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平静。
第二日商队众人吃过了早点之后,便即又早早赶路,远走千里只为财,须得要赶在冬日之前,将东西送过去,也趁机好好赚取一笔高价。
之后又路经了几座城池,车队货物略有增减,将部分东西脱手,换成了在域外颇受欢迎的商货,众人钱袋越重,可整体上看,马车的重量反倒是更大了些。
而在这段时间,王安风也才从众多商户的交谈当中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打算出关往域外走上这一遭子,毕竟危机重重,有相当一部分人,只是打算将内地的货物运送到边关雄城脱手。
然后从边关换取内地少见的物什,等到来年放春之后,再转运回去,一年两次,虽然比不得去域外一趟来得油水丰厚,但是贵在安全平稳,大秦境内,不说绝无危险,比起域外而言,也是好的太多了。
先前给了王安风一袋马草的孙任,便是其一,年轻时候精力充沛,尚且能够应付得来域外的种种危险,临到老来,就是身子骨还行,精神也已经疲累不堪,支撑不住域外之行,反倒是周巢,因为一身武功,年纪与孙任相仿,却仍旧一如当年。
复又行了半月时间,众人在一处城中休整。
据周巢所说,这里便是在进入西北雄城之前,最后一处城池了,其余时候,最多只在路过城镇的时候,采买补给,却绝对不会多做停留。
因此趁着这个机会,将一些必须的东西采买回来,将手中部分域外不大吃香的货物赶紧脱手。
只停一日,便即出发。
似是都知道这个地方的重要性,难得在客栈休息的机会,商队里头的商户却一个个都转了性子,并不歇脚喝茶,马不停蹄地在城中各个地方奔波。
王安风身上没有什么货物要出手的,也没有打算在这里买什么东西,因此只是惯常喂过了那匹无精打采的瘦马,给它刷了刷身子,便即打算回自己的客房,却在临上楼的时候,被圆脸孙任给喊住了。
“小兄弟不出去逛一逛吗?”
他笑呵呵地发问。
王安风维持神色冷淡平缓,摇了摇头。
孙任也不在意,今日他的心情似乎格外舒畅,嘴角总也挂着一丝掩都掩不住的笑意,眼角夹出许多的皱纹,笑道:
“兄弟你虽然是药师,没有什么货物出手,但是最好还是要买些东西的,尤其是披风一类,要知道,西北不比中原舒服,有宽阔的凹地,也有山,更多的是大漠,大片大片的沙漠,风一吹,天山地下到处都是沙子。”
“到了域外这些就更多啦,行走的时候,要有披风和头巾遮盖裹住身子,否则少不得给灌上许多沙子。”
王安风自己有高明武功在身,不要说是砂硕,就是一般的弩矢也难以近身,但是而今他在众人眼中是一个没有什么武功的寻常人。
他并不打算掩饰刀狂的身份,但是对于这样的印象也算是乐见其成,能够多加一层伪装总是好的,就算这伪装根本经不起推敲,当下点了点头,淡淡道:
“多谢。”
孙任这段时间算是唯一会偶尔和王安风交谈的人,自以为已经知道了眼前这个青年的性子,却未曾想能从他的口中听到这两个字,微微一怔,旋即似乎越发开心,哈哈大笑道:
“好好好,老哥哥我还有事情要做,就不和小兄弟你多说了。”
“有机会一同喝酒。”
说着摆了摆手,转身走出,每一步跨的颇大,走路生风,几乎要跑起来,看其样子,倒似乎真的有什么很着急的事情在等着去做。
王安风等他离开之后,问过了掌柜,转身去了城中,这个时候距离年节不过只剩下了两个月多些,他这一年的年节,是决计没有办法在大凉村呆着了。
西北一地,温度已经有了冬日的凛冽和冷意,路上果然有许多地方卖披风斗篷之类,似乎是常常有前往西域的游商在这里歇脚,众人见到有利可图,便纷纷做起了这样的买卖。
王安风随意进去了一间店铺,按照他的意思,是看上了那一件最为朴素的墨蓝色斗篷。
斗篷连帽,能够直接将头罩在其中,笼罩了大半个身子,风沙若来,只要一裹,就能够保护地严严实实,只是看去过于朴素,但也因此,价钱相当划算,只要七十个大秦通宝。
那店铺伙计从他的视线中已经猜出了他想要那一件,心中腹诽又是个穷酸人,却还是迎上前去,脸上笑意不变,问道:
“这位客人是看中了哪一件么?本店货物实在,价钱也是极好,在这一条街上,可算是有口皆碑。”
王安风视线在那朴素的斗篷上转了转,却伸手直接指向了最中间的位置,伙计顺着他手指所指的方向看过去,禁不住微微一呆——
在那里放着整个店铺里最为奢华的一件大氅,通体墨色,侧面隐隐能够看得到一道一道古朴的亮纹,看去雍容华贵,兼具威严,须得是名家好手才能做出的东西。
王安风以刀狂的声线,淡淡道:
“就这件了。”
伙计呆了呆,旋即脸上便涌现出了难以遏制的笑容,道:
“承蒙惠顾,雷纹大氅,三十两纹银。”
王安风听到这个价钱,手掌抖了抖,然后面容却仍旧冷淡,探手入怀,手腕佛珠微亮,取出一锭银子放在桌上,淡淡道:
“好。”
片刻时间之后,钱袋大出血的王安风提着大氅走出,面容冷淡,往前去走,心中默默计算。
一个肉包两枚通宝。
一千枚通宝算是一贯钱,因为银价稍贵,一两银折一贯两百钱。
三十两银子……
王安风呼吸微微一滞,感受到了手中大氅那沉甸甸的重量仿佛又重了几分。
但是此举却不得不如此,便如同三师父刚刚在他耳边说的话,若是扶风刀狂却穿着最底层的山贼沙盗同款式斗篷冲杀出来,也太不对劲了些,若是那样,刀狂也就不是刀狂了,刀是有了,狂在哪里?
