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半年,我要当将军
在这个人命都能论斤卖的年代,没有什么东西是花钱不能消费的。
别说逍遥城只是一块法外之地,就算是7大集团里的区域总裁也是明码标价,只要你能给得起税金,你就是任何地方的王。
贫民一边骂狗官不仁,一边又四下借钱,只为在这权力里分一杯羹,可笑,却又无可奈何。
洪伯可以理解张岚不惜代价也要混份差事的原因,毕竟身为一名被霸王集团通缉的逃犯,不混进体制内,随时都有可能被势力出卖,一不小心就招人暗算,拿去换钱了。
50万可保他快活一时,但一份官位却能保他周全一世。
“你想为官?你可知逍遥城的官不比集团里的管理层,在逍遥城的官,没有合同制,没有节假日,说到底,也只是逍遥王的家奴。为逍遥家生,为逍遥家死,文官均为昔日跟随逍遥王建城时的元老后裔,是权贵,不可动摇。唯一接受常人介入的只有武将,是要上战场搏命的差事。”洪伯奉劝道。
“我生来不知父母为谁,活到今天,3分运气,7分搏命,习惯了。”张岚平静道。
“行,我给你这个机会,卡我收走,一级武官干起,月俸不过万余。如果你指望因为救过伊丽安小姐会获得优待,那你真的想太多了。”洪伯接过张岚手中的水晶卡,收回了袍子下。
“等等。”张岚突然道。
“小子,后悔了吗?”洪伯会心一笑。
“不是,只是好奇问问,在逍遥城,从一级武官到大将军,一般要干多少年?”
张岚说得洪伯一惊,都说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但一进来就想当将军的兵,不是疯了,就是吃错药了。
“逍遥城武官共分十等,1级武官只为最初级的十夫长,管理一个马前卒的小队而已。要想当逍遥城的大将军,也就是最高十级。每3年可参加晋级考试一轮,就是说你哪怕命好过天,最少也需要干30年。”
洪伯还没见过哪位一级武官,真能仅用30年就干到大将军——十万夫长位置的。
“是吗?竟然这么久?”张岚将水杯放在窗台上,淡淡叹息道,在洪伯看来,聪明人都会选择拿回那50万赏钱走人,可张岚却是笑了笑,“没关系,我努力一点爬吧,因为我真的很赶时间,这个位置我只能浪费半年去拿,半年后,我要成为十万兵马的王。”
“半年从一级武官当上十万夫长的将军?”洪伯瞪大了眼睛,上下打量着眼前的青年,他就和邻家的呆头书生没有什么区别,要不是配着一只完全不符合气质的开膛手机械义体,真会当成脑袋被门夹过的白痴,“你确认不需要大夫帮你检查一下脑子?”
“人活一世,短短几十年,总要有点梦想吧?万一实现了呢?”张岚不以为然。
“既然如此,我就拭目以待,你如何半年从一级武官成为一人之下,十万人之上的大将军了。”洪伯说完转身离去,他深知张岚并不简单,可在逍遥城内为武官,同样不简单。
洪伯带着水晶卡回到了逍遥府内向苍天禀报,那犹如古代皇宫般的建筑群九曲十八弯,彰显的是逍遥王家富可敌国的豪气,也暗藏着多方势力玩弄权力的四伏杀机。
从时间算,此刻已入夜,但一身龙袍的苍天却睡不着,挑灯夜读的他手中端着透明的电脑屏幕,看着屏幕上的画面,显示的竟然是熟睡中的伊丽安侧脸,可切换360度角度的循环隐藏摄像头,对着伊丽安的每一个方位窥视,足可见他就是一个……变态。
“苍天大人,老奴回来了。”洪伯双手抱拳,跪地参拜道。
“嗯,他醒了吧?那小子拿了钱,可否感恩戴德?”苍天满心以为道。
“其实是这样的……”洪伯将那张黑水晶卡放在了苍天面前的案台上。
“怎讲?”苍天不解。
“他想在我逍遥城内为官。”洪伯拱手汇报道。
“你答应了?”苍天脸色冰冷,肃杀之气浮于眉梢。
“是的,老奴准许他从一级武官干起,先当一个十夫长。”洪伯承认道。
“哈哈哈!!办得好!办得太好了!老洪头,你真是我肚里的蛔虫,深知我想要什么,他想当我的狗,我自然乐意,给他最有意思的活,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时再去死!”
