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之后的弩箭威力大增,叶华十分满意,不过最现实的问题是改装一架就要拆下三个绞车弩的大弓,也就是说150架全部改了,最多只能改出50架。

有些时候,武器也不是越凶猛越好,还需要远近配合,有足够的密度,才能发挥最大的威力。

叶华决定拿出60架绞车弩改了,其余90架保留。

而且叶华准备先用绞车弩对敌,而改进后的弩箭保留起来,作为杀手锏使用。他看了几个人一眼,恶狠狠道:“你们听着,谁也不许走漏消息,否则我按照军法从事!”

刘延钦二话没说,立刻同意,他围着叶华,点头哈腰,变脸之快,让人忍不住想啐他!王延义憨憨的无所谓。

符昭信年纪最大,总想以老大自居,难免羡慕嫉妒恨,他其实不太看得起叶华,毕竟世家高门,都有点傲娇。可是见识了新式弩箭的威力,他突然热切起来,假如能把制造方法弄到,给他们符家部曲装备上,那战斗力可是成倍提升啊!

有所求,看着叶华,也和蔼多了。

倒是高怀德,他关心的东西迥然不同。

“你能躲得开吗?”

赵匡胤认真想了想,他又伸手抓起了箭失,这个箭头和普通的弩箭不一样,有两种,一种是月牙形,巴掌宽的刀片,一种是椭圆形的锤头。

以弩箭的力道,不管是哪一样,射中之后,都不会有好下场!

“除非早有准备,否则挨上了非死即伤!”赵匡胤老实说道。

高怀德紧闭着嘴唇,从头深锁的眉头看得出来,同样不开心,武器越是犀利,武将的价值就越低,面对着弩箭,他们和普通士兵没什么差别,都是一条命而已!

这让从小苦练杀人技巧,立志成为名将的高怀德有了强烈的危机,他觉得像叶华这种奇思妙想的人,就是武将的天敌。

叶华也很无奈,一个床子弩就把你们吓成这样,要是弄出来火器,那还得了!等麟州一战结束,就好好点点科技树,把自己武装到牙齿!

叶华暗暗盘算着……他们很快到了距离麟州只有30里的地方。

突然尘土冲天,一队骑兵飞驰而至。

为首之人离着老远,就从马背上滚下来,奔跑着到了叶华的面前,深深一躬。

“末将杨重勋,拜见钦差观风使!”

上次见面,杨重勋还是病歪歪的,要挂了的样子,这一次却是生龙活虎,精气神十足,叶华很欣慰。

说实话,他手里的牌不多,而杨家能举起义旗更是艰难,打出今天的局面,绝对是出乎预料!

叶华很欢喜,和杨重勋介绍了情况,双方有说有笑,直奔麟州而来。

杨重勋告诉叶华,本来他爹杨信,大哥杨继业都要来迎接,可是北汉方面,已经派出来第二波人马,讨伐麟州,这一次领兵的人是刘承钧,刘崇的次子,他还有个身份,就是杨继业的义父!

刘承钧年纪不大,仅仅26岁,比杨继业只大了几年而已。

认贼作父,奇耻大辱!

杨继业想起在晋阳的经历,痛彻肺腑,汗流浃背,半夜被惊醒!当初怎么想的,堂堂七尺汉子,竟然给沙陀蛮夷当义子义孙,脸面何在?尊严何在?

说别的没用,唯有以鲜血洗刷耻辱,打败刘承钧,重新做一个汉家好儿郎!

北汉此刻的处境也不怎么好,刘崇御驾亲征,在晋州一线和王峻对峙,杨家自立,慕容彦超战死,后方空虚,刘崇不得不派遣儿子前去讨伐。

刘承钧集结了岚州,宪州,石州三处人马,征调男丁,要求15岁以上,50岁以下,全部跟随出战。

这三州位于黄河东岸,是北汉的粮仓,距离秋收没有多少日子,如此大举征调民夫,那叫一个哀鸿遍野。

眼看着一年的辛劳,就要扔在田里,老百姓怨声载道,却又无可奈何,所有人咬牙切齿,都恨死了刘承钧。

可刘承钧不在乎蝼蚁般的百姓,他纠结了一万八千士兵,再加上近万民夫,对外号称5万人马,气势汹汹,杀向了麟州!