王安风虽不甚同意,但是却也不得不承认,那件朴素的斗篷和刀狂实在不如何匹配。
当下提着东西走回客栈,还没有进去,就听到了一连串豪迈粗狂的笑声,在这笑声当中,还有着一道稚嫩清脆的声音,像是西北传说中的天灵鸟。
掀开遮挡寒风的布帘,王安风看到了商队的几个商户坐在了一起,其中一人,正是他离开时候曾经劝他出去买斗篷和披风的圆脸孙任,这个时候脸上的笑容倒是越发地灿烂起来,像是这辈子吃的苦头终于到了头。
旁边是为人颇有两分刻薄的消瘦汉子麻余,这个时候脸上也满是笑意,正弯下麻秆一样的腰,伸出手来,逗弄着一个坐在孙任怀里的小姑娘。
小姑娘年纪才六七岁的模样,生得倒是粉扑扑的颇为可爱,一头黑发,小脸缩在了孙任的怀里,似乎有些认生,不大敢答应周围那些商户。
麻余取笑调侃道:“老孙啊,你这么一副尊容,竟然也能在城里找到了嫂子那么秀气的女子,该说嫂子眼神儿不大好呢,还是说你这个老小子踩了骆驼屎,竟然能有这样的运气。”
孙任显然对于此事颇为得意,眯着眼睛,抬了抬下巴,道:“我看你就是心里头羡慕对不对?当年我也算是十里八乡俊后生,你嫂子看上了我,那是理所当然的。”
众人见他自卖自夸,好一阵哄笑。
麻余笑道:“那也难为是嫂子了,若是其他人,哪里会远离在这里等你这许多年,每年只有三四月时间相聚的?”
孙任摸着怀里女儿的头发,叹道:
“确实……这是我亏欠娘儿两的,接下来的路不算远,我打算带着他们去雄城,见见这西北雄关,我在那里还有一套屋产,在那里呆上两年,便即回返,带着孩儿去咱们剑南道,再去去江南。”
“大秦的女儿家怎么能没有见过江南的柳树和桃花呢?”
麻余不无艳羡叹息一声,突得弯下腰来,逗弄那小姑娘道:“小燕儿,小燕儿,往后长大了,嫁给叔叔家的儿子做媳妇好不好?”
