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丫头,你相信我
凌天或许也和我一样听出何泽修看似不经意的话里,实则包藏祸心吧,他不由看着何泽修:“何总,慢走不送!锦城这边的事情,自然有我,不劳烦你操心。还有,我的女人我一定会自家爱,哪能轮得到你来打抱不平。”
何泽修阴恻恻的一笑:“凌总,这样最好!不过,我看你昨晚带着那个女伴,让我怎么看,心里都不是个滋味。你说说看,我们秦小姐到底是哪里比你昨晚带去的那个美女差了,你居然把自己的女人藏在家里,随便带一朵野花去参加那样盛大的酒会。”
凌天的脸当即一黑:“关你屁事!远走不送!”
说完,他一把拉起我,就要向他的车子走。
嗬,还真是两个长不大的老小孩,居然这样斗气了。
何泽修见凌天那样子,却像捡了狗宝一样的笑着:“秦璐,难道你连自己的车都不要了?”
我怎会不要自己的车呢。
其实,我那刻只是给凌天一个面子,顺着他走了两步,不管怎样,我是来给庄思秦送行的,怎么会和他一起掉头就走呢。
可是,他当时和何泽修赌气拉着我要走开,我怎么也得给他一个面子,给他一个台阶吧。
于是,走了两步后,我悄然又娇嗔的对凌天说,我不管你和何泽修两人斗什么气,但是,我要去和庄思秦说几句话。
凌天当即就放开了我的手。
我几步向庄思秦走过去,然后,拉着庄思秦的手:“思秦姐,这次没有好好的招待你,下次你来锦城,我一定带你好好溜达溜达。”
庄思秦“嗯”了一声,然后张开手臂和我来了一个温暖的拥抱。
她那刻或许有什么感触吧,低声对我说:“好好照顾自己。这个世上,有时,男人并不可靠,但是,我们自己要能被自己有所依,我们不管怎样,都要有靠自己的本事,让我们在这个世上,有尊严的生存下去。”
那刻,我能感觉道庄思秦没有说出的那些心底为我担忧的话。
或许,昨晚凌天带着沈筝出席酒会,让他们心里都对凌天有了看法吧。
为了让庄思秦安心的离开,不为我担心,我不由悄声的说:“我会的。放心,我会照顾好自己的。你在深圳也要照顾好自己。”
庄思秦“嗯”了一声。
然后,她对我说,她回深圳后,就开始着手弄锦城这边在凌氏商城设专柜的事情,以后,她来锦城的时间会慢慢多起来的。
我不舍的和她两手相握,“嗯”了一声后,就对她说,以后在锦城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来找我。
那刻,我是非常真诚的说这句话的。
不是有句话说,上战场要靠父子兵吗,在家靠亲人,出门靠朋友吗?
现在我和庄思秦亦亲亦友,我怎么也要对她伸出我自己的手。
不管到时我有多大的能力,只要能帮的上,我就会尽力。
就当我帮我爸爸来弥补一些她曾经失去的东西吧。
这个世上,其实每个人都需要亲情友情的。
那种孤家寡人,茕茕孑立的生活其实是无限悲催的。
庄思秦见我那样说,她含笑点点头。
这时,何泽修道:“你们俩别在那婆婆妈妈的没完没了,该登机了,不然,就只有改签了。”
庄思秦这才松开了我。
可是,她的手刚一松开,何泽修就大剌剌的将她的手拉了过去,扣在他的掌心里。
仿佛他不这样做,庄思秦马上就会化成青烟离开他一样。
我看何泽修那样稀罕的将庄思秦握在掌心,心里不由之一动,那刻,我仿佛看见了何泽修和庄思秦的未来,我不由就为庄思秦的未来充满了憧憬和期待。
我相信,有何泽修那样强大的男人爱着,庄思秦的未来一定会安好,不再像她以前那样颠沛流离,充满艰辛,在这个世上苦苦的挣扎活着的。
而且,我还发现,何泽修那张面瘫脸,在和庄思秦一起时,总是阳光灿烂的,没有一点我单独和他相处时的飞扬跋扈,倨傲不羁和阴阳怪气。
或许,这就是大自然的一物降一物的丛林生长法则吧。
