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边边上涌过来一群人。
欢呼着庆贺174班赢了第一场。
多是174班的女生。
跟方年比较熟的柳漾、李雪几人都围在方年边边上。
“方年,赢了喔。”
“你第一次打篮球赛打得就这么好的吗。”
“明天我们都给你加油。”
“”
这回轮到逼逼赖赖的男生观众们想说‘我叼尼玛的’了。
明明白白说了那么多,怎么还是去围着这个狗几把渣男。
新一场比赛开始了知道不?
你们影响到我们发挥了知道不!
倒是一旁176班的球员们悄悄松了口气,刚才他们过嘴瘾的时候,一时间忘了方年是谁。
刚才被方年盯了几眼,都赶紧装了一副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
当然,即便如此,不属于174班的林语淙依旧站到了他们面前,好整以暇的打量着他们。
而被围着的方年则眼神略有古怪的扫过一旁。
“王成,打得不错嗷!”
“李安南没想到你篮球打得挺酷的嘛”
“方年你就是太招人了,搞得大家都想针对你,明明打得还不错的”
“”
说着就跟篮球队队员们打成一片,就差勾肩搭背跟大家拜个把子喊一声兄弟了。
李安南忽然就有了唯诺的样子。
方年心里咕哝一句:“怎么会喜欢李芬琳的呢?”
“我记得大家可是完全敬她是一条汉子的!”
他之所以会撺掇李安南,不仅仅只是想看热闹,其实还想听听李安南同学的‘爱情’故事。
怎么就喜欢上了174班有名的‘猛女’。
是的,猛女,跟猛男相对的一个词,后来称作:女汉子。
在方年的记忆中,李芬琳一直就被同学这么喊,她本人丝毫不介意。
性格可以称之为大大咧咧,但跟林语淙那样的大姐头方式是两种样子。
李芬琳是个力气大、身壮不胖、心猛、跟男生打成一片,作风中性的普通高中女生。
方年从来没想过李安南会喜欢李芬琳。
印象中李安南喜欢的是小巧婉约型的,后来他的老婆也是这种类型。
难道是是秋天来了,动物都到了繁衍生息的时候了?
在下一场比赛开始之后,174班的人群便散开来了。
见状,李安南立马急不可耐的拉走了方年:“老方,快跟我说说。”
早在第四节比赛时就很站立不安。
再有刚才那一幕,让李安南更是紧张不安。
“老方,你说我要是上去跟她说,她打我怎么办。”
“
“该怎么说呐,难道上去就是一句,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行不行?”
“”
方年连腔都没来得及开,李安南脸上表情都换了五六种。
“老方,你说句话啊,急死我了!”
方年刚张开嘴,李安南第二句话马上追了上来。
见李安南这个鬼样子,方年拉住了李安南:“你倒是冷静点,给我开口的机会啊,像个无头苍蝇一样,有卵用!”
李安南老脸一红:“我的错我的错。”
“你不打算先说说你怎么喜欢的李芬琳?”接着方年似笑非笑的问。
听方年一问,李安南脸红红的低下头,很是赧然的说道:“我不知道从哪说起,反正就是喜欢。”
“不想在高中留遗憾,最后连表白都没有,只是个暗恋。”
闻言,方年就笑了起来:“让你多读书吧,你不听。”
“像这种情况,古人就会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这不是现代的吗?”李安南一愣。
方年瞪了眼李安南:“这是明代汤显祖写的牡丹亭上的题记。”
“如果你还想多先显摆一下,还可以用英文说这句话,有一个翻译的版本很好听——
love once begun will never end.”
李安南听得小眼睛都要瞪出来。
连连竖起大拇指:“高手!学到了学到了!”
“原来这才是读书的好处啊,遇到这种时候,就可以在女生面前显摆一两句古诗词,真好!”
方年心想我要早知道你居然还有这门心思,准用找仙人、采仙草、炼仙丹这一套把你给说得五体投地。
“那我要怎么办?”
说着,李安南开始摸自己的平头。
方年道:“大男人怕什么,喜欢就是要放肆的。”
“那我现在就去李芬琳说我喜欢她!”
李安南听到这话,眼前就是一亮,感觉太对自己的胃口了。
方年却不慌不忙的拉住李安南:“放肆也是讲究方式方法的。”
“怎么说呢,虽然大家都是同班同学,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但你觉得自己了解她吗?”
李安南脑袋摇得跟个拨浪鼓一样。
“在我看来,女生其实分两类,一类容易追,另一类比较难。”
见李安南的样子,方年把他知道的东西都说了出来。
“有男朋友的这一类容易追。”
李安南忍不住惊呼道:“啊?怎么可能!”
方年有条不紊的的分析道:“其实大多数女生都喜欢比较,因为所谓幸福都来源于比较。”
“一个有男朋友的女生会怎么比较?”
