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突厥勇士的战斗力到底是强悍的,面对倒戈的俘虏兵,没有丝毫的慌乱,在各自的主将带领下,挥舞弯刀,如死神之镰一样,进行着有序的斩杀。俘虏兵如麦子一样,被一茬一茬地割断喉咙,而这些训练有素的突厥勇士,脸上仍然一点表情都没有。
他们是同娥的嫡系精锐,训练多年的杀人机器,他们已经没有了正常人的情感,只会听从同罗的意志,完成他的命令。
鲜血浸透了他们的铠甲,从鲜红,转为暗红,最后凝固在铠甲的缝隙里。同娥看着这一幕,嘴角勾起一丝诡异的笑容,似乎非常的享受。
收兵的号角声响起,敢倒戈的俘虏兵已经死得干干净净,剩下不敢倒戈的,在突厥勇士的呵斥之下,快速的退回到突厥人的偏营中,在那里,他们的妻子儿女早就翘首以盼……突厥人驱赶着那些被他们武力降服的部落,劫掠来的人口一起出征。妇孺除了作人质,逼迫男丁为他们拼命,要挟男丁不敢逃跑外,还可以给突厥勇士发泄用,这是从达头可汗时就传下来的老套路了……
饱受摧残的妇孺们,紧张的盯着那一张张满是血污的面孔,乞求着其中有自家男人出现……但是大部分的人,注定是失望的。那些幸运返回的男人,回到自己家人身边,紧紧搂住自己的妻儿,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眼中满满都是庆幸,庆幸自己又多活了一天……虽然不知明日是生是死,至少今日可以和妻儿团聚。
至于那些到最后也没等到自家男人的可怜人儿,则或是抱头痛哭,或是啜泣不已,或是面无表情站在那里……其实她们如何反应都没有区别,因为这世上,根本没人理睬她们的痛苦。时不时有想不开的,捡起地上的石块砸头寻死,旁边的人也不阻拦。与其行尸走肉般活着,死亡对他们来说,也许是一种解脱。
城墙上的龟兹人,看到突厥人退去了,都脱力一般倒在城墙上。刚才有不少信鸽掉下来,他们已经知道唐军快要到来的消息,眼下一家日暮西垂,只要再坚持几个时辰,唐军就会来救他们了。
眼下城墙下,都是死尸。俘虏兵已经吓破了胆,不可能再攻城了。而突厥人都是骑兵,死尸会让他们的马跑不起来,清理也不是一脸个时辰能完成的事儿,所以暂时,还能喘口气。
他们的家人趁机爬上城墙,给他们送饭。虽然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让他们吃不下去。但是他们必须得吃,这样才能保持体力迎战。有人把唐军要来的消息告诉家人,妇孺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欢喜的神色。他们中很多人,其实并没见过唐军。只是从来往的行商口中,听说过唐军的勇武,大唐的富饶。如今,这已经成为了他们唯一的信念,坚持下去的信念。
很快一传十十传百,最后所有人都知道了。城中的气氛,前所未有的欢快起来,就连那些痛失至亲的家庭,似乎也感觉悲伤没有那么浓重了……
突厥大营。
营中的气氛变得十分凝重,上层的头领、下层的兵卒,都忍不住窃窃私语,议论着刚才的战斗。他们倒不是担心能不能打赢,这次西突厥倾巢而出,骑兵就有十五万,战斗没有任何悬念。他们只是想不明白,为什么同娥要在龟兹浪费时间,虽然龟兹富庶,但在现在粮草已经够用了,军事上,龟兹自保尚且不足,是没有能力跟大唐呼应的。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不如直接挥军东进,与大唐决一死战。
“恭迎大汗!”
一个声音响起,所有将领都站了起来,同娥迈步进来,身后跟着阿实木。
所有人都看向他,连灭数国,已经建立起了同娥的威严,突厥人的天性,让他们更加喜欢同娥这样的大汗,而不是泥孰那种和平主义者。
同娥在主位坐定,看着将领们,并没有说话。只一味阴着张脸,两眼直勾勾盯着帐外……他好像在等着什么,大帐内的气氛,更加凝重了。
“信使到!”突然的一声喊,同娥的表情终于有了变化。他看了眼阿实木,阿实木起身走到大帐门口,带进来一个人。
“参见大汗!”