何泽修这辈子注定是要被庄思秦来受他这个“祸害”的。
就像我和凌天,兜兜转转,最终还被命运捆绑在了一起……
那天,送走何泽修和庄思秦后,我本来要开自己的车,凌天却执意为我叫了一个代驾,他说,从现在起,我自己就不要开车了,等以后生产了孩子再说。
虽然,他做这事情时,那么强硬,但是,我心里却暖暖的。
被爱总是那样让人有春风拂面的感觉。
从机场回去的路上,凌天一直腾出一只手握住我的手,他有点疼惜的说:“丫头,你相信我,别听何泽修的鬼话。也不要因为昨晚的酒会,而耿耿于怀。知道吗,昨晚我从酒店回来,我看见你的眼角有泪痕,那刻,我的心里一点也不好受。”
凌天这样说,我不由就把我的头倚靠在了他的怀里。
那刻,我感觉到了他浓烈的爱意。
那天,凌天将车直接开去了公司。
但是,我为了避险,还是没有和他一起坐他的专用电梯一起上去,因为,现在在凌氏,除了韩宇,温琴,沈筝,张佳音还有刘芒晓得我和凌天到底是什么关系外,就没有人知道了。
既然,凌天和沈筝已经相互利用开始了在公司相互掩盖真相,所以,我也不能再去横插一脚,来个节外生枝。
现在的我,只想安安然然的生下我的孩子,其它的什么名分、利益、权利,我通通不去想。
庄思秦临走时提醒我的那句话,我们女人永远要有能依靠自己的本事,能有让自己有尊严活下去的本事,才是一个女人安生立命的东西。
如果一个女人,把什么都寄托在男人身上,那么,不仅男人不堪承受其重,我们女人自己也会失去自己的尊严了……
所以,那以后,我都是安心的工作,专心的养胎。
因为,林森照样每周会到公司来接我去看小溪,而我每次要去时,也会提前给凌天说,这样,他也不再小肚鸡肠了。
由于我和凌天离婚的消息也几乎是封闭的,只要张佳音几个知道。
但是,张佳音为了在公司的员工面前,坐实她总裁夫人的身份,她丛林不会对人说我和林森的关系以及凌天的关系。
现在,因为有沈筝和张佳音唱着对台戏,公司里都以为凌天现在的新欢是沈筝,旧爱是张佳音。而我自己则早就是凌天八百年前的历史了。
所以,当我出怀后,没有人怀疑我的肚子里是凌天的血脉,相反,大家都以为是林森的。
我也懒得辩解。
而我的日子自从和凌天和好后,日子就像过得特别的快了,那种一个人度日如年的感觉瞬间就没有了。
这些日子,我被凌天好好的照顾着,他妈也再没有来找过我麻烦,我和他经常住在他那套公寓里。
他的保姆王姨也一直在那里照顾我。
这样,我终于有了孕妇的正常体重,连我巴掌大的锥子脸也有了点肉肉,红光满面的。
因此,凌天那家伙经常晚上趴在我的肚子前,感受到了我肚子里的小家伙的拳打脚踢,有伸出他的咸猪手捏我脸颊上的肉肉,他说我终于被她养胖了。
这样的日子安适而美好,我甚至觉得,就算一辈子这样和凌天没有名分的生活着,但是,只要我们的日子,想现在这样安宁,我也觉得无憾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了。
转眼间,就寒暑易节,夏去秋来,秋去冬至了。
我的肚子已经像个圆滚滚小皮球了。
而张佳音肚子的孩子虽然比我小一个月的月份,但是,由于她一怀上,就享受的是凌天他妈给予的“贵妃娘娘”的待遇,所以,她看起来肚子仿佛比我的还大。
公司里私下的人都议论说张佳音要给凌家生产下一对双胞胎,张佳音脸上更是得意了。
只是,我曾经的小秘书温琴告诉我,张佳音自从孩子月份越来越大,越来越出怀时,一个人时经常唉声叹气,愁眉不展的。
温琴这个小八卦居然在电话里问我:“老大,你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看她成天在人前那副得意劲儿,怎么私下里就那样子呢?难道她不愿意给凌总生下他的孩子吗?”
我心里腹诽道,她不想生才怪!
