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拖欠俸禄的大汉朝
云琅觉得很难融入到大汉民族里面去,尽管自己本身就是地道的大汉族人,身份证上是,户口本上是,肉体跟灵魂自然也是。
可是,他依旧感到艰难,后世的大汉族跟现在的大汉族一点可比性都没有……
跟人偷个情都会被宣扬的满世界都知道,云琅这时候很想跟狗搂着睡一觉。
打铁,是最好的宣**力的法子,不论晚上做了多少春梦,白天只要抡着锤子一口气砸百十下铁块,保证什么心思都起不来。
家里有煤石,是云琅用粮食跟野人们换来的,煤石是不能冶铁的,必须先弄成焦炭才成。
这跟烧木炭基本上是一个流程,先是在一个半封闭的炉子里将煤石堆积起来,然后用柴火点燃,然后让煤炭在缺少氧气的环境下慢慢燃烧,让煤石里面的烟气,杂质全部从烟囱里飞走,等烟囱里不再冒烟气的时候,就把水灌进去……最后得到焦炭。
这个法子很蠢,一多半的煤石都会被烧成灰,留下来的煤石只有原先煤石重量的三成就算是不错了。
代价很大,效果却非常的明显,焦炭虽然不容易点着,这东西如果不配合鼓风机,很难保持持续的燃烧。
为此,云琅不得不再制作一个水力鼓风机作为维持焦炭持续燃烧的氧气供应设备,当然,如果需要大火,还是需要有人在一边用力的扯动风箱的。
焦炭比木炭耐烧的太多了,很多时候,只要用猛烈拉动风箱,木炭会在很短的时间内烧完,而焦炭不会,他至少能维持三次到四次煅烧的需求,是木炭的十倍不止。
脱掉上衣衣衫仅仅穿着短裤的霍去病很耐看。
这家伙身上全是腱子肉,尤其是腹部,八块腹肌棱角分明,常年练习射箭,让他的胸肌比大汉很多女人的胸部都大,且油光水滑……
长腿,长胳膊,常年保持冷峻的面孔,有的是迷死女人的本钱,如果不是那两条有些可笑的眉毛,这就是一个极为标准的冷峻王子形象。
霍去病对云琅跟患过白化病一般的洁白皮肤嗤之以鼻!他认为云琅这样的人就该出现在南风馆,而不是进羽林称为勇士。
炼钢是一个力气活,把家里的几个壮劳力全部占用了,其实也就是云琅,梁翁跟褚狼罢了。
霍去病想要一柄马槊!
他舅舅就有一柄马槊!
然而,对于云琅来说,制作马槊的枪头还是比较容易的,只要锻打出百炼钢,两边弄成锋刃,再配上几道血槽,成三棱破甲锥模样,最后再淬火,枪头就算是成了。
想要制作马槊杆子那就麻烦了。
这东西一般都是选最好的桑树,或者柞树的杆子,鸡蛋粗细,至少需要三米长,然后把这个杆子破成细条,弃掉里面脆弱的树芯,泡在桐油里面一月,然后拿出来风干,缠上丝麻铜丝一类的东西涂上鱼胶,然后继续泡油里面一个月,然后继续缠绕丝麻铜丝,然后继续泡油……
等这个东西在用大力弯曲之后能够成一个大圆,首尾相接才算成功,一般到这个程度,三年时间就过去了。
最后装上枪头,枪攥绑上防止血流到枪杆上影响握枪手感的枪缨,以及同样有杀伤力的枪尾,一杆马槊才算是真正成型。
这东西最大的好处就是杀伤力大,正面交锋,鱼鳞甲,皮甲几乎会被一击而破,大汉的铠甲云琅见过……
怎么说呢,就是由几个铁片链接成的一个东西,仅仅能护住要害防护力非常的有限,最多能把必死的伤弄成隔几天再死的伤,隔几天再死的伤或许能活下来,重伤还是重伤,轻伤还是轻伤,不会有什么改变。
整整一个春天,霍去病都沉浸在与云琅讨论制造军械的快乐当中。
汉人最讨厌的毛病就是显摆……
出来了一个寒光闪闪满是锯齿可以刺,可以砍劈,还可以锯枪头,霍去病就会回一趟羽林军。
出来了一个中空里面可以装毒药的枪尾,霍去病又会消失一两天,回一趟羽林军。
跟云琅讨论铠甲,然后被云琅将大汉鱼鳞甲,皮甲批驳的一文不值之后,霍去病也会消失几天……