孙任佯装大怒,踹了麻余一脚,突然看到了从门外走回来的王安风,看到他手中提着的东西,知道后者是听进去了自己的话,笑呵呵打了个招呼。
然后轻轻一拍怀里小姑娘的肩膀,唤她道:
“燕儿,叫阿叔……”
小姑娘抬头看了看王安风,露出一双很有灵气的漆黑大眼珠,颇为可爱,不知为何,对于这个看上去冷冰冰的年轻‘阿叔’,总感觉要比起周围那些和蔼可亲,满脸笑容的叔叔伯伯更可亲些,脆生生唤道:
“阿叔……”
孙任咦了一声,周围几个商户更是呆滞。
他们刚刚百般讨好,小姑娘可都不肯正眼瞧他们一眼的。
王安风抿了抿唇,遏制住自己想要抬手摸一摸小姑娘绸缎般黑发的本能动作,以刀狂的秉性淡淡点了点头,也不回答,错开身子,往楼梯上面走去。
小姑娘咬着拇指,一双眼睛好奇地看着他,鬓角有一只小小的蝴蝶样银饰,翅膀轻盈,微微颤动。
王安风回去客房,松一口气,将手中那沉甸甸的东西扔在闯上,抬手按揉眉心,又一次觉得‘刀狂’的性格和自己的相性简直差得厉害。
可是没有办法。
他坐在床铺上,斜着看夕阳下的城池,西北有的时候,落日就像是血一样,覆盖了大半的天空。
沸腾的,方才从脖子中迸射出的鲜血。
没有办法。
他这一次出来毕竟是带有自己的目的的。
可能是因为离弃道的存在,也可能是因为王安风的出身,抑或是他和刑部的关系一直都很好,酒自在非常慷慨地向他开放了一部分的刑部情报,当然,这一部分仅限于域外,且和白虎堂相关。
其中就有酒自在探明的,白虎堂在域外的部分高手所在。
因为酒自在本身是整个天下域内域外绝对的一流高手,所以对方有很大的可能,并不知道自己的情报已经被探知,并且给泄露了出去。
这是绝好的机会。
王安风定定看着那日落,血一样的夕光逐渐晕染开来,然后变得暗沉,最后黑暗出现在了一侧,以极为快的速度,吞噬了整片天空,再然后,各个地方透出了星星点点的光。
是烛光。
入夜了。
王安风手掌搭在桌子上面,准备起身,眸子微微一凝,转头看向了窗外一个方向,一片安静,过去了约莫有半盏茶的时间,风声当中掺杂了杂音,有一道身影以极为快的速度在昏沉夜色的屋顶上奔波着。
丝丝血腥气混杂在了微凉的夜风当中,变得有些飘渺。
有江湖人在厮杀。
王安风迅速得出了这个结论,然后夜空中突然有明亮婉转的声音响起来,像是鸟鸣声,很有韵律。
王安风知道这是天灵鸟的叫声。
西北和域外的传说当中,人死了之后,不会变成星辰,而是变成了动物,父亲会化作雄鹰,振翅在天空中,看着自己的孩子,最美丽的少女死后变成的就是天灵鸟。
它们有着天底下最清脆最动人的嗓音,就算是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忍不住停下脚步来。
王安风的神色微微变看,右手一张,随意靠放在床边的墨刀无声无息落入他的手中。
这是刑部暗探的讯号。
有刑部的追风密探在求救!
PS:今日第一更奉上…………
三千八百字。
第二日商队众人吃过了早点之后,便即又早早赶路,远走千里只为财,须得要赶在冬日之前,将东西送过去,也趁机好好赚取一笔高价。
之后又路经了几座城池,车队货物略有增减,将部分东西脱手,换成了在域外颇受欢迎的商货,众人钱袋越重,可整体上看,马车的重量反倒是更大了些。
而在这段时间,王安风也才从众多商户的交谈当中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打算出关往域外走上这一遭子,毕竟危机重重,有相当一部分人,只是打算将内地的货物运送到边关雄城脱手。
然后从边关换取内地少见的物什,等到来年放春之后,再转运回去,一年两次,虽然比不得去域外一趟来得油水丰厚,但是贵在安全平稳,大秦境内,不说绝无危险,比起域外而言,也是好的太多了。
先前给了王安风一袋马草的孙任,便是其一,年轻时候精力充沛,尚且能够应付得来域外的种种危险,临到老来,就是身子骨还行,精神也已经疲累不堪,支撑不住域外之行,反倒是周巢,因为一身武功,年纪与孙任相仿,却仍旧一如当年。
复又行了半月时间,众人在一处城中休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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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风身上没有什么货物要出手的,也没有打算在这里买什么东西,因此只是惯常喂过了那匹无精打采的瘦马,给它刷了刷身子,便即打算回自己的客房,却在临上楼的时候,被圆脸孙任给喊住了。
“小兄弟不出去逛一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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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风维持神色冷淡平缓,摇了摇头。
孙任也不在意,今日他的心情似乎格外舒畅,嘴角总也挂着一丝掩都掩不住的笑意,眼角夹出许多的皱纹,笑道:
“兄弟你虽然是药师,没有什么货物出手,但是最好还是要买些东西的,尤其是披风一类,要知道,西北不比中原舒服,有宽阔的凹地,也有山,更多的是大漠,大片大片的沙漠,风一吹,天山地下到处都是沙子。”
“到了域外这些就更多啦,行走的时候,要有披风和头巾遮盖裹住身子,否则少不得给灌上许多沙子。”
王安风自己有高明武功在身,不要说是砂硕,就是一般的弩矢也难以近身,但是而今他在众人眼中是一个没有什么武功的寻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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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风等他离开之后,问过了掌柜,转身去了城中,这个时候距离年节不过只剩下了两个月多些,他这一年的年节,是决计没有办法在大凉村呆着了。
西北一地,温度已经有了冬日的凛冽和冷意,路上果然有许多地方卖披风斗篷之类,似乎是常常有前往西域的游商在这里歇脚,众人见到有利可图,便纷纷做起了这样的买卖。
