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再稍微用一点儿力气,孙白玫即使有九条命,也会断气于此的。
向筱楌站在旁边,急得都动手去掰他的手了,“像她这样没有好下场的人,值得脏了你的手?你冷静点,咱不要被这样的垃圾脏了手,啊。”
孙白玫虽然被掐得喘不上气,说不了话,但耳朵的功能却不受影响,听到向筱楌用“垃圾”一词形容自己,心里气得恨不能撕碎她,可惜,她现在四肢都使不上力气。
向筱楌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说歹说,才把秦炜晟给劝住松手了。
“咳咳咳……”喉咙一松,孙白玫便连滚带爬地缩到一旁,死命地咳起来。
“五年前的事情,算是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了,那么,你妈的事儿呢?”秦炜晟抬起一只脚,踩孙白玫身旁的沙发扶手上,半弯下腰,十足十像个混混逼债似的,用一种恶魔般的语气,冷声问道。
孙白玫还在不停地咳着,时刻谨记自己此时是个疯子的她,在秦炜晟带着满身超强气压靠近时,她用自己精湛的演技,十分“自然”地打了个颤,(又或者,她此刻是真的怕极了秦炜晟?因为他此时真像个恶魔一样地看着她。)“咳咳咳……炜……炜晟……”没完没了的咳嗽声中,她艰难而又无辜地喊着他的名字,“你为什么要掐我的脖子呀?”
“孙白玫!”秦炜晟双眉微拧,脸上的阴寒之色骤增,“你装,你继续装!”
“你以为孙氏倒了,你爸和你哥死了,所以你就没有软肋了,可以为所欲为地想装疯就疯了?”秦炜晟是那种,越是盛怒,他就越是阴寒沉冷的人,所以此时,他并没有暴跳如雷,反而十分冷静,只不过,他的冷静有种让人噤若寒蝉的颤意,“你信不信,我有的是手段,让你分分钟装不下去?”
孙白玫的咳嗽没刚才那么厉害了,眼睛看上去,依旧有些痴傻的呆状样,但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的脑子此时转得有多快,她在想,秦炜晟最后这话的可行性有多少?
仅凭她对秦炜晟从不说空话这一点的了解,她想,这话的可行性还是很高的。
但是,诚如秦炜晟所说,她现在孑然一身,她还有可怕的?还有什么能成为她的软肋,让她从而屈服于人的?
惯性思想,让孙白玫甚至都在怀疑,秦炜晟从不说空话的性格,这一次恐怕要在她身上来个例外。
只是啊,姑娘!
你只是习惯把自己身边的人,身外的事物,当成自己的软肋,却忘了,自己本身也能成为软肋的。
“马国的贫民多的是有病或没病的流浪汉,他们有多久没碰过女人了?”秦炜晟直起腰,眼睛微凝,竟像是在考虑这个问题似的,“像你这样的女人,想必他们会喜欢的。”
孙白玫虽然沾染上了生生相随,但毒瘾还不是很深,整个人虽瘦,却也不会到瘦骨如柴的地步,想想她不过是化了个精致的妆,还能把从不缺女人的毒蛇给惊艳到了,说明,她还是漂亮得让男人流口水的,这样的女人,扔到贫民区去,那还是等于一块鲜嫩的肥肉扔进狼群?最后连渣都不剩了?
身为女人,本身就是一种弱势群体,本身就是一个软肋……
秦炜晟的话才刚开始,孙白玫的脸色却早已苍白如雪,不过,被那一堆厚厚的化妆品给盖住了,但眼睛里那种发自内心的恐惧惊慌,却不是美瞳所能盖得住的,她终于知道,秦炜晟还是那个冷酷无情的秦炜晟,他从不说空话的个性,也不可能在自己身上有例外……
“秦!炜!晟!”终是装不下去了,孙白玫怒气超过了她的恐惧,“你真的简直就是个魔鬼!我当初怎么就瞎了眼,看上你了呢?”
其实,这么多年来,她都不曾找个时间,好好问问自己爱的到底是秦炜晟本人,还是他的身份,能给自己带来的满足自己一切虚荣心的条件?
