上来干嘛!”

“我帮你干活呀!”

林思雨越发的觉得萧宇有趣:“走走,别墨迹,等会天黑了。你要回不来,谁给爷爷做饭呀!”

“卧槽,你不会自己做呀!”

搞半天,萧宇成保姆了呀!

“抱歉,本小姐不会做!”

林思雨出生豪门,十指不沾阳春水,还真不会做饭,更别说烧柴火了。

倒是萧宇的厨艺还不错,味道挺好。

对此,萧宇无话可说。

来到地里后,萧宇用剩下的两滴灵液,开始喷洒种植‘胡萝卜’的土地。

这样,才能一批批的不断成熟,出售,还能换换口味。

喷洒完成,便开始用拔萝卜。

林思雨在一旁看着,很好玩。

但是,她怎么看,都觉得萧宇的蔬菜基地很差劲,是她见过最垃圾的蔬菜基地。

但是,拔出来的萝卜,却相当骇人。

其实,她没看错,她所看到的极品萝卜王,都在几天之中变化而成的。

只是,她想象不到而已。

一个来回,两行很快拔完。

因为萝卜个头很大,很大部分都长出了地面,轻松一拔就出来。

萧宇回到了原地:“我说林大小姐,你不说来帮我干活的吗?开始呗,把这些萝卜运到旁边的池子清洗,你要不干可没饭吃!”

“哼,我来拔,你来运输!”

林思雨没有干过农活,还真挺好奇的,立刻下地。

刚开始,的确挺好玩。

但是出汗之后,她就苦恼了,太累了。

“别停,继续!”

萧宇看得都笑了。

不过,画面很唯美,她那一身时装,少说也要十万块上下,结果被泥巴变了颜色。

千金大小姐干活,挺好玩。

特别是她弯腰,所呈现出来的姿势,简直令人充血。大长腿,翘屁股,美得令人窒息,萧宇都不敢看。

但是,忍不住呀!

不时还是会回头偷瞄!

“流氓!”

对于萧宇的小动作,林思雨早就发现了,但她已经习以为常了,只是恨了萧宇一眼,继续拔萝卜。

像她这种身材,姿色,在任何地方都备受关注,遮也遮不住。

太阳落山。

在林思雨的帮助下,竟然收获了近两千斤,也彻底将这大小姐累趴了,腰都直不起来了。

“不行了,不行了!”

“姓萧的,快,快来给我按按腰,要断了,快点!”

收工后,林思雨趴在田埂上,疼得连连大叫,根本起不了。

早知这么累,她打死也不这么猛,都是新奇惹的活,这下后遗症出现了。

“呃!”

萧宇走近,看着她那半掩,半露的小蛮腰,有些尴尬:“那个,我爷爷是传了我一些按摩的中医手法,但不太好吧!”

“废什么话,本小姐都不在乎,你倒矜持了,偷看本小姐的时候,没见你脸红呀!”

或许是因为祖辈的关系,林思雨刚认识萧宇,也觉得亲近。

“好吧!”

一句话,怂得萧宇无话可说,只得按摩了。

一接触,立刻传递出一种电流,让萧宇整个人都一麻,好像触电了一般。

真特么的柔软,舒服。

难怪那些大老板,有钱就养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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