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皱了下眉头:“什么意思?”
“说不得,天机不可露。”

我后退了两步,重新打量了下王可。这货除了身材性感一点,脸蛋美艳一点,现在的穿着暴露一点,那神情架势真的跟个江湖骗子差不多。

“没功夫给你闹了,现在潘鹏去抓凶手了,我们也赶紧过去看看!”说完我就转身,但是当我转身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了什么,回过头重新看向王可。

我是一本正经的看着她的。

王可被我这突然的眼神吓了一跳:“怎么,流氓,你那啥眼神?好了好了,你扯我丝袜我不跟你计较好了,不会赖着你不放的。额,还看?得,你偷偷脱我衣服这件事也不算成了吧?妈蛋,吃了老娘豆腐还在这里装清高……等等,我说王睿,你那是啥眼神啊?”

我叹了一口气,对王可说:“王可,这件事跟你无关,我建议你还是退出吧!刚刚的尸体,如果位置再偏一点点的话,就砸到了你身上。你应该知道一具一百多斤的尸体从三十多米的高空中砸下来的冲击力有多大。我怀疑,你已经被盯上了。所以。你还是退出吧,我不希望下一个是你。”

看我这么严肃,王可也严肃了起来说:“首先,我为什么要参与的原因,在停尸间里我已经说过了,我不想再解释第二遍。其次,其次个毛线啊!你个小毛头也开始想教训我了是不?几斤几两啊?啊?走,陪老娘吃火锅去!”

“喂喂,臭婆娘,松开,拗的我肉疼啊!”

“滚蛋!叫你刚刚给老娘说教!”

“潘鹏,还有鹏哥啊!”

“死不了,吃火锅的地方等他!”

我承认,平时我是个很严肃的人,几乎也没有什么女性朋友,我从来没想到过一个女人竟然可以变的这么快,这边还在认真的跟我说着正事,那边就胡闹着掐着我的胳膊让我陪她去吃火锅,要知道我还急等着破案呢。

上了车,王可没急着离开,而是到了旁边的保险公司门口等着,她示意让我给潘鹏打个电话。我电话过去,潘鹏果然是什么都没有发现,正在那边查监控。我心想凶手如果真的那么狡猾的话,是不会在这里露出马脚的,就叫他赶紧下来,骗他说有重大发现。

等潘鹏的功夫我看了一眼强势的王可,叹了口气对她说:“我发现,还是让你受点惊吓比较好。”

“为啥?”

“你是不知道刚刚你哭的那个惨劲,早知道我应该拿手机给你录下来的。”

谁知道王可还有词了:“哼,那是我故意的!我看你又扯我袜子又脱我外套的,故意靠在你身上,免得你再扒我衣服。”

“喂,咱能不能不提这茬?谁扒你衣服了?”

“谁扒谁知道。”

“你……”

说话当口潘鹏回来了,一阵小跑,开门就急忙问我:“有什么重大发现?”

我指了指王可:“她,她说她有重大发现。”

王可脸不红心不跳的启动了车子说:“嗯,确实重大发现,饭桌上说。”

有时候真的佩服王可,不当演员可惜了。

在我这么想着的时候,潘鹏从后面给我递了个东西过来,我接过一看,是圆顶礼帽。

“楼顶发现的?”我正想问他给我这个是什么意思,我的手突然在礼貌上摸到了一个洞口。然后我再朝礼帽看过去,发现他前后各有一个洞。

这……这是在停尸间里潘鹏开枪打的么?

我心里有些惊,这顶礼貌怎么会跑那里去?我们离开没多久就来电了,如果有人拿着红袍和圆顶礼帽离开的话,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它怎么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出现在了保险公司的大楼顶上呢?难道真的和死者方柱说的那样,他看到竹竿人在动,看到圆顶礼帽会走路?