王安风随意进去了一间店铺,按照他的意思,是看上了那一件最为朴素的墨蓝色斗篷。
斗篷连帽,能够直接将头罩在其中,笼罩了大半个身子,风沙若来,只要一裹,就能够保护地严严实实,只是看去过于朴素,但也因此,价钱相当划算,只要七十个大秦通宝。
那店铺伙计从他的视线中已经猜出了他想要那一件,心中腹诽又是个穷酸人,却还是迎上前去,脸上笑意不变,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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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风以刀狂的声线,淡淡道:
“就这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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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蒙惠顾,雷纹大氅,三十两纹银。”
王安风听到这个价钱,手掌抖了抖,然后面容却仍旧冷淡,探手入怀,手腕佛珠微亮,取出一锭银子放在桌上,淡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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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时间之后,钱袋大出血的王安风提着大氅走出,面容冷淡,往前去走,心中默默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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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枚通宝算是一贯钱,因为银价稍贵,一两银折一贯两百钱。
三十两银子……
王安风呼吸微微一滞,感受到了手中大氅那沉甸甸的重量仿佛又重了几分。
但是此举却不得不如此,便如同三师父刚刚在他耳边说的话,若是扶风刀狂却穿着最底层的山贼沙盗同款式斗篷冲杀出来,也太不对劲了些,若是那样,刀狂也就不是刀狂了,刀是有了,狂在哪里?
王安风虽不甚同意,但是却也不得不承认,那件朴素的斗篷和刀狂实在不如何匹配。
当下提着东西走回客栈,还没有进去,就听到了一连串豪迈粗狂的笑声,在这笑声当中,还有着一道稚嫩清脆的声音,像是西北传说中的天灵鸟。
掀开遮挡寒风的布帘,王安风看到了商队的几个商户坐在了一起,其中一人,正是他离开时候曾经劝他出去买斗篷和披风的圆脸孙任,这个时候脸上的笑容倒是越发地灿烂起来,像是这辈子吃的苦头终于到了头。
旁边是为人颇有两分刻薄的消瘦汉子麻余,这个时候脸上也满是笑意,正弯下麻秆一样的腰,伸出手来,逗弄着一个坐在孙任怀里的小姑娘。
小姑娘年纪才六七岁的模样,生得倒是粉扑扑的颇为可爱,一头黑发,小脸缩在了孙任的怀里,似乎有些认生,不大敢答应周围那些商户。
麻余取笑调侃道:“老孙啊,你这么一副尊容,竟然也能在城里找到了嫂子那么秀气的女子,该说嫂子眼神儿不大好呢,还是说你这个老小子踩了骆驼屎,竟然能有这样的运气。”
孙任显然对于此事颇为得意,眯着眼睛,抬了抬下巴,道:“我看你就是心里头羡慕对不对?当年我也算是十里八乡俊后生,你嫂子看上了我,那是理所当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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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余笑道:“那也难为是嫂子了,若是其他人,哪里会远离在这里等你这许多年,每年只有三四月时间相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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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就有酒自在探明的,白虎堂在域外的部分高手所在。
因为酒自在本身是整个天下域内域外绝对的一流高手,所以对方有很大的可能,并不知道自己的情报已经被探知,并且给泄露了出去。
这是绝好的机会。
王安风定定看着那日落,血一样的夕光逐渐晕染开来,然后变得暗沉,最后黑暗出现在了一侧,以极为快的速度,吞噬了整片天空,再然后,各个地方透出了星星点点的光。
是烛光。
入夜了。
王安风手掌搭在桌子上面,准备起身,眸子微微一凝,转头看向了窗外一个方向,一片安静,过去了约莫有半盏茶的时间,风声当中掺杂了杂音,有一道身影以极为快的速度在昏沉夜色的屋顶上奔波着。
丝丝血腥气混杂在了微凉的夜风当中,变得有些飘渺。
有江湖人在厮杀。
王安风迅速得出了这个结论,然后夜空中突然有明亮婉转的声音响起来,像是鸟鸣声,很有韵律。
王安风知道这是天灵鸟的叫声。
西北和域外的传说当中,人死了之后,不会变成星辰,而是变成了动物,父亲会化作雄鹰,振翅在天空中,看着自己的孩子,最美丽的少女死后变成的就是天灵鸟。
它们有着天底下最清脆最动人的嗓音,就算是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忍不住停下脚步来。
王安风的神色微微变看,右手一张,随意靠放在床边的墨刀无声无息落入他的手中。
这是刑部暗探的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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