这就是大汉人的习惯,依旧留存了一些原始的习惯,比如抱团取暖,比如分享自己的东西。
这是一个依旧靠着集体才能生活的时代,个人力量在洪荒面前依旧小的可以忽视。
一个单独的农夫是没有办法进行生活的,一个单独的猎户同样也没有办法生活。
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汉人。罗马人尽管已经是最强大的种族,依旧处于劣势。
长安城外五里之处就是虎豹成群的秦岭,有时候,饿急眼的野兽还会窜进成立偷偷地叼走一两个人吃。
再跟大自然搏斗的过程中,他们养成了相互沟通,相互学习的习惯,只是在对待发明者的态度上,他们显得非常吝啬,甚至认为用你发明的东西就是看得起你的态度。
云琅伤心的怀念着后世……尽管后世也保留了与大汉差不多的态度。
孔夫子教学不收学费,是他老人家高尚情操的表现。
鬼谷子把他的兵法传的满世界都是,也是他老人家的骄傲在支撑。
鲁班恨不得把他的发明塞进每一个人的脑袋里,这是他老人家悲天悯人的心态在作怪。
云琅不这么想……他觉得自己好穷……
精神上的富足,只能让你睡觉的时候大笑三声之后再愉快的入眠,如果肚子依旧饥饿,还是睡不着的。
云家的粮食用处很多,野人们在山里抓一只鹿,就会来云家换粮食,野人在山里挖到了一棵别致的植物也会拿来跟云家换粮食,野人在山里弄到了一块煤石,也会来云家换粮食,有的时候,野人里面有漂亮的小姑娘,也会被他们的爹娘牵来换粮食……
云家是这片荒原上,出了名的童叟不欺的人家,连野人都不欺骗……
“小郎,您看看这个小女子,眉眼长得多好啊,虽然瘦了一些,只要吃几天饱饭很快就有模样出来……咱们家买下来好不好?”
云琅瞅瞅黄头发流鼻涕的小姑娘点点头。
“小郎,您看这朵花多漂亮啊,咱们家买下来好不好?”
云琅瞅瞅野人抱在怀里的野百合点点头。
“小郎,您看这一篮子桑葚……”
云琅看看桌子上自家仆妇摘来的桑葚,叹口气还是点点头。
点头多了,粮食就少了……家里的伙食也就变差了……
那些被云家收拢的妇人们,还是会源源不断的往云家带人,带东西,而云家的男性壮劳力,依旧是——三人!
匈奴总是来,边关总是在打仗,因此,边关的人很喜欢往三辅之地逃难……
壮劳力谁家都想要,妇孺谁家都不想要,宁愿跟妻儿老小一起饿死也不愿意分开的人正在迅速减少……云家的妇孺人群却在飞速的壮大。
“你就是一个色鬼!”
霍去病从羽林军中回来之后看到满院子跑的都是妇人小孩之后就给云琅下了一个定语。
“是啊,很麻烦,夜夜春宵也顾不过来,你应该帮我分担一些。”
“有办法,你弄的那个铠甲实在是好东西,有很多人想要跟你买,要不,就让他们用粮食换?”
“那会累死我的。”
“其实,你可以不累的,他们喜欢自己打制自己的兵刃,铠甲,你只要教会褚狼,让梁翁看着,就没问题了。”
“也行,一套铠甲要多少粮食合适?”
“一千担吧!”
“贱了!”
“羽林孤儿能有多富裕?”
“铁料自己想办法,我不管!”
“本来就是如此!”
“那就先给我弄三千担粮食回来,家里快断粮了。
另外啊,我听说周亚夫给自己弄了五百套铠甲当陪葬,就被皇帝给逼得活活吐血死了,军械制造上的麻烦要他们自己去搞定。”
霍去病面色平静,瞅着云琅道:“廷尉不查羽林军,有事都是中使来查问,郎官以上将领的处置,需要陛下自己审理。
你是羽林司马,给自己的部属换甲胄本身就是职责之内的事情,放心吧,没人会多事的过问羽林军的事情。”
云琅忽然想起自己是羽林千担司马,可是到现在,自己都没有领过俸禄,就连忙问霍去病:“我的俸禄呢?”
霍去病挠挠脑门,瞅瞅外面的天色道:“这要等到秋收!”
“去年的呢?”