我摇了摇头把这个荒诞的想法给压下去,现在脑子里有着太多的信息,确实是该坐下来好好的整理一下了。而且我发现车上我们三个人同病相怜,潘鹏差点被双重自杀,王可差点被抛尸砸中,而我身上也有着一颗定时炸弹。

当然,潘鹏一直想要破案,他要找到他的未婚妻,他要报仇。我现在也急切的想要破案,我不允许自己身上穿的这身衣服被侮辱,被践踏!王可倒是没有她为什么非要破案的原因,她只说,没有她这案子就破不了,哪里来的自信啊!

王可开车到了一家火锅店,美滋滋的下车就过去点菜了,让我把车给停好。趁着王可走了,我问潘鹏:“鹏哥,这个王可到底什么来路,我看她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啊?”

潘鹏摇摇头说:“其实具体的我也不知道,只知道她是个挺神秘的人物,三年来和一个老太断断续续的出现在局里,去年就直接在局里办公了。她所负责的专业也是法医,可是她却以解决疑难杂症而出名。至于她的背景……那时候我和高队偷偷的查过,没有查到。”

我皱了一下眉头,这个小妮子还这么神秘?然后潘鹏问我到底有什么重大发现,我无辜的说,其实也没啥发现,就是那个大小姐想吃火锅了……

潘鹏气的差点暴走,我好说歹说,给他说到饭桌上刚好理理最近的发现,他才板着脸进了饭店。

找到王可,发现她已经点了好多东西。先不说停尸间里被我们解剖的连胸膛都看不出来的尸体,就方柱的死相也够恶心的,她怎么还有这么好的胃口呢?她还问我们有什么特别想吃的没,我和潘鹏急忙摇了摇头。

“就这些吧!不够再加!”王可心满意足的把菜单给递了过去。

当然,我陪她来完全是被动的,看她点好菜了,还得等好一会儿,我就问她:“说说方柱那个尸体,你有没有发现什么?”

王可皱着眉头看我:“喂,能不能不要那么扫兴,上来就聊工作?”

我耸耸肩对她不好发作什么,然后问潘鹏:“鹏哥呢,丢失的尸体有没有着落?”

潘鹏摇摇头说:“我们检查了停尸房,停尸房就一个大门,也就是我们进出的那个门,还有两个很小的窗户。那两个窗户小的根本不能过人的,而且密封的玻璃没有破碎的痕迹。唯一有可能转移尸体的就是屋顶的通气管道了。我找到了当时的工程师傅,当我们掀开那块天花板的时候,果然发现天花板很松动,证明确实有人动过它了!现在那块天花板已经让人拿过化验了,很快就应该能出结果。”

其实我想说,钱局长已经下令不让人再问这个案件了,就算化验,结果也是永远都出不来了。

“然后我们几个顺着管道,往外面爬,在管道里并没有发现什么残留物,连血腥味都没有。但是灰尘的深浅能让我差不多推测出那个人的身材,应该跟我,不,再瘦点,跟你差不多。”

我点点头,从灰尘残留的程度可以推断出一个人的身材大概来。也就是说,凶手现在确定是从停尸间的同气管道逃走的,连带着他的红袍和圆顶礼帽一起拿走。而后他又从天台跳到了保险公司的平台处,在公司大楼的顶部再次炫出他的胜利作品。但是这些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凶手对警局的周围很熟悉。

如果说踩点的话,我相信凶手是没有这个机会到警局里来踩点的。但是他能不动声色的把警局的电给断了,知道停尸间通气管道的天花板在哪里,并且知道从天台处到保险公司逃生,并且一次成功,真的只能说明他对这边的坏境很了解。

“难道是局里的人?”我喃喃的自问了一边,心里越来越惊。

潘鹏皱着眉头,没有表态。而王可却突然的指了指我,笑着说:“bingo!”

“怎么,你有什么发现么?”

王可摆摆手说:“没有,我就是觉着你说的对而已。要不然警局的部署那么周密,在监控没有拍到的情况下把电断了,谁能做到?”

