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鹏和耿成祥在后面隔着一段距离问:“怎么样,有什么结果了没?”
我点点头说:“死亡时间已经确定了,在一点到两点之间。死亡原因,因为还没有对胃进行化验,暂时不好说是不是中毒。但是凭借现场尸体上留下的痕迹来看,死者应该是活活被掏空内脏而亡的。死者体内所有的内脏器官,除了胃,都不见了,随之不见的还有颈椎骨。从现场座椅的情况来看,死者当时身上是流了不少血,但是当凶手掏空内脏之后,把现场都给处理干净了,可见凶手是个极其心细胆大的人。”

潘鹏点点头,然后又问:“那么这起案子的尸体跟被发现的煮尸分尸的尸体,有什么共同与不同么?”

“不同点很明显,那具尸体被煮熟了,分尸了,这具尸体没有。但是两具尸体都有个共同点,那就是内脏不见了。被煮熟的那具尸体,内脏应该是从脖颈处被掏走了,而这一具尸体则是整个臀部都被割掉了,从下面把内脏给取走了。而且在这里,还有个共同点,那就是胃都留下了。”

“都留下了胃么?凶手大概是什么意思呢?”潘鹏自言自语的说。

这时候王可拿着紫红色的胃说:“这还不简单么,那个人肯定是嫌胃太脏了。因为人的胃,都是盛一些五谷杂粮,消化食物的地方,把胃取走,里面不都是恶心吧啦的东西,谁要它干什么。”

我一听王可这么说,似乎有点道理的样子。当然,这只是我们的猜测,不过一个留下来的胃,应该是无足挂齿。

“那在死者身上还有其他发现么,比如凶手留下来的线索什么的。”

我摇了摇头:“这个倒没有,只不过我在想,从现场的痕迹来看,凶手是直接把死者的臀部给割掉,然后取他里面的内脏。那么,凶手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难道说是把樊篱给迷晕?就算迷晕,麻醉,这么疼痛的感觉,也会让他醒来吧?”

王可这时候在我旁边说:“别忘了,樊篱的后脖颈处的颈椎骨是断的,我想,如果不是掏空内脏是直接死亡原因的话,那里应该是。”

“这个简单,确认一下就好!”

如果把一个人的颈椎骨砸断,而不是砸碎,这个需要的力量可不是那么轻巧的。重物击打脖颈处,皮肤上肯定会留下证据的!

然后我重新的翻开那坨皮囊,果然在原来后脖颈处的皮肤,发现了一片乌黑的痕迹。

从后面,直接把一个人的脖颈还砸碎?这个人怎么这么凶残,我感觉比秤砣男还暴力,虽然秤砣男已经被乔飞给解决了。

耿成祥那边立刻吩咐下去:“去把昨天和樊篱喝酒的那些人都叫到局里,一个个审问,问出来樊篱最后是和谁接触的!”

几个警察领命而去,然后我对潘鹏说:“鹏哥,这里是地下停车场,一般都应该有监控的吧?咱们可以找这栋楼的物业看一下。”

潘鹏点头,然后我们就找到这家会所的物业,他们说地下车库是有监控的,可是昨天傍晚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坏了,他们就没找人来修,准备今天白天再修的。

听到这有点猫腻,一直好好的监控怎么会坏,而且凶手怎么会这么巧,偏偏趁着监控坏的时候做了案件呢?所以第一时间,我们把怀疑对象放在了会所昨天上班的人身上。同时耿成祥又派出去一拨人,去调查樊篱的社会关系,是否存在仇杀的可能。

因为这种惨绝人寰的杀人手法,没有深仇大恨,是做不出来的。

上午的时间,我和王可对樊篱的尸体进行了深度的尸检,结果跟我们推断的一样,死因就是后颈处的重击,而死者体内的器官,能明显的看出来是被硬扯着拉走的,可以想象凶手是一个心理很急的人。而樊篱的胃,里面已经没有什么东西了,只剩没有酸化的生前吃过的残渣,我们化验过后也并没有发现异常。也就是说,尸体暂时的是没有什么价值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潘鹏找到我们,皱着眉头说:“看来这起案子是有点麻烦了。”

“怎么说?”