秦炜晟又高又帅又有钱,说一点儿都不爱,那是不可能的,可因为长期以来,秦炜晟对她始终不温不火的态度,不知道从何时起,让她对他有了某种征服欲,再加上,开始工作之后,对秦氏的资产越来越了解更多,知道那是一个让孙氏几辈子都只能望其颈项的企业帝国,借着马玉梅的关系,和秦炜晟传绯闻给自己带来的无数艳羡的目光和别人碍于她有可能是未来秦氏女主人的身份,在商场上给予无限的支持、帮助还有尊重,让她慢慢的,慢慢的,又在那个征服欲上多添加了一个占有欲。
秦炜晟本来就是她妈妈看中的女婿,是她从小就认定的男人,这个男人本来就应该是属于她的!秦氏女主人的宝座也只有她才有资格可以坐的!
于是,一切就在她的心理变中,悄无声息的发生着变化,直到,她的征服欲和占有欲都演变到一个近乎变态的地步——哪怕是死,她都觉得秦炜晟是属于自己的!
“孙白玫,你没有资格提‘爱’这个字,”面对她怒火冲天的吼叫,秦炜晟还是那么冷静,“你自己扪心自问,你什么时候爱过我?”
“即使在我们正式在一起的那段短暂的日子里,你也不曾爱过,你看上的,不过是我的长相,我的家庭背影能让你在学校里,在同学当中,获得无数的羡慕和恭维,满足你的虚荣心,后来,我的学业到了最关键的时候,我专注于学业,没时间陪你逛街买奢侈品,没时间被你拉着去应付一个又一个只用来炫耀自己有个富三代男友的无聊饭局,所以你就闹分手了。”
嗯,秦炜晟也是趁着她闹情绪的时候,果断分手了,在他当时才刚满双十的人生里,第一次觉得自己做了人生中最最正确的决定。
直到今天,他都很感谢那时的孙白玫,如果不是先主动闹分手,就凭那时候母亲和她的关系,若是他想分手,恐怕很难。
而孙白玫的人生里,她最最后悔,莫于那次闹分手,她以为自己一闹,秦炜晟就会乖乖地把时间空出来陪她,哄她,她从来没想过,秦炜晟竟然会顺着她的话,果断地和自己分手了,且之后,死活再不肯回头!
如果人生能一次反悔的机会,孙白玫一定会选择不闹分手,这一辈子,死都拖住秦炜晟!
如果当初真的没有闹分手的话,那么今天的她……
想着想着,孙白玫的眼泪“唰唰唰”地流下来了……
向筱楌站在旁边,急得都动手去掰他的手了,“像她这样没有好下场的人,值得脏了你的手?你冷静点,咱不要被这样的垃圾脏了手,啊。”
孙白玫虽然被掐得喘不上气,说不了话,但耳朵的功能却不受影响,听到向筱楌用“垃圾”一词形容自己,心里气得恨不能撕碎她,可惜,她现在四肢都使不上力气。
向筱楌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说歹说,才把秦炜晟给劝住松手了。
“咳咳咳……”喉咙一松,孙白玫便连滚带爬地缩到一旁,死命地咳起来。
“五年前的事情,算是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了,那么,你妈的事儿呢?”秦炜晟抬起一只脚,踩孙白玫身旁的沙发扶手上,半弯下腰,十足十像个混混逼债似的,用一种恶魔般的语气,冷声问道。
孙白玫还在不停地咳着,时刻谨记自己此时是个疯子的她,在秦炜晟带着满身超强气压靠近时,她用自己精湛的演技,十分“自然”地打了个颤,(又或者,她此刻是真的怕极了秦炜晟?因为他此时真像个恶魔一样地看着她。)“咳咳咳……炜……炜晟……”没完没了的咳嗽声中,她艰难而又无辜地喊着他的名字,“你为什么要掐我的脖子呀?”
“孙白玫!”秦炜晟双眉微拧,脸上的阴寒之色骤增,“你装,你继续装!”
“你以为孙氏倒了,你爸和你哥死了,所以你就没有软肋了,可以为所欲为地想装疯就疯了?”秦炜晟是那种,越是盛怒,他就越是阴寒沉冷的人,所以此时,他并没有暴跳如雷,反而十分冷静,只不过,他的冷静有种让人噤若寒蝉的颤意,“你信不信,我有的是手段,让你分分钟装不下去?”
孙白玫的咳嗽没刚才那么厉害了,眼睛看上去,依旧有些痴傻的呆状样,但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的脑子此时转得有多快,她在想,秦炜晟最后这话的可行性有多少?