我点点头,又把我之前的想法说了出来:“确实,就拿那个被削平了鼻子的尸体来说,凶手是对他活着进行肢解的,而受害者显然没有挣扎,也就是说当时的他处于昏睡状态。或者直接说,处于麻醉状态。但是,让一个人深度麻醉这都需要多少麻醉剂你知道么?麻醉剂属于管控药品,一般人根本没有权限去接触它,就连咱们市三甲医院的院长,申购麻醉剂的时候都要把具细给写明了,而且还会有专门的人员进行抽检。肢解两个人,那他需要的麻醉剂太多了,要不然是偷,要不然是以警察的身份,调取。”

听着我这么分析,潘鹏很习惯的掏出一个小本子给记录了下来,问我:“还有么?”

我想了想接着说:“凶手带着大包的尸体,带着他得意的道具,肯定会特别的引起别人的注意。而凶手又是个反侦察意识很强的人,如何才能避免他人的注意呢?乔装。这么多东西,而且是在保险公司,对他来说最好的乔装就是收垃圾的。刚刚鹏哥你去调监控,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这一点。”

潘鹏脸色认真的很,在小本子上飞快的记录着。

“还有呢?”

还有么?我仔细的想了想,目前来看线索好像就是这些。对警局非常熟悉,身手很好,擅长伪装。可是突然之间我又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方柱到底怎么死的呢?

我把这个问题抛给了潘鹏,潘鹏谈了一口气说:“当年的那些人,也是在各种不可能的情况下,自杀的。”

不可能的情况下自杀的……

确实,死警方柱那个状态是不可能跳过平台之间三米多的距离的,从保险公司大楼顶部跳下来准确无误的降落在警局的天井里,也是需要周密的计算和距离助力。这样看来,他自己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自杀的。

但是我又想到了潘鹏。当时潘鹏在家里,为什么他的自杀情况是合情合理的呢?

看到我好像没有什么新的见解,潘鹏又问王可:“你呢,有什么发现没?”

王可认真的说:“具体的发现我倒没有,不过我却清楚的知道下一步我们该干什么。首先,我们要到城郊死者的地方再探寻一下,究竟是什么样的环境,能让一个人被肢解十来分钟而却不被外人所知?第二步,调查受害者之间的关系,凶手究竟是无差别罪恶的杀人,还是有意的报复性杀人?据我所知,不算张震和方柱,这才两个人吧?那他下一个的目标在哪里?第三步,筛选近年来离职的警察名录进行探访,以及对各大医院的麻醉药品进行跟踪,如果真的如王睿猜想的那样,那我们很有可能最直接的就接触到凶手。第四步,搞明白凶手偷尸体究竟是为了什么?如王睿所猜,是因为尸体上有重要线索,这点可以成立,而且已经被证实成立,可是凶手为什么还把今天的尸体给偷走?如果一开始就是为了偷走尸体为什么他要在杀人之后把尸体留下来呢?我隐隐的感觉,他是在献祭什么。”

“等等,什么献祭?”

“别打断我!”王可瞪了我一眼,接着说,“第五……哎呀,被你打乱我都忘记了!好了好了,先吃火锅,火锅来了!”

服务员已经把火锅给端了上来,看着里面红红紫紫的东西,我真的是一点胃口都没有。

潘鹏更是心急,把我们俩的话记录下来之后,合上本子站了起来就要走。

“干嘛去啊鹏哥?”

潘鹏神色严峻:“我先去调查保险公司里今天的保洁人员!”

“可是……”

“没什么可是,我现在就想抓到他!”

潘鹏转过身,脚步坚定。

可是鹏哥,相信我,调查不到什么的。因为,我们还是比他落后了一步……也许王可说的不错,我们应该先弄明白凶手做这一切是为了什么,才有可能走到凶手的前面,直面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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