“免礼。”同娥看着信使,道:“你家主人,可有话?”
“主人有书信一封,请大汗过目。”信使从贴身的衣襟里,拿出来一封信,交给阿实木,阿实木转交给同娥,同娥把信打开,看了一眼,脸色更加阴沉。
他拔出弯刀,刀光似电,信使惨叫一声,左耳掉了下来。
“回去告诉你的主人,如果他敢毁约,西突厥的勇士便直接挥军北上。他如果能承受得起本汗的怒火,他就试试!滚!”
信使仓皇而逃,同娥深吸了口气,道;“各自回营备战,天亮后,若唐军没来,放弃龟兹直奔高昌!本汗倒要看看,高昌他们救不救!”
……
大帐中,油灯忽明忽暗,阿实木在为同娥烤羊腿,阿实木的烧烤技术,显然一流。弯刀纷飞之下,羊腿肉变成叶子一般一片一片散落到盘子里,竟然是一般大小。
“大汗,多少吃一点吧?”阿实木轻声问道,把盘子和小刀递了过去。
“无人时,不必叫我大汗。”同娥喝了一口酒,道:“你是我的义子,不会因为身份而改变。”
“多谢大汗。”阿实木还是没有改口,同娥确实是他的义父这不假,但是同娥当了大汗之后,喜怒无常,他必须得小心谨慎。否则一句话说错,很可能就成为来日命丧的缘由。
同娥看了眼阿实木,也没有纠正他,幽幽说道:“看来这次,有些艰难了。”
“啊?!”阿实木万没想到,同娥会这样说,两眼圆睁,难以置信道:“大汗,咱们可有十五万大军,而且咱们的粮草也是足够的,不可能不胜啊?”
“夷男那个混蛋,让信使告诉我。来驰援的人是洛阳侯李牧,他已经被大唐皇帝封为骠骑大将军,率两万兵马来援。”
“才不过两万,夷男便不敢打了?”阿实木难以置信,脑海中冒出一个可怕的可能性,颤声道:“大汗,该不会夷男一开始就是骗咱们,他早已经和大唐串通一气……”
“不会、”同娥摆手,道:“夷男贪婪成性,见缝插针,如果有机会,他断然不会放过。他打退堂鼓,是因为来的人是李牧,他阿畏惧李牧,所以如此。”
“为何畏惧?”
“你可还记得骆驼谷?”同娥看向阿实木,道:“相传那有天雷之威的神物,便是李牧所造。李牧来了,那东西必然也带来了,夷男畏惧,便不奇怪了。”
“他原本的打算,是派出一股骑兵,偷袭马邑。但李牧没有上当,他们大军缓步推进,让他没有可乘之机。”同娥神情郁郁道:“李孝恭老奸巨猾,只派了把钱骑兵增援,定襄都护府实力未损,他在那边下口也没机会。眼见着没了肉吃,他升起了退兵之意也是正常。他那种小人,若没有这个心思,才是奇怪了。”
“对付大唐,必得两面夹击才能奏效。夷男不出兵,我们即便有十五万大军,也会被耗在定襄,再过几个月就是冬天了。我们拖不起,所以,他必须得出兵。”
同娥狠狠道:“如今我们跟大唐,还没有正面的交锋。对夷男也是一个震慑,如果他不出兵,我便真发兵北上。李世民肯定也乐于见到咱们跟薛延陀打起来。反正,这次东进,我不想再回去了。突厥子民,是长生天的儿女,怎能生活在漫天黄沙之中?大唐的草原我们拿不到,我们就抢薛延陀的草原!长生天的儿女,一定要生活在水草丰美的地方!”