仅凭她对秦炜晟从不说空话这一点的了解,她想,这话的可行性还是很高的。
但是,诚如秦炜晟所说,她现在孑然一身,她还有可怕的?还有什么能成为她的软肋,让她从而屈服于人的?
惯性思想,让孙白玫甚至都在怀疑,秦炜晟从不说空话的性格,这一次恐怕要在她身上来个例外。
只是啊,姑娘!
你只是习惯把自己身边的人,身外的事物,当成自己的软肋,却忘了,自己本身也能成为软肋的。
“马国的贫民多的是有病或没病的流浪汉,他们有多久没碰过女人了?”秦炜晟直起腰,眼睛微凝,竟像是在考虑这个问题似的,“像你这样的女人,想必他们会喜欢的。”
孙白玫虽然沾染上了生生相随,但毒瘾还不是很深,整个人虽瘦,却也不会到瘦骨如柴的地步,想想她不过是化了个精致的妆,还能把从不缺女人的毒蛇给惊艳到了,说明,她还是漂亮得让男人流口水的,这样的女人,扔到贫民区去,那还是等于一块鲜嫩的肥肉扔进狼群?最后连渣都不剩了?
身为女人,本身就是一种弱势群体,本身就是一个软肋……
秦炜晟的话才刚开始,孙白玫的脸色却早已苍白如雪,不过,被那一堆厚厚的化妆品给盖住了,但眼睛里那种发自内心的恐惧惊慌,却不是美瞳所能盖得住的,她终于知道,秦炜晟还是那个冷酷无情的秦炜晟,他从不说空话的个性,也不可能在自己身上有例外……
“秦!炜!晟!”终是装不下去了,孙白玫怒气超过了她的恐惧,“你真的简直就是个魔鬼!我当初怎么就瞎了眼,看上你了呢?”
其实,这么多年来,她都不曾找个时间,好好问问自己爱的到底是秦炜晟本人,还是他的身份,能给自己带来的满足自己一切虚荣心的条件?
秦炜晟又高又帅又有钱,说一点儿都不爱,那是不可能的,可因为长期以来,秦炜晟对她始终不温不火的态度,不知道从何时起,让她对他有了某种征服欲,再加上,开始工作之后,对秦氏的资产越来越了解更多,知道那是一个让孙氏几辈子都只能望其颈项的企业帝国,借着马玉梅的关系,和秦炜晟传绯闻给自己带来的无数艳羡的目光和别人碍于她有可能是未来秦氏女主人的身份,在商场上给予无限的支持、帮助还有尊重,让她慢慢的,慢慢的,又在那个征服欲上多添加了一个占有欲。
秦炜晟本来就是她妈妈看中的女婿,是她从小就认定的男人,这个男人本来就应该是属于她的!秦氏女主人的宝座也只有她才有资格可以坐的!
于是,一切就在她的心理变中,悄无声息的发生着变化,直到,她的征服欲和占有欲都演变到一个近乎变态的地步——哪怕是死,她都觉得秦炜晟是属于自己的!
“孙白玫,你没有资格提‘爱’这个字,”面对她怒火冲天的吼叫,秦炜晟还是那么冷静,“你自己扪心自问,你什么时候爱过我?”
“即使在我们正式在一起的那段短暂的日子里,你也不曾爱过,你看上的,不过是我的长相,我的家庭背影能让你在学校里,在同学当中,获得无数的羡慕和恭维,满足你的虚荣心,后来,我的学业到了最关键的时候,我专注于学业,没时间陪你逛街买奢侈品,没时间被你拉着去应付一个又一个只用来炫耀自己有个富三代男友的无聊饭局,所以你就闹分手了。”
嗯,秦炜晟也是趁着她闹情绪的时候,果断分手了,在他当时才刚满双十的人生里,第一次觉得自己做了人生中最最正确的决定。
直到今天,他都很感谢那时的孙白玫,如果不是先主动闹分手,就凭那时候母亲和她的关系,若是他想分手,恐怕很难。
而孙白玫的人生里,她最最后悔,莫于那次闹分手,她以为自己一闹,秦炜晟就会乖乖地把时间空出来陪她,哄她,她从来没想过,秦炜晟竟然会顺着她的话,果断地和自己分手了,且之后,死活再不肯回头!
如果人生能一次反悔的机会,孙白玫一定会选择不闹分手,这一辈子,死都拖住秦炜晟!
如果当初真的没有闹分手的话,那么今天的她……
想着想着,孙白玫的眼泪“唰唰唰”地流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