“无非是将其他男生跟自己的男朋友比,你没发现只要是有过男朋友的女生,大多数时候总是有新男朋友?”
在方年曾经的记忆中,李安南是完全没在高中谈过恋爱的人。
别说谈恋爱了,连喜欢的女生都没有。
这跟方年选择性忘记邹萱这个‘妹妹’不一样。
所以,方年并不在乎李安南是见色起意也好,还是真的喜欢。
他都会选择给李安南提供较为靠谱的建议。
尽管方年同学在这个时候又选择性的忘记了自己差不多是母胎solo的事实。
除了初中无疾而终的暗恋;
与高中无疾而终的‘哥哥妹妹’以外;
在离开家乡之后,方年再没有谈过感情。
唯一的那次仿佛久别重逢般且蓄谋已久的所谓见色起意,便是陆薇语。
不过尽管如此,也不妨碍有足够生活经验的方年对感情这种事物的了解。
嗯,这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
一个母胎solo教另一个母胎solo追女生,偏偏一个敢说,一个敢听
李安南似懂非懂的点头,嘴上飞快的紧张追问:“那另一类是不是李芬琳这种没有男朋友的?”
方年想了想道:“可以这么说。”
“最怕遇到那种嘴上说什么高中不想谈恋爱之类的女生。”
李安南眉头紧锁:“为什么啊,我看好几个女生都这么说过,难道是骗人的?”
方年道:“差不多吧,这种话大多数都是借口,你一听这话信以为真,满心等着高中毕业什么的。”
“结果人家只是照顾你的情绪,少跟你说了两个字。”
“哪两个字?”李安南迫不及待的追问道。
方年吐出两个字:“跟你。”
“你去看,是不是听到有些女生明明跟人说过这句话,可能转身就有了男朋友。”
“人家还不知道是什么鬼原因,觉得委屈,又觉得女生都是骗子。”
李安南仔细一想,接着恍然大悟:“确实是这样,明白了。”
“所以我需要先旁敲侧击的知道李芬琳对找男朋友的心思对吧?”
方年露出了老父亲般的微笑,欣然点头:“是的。”
“比如今天的话,你用我们班篮球赛赢了的借口,请她喝水什么;
再慢慢交流一下,如果是说高中不想谈恋爱,你就免了多说受更多的打击,如果没说,你知道该怎么办的。”
“懂了,我先去请她喝水。”
说着,李安南头也没回颠儿颠儿的往不远处李芬琳的方向走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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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碗。
欢呼着庆贺174班赢了第一场。
多是174班的女生。
跟方年比较熟的柳漾、李雪几人都围在方年边边上。
“方年,赢了喔。”
“你第一次打篮球赛打得就这么好的吗。”
“明天我们都给你加油。”
“”
这回轮到逼逼赖赖的男生观众们想说‘我叼尼玛的’了。
明明白白说了那么多,怎么还是去围着这个狗几把渣男。
新一场比赛开始了知道不?
你们影响到我们发挥了知道不!
倒是一旁176班的球员们悄悄松了口气,刚才他们过嘴瘾的时候,一时间忘了方年是谁。
刚才被方年盯了几眼,都赶紧装了一副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
当然,即便如此,不属于174班的林语淙依旧站到了他们面前,好整以暇的打量着他们。
而被围着的方年则眼神略有古怪的扫过一旁。
“王成,打得不错嗷!”
“李安南没想到你篮球打得挺酷的嘛”
“方年你就是太招人了,搞得大家都想针对你,明明打得还不错的”
“”
说着就跟篮球队队员们打成一片,就差勾肩搭背跟大家拜个把子喊一声兄弟了。
李安南忽然就有了唯诺的样子。
方年心里咕哝一句:“怎么会喜欢李芬琳的呢?”
“我记得大家可是完全敬她是一条汉子的!”
他之所以会撺掇李安南,不仅仅只是想看热闹,其实还想听听李安南同学的‘爱情’故事。
怎么就喜欢上了174班有名的‘猛女’。
是的,猛女,跟猛男相对的一个词,后来称作:女汉子。
在方年的记忆中,李芬琳一直就被同学这么喊,她本人丝毫不介意。
性格可以称之为大大咧咧,但跟林语淙那样的大姐头方式是两种样子。
李芬琳是个力气大、身壮不胖、心猛、跟男生打成一片,作风中性的普通高中女生。
方年从来没想过李安南会喜欢李芬琳。
印象中李安南喜欢的是小巧婉约型的,后来他的老婆也是这种类型。
难道是是秋天来了,动物都到了繁衍生息的时候了?
在下一场比赛开始之后,174班的人群便散开来了。
见状,李安南立马急不可耐的拉走了方年:“老方,快跟我说说。”
早在第四节比赛时就很站立不安。
再有刚才那一幕,让李安南更是紧张不安。
“老方,你说我要是上去跟她说,她打我怎么办。”
“
“该怎么说呐,难道上去就是一句,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行不行?”