“愿做大汗先锋!”阿实木狂热道,正是同娥的这份意志,让他甘愿在明知道其残暴的情况下,仍然效忠于他。“大汗容禀!”阿实木大声道:“请大汗给我五千勇士,今夜我必灭大唐援军。”
五千对八千,用得还是‘灭’而不是‘胜’,足以说明阿实木的信心。怕同娥不同意,阿实木上前一步抱拳道:“阿实木敢立下军令状,若不能胜,当自刎于阵前!”
同娥看向阿实木:“军令状可不能随便立,完不成是要掉脑袋的!”
阿实木正色,高声道:“军中无戏言,要是完不成,也无颜面活在世上!”
“这可是你说的!好!”同娥起身,把自己的弯刀交给阿实木:“你拿着我的弯刀,自己去选人,今夜若唐军来犯,把他们的头砍下来,八千颗头颅,我记你第一功!”
“多谢大汗信任!”阿实木激动不已,同娥的弯刀,就如同大唐的尚方宝剑一般,不但代表权力,也是一份荣耀。
“有信心是好的。”同娥看着阿实木,嘱咐道:“打仗不可逞勇,要用脑子。必须小心谋划,不能浪费本族儿郎宝贵的生命。”
“大汗放心,阿实木明白该怎样做。”
同娥拍拍阿实木的肩膀,道:“去吧,本汗等你的好消息。”
“大汗放心,阿实木定然不会让您失望!”
……
龟兹灯火通明,守军点着无数火把,甚至用火箭引燃了扔到城下的木梁,把个城池上下照得亮如白昼。这是为了防备突厥人的夜袭,也是为了给唐军指路,茫茫大漠草原,如果没有光亮,很容易迷失路途。残酷的攻城战,已经把守军快速地训练了出来,已经几乎不用指挥,就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情,才能让敌人无机可乘。
尽管如此,龟兹王莫哈姆还是亲自登上城头,巡视每一处,提醒守军警惕,不可掉以轻心。
莫哈姆是一个油腻的胖子,腰围比身高还长,任谁见到他的第一眼,都喜欢不起来。但他在西域的威望,却是数一数二。就像看到神祗一样,崇敬而狂热,这不只是因为他龟兹王的尊贵身份,是因为他一手缔造了龟兹这个商业之都,给了丝绸之路上的商贾百姓最温和的庇护,作为丝绸之路上的‘中立国’,龟兹以‘服务商贾’闻名。
龟兹城中,不但可以交易货物,还有各种消费场所。很多往返的商队,龟兹就是终点。他们会在这里交割货物,这样虽然赚的少点,但是不用跨越大漠,还是划算的。
龟兹几代王,都奉行这种政策,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他们用这些财富,不断扩建龟兹的城池和市场。论城市规模,俨然是西域第一。
若无这等城池,他们也扛不住西突厥的进攻。也是因为有这等规模,莫哈姆有信心,大唐一定会来救。如果没了龟兹,大唐的丝绸之路恐怕就断了。
莫哈姆的心情有些激动,入夜的时候,他又收到了一封飞鸽传书。这只鸽子被涂成了黑色,黑夜之中完美地掩盖了,突厥人没能发现。
信不是定襄都护府来的,而是来自那位传说中的侯爷。
莫哈姆虽然是龟兹王,但他的骨子里是个商人。来往的客商,把李牧的种种手段传得神乎其神,莫哈姆早就心向往之,想见一见这位丝绸之路的商人口中的财神到底是何模样。
眼睛看着茫茫的夜色,莫哈姆紧张得直搓手。
按照约定,再有两个时辰,唐军就来了。只需要再守住两个时辰,龟兹就得救了。这一战的损失,莫哈姆还没来得及统计,但他不在乎,只要龟兹城在,钱就会源源不断。等这次突厥之围解了,他还要继续铸城,把龟兹的城墙加宽一倍,加高一倍。让龟兹彻底成为一个攻不破的堡垒!
这都是后话,眼下还是要警惕,撑过这两个时辰。
忽然,眼前亮起星星点点的光,正是突厥大营的方向。莫哈姆皱起眉头,喃喃道:“他们在搞什么?”
