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做甚?
除天的几个妇人霎时安静了。

墨九知道乔占平没事不会过来,当即丢下瓜子,拿帕子擦了擦手,清清嗓子问他。

“乔工找我,还是找右执事?”

找她就是公事,找尚雅就是私事。

乔占平笑了笑,朝她揖了一礼,“找钜子有些事情。”

待他抬头时,目光掠过尚雅几个人,迟疑一下,又道:“我们里屋说吧?”

这里本来没有外人,但乔占平做事一向谨慎,为人也有一点教条主义。当然,他这个性子,墨九从最开始的嫌弃,到后来发现他并不是针对某一个人,而是本性如此,慢慢地就变成了欣赏。在乔占平的意识里,只要是正事,只要这件正事不应该被别人知晓,那么,哪怕是他的妻子尚雅,他也绝对不会吐露半个字。该屏弃在外的人,一律屏弃。

墨九看他神色凝重,沉吟一瞬,回头让几个女人先聊着,然后朝他摊开手。

“乔工,里面请!”

“钜子请!”

两个人一前一后入了堂屋。

那一扇厚重的木门打开了,又“吱呀”一声合上了。

留下院子里的一群人,面面相觑——

不省事的孩子,笑闹声还在继续,几个大人的心,却悬了起来。

……

……

关起门来说正事,乔占平从不啰嗦。

桌上的茶他一口没喝,就对着墨九开门见山地说开了。

这些年来,兴隆山一直没有停止研发更加先进的火器。

技术这东西,也是可以举一反三的,有了墨九人力物力与技术的支持,乔占平这个总工程师也确实做出了不小的成绩。尤其前几个月他们开始投入生厂的新一批流星炮与连发火铳,早已超过了古代火器的范畴,有了热兵器时代的稚形。

因此,从很久之前,墨九已经不叫“火器”了,直接改称“军火”。

乔占平把生厂进度都向墨九汇报完毕了,突然言语一顿,有些踌躇的道:“钜子,这一批军火数目极大,如今漠北的情况又极其复杂。属下以为,应当再加派人手护送,同时,事先联系萧王,前来接应。”

漠北的情况确实复杂。

不仅有乌日根、苏赫、萧乾这三方队伍,还有几个趁着苏赫兄弟相争,脱离了北勐统治的王爷。他们联合蒙合当初南下诸将中那一部分既不愿意跟着苏赫,又不愿意跟着乌日根的将军,自行割地做起了土皇帝。

在这样混乱的情况下,不论是苏赫还是乌日根,都顾及不上他们,也不想招惹这一部分势力,给自己找无谓的麻烦。于是,他们在辽阔的草原上,借着游牧民族迁移方便的优势,大力发展自身兵马,竟然也混得风生水起。

其中,以北勐四皇叔扎布日,兵马最多,势头最大,战斗力也最强。

其余几个土皇帝都只能望其项背,看他脸色行事。

毕竟苏赫和乌日根抽不出手来打他们,扎布日却可以。

而且,如今的局势,越来越紧张。风起云涌的漠北草原上,血腥扑鼻。

历经三年的战争,虽然萧乾布局周密,几乎每战皆胜,但由于阿依古与乌日根集团占据着北勐最优势的宗亲支持以及庞大的地域和兵力资源,而且,苏赫身为儿子,也不好直接致阿依古为死地,始终从哈拉和林周围慢慢往中间合围,也就绵延了战事。

三年来,随着苏赫的一路北侵,乌日根与阿依古地盘也越缩越小,一直到昨年十月,苏赫与萧乾联军开始主力进入哈拉和林地区,慢慢形成一个以哈拉和林为中心的大包围圈。

但十月的漠北草原已开始入冬。

冬季的草原,北风呼啸,严寒冻骨。

没有办法,战事一时僵持,一直等到今年入春。

入春以来,双方仅在三月暴发了一次大规模的战事。

那一仗,主要为了争夺哈拉和林以南八十里处的诨尔古城。当时双方鏖战几个日夜,乌日根亦是拼尽了全力。最终的结果,由于长期被围的乌日根部粮草不济,再一次溃败,退往哈拉和林。这一仗之后,乌日根部元气大伤,为了军中用度以及不得不发的将士军饷,乌日根部的将士开始在草原上肆意掠杀百姓,终于引发了北勐最严重的一次民心破败,怨气冲天。