她那样用尽心机,算盘都打立起来了的人,恐怕是做都想给凌家生下一窝孩子吧。
只是,她肚子里的货马上就要见天了,是谁的“种”,她比谁都清楚,所以,越到了临产的时候,她怕生下自己的孩子后,原形毕露,所以,才那副样子吧。
但是,这些话,我却不能给温琴说。
我只能在自己心底腹诽一下。
转眼,又将过年了。
我的肚子太大,凌天已经强行不让我去公司上班了。
所以,这些日子,我在家里养着。
凌天或许也和我一样听出何泽修看似不经意的话里,实则包藏祸心吧,他不由看着何泽修:“何总,慢走不送!锦城这边的事情,自然有我,不劳烦你操心。还有,我的女人我一定会自家爱,哪能轮得到你来打抱不平。”
何泽修阴恻恻的一笑:“凌总,这样最好!不过,我看你昨晚带着那个女伴,让我怎么看,心里都不是个滋味。你说说看,我们秦小姐到底是哪里比你昨晚带去的那个美女差了,你居然把自己的女人藏在家里,随便带一朵野花去参加那样盛大的酒会。”
凌天的脸当即一黑:“关你屁事!远走不送!”
说完,他一把拉起我,就要向他的车子走。
嗬,还真是两个长不大的老小孩,居然这样斗气了。
何泽修见凌天那样子,却像捡了狗宝一样的笑着:“秦璐,难道你连自己的车都不要了?”
我怎会不要自己的车呢。
其实,我那刻只是给凌天一个面子,顺着他走了两步,不管怎样,我是来给庄思秦送行的,怎么会和他一起掉头就走呢。
可是,他当时和何泽修赌气拉着我要走开,我怎么也得给他一个面子,给他一个台阶吧。
于是,走了两步后,我悄然又娇嗔的对凌天说,我不管你和何泽修两人斗什么气,但是,我要去和庄思秦说几句话。
凌天当即就放开了我的手。
我几步向庄思秦走过去,然后,拉着庄思秦的手:“思秦姐,这次没有好好的招待你,下次你来锦城,我一定带你好好溜达溜达。”
庄思秦“嗯”了一声,然后张开手臂和我来了一个温暖的拥抱。
她那刻或许有什么感触吧,低声对我说:“好好照顾自己。这个世上,有时,男人并不可靠,但是,我们自己要能被自己有所依,我们不管怎样,都要有靠自己的本事,让我们在这个世上,有尊严的生存下去。”
那刻,我能感觉道庄思秦没有说出的那些心底为我担忧的话。
或许,昨晚凌天带着沈筝出席酒会,让他们心里都对凌天有了看法吧。
为了让庄思秦安心的离开,不为我担心,我不由悄声的说:“我会的。放心,我会照顾好自己的。你在深圳也要照顾好自己。”
庄思秦“嗯”了一声。
然后,她对我说,她回深圳后,就开始着手弄锦城这边在凌氏商城设专柜的事情,以后,她来锦城的时间会慢慢多起来的。
我不舍的和她两手相握,“嗯”了一声后,就对她说,以后在锦城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来找我。
那刻,我是非常真诚的说这句话的。
不是有句话说,上战场要靠父子兵吗,在家靠亲人,出门靠朋友吗?
现在我和庄思秦亦亲亦友,我怎么也要对她伸出我自己的手。
不管到时我有多大的能力,只要能帮的上,我就会尽力。
就当我帮我爸爸来弥补一些她曾经失去的东西吧。
这个世上,其实每个人都需要亲情友情的。
那种孤家寡人,茕茕孑立的生活其实是无限悲催的。
庄思秦见我那样说,她含笑点点头。
这时,何泽修道:“你们俩别在那婆婆妈妈的没完没了,该登机了,不然,就只有改签了。”
庄思秦这才松开了我。
可是,她的手刚一松开,何泽修就大剌剌的将她的手拉了过去,扣在他的掌心里。
仿佛他不这样做,庄思秦马上就会化成青烟离开他一样。
我看何泽修那样稀罕的将庄思秦握在掌心,心里不由之一动,那刻,我仿佛看见了何泽修和庄思秦的未来,我不由就为庄思秦的未来充满了憧憬和期待。
我相信,有何泽修那样强大的男人爱着,庄思秦的未来一定会安好,不再像她以前那样颠沛流离,充满艰辛,在这个世上苦苦的挣扎活着的。
而且,我还发现,何泽修那张面瘫脸,在和庄思秦一起时,总是阳光灿烂的,没有一点我单独和他相处时的飞扬跋扈,倨傲不羁和阴阳怪气。
或许,这就是大自然的一物降一物的丛林生长法则吧。
何泽修这辈子注定是要被庄思秦来受他这个“祸害”的。
就像我和凌天,兜兜转转,最终还被命运捆绑在了一起……