随着他的话音,只见这星星点点越来越亮竟然连成了一片,莫哈姆皱眉看着,忽然惊觉,不好,突厥人还是要攻城!
他们是同娥的嫡系精锐,训练多年的杀人机器,他们已经没有了正常人的情感,只会听从同罗的意志,完成他的命令。
鲜血浸透了他们的铠甲,从鲜红,转为暗红,最后凝固在铠甲的缝隙里。同娥看着这一幕,嘴角勾起一丝诡异的笑容,似乎非常的享受。
收兵的号角声响起,敢倒戈的俘虏兵已经死得干干净净,剩下不敢倒戈的,在突厥勇士的呵斥之下,快速的退回到突厥人的偏营中,在那里,他们的妻子儿女早就翘首以盼……突厥人驱赶着那些被他们武力降服的部落,劫掠来的人口一起出征。妇孺除了作人质,逼迫男丁为他们拼命,要挟男丁不敢逃跑外,还可以给突厥勇士发泄用,这是从达头可汗时就传下来的老套路了……
饱受摧残的妇孺们,紧张的盯着那一张张满是血污的面孔,乞求着其中有自家男人出现……但是大部分的人,注定是失望的。那些幸运返回的男人,回到自己家人身边,紧紧搂住自己的妻儿,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眼中满满都是庆幸,庆幸自己又多活了一天……虽然不知明日是生是死,至少今日可以和妻儿团聚。
至于那些到最后也没等到自家男人的可怜人儿,则或是抱头痛哭,或是啜泣不已,或是面无表情站在那里……其实她们如何反应都没有区别,因为这世上,根本没人理睬她们的痛苦。时不时有想不开的,捡起地上的石块砸头寻死,旁边的人也不阻拦。与其行尸走肉般活着,死亡对他们来说,也许是一种解脱。
城墙上的龟兹人,看到突厥人退去了,都脱力一般倒在城墙上。刚才有不少信鸽掉下来,他们已经知道唐军快要到来的消息,眼下一家日暮西垂,只要再坚持几个时辰,唐军就会来救他们了。
眼下城墙下,都是死尸。俘虏兵已经吓破了胆,不可能再攻城了。而突厥人都是骑兵,死尸会让他们的马跑不起来,清理也不是一脸个时辰能完成的事儿,所以暂时,还能喘口气。
他们的家人趁机爬上城墙,给他们送饭。虽然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让他们吃不下去。但是他们必须得吃,这样才能保持体力迎战。有人把唐军要来的消息告诉家人,妇孺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欢喜的神色。他们中很多人,其实并没见过唐军。只是从来往的行商口中,听说过唐军的勇武,大唐的富饶。如今,这已经成为了他们唯一的信念,坚持下去的信念。
很快一传十十传百,最后所有人都知道了。城中的气氛,前所未有的欢快起来,就连那些痛失至亲的家庭,似乎也感觉悲伤没有那么浓重了……
突厥大营。
营中的气氛变得十分凝重,上层的头领、下层的兵卒,都忍不住窃窃私语,议论着刚才的战斗。他们倒不是担心能不能打赢,这次西突厥倾巢而出,骑兵就有十五万,战斗没有任何悬念。他们只是想不明白,为什么同娥要在龟兹浪费时间,虽然龟兹富庶,但在现在粮草已经够用了,军事上,龟兹自保尚且不足,是没有能力跟大唐呼应的。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不如直接挥军东进,与大唐决一死战。
“恭迎大汗!”
一个声音响起,所有将领都站了起来,同娥迈步进来,身后跟着阿实木。
所有人都看向他,连灭数国,已经建立起了同娥的威严,突厥人的天性,让他们更加喜欢同娥这样的大汗,而不是泥孰那种和平主义者。
同娥在主位坐定,看着将领们,并没有说话。只一味阴着张脸,两眼直勾勾盯着帐外……他好像在等着什么,大帐内的气氛,更加凝重了。
“信使到!”突然的一声喊,同娥的表情终于有了变化。他看了眼阿实木,阿实木起身走到大帐门口,带进来一个人。
“参见大汗!”