“因为樊篱的尸体和煮尸分尸的尸体存在着太明显的共同点,所以我们没有理由去拒绝两起案子有着共通性,何况樊篱根本就是煮尸分尸案重要的怀疑对象。但是今天上午经过资料的搜集,樊篱经商,这些年来在外面并没有得罪什么人,本市更是没有多少关系,以前的亲戚朋友们,似乎也都好久不走动了。而且昨天和他一起吃喝玩乐的几个老板都说,樊篱是在会所把他们几个送走之后,才离开的。也就是说,那些老板走了之后,樊篱经历了什么,他们并不知道。”

“这个简单啊,完全可以问会所里面的服务员。”

潘鹏说:“今天那边的环境你也看到了,那个地下停车场虽然是在会所的下面,但是入口却并不在会所里,而是出了会所旁边的楼道里有着下去的楼梯。所以会所里面的人我们也调查过了,在一点十二分樊篱他们退了包房出去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再见到过樊篱。”

这样的话就蹊跷了。

不过我突然想到一点:“鹏哥,根据调查,樊篱当时喝酒喝的多么?”

潘鹏说:“这个我也有问过,包房的公主说,樊篱是请客,做东,所以喝了不少酒,出去的时候都有些飘。”

“既然这样,为什么他还要去地下停车场开车呢?先不说最近酒驾查的严,喝了这么多他应该很清醒的知道自己不行了,为什么还非要去地下停车场开车?还有,他请的那些,都是老板,而且今天出来的时候我看了,会所的外面有着很多可以停车的地方。既然是他请别的老板玩,为什么自己把车听到地下呢?这不符合常理吧?”

潘鹏点点头:“的确,来这种地方,大家都是喝完酒一起来的,开包房的时间也确实是在十点钟左右,这个樊篱完全没有必要把车停到地下停车场,跟他们分开啊……”

“所以说鹏哥,咱们陷入了一个误区,那辆车是不是樊篱的?”

潘鹏听到我这么问,猛的一愣。是的,我们看到樊篱死在车上,下意识的就以为那是樊篱的车。如果那车不是樊篱的,又会是个什么情况?

潘鹏赶紧的拿出手机去告诉耿成祥让他查车辆信息,而王可傻不拉唧的问我:“就算那辆车不是樊篱的,这又能说明什么?”

我解释道:“几个老板确认,在出了会所之后大家就分开了。但是分开后的樊篱去了哪里呢?那辆车,直接关系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逻辑问题,是樊篱自己走进去的车里,还是被人强行的给塞进车里。”

“二者有什么不同啊?”

“王可,你平时看上去挺聪明的,怎么这个问题绕不过来弯了呢?樊篱如果是主动上的车,调查车主信息就能找到车主和樊篱的关系,依此可以缩小凶手的排查圈子;如果樊篱不是主动上的车,比如是刚出会所准备走的时候被人给劫持走了,最后凶手把他杀了,给放进车里,那这样查车主的信息就能间接的查到车主和凶手之间的关系,懂?”

王可白了我一眼:“说了这么多,也就是说查车主信息有可能找到凶手的信息是咯?”

“正解!”

“那你还啰里啰嗦那么一大堆……”

“拜托,一个是车主和樊篱的关系,一个是车主和凶手的关系,二者不一样好不好?得,一看你的高数就不好!”

王可瞪了我一眼,然后继续吃饭。

只不过我在想一个问题。如果是前者,车主和樊篱认识,凶手也可能是熟人,这还好;如果樊篱和凶手压根没关系,凶手和车主的关系也并不甚大,这算不算是一场恐怖的事件?

压根不认识的情况下,把一个人这么残忍的给杀害,还对尸体进行了这种处理,多么可怕!就好像我们的身边哪一个陌生的面孔,其实他就是个变态,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说不定什么时候就露出了真面目,把你直接的给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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