“去年大灾,就没有……”
云琅觉得很难融入到大汉民族里面去,尽管自己本身就是地道的大汉族人,身份证上是,户口本上是,肉体跟灵魂自然也是。
可是,他依旧感到艰难,后世的大汉族跟现在的大汉族一点可比性都没有……
跟人偷个情都会被宣扬的满世界都知道,云琅这时候很想跟狗搂着睡一觉。
打铁,是最好的宣**力的法子,不论晚上做了多少春梦,白天只要抡着锤子一口气砸百十下铁块,保证什么心思都起不来。
家里有煤石,是云琅用粮食跟野人们换来的,煤石是不能冶铁的,必须先弄成焦炭才成。
这跟烧木炭基本上是一个流程,先是在一个半封闭的炉子里将煤石堆积起来,然后用柴火点燃,然后让煤炭在缺少氧气的环境下慢慢燃烧,让煤石里面的烟气,杂质全部从烟囱里飞走,等烟囱里不再冒烟气的时候,就把水灌进去……最后得到焦炭。
这个法子很蠢,一多半的煤石都会被烧成灰,留下来的煤石只有原先煤石重量的三成就算是不错了。
代价很大,效果却非常的明显,焦炭虽然不容易点着,这东西如果不配合鼓风机,很难保持持续的燃烧。
为此,云琅不得不再制作一个水力鼓风机作为维持焦炭持续燃烧的氧气供应设备,当然,如果需要大火,还是需要有人在一边用力的扯动风箱的。
焦炭比木炭耐烧的太多了,很多时候,只要用猛烈拉动风箱,木炭会在很短的时间内烧完,而焦炭不会,他至少能维持三次到四次煅烧的需求,是木炭的十倍不止。
脱掉上衣衣衫仅仅穿着短裤的霍去病很耐看。
这家伙身上全是腱子肉,尤其是腹部,八块腹肌棱角分明,常年练习射箭,让他的胸肌比大汉很多女人的胸部都大,且油光水滑……
长腿,长胳膊,常年保持冷峻的面孔,有的是迷死女人的本钱,如果不是那两条有些可笑的眉毛,这就是一个极为标准的冷峻王子形象。
霍去病对云琅跟患过白化病一般的洁白皮肤嗤之以鼻!他认为云琅这样的人就该出现在南风馆,而不是进羽林称为勇士。
炼钢是一个力气活,把家里的几个壮劳力全部占用了,其实也就是云琅,梁翁跟褚狼罢了。
霍去病想要一柄马槊!
他舅舅就有一柄马槊!
然而,对于云琅来说,制作马槊的枪头还是比较容易的,只要锻打出百炼钢,两边弄成锋刃,再配上几道血槽,成三棱破甲锥模样,最后再淬火,枪头就算是成了。
想要制作马槊杆子那就麻烦了。
这东西一般都是选最好的桑树,或者柞树的杆子,鸡蛋粗细,至少需要三米长,然后把这个杆子破成细条,弃掉里面脆弱的树芯,泡在桐油里面一月,然后拿出来风干,缠上丝麻铜丝一类的东西涂上鱼胶,然后继续泡油里面一个月,然后继续缠绕丝麻铜丝,然后继续泡油……
等这个东西在用大力弯曲之后能够成一个大圆,首尾相接才算成功,一般到这个程度,三年时间就过去了。
最后装上枪头,枪攥绑上防止血流到枪杆上影响握枪手感的枪缨,以及同样有杀伤力的枪尾,一杆马槊才算是真正成型。
这东西最大的好处就是杀伤力大,正面交锋,鱼鳞甲,皮甲几乎会被一击而破,大汉的铠甲云琅见过……
怎么说呢,就是由几个铁片链接成的一个东西,仅仅能护住要害防护力非常的有限,最多能把必死的伤弄成隔几天再死的伤,隔几天再死的伤或许能活下来,重伤还是重伤,轻伤还是轻伤,不会有什么改变。
整整一个春天,霍去病都沉浸在与云琅讨论制造军械的快乐当中。
汉人最讨厌的毛病就是显摆……
出来了一个寒光闪闪满是锯齿可以刺,可以砍劈,还可以锯枪头,霍去病就会回一趟羽林军。
出来了一个中空里面可以装毒药的枪尾,霍去病又会消失一两天,回一趟羽林军。
跟云琅讨论铠甲,然后被云琅将大汉鱼鳞甲,皮甲批驳的一文不值之后,霍去病也会消失几天……
这就是大汉人的习惯,依旧留存了一些原始的习惯,比如抱团取暖,比如分享自己的东西。