“免礼。”同娥看着信使,道:“你家主人,可有话?”
“主人有书信一封,请大汗过目。”信使从贴身的衣襟里,拿出来一封信,交给阿实木,阿实木转交给同娥,同娥把信打开,看了一眼,脸色更加阴沉。
他拔出弯刀,刀光似电,信使惨叫一声,左耳掉了下来。
“回去告诉你的主人,如果他敢毁约,西突厥的勇士便直接挥军北上。他如果能承受得起本汗的怒火,他就试试!滚!”
信使仓皇而逃,同娥深吸了口气,道;“各自回营备战,天亮后,若唐军没来,放弃龟兹直奔高昌!本汗倒要看看,高昌他们救不救!”
……
大帐中,油灯忽明忽暗,阿实木在为同娥烤羊腿,阿实木的烧烤技术,显然一流。弯刀纷飞之下,羊腿肉变成叶子一般一片一片散落到盘子里,竟然是一般大小。
“大汗,多少吃一点吧?”阿实木轻声问道,把盘子和小刀递了过去。
“无人时,不必叫我大汗。”同娥喝了一口酒,道:“你是我的义子,不会因为身份而改变。”
“多谢大汗。”阿实木还是没有改口,同娥确实是他的义父这不假,但是同娥当了大汗之后,喜怒无常,他必须得小心谨慎。否则一句话说错,很可能就成为来日命丧的缘由。
同娥看了眼阿实木,也没有纠正他,幽幽说道:“看来这次,有些艰难了。”
“啊?!”阿实木万没想到,同娥会这样说,两眼圆睁,难以置信道:“大汗,咱们可有十五万大军,而且咱们的粮草也是足够的,不可能不胜啊?”
“夷男那个混蛋,让信使告诉我。来驰援的人是洛阳侯李牧,他已经被大唐皇帝封为骠骑大将军,率两万兵马来援。”
“才不过两万,夷男便不敢打了?”阿实木难以置信,脑海中冒出一个可怕的可能性,颤声道:“大汗,该不会夷男一开始就是骗咱们,他早已经和大唐串通一气……”
“不会、”同娥摆手,道:“夷男贪婪成性,见缝插针,如果有机会,他断然不会放过。他打退堂鼓,是因为来的人是李牧,他阿畏惧李牧,所以如此。”
“为何畏惧?”
“你可还记得骆驼谷?”同娥看向阿实木,道:“相传那有天雷之威的神物,便是李牧所造。李牧来了,那东西必然也带来了,夷男畏惧,便不奇怪了。”
“他原本的打算,是派出一股骑兵,偷袭马邑。但李牧没有上当,他们大军缓步推进,让他没有可乘之机。”同娥神情郁郁道:“李孝恭老奸巨猾,只派了把钱骑兵增援,定襄都护府实力未损,他在那边下口也没机会。眼见着没了肉吃,他升起了退兵之意也是正常。他那种小人,若没有这个心思,才是奇怪了。”
“对付大唐,必得两面夹击才能奏效。夷男不出兵,我们即便有十五万大军,也会被耗在定襄,再过几个月就是冬天了。我们拖不起,所以,他必须得出兵。”
同娥狠狠道:“如今我们跟大唐,还没有正面的交锋。对夷男也是一个震慑,如果他不出兵,我便真发兵北上。李世民肯定也乐于见到咱们跟薛延陀打起来。反正,这次东进,我不想再回去了。突厥子民,是长生天的儿女,怎能生活在漫天黄沙之中?大唐的草原我们拿不到,我们就抢薛延陀的草原!长生天的儿女,一定要生活在水草丰美的地方!”
“愿做大汗先锋!”阿实木狂热道,正是同娥的这份意志,让他甘愿在明知道其残暴的情况下,仍然效忠于他。“大汗容禀!”阿实木大声道:“请大汗给我五千勇士,今夜我必灭大唐援军。”
五千对八千,用得还是‘灭’而不是‘胜’,足以说明阿实木的信心。怕同娥不同意,阿实木上前一步抱拳道:“阿实木敢立下军令状,若不能胜,当自刎于阵前!”