“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竟敢救我的女人?只有我能当伊丽安的英雄,其他人都不可以,管他是乡野浩瀚,还是霸王古轩!谁也不能动我的伊丽安的主意!”苍天咆哮道。
那声音仿佛传到旁边寝宫凤床上的伊丽安耳朵,让这装睡的女人不由心中祈祷着,“我只能帮你到这了,接下来是生是死,就要看你个人本事了。”
刚到黎明时分,太阳从黑云上升起,地面也不见一丝朝阳,洪伯派来的士兵就带着张岚坐上了去军武大校场的马车。
说起来现在虽然已经是科幻时代了,但逍遥城却保持着一种别扭的古朴在其中,这大概和初代逍遥王的个人喜好有关。导致逍遥城内一切的建筑风格都是古代天朝上国的风格不说,民众的穿着打扮也是上着衣,下穿裳,头顶冠,脚踏靴,和张岚过去见到的世界格格不入。
这也是一个对牲畜使用众多的土地,例如城内车辆,虽有现代的穿梭机,悬浮车,但更流行的还是用独角马驱动的箱车。
这种独角马并非童话故事里的独角兽,仅仅是因为污染辐射导致的变异,让马匹的体型大得犹如吕布的赤兔,头顶个个长有长达半米的犄角,可以轻易的一击捅死一匹山林狼,相当凶猛。
而且这种野物还是吃肉饮血的,压根就不吃什么草料。想驯服这种野物,可比驾驭坦克还要难上几分。
坐在马车里的张岚,流连着逍遥城街上的景与人,脑海中运算出的第一个结论是……逍遥城已不逍遥。
因为民众看上去并不有钱,到处可见破衣烂衫的乞丐,饭馆之内熙熙琅琅,聚集的不是权贵的打手,就是脱了盔甲的兵痞,没有平民消费,少的可怜的街边摊贩上,能出售的瓜果少得掰着手指头都数得出来,价格却高得离谱。
“看来外界的传言是真的,逍遥城的金……已经挖完了。”张岚淡淡叹息道。
别说逍遥城只是一块法外之地,就算是7大集团里的区域总裁也是明码标价,只要你能给得起税金,你就是任何地方的王。
贫民一边骂狗官不仁,一边又四下借钱,只为在这权力里分一杯羹,可笑,却又无可奈何。
洪伯可以理解张岚不惜代价也要混份差事的原因,毕竟身为一名被霸王集团通缉的逃犯,不混进体制内,随时都有可能被势力出卖,一不小心就招人暗算,拿去换钱了。
50万可保他快活一时,但一份官位却能保他周全一世。
“你想为官?你可知逍遥城的官不比集团里的管理层,在逍遥城的官,没有合同制,没有节假日,说到底,也只是逍遥王的家奴。为逍遥家生,为逍遥家死,文官均为昔日跟随逍遥王建城时的元老后裔,是权贵,不可动摇。唯一接受常人介入的只有武将,是要上战场搏命的差事。”洪伯奉劝道。
“我生来不知父母为谁,活到今天,3分运气,7分搏命,习惯了。”张岚平静道。
“行,我给你这个机会,卡我收走,一级武官干起,月俸不过万余。如果你指望因为救过伊丽安小姐会获得优待,那你真的想太多了。”洪伯接过张岚手中的水晶卡,收回了袍子下。
“等等。”张岚突然道。
“小子,后悔了吗?”洪伯会心一笑。
“不是,只是好奇问问,在逍遥城,从一级武官到大将军,一般要干多少年?”
张岚说得洪伯一惊,都说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但一进来就想当将军的兵,不是疯了,就是吃错药了。
“逍遥城武官共分十等,1级武官只为最初级的十夫长,管理一个马前卒的小队而已。要想当逍遥城的大将军,也就是最高十级。每3年可参加晋级考试一轮,就是说你哪怕命好过天,最少也需要干30年。”
洪伯还没见过哪位一级武官,真能仅用30年就干到大将军——十万夫长位置的。
“是吗?竟然这么久?”张岚将水杯放在窗台上,淡淡叹息道,在洪伯看来,聪明人都会选择拿回那50万赏钱走人,可张岚却是笑了笑,“没关系,我努力一点爬吧,因为我真的很赶时间,这个位置我只能浪费半年去拿,半年后,我要成为十万兵马的王。”
“半年从一级武官当上十万夫长的将军?”洪伯瞪大了眼睛,上下打量着眼前的青年,他就和邻家的呆头书生没有什么区别,要不是配着一只完全不符合气质的开膛手机械义体,真会当成脑袋被门夹过的白痴,“你确认不需要大夫帮你检查一下脑子?”