在这个期间,萧乾与苏赫没有痛打落水狗。

他们按兵不动,对外只称希望乌日根能自省改过,弃暗投明。

当然,一来是他们也需要休养生息,以便最后全力一搏。二来,政治需要这样的姿态。毕竟是亲兄弟,他们这样的不计前嫌才能获得更多的掌声,而赶尽杀绝,只会引来无数的唾沫。

如今,乌云已盖顶,时机也已经到了。

乌日根部为了维系生计,对民众的烧杀抢夺,已经触及了这场战争最后的底盘。

失民心者,必失天下。

萧乾等的是这一天,要的也是这一天的名正言顺。

得天之令,诛恶世之徒,天经地义!

这一次对哈拉和林的攻击,将成为史之绝唱。

墨九记得很清楚,“史之绝唱”这四个字,是前几天收到萧乾的信函时,他在信里提到的。

两个人相知相怜,萧乾了解她为他的担忧,说尽了战争必胜的百分百,可墨九却从他的信里读出了大决战的意味——萧六郎要孤注一掷,做最后一搏了。

所以,兴隆山这一批武器与物资也就尤为重要。

墨九将所有情报与面临的事情综合了一下,思考片刻,对乔占平点了点头。

“乔工辛苦了!这一次,我会亲自押送军火,前往漠北。”

冷不丁听她这样说,乔占平吓了一跳。

三年了!三年来墨九从来都没有提过要去找萧乾,甚至好多人都以为,她从来不在意这个事。

这一次,她怎么突然会这么快就下了决定?

乔占平小声道:“钜子,战事瞬息万变,沿途也多有风险——”

“无妨!”墨九抬手阻止他继续说下去,冷静地一笑,“我带着一车车威力极大的火器,我有边发火铳在手,我还怕人家来抢劫?笑话!哪个不怕死的,尽管来就是了!”

这样铿锵有力的话,乔占平无言以对。

墨九向来迷之自信,对任何事情一旦决定了,就再无劝说的余地。

“唉!要是左执事在,就好了。”说话间,乔占平对墨妄的事儿,还是唏嘘不已,“钜子到底一介女流,出门在外,多有不便。”想了想,他又建议,“若不然,这次让尚雅陪你同行?”

墨九笑了调侃,“我带走了她,你舍得?”

说到尚雅,乔占平脸上有微笑之色,“不碍事,我们老夫老妻了。况且,她在兴隆山一呆五年。也应当出去走动走动了。”

“是啊,再不走动,她都快成大胖子了。哈哈。”

墨九大笑着,突然又收敛了神色,目光越过乔占平望向了不知名的某处。

“我也应当出去走动走动了,要不然,就看不到他在战争中的风采了。”

……

……

墨九的决定当即引来了轩然大波。

从织娘到曹元,每一个人都不支持她的决定。

然而,每一个人的劝说都打了水漂,最终也都被她无情地打压了下去。

不管过去多少年,墨九就是墨九。

她是响当当的九爷,墨家的当家人,她从来说一不二。

从前还有墨妄可以掣肘得了她,偶尔还能说服于她。

现在墨妄还躺在床上像一个活死人,再也没有人管得了她了。

……

五月初三是小丫头的生辰,那几天天上的艳阳火辣辣的,恨不得把这片大地烤干。可到了五月初五,天际就开始雷声不绝,连绵数日的倾盆大雨,终于润泽了久旱的大地。

夏季的天,变幻莫测。但墨九的行程定好了,却再无改变。

准备运抵漠北的武器、粮食、衣物等都已装箱完毕,只等明日启程了。

墨九将小丫头交给奶娘看管着,自己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领着玫儿去了墨妄的院子。

几年如一日,她从来没有间断过对墨妄的伺候,明日即将远行,她也要把墨妄的事情安排好。

另外,她得亲自来向他辞行。

“师兄!”站在床边,想着远去的漠北,墨九目光微微润湿,停留了许久,才慢慢坐了下来,“我这一走,也不知几时能回到兴隆山。旁事我都放心,唯独你和小丫头,我……还是有些,有些放心不下。”

一个是小孩,一个是植物人。

他们两个都是无法自主生命的人。

却偏偏是她很重要很重要的人。

“可我不得不去。这一次如果有什么闪失,我怕……怕再等三年。”

对哈拉和林的总攻,如果有了兴隆山最新研究出来的新式火器助阵,那结果肯定事半苏倍。

而且,她再一次迷之自信地相信。

有她墨九在,哈拉和林必破!