同娥看向阿实木:“军令状可不能随便立,完不成是要掉脑袋的!”
阿实木正色,高声道:“军中无戏言,要是完不成,也无颜面活在世上!”
“这可是你说的!好!”同娥起身,把自己的弯刀交给阿实木:“你拿着我的弯刀,自己去选人,今夜若唐军来犯,把他们的头砍下来,八千颗头颅,我记你第一功!”
“多谢大汗信任!”阿实木激动不已,同娥的弯刀,就如同大唐的尚方宝剑一般,不但代表权力,也是一份荣耀。
“有信心是好的。”同娥看着阿实木,嘱咐道:“打仗不可逞勇,要用脑子。必须小心谋划,不能浪费本族儿郎宝贵的生命。”
“大汗放心,阿实木明白该怎样做。”
同娥拍拍阿实木的肩膀,道:“去吧,本汗等你的好消息。”
“大汗放心,阿实木定然不会让您失望!”
……
龟兹灯火通明,守军点着无数火把,甚至用火箭引燃了扔到城下的木梁,把个城池上下照得亮如白昼。这是为了防备突厥人的夜袭,也是为了给唐军指路,茫茫大漠草原,如果没有光亮,很容易迷失路途。残酷的攻城战,已经把守军快速地训练了出来,已经几乎不用指挥,就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情,才能让敌人无机可乘。
尽管如此,龟兹王莫哈姆还是亲自登上城头,巡视每一处,提醒守军警惕,不可掉以轻心。
莫哈姆是一个油腻的胖子,腰围比身高还长,任谁见到他的第一眼,都喜欢不起来。但他在西域的威望,却是数一数二。就像看到神祗一样,崇敬而狂热,这不只是因为他龟兹王的尊贵身份,是因为他一手缔造了龟兹这个商业之都,给了丝绸之路上的商贾百姓最温和的庇护,作为丝绸之路上的‘中立国’,龟兹以‘服务商贾’闻名。
龟兹城中,不但可以交易货物,还有各种消费场所。很多往返的商队,龟兹就是终点。他们会在这里交割货物,这样虽然赚的少点,但是不用跨越大漠,还是划算的。
龟兹几代王,都奉行这种政策,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他们用这些财富,不断扩建龟兹的城池和市场。论城市规模,俨然是西域第一。
若无这等城池,他们也扛不住西突厥的进攻。也是因为有这等规模,莫哈姆有信心,大唐一定会来救。如果没了龟兹,大唐的丝绸之路恐怕就断了。
莫哈姆的心情有些激动,入夜的时候,他又收到了一封飞鸽传书。这只鸽子被涂成了黑色,黑夜之中完美地掩盖了,突厥人没能发现。
信不是定襄都护府来的,而是来自那位传说中的侯爷。
莫哈姆虽然是龟兹王,但他的骨子里是个商人。来往的客商,把李牧的种种手段传得神乎其神,莫哈姆早就心向往之,想见一见这位丝绸之路的商人口中的财神到底是何模样。
眼睛看着茫茫的夜色,莫哈姆紧张得直搓手。
按照约定,再有两个时辰,唐军就来了。只需要再守住两个时辰,龟兹就得救了。这一战的损失,莫哈姆还没来得及统计,但他不在乎,只要龟兹城在,钱就会源源不断。等这次突厥之围解了,他还要继续铸城,把龟兹的城墙加宽一倍,加高一倍。让龟兹彻底成为一个攻不破的堡垒!
这都是后话,眼下还是要警惕,撑过这两个时辰。
忽然,眼前亮起星星点点的光,正是突厥大营的方向。莫哈姆皱起眉头,喃喃道:“他们在搞什么?”
随着他的话音,只见这星星点点越来越亮竟然连成了一片,莫哈姆皱眉看着,忽然惊觉,不好,突厥人还是要攻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