“人活一世,短短几十年,总要有点梦想吧?万一实现了呢?”张岚不以为然。
“既然如此,我就拭目以待,你如何半年从一级武官成为一人之下,十万人之上的大将军了。”洪伯说完转身离去,他深知张岚并不简单,可在逍遥城内为武官,同样不简单。
洪伯带着水晶卡回到了逍遥府内向苍天禀报,那犹如古代皇宫般的建筑群九曲十八弯,彰显的是逍遥王家富可敌国的豪气,也暗藏着多方势力玩弄权力的四伏杀机。
从时间算,此刻已入夜,但一身龙袍的苍天却睡不着,挑灯夜读的他手中端着透明的电脑屏幕,看着屏幕上的画面,显示的竟然是熟睡中的伊丽安侧脸,可切换360度角度的循环隐藏摄像头,对着伊丽安的每一个方位窥视,足可见他就是一个……变态。
“苍天大人,老奴回来了。”洪伯双手抱拳,跪地参拜道。
“嗯,他醒了吧?那小子拿了钱,可否感恩戴德?”苍天满心以为道。
“其实是这样的……”洪伯将那张黑水晶卡放在了苍天面前的案台上。
“怎讲?”苍天不解。
“他想在我逍遥城内为官。”洪伯拱手汇报道。
“你答应了?”苍天脸色冰冷,肃杀之气浮于眉梢。
“是的,老奴准许他从一级武官干起,先当一个十夫长。”洪伯承认道。
“哈哈哈!!办得好!办得太好了!老洪头,你真是我肚里的蛔虫,深知我想要什么,他想当我的狗,我自然乐意,给他最有意思的活,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时再去死!”
“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竟敢救我的女人?只有我能当伊丽安的英雄,其他人都不可以,管他是乡野浩瀚,还是霸王古轩!谁也不能动我的伊丽安的主意!”苍天咆哮道。
那声音仿佛传到旁边寝宫凤床上的伊丽安耳朵,让这装睡的女人不由心中祈祷着,“我只能帮你到这了,接下来是生是死,就要看你个人本事了。”
刚到黎明时分,太阳从黑云上升起,地面也不见一丝朝阳,洪伯派来的士兵就带着张岚坐上了去军武大校场的马车。
说起来现在虽然已经是科幻时代了,但逍遥城却保持着一种别扭的古朴在其中,这大概和初代逍遥王的个人喜好有关。导致逍遥城内一切的建筑风格都是古代天朝上国的风格不说,民众的穿着打扮也是上着衣,下穿裳,头顶冠,脚踏靴,和张岚过去见到的世界格格不入。
这也是一个对牲畜使用众多的土地,例如城内车辆,虽有现代的穿梭机,悬浮车,但更流行的还是用独角马驱动的箱车。
这种独角马并非童话故事里的独角兽,仅仅是因为污染辐射导致的变异,让马匹的体型大得犹如吕布的赤兔,头顶个个长有长达半米的犄角,可以轻易的一击捅死一匹山林狼,相当凶猛。
而且这种野物还是吃肉饮血的,压根就不吃什么草料。想驯服这种野物,可比驾驭坦克还要难上几分。
坐在马车里的张岚,流连着逍遥城街上的景与人,脑海中运算出的第一个结论是……逍遥城已不逍遥。
因为民众看上去并不有钱,到处可见破衣烂衫的乞丐,饭馆之内熙熙琅琅,聚集的不是权贵的打手,就是脱了盔甲的兵痞,没有平民消费,少的可怜的街边摊贩上,能出售的瓜果少得掰着手指头都数得出来,价格却高得离谱。
“看来外界的传言是真的,逍遥城的金……已经挖完了。”张岚淡淡叹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