这是一个依旧靠着集体才能生活的时代,个人力量在洪荒面前依旧小的可以忽视。
一个单独的农夫是没有办法进行生活的,一个单独的猎户同样也没有办法生活。
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汉人。罗马人尽管已经是最强大的种族,依旧处于劣势。
长安城外五里之处就是虎豹成群的秦岭,有时候,饿急眼的野兽还会窜进成立偷偷地叼走一两个人吃。
再跟大自然搏斗的过程中,他们养成了相互沟通,相互学习的习惯,只是在对待发明者的态度上,他们显得非常吝啬,甚至认为用你发明的东西就是看得起你的态度。
云琅伤心的怀念着后世……尽管后世也保留了与大汉差不多的态度。
孔夫子教学不收学费,是他老人家高尚情操的表现。
鬼谷子把他的兵法传的满世界都是,也是他老人家的骄傲在支撑。
鲁班恨不得把他的发明塞进每一个人的脑袋里,这是他老人家悲天悯人的心态在作怪。
云琅不这么想……他觉得自己好穷……
精神上的富足,只能让你睡觉的时候大笑三声之后再愉快的入眠,如果肚子依旧饥饿,还是睡不着的。
云家的粮食用处很多,野人们在山里抓一只鹿,就会来云家换粮食,野人在山里挖到了一棵别致的植物也会拿来跟云家换粮食,野人在山里弄到了一块煤石,也会来云家换粮食,有的时候,野人里面有漂亮的小姑娘,也会被他们的爹娘牵来换粮食……
云家是这片荒原上,出了名的童叟不欺的人家,连野人都不欺骗……
“小郎,您看看这个小女子,眉眼长得多好啊,虽然瘦了一些,只要吃几天饱饭很快就有模样出来……咱们家买下来好不好?”
云琅瞅瞅黄头发流鼻涕的小姑娘点点头。
“小郎,您看这朵花多漂亮啊,咱们家买下来好不好?”
云琅瞅瞅野人抱在怀里的野百合点点头。
“小郎,您看这一篮子桑葚……”
云琅看看桌子上自家仆妇摘来的桑葚,叹口气还是点点头。
点头多了,粮食就少了……家里的伙食也就变差了……
那些被云家收拢的妇人们,还是会源源不断的往云家带人,带东西,而云家的男性壮劳力,依旧是——三人!
匈奴总是来,边关总是在打仗,因此,边关的人很喜欢往三辅之地逃难……
壮劳力谁家都想要,妇孺谁家都不想要,宁愿跟妻儿老小一起饿死也不愿意分开的人正在迅速减少……云家的妇孺人群却在飞速的壮大。
“你就是一个色鬼!”
霍去病从羽林军中回来之后看到满院子跑的都是妇人小孩之后就给云琅下了一个定语。
“是啊,很麻烦,夜夜春宵也顾不过来,你应该帮我分担一些。”
“有办法,你弄的那个铠甲实在是好东西,有很多人想要跟你买,要不,就让他们用粮食换?”
“那会累死我的。”
“其实,你可以不累的,他们喜欢自己打制自己的兵刃,铠甲,你只要教会褚狼,让梁翁看着,就没问题了。”
“也行,一套铠甲要多少粮食合适?”
“一千担吧!”
“贱了!”
“羽林孤儿能有多富裕?”
“铁料自己想办法,我不管!”
“本来就是如此!”
“那就先给我弄三千担粮食回来,家里快断粮了。
另外啊,我听说周亚夫给自己弄了五百套铠甲当陪葬,就被皇帝给逼得活活吐血死了,军械制造上的麻烦要他们自己去搞定。”
霍去病面色平静,瞅着云琅道:“廷尉不查羽林军,有事都是中使来查问,郎官以上将领的处置,需要陛下自己审理。
你是羽林司马,给自己的部属换甲胄本身就是职责之内的事情,放心吧,没人会多事的过问羽林军的事情。”
云琅忽然想起自己是羽林千担司马,可是到现在,自己都没有领过俸禄,就连忙问霍去病:“我的俸禄呢?”
霍去病挠挠脑门,瞅瞅外面的天色道:“这要等到秋收!”
“去年的呢?”
“去年大灾,就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