5万!

这是个很吓人的数字,几乎是麟州所有人口的两倍!

叶华见到了杨信和杨继业,初次见面,并没有想象中的一见如故。相反,还有些生疏,杨信感激圣人恩德,表示忠心耿耿,死战到底。他又提到了杨重勋的事情,谢过叶华的救命之恩。

杨继业本就木讷,不是个太会说话的人,简单寒暄,喝了几杯酒,就匆匆告辞,领兵去防御北汉大军了。

叶华算是在麟州驻扎下来,杨信对待他们还是极为礼遇的,住最好的府邸,吃最好的食物,每餐都有羊肉美酒。

甚至还给派了20名西域的歌舞姬,吹拉弹唱,无一不精。

深邃的眼眸,牛奶般的皮肤,稀少的服饰,简直就是磨人的妖精,假如叶华愿意更进一步,她们绝对不会拒绝,能巴结上京城来的贵人,那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美酒,美食,美女!

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我感觉麟州的人,看咱们的眼神,有点不对劲儿。”刘延钦抱着膝盖,咬着牙埋怨,王延义啃着所剩无几的羊腿,随口道:“哪不对?”

“不好说,我就是觉得他们很冷漠,还有那么点鄙夷,没错,就是瞧不起咱们!”

刘延钦握紧了拳头,恶狠狠道:“他们一定是觉得咱们不能打仗,是一群靠着家里的废物!”

王延义张大了嘴巴,愣了一会儿,又闷头大啃起来,嘴里含混道:“我爹说过,要不是他,我最多当个大头兵,没错,我就是靠我爹!”

这位真是坦白的让人无语,只是刘延钦没注意到,王延义啃肉的速度明显加快,一双手狠狠攥着腿骨,咔嚓!一条裂缝出现在了羊腿上……没有人愿意被当成废物!

“走,咱们找叶华说说去!”

刘延钦拉着王延义起身,直奔叶华的住处。

就在叶华下榻府邸的不远处,是个临时的军营,黄昏时分,有三三两两的士卒,吃过粗粝的晚饭,聚在杨树下面闲聊,这是仅有的放松时间,可每个人脸上,都满是愁云,最乐观的人也快乐不起来。

有个年轻的小家伙,最多15岁的样子,他笑呵呵道:“俺娘说了,朝廷天兵到了,来多少人都不怕!天兵哩!厉害吧?”

看着他一脸憧憬的模样,几个老卒忍不住捧腹大笑!

“真是个小娃娃,什么天兵!还不是一群纨绔少爷,指望他们,做梦去吧!”

另一个老兵道:“没错,我打听过了,领头的那位观风使,听说才13,剩下的几个人,有刘词的儿子,王景的儿子,符彦卿的儿子,高行周的儿子!”他说着,狠狠啐了一口,“要是他们老子来了还成!我看朝廷啊,根本没把咱们放在心上,要不怎么会派一帮小崽子来?”

有一个十将听不下去了,他咳嗽道:“你们别胡说八道,大老远的,朝廷能派人过来,就算不错了,使君已经下令,小心吃板子!”

他这么一说,大多数人安静了,可还有人不服,“来了又如何?白吃饭不干活,还不如不来呢!”

站在树后的刘延钦听得一清二楚,他的脸跟锅底儿一样,嘴唇都青了!

“咱们被瞧不起了。”

“嗯!”王延义握紧了拳头。

“我想出战!”

“我也想!”

刘延钦愣了一下,“你不承认自己靠爹吗?还去冒险干啥?”

王延义怒了,“靠爹也是要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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