那天,送走何泽修和庄思秦后,我本来要开自己的车,凌天却执意为我叫了一个代驾,他说,从现在起,我自己就不要开车了,等以后生产了孩子再说。
虽然,他做这事情时,那么强硬,但是,我心里却暖暖的。
被爱总是那样让人有春风拂面的感觉。
从机场回去的路上,凌天一直腾出一只手握住我的手,他有点疼惜的说:“丫头,你相信我,别听何泽修的鬼话。也不要因为昨晚的酒会,而耿耿于怀。知道吗,昨晚我从酒店回来,我看见你的眼角有泪痕,那刻,我的心里一点也不好受。”
凌天这样说,我不由就把我的头倚靠在了他的怀里。
那刻,我感觉到了他浓烈的爱意。
那天,凌天将车直接开去了公司。
但是,我为了避险,还是没有和他一起坐他的专用电梯一起上去,因为,现在在凌氏,除了韩宇,温琴,沈筝,张佳音还有刘芒晓得我和凌天到底是什么关系外,就没有人知道了。
既然,凌天和沈筝已经相互利用开始了在公司相互掩盖真相,所以,我也不能再去横插一脚,来个节外生枝。
现在的我,只想安安然然的生下我的孩子,其它的什么名分、利益、权利,我通通不去想。
庄思秦临走时提醒我的那句话,我们女人永远要有能依靠自己的本事,能有让自己有尊严活下去的本事,才是一个女人安生立命的东西。
如果一个女人,把什么都寄托在男人身上,那么,不仅男人不堪承受其重,我们女人自己也会失去自己的尊严了……
所以,那以后,我都是安心的工作,专心的养胎。
因为,林森照样每周会到公司来接我去看小溪,而我每次要去时,也会提前给凌天说,这样,他也不再小肚鸡肠了。
由于我和凌天离婚的消息也几乎是封闭的,只要张佳音几个知道。
但是,张佳音为了在公司的员工面前,坐实她总裁夫人的身份,她丛林不会对人说我和林森的关系以及凌天的关系。
现在,因为有沈筝和张佳音唱着对台戏,公司里都以为凌天现在的新欢是沈筝,旧爱是张佳音。而我自己则早就是凌天八百年前的历史了。
所以,当我出怀后,没有人怀疑我的肚子里是凌天的血脉,相反,大家都以为是林森的。
我也懒得辩解。
而我的日子自从和凌天和好后,日子就像过得特别的快了,那种一个人度日如年的感觉瞬间就没有了。
这些日子,我被凌天好好的照顾着,他妈也再没有来找过我麻烦,我和他经常住在他那套公寓里。
他的保姆王姨也一直在那里照顾我。
这样,我终于有了孕妇的正常体重,连我巴掌大的锥子脸也有了点肉肉,红光满面的。
因此,凌天那家伙经常晚上趴在我的肚子前,感受到了我肚子里的小家伙的拳打脚踢,有伸出他的咸猪手捏我脸颊上的肉肉,他说我终于被她养胖了。
这样的日子安适而美好,我甚至觉得,就算一辈子这样和凌天没有名分的生活着,但是,只要我们的日子,想现在这样安宁,我也觉得无憾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了。
转眼间,就寒暑易节,夏去秋来,秋去冬至了。
我的肚子已经像个圆滚滚小皮球了。
而张佳音肚子的孩子虽然比我小一个月的月份,但是,由于她一怀上,就享受的是凌天他妈给予的“贵妃娘娘”的待遇,所以,她看起来肚子仿佛比我的还大。
公司里私下的人都议论说张佳音要给凌家生产下一对双胞胎,张佳音脸上更是得意了。
只是,我曾经的小秘书温琴告诉我,张佳音自从孩子月份越来越大,越来越出怀时,一个人时经常唉声叹气,愁眉不展的。
温琴这个小八卦居然在电话里问我:“老大,你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看她成天在人前那副得意劲儿,怎么私下里就那样子呢?难道她不愿意给凌总生下他的孩子吗?”
我心里腹诽道,她不想生才怪!
她那样用尽心机,算盘都打立起来了的人,恐怕是做都想给凌家生下一窝孩子吧。
只是,她肚子里的货马上就要见天了,是谁的“种”,她比谁都清楚,所以,越到了临产的时候,她怕生下自己的孩子后,原形毕露,所以,才那副样子吧。
但是,这些话,我却不能给温琴说。
我只能在自己心底腹诽一下。
转眼,又将过年了。
我的肚子太大,凌天已经强行不让我去公司上班了。
所以,这些日子,我在家里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