“我等怕了,师兄。我知道你是理解我的。我受够了等待的滋味儿。”她慢慢弓下身子,抚顺墨妄的衣领,微微一笑,“这些年我一直在等,等他结束战争回来,也在等你,等你给我一个奇迹,等你活生生地站在我的面前,对我说,小九,有我在,你什么事都不用管了。”

“有时候我想着想着,都入魔了,做梦都希望有这样一天。”

面色稍稍有些灰暗,她沉吟片刻,复又笑了,“你没有醒,但我也没有灰心,三年等不来,还有五年,八年,十年。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一定会醒过来的。”

她的笑声中,有淡淡的哀伤。

她的目光,一直流连在墨妄的脸上。

幽幽的灯火下,她看着墨妄的脸……慢慢咬往了下唇。

岁月催人老。

躺在床上的墨妄,由于营养跟不上,老得比正常人更快。

他的皮肤褶皱了,再不是那个哪怕穿着素袍,也是眼中有山水,脸上有桃花的俊俏儿郎。

“师兄——”墨九把头慢慢低下,脸搁在了墨妄的手臂上,感觉到那手臂上的瘦骨嶙峋,几滴泪水慢慢就滚落下来,落在墨妄的手臂上,透过薄薄的衫子,浸入了他的肌肤。

伴着她眼泪的,是她至痛至伤的低声喃喃。

“我曾经对老天起过誓,若能换你醒过来,我墨九自愿减寿十年。”

“不,二十年亦可。”

“但老天……为何就是不肯应我?”

一句又一句,她低低说着,如泣如诉。

没有人回答她,房间里除了墨妄只有她自己,就连玫儿都守在外面。

墨九独自趴了一会,慢慢抬起头来,歉疚地看着墨妄,“我得走了。临行前夜,还有些行李要收拾,还要安抚一下小丫头。明晨我就不来看你了,你一定要好好的,等着我回来。懂吗?”

墨妄无声的躺着。

只有风吹过帐子,有徐徐的摆动。

墨妄再次静站片刻,终于闭了闭眼,慢慢转身往房门走。

这一次,她没有回头。

她怕,一回头,就会失去北上的勇气。

于是她也没有看见,当她离开床榻那一瞬,墨妄微微颤动的手指——

……

……

夏季的夜晚,路边的草地上,萤火虫发出烁烁的亮光。

一朵一朵,像天上密布的星星,在漠南通往漠北的路上,照亮着墨九一行昼夜兼程赶路的旅人。

这一次墨九押送物资装备前往漠北,除了事先派人快马加鞭通知萧乾接应之外,自己还带了大约五千精锐弟子,从金州经庆阳府,从银川,再从漠南辗转漠北。这一路,可谓千里迢迢,大约她真是受神眷顾的姑娘,这一路上风平浪静,连一向鼻子灵活的旺财都没有发现半点异样。

同来的除了旺财,还有他的小媳妇狼儿。

有一狼一狗在身边,不仅多了警戒,也为他们枯燥的行程增加了不少的乐趣。

狼儿是一条不知自己是狼的狼,它会摇尾巴,为讨主人欢心,也十分调皮。她会撒开脚丫头大草丛里捕捉萤火虫,乐得一会打滚儿,一会儿又回去亲热旺财。可旺财兄目前好没有洞房过,也不像个妻奴,他总是很认真地跟在墨九的马后,认真地警惕着四周。

大概这就是狗和狼的区别。

狗永远忠于主人。

狼么……权且当她还童心未泯吧。

“汪汪汪——”

这时,旺财突然一顿,向着未知的夜空叫唤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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