“”
方年连腔都没来得及开,李安南脸上表情都换了五六种。
“老方,你说句话啊,急死我了!”
方年刚张开嘴,李安南第二句话马上追了上来。
见李安南这个鬼样子,方年拉住了李安南:“你倒是冷静点,给我开口的机会啊,像个无头苍蝇一样,有卵用!”
李安南老脸一红:“我的错我的错。”
“你不打算先说说你怎么喜欢的李芬琳?”接着方年似笑非笑的问。
听方年一问,李安南脸红红的低下头,很是赧然的说道:“我不知道从哪说起,反正就是喜欢。”
“不想在高中留遗憾,最后连表白都没有,只是个暗恋。”
闻言,方年就笑了起来:“让你多读书吧,你不听。”
“像这种情况,古人就会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这不是现代的吗?”李安南一愣。
方年瞪了眼李安南:“这是明代汤显祖写的牡丹亭上的题记。”
“如果你还想多先显摆一下,还可以用英文说这句话,有一个翻译的版本很好听——
love once begun will never end.”
李安南听得小眼睛都要瞪出来。
连连竖起大拇指:“高手!学到了学到了!”
“原来这才是读书的好处啊,遇到这种时候,就可以在女生面前显摆一两句古诗词,真好!”
方年心想我要早知道你居然还有这门心思,准用找仙人、采仙草、炼仙丹这一套把你给说得五体投地。
“那我要怎么办?”
说着,李安南开始摸自己的平头。
方年道:“大男人怕什么,喜欢就是要放肆的。”
“那我现在就去李芬琳说我喜欢她!”
李安南听到这话,眼前就是一亮,感觉太对自己的胃口了。
方年却不慌不忙的拉住李安南:“放肆也是讲究方式方法的。”
“怎么说呢,虽然大家都是同班同学,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但你觉得自己了解她吗?”
李安南脑袋摇得跟个拨浪鼓一样。
“在我看来,女生其实分两类,一类容易追,另一类比较难。”
见李安南的样子,方年把他知道的东西都说了出来。
“有男朋友的这一类容易追。”
李安南忍不住惊呼道:“啊?怎么可能!”
方年有条不紊的的分析道:“其实大多数女生都喜欢比较,因为所谓幸福都来源于比较。”
“一个有男朋友的女生会怎么比较?”
“无非是将其他男生跟自己的男朋友比,你没发现只要是有过男朋友的女生,大多数时候总是有新男朋友?”
在方年曾经的记忆中,李安南是完全没在高中谈过恋爱的人。
别说谈恋爱了,连喜欢的女生都没有。
这跟方年选择性忘记邹萱这个‘妹妹’不一样。
所以,方年并不在乎李安南是见色起意也好,还是真的喜欢。
他都会选择给李安南提供较为靠谱的建议。
尽管方年同学在这个时候又选择性的忘记了自己差不多是母胎solo的事实。
除了初中无疾而终的暗恋;
与高中无疾而终的‘哥哥妹妹’以外;
在离开家乡之后,方年再没有谈过感情。
唯一的那次仿佛久别重逢般且蓄谋已久的所谓见色起意,便是陆薇语。
不过尽管如此,也不妨碍有足够生活经验的方年对感情这种事物的了解。
嗯,这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
一个母胎solo教另一个母胎solo追女生,偏偏一个敢说,一个敢听
李安南似懂非懂的点头,嘴上飞快的紧张追问:“那另一类是不是李芬琳这种没有男朋友的?”
方年想了想道:“可以这么说。”
“最怕遇到那种嘴上说什么高中不想谈恋爱之类的女生。”
李安南眉头紧锁:“为什么啊,我看好几个女生都这么说过,难道是骗人的?”
方年道:“差不多吧,这种话大多数都是借口,你一听这话信以为真,满心等着高中毕业什么的。”
“结果人家只是照顾你的情绪,少跟你说了两个字。”
“哪两个字?”李安南迫不及待的追问道。
方年吐出两个字:“跟你。”
“你去看,是不是听到有些女生明明跟人说过这句话,可能转身就有了男朋友。”
“人家还不知道是什么鬼原因,觉得委屈,又觉得女生都是骗子。”
李安南仔细一想,接着恍然大悟:“确实是这样,明白了。”
“所以我需要先旁敲侧击的知道李芬琳对找男朋友的心思对吧?”
方年露出了老父亲般的微笑,欣然点头:“是的。”
“比如今天的话,你用我们班篮球赛赢了的借口,请她喝水什么;
再慢慢交流一下,如果是说高中不想谈恋爱,你就免了多说受更多的打击,如果没说,你知道该怎么办的。”
“懂了,我先去请她喝水。”
说着,李安南头也没回颠儿颠儿的往不远处李芬琳的方向走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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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