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上说,我们喜欢一个人是因为我们从他身上看到的我们自己让自己喜欢。人是一种自恋的生物。
那天回去顾雨想了很久,她是被他身上的气质吸引了,所以那天她的逃离是有些心虚也有些难受,相遇的机会不多,如果不美好也不要难堪。
顾雨就在一些莫名的角落看看他,她知道,这清浅的大学时光,她肯定会因为一个人沉沦,他看过许多画家的感情生活故事,他们都是敏感而又多情,深情而又无奈。
顾雨也没想过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在一些角落看看他就好,她只是觉得他长得很好,他的气质也吸引着她。
仅仅三面,仅仅不过几分钟的相遇,在顾雨心里泛起的涟漪很大。她觉得看着他,她可以很好地画出画来,那是她在湖畔边感受到的。
只是这种感情应该不是爱吧,只是一种喜欢,人对于美好的事物一般都难以抗拒,就像她也喜欢陈莎学姐的气质一样。
不过,就像顾雨莫名喜欢陈莎一样,陈莎也喜欢顾雨,有时候女生之间的喜欢是更加没有道理的。
陈莎邀请顾雨去看他们举办的小型演唱会。
顾雨没有拒绝,因为这些活动她也是偶尔会去参加的,这会给她灵感,让她的思想保持流动,也让她在人群中看到自己。
站在活动中心的门口,顾雨看了看手里的票,是前排的座,顾雨定了十几秒,还是决定往后门进去,她参加这样的活动,还是不喜欢人多,有个角落没人注意就行。
不过她忽视了另一个人,穆宇。在她还没从后门进去的时候,穆宇就眼尖的发现了她。
“这里,这里!”顾雨听着这声音有些耳熟,但是还是没有回头。
“顾雨!”穆宇气急败坏地叫了一声。
这下顾雨才停住了脚步,看向他。其实她对穆宇的印象不是很坏,他长得也是一脸阳光,只是不说话的时候,真的挺好的,一开口,顾雨就害怕,她是个太过于认真的人,开不起玩笑。
穆宇大步流星地走向顾雨,“你干嘛去呢,不是给你前排座位吗?”穆宇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对不起,不太习惯坐前排。”顾雨一副顺从而又坚定的声音让穆宇痛心疾首,灵玩不灵啊。“坐前排怎么了,坐前排还不用挤,还能把我看得更清楚。”说完又不好意思的笑了,顾雨真的是被他给弄乐了,他真的是很好的一个开心的人吧。
如果他的话不是那么露骨的话,他们应该是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的。
他不等顾雨反对,一把手就拉起顾雨的手,往前门拖去。
“唉,你放手吧,我自己走。”反正也是答应他们的邀请,不坐前面确实也不好意思,但是穆宇这样拉着她的手,她开始感到为难,她从没有跟异性朋友这么近的距离,所以她挣脱得很快,也妥协得很快。
“好了,我自己走好了。”
“这才像话吗。”说完,穆宇心满意足地带着顾雨走向前排。
坐在前排,顾雨才看清,就是开学第一次见的那五个人,原来这就是他们的乐队啊。
穆宇是在吉他手,陈莎是鼓手,林尔和那个女生,程欢是主唱,还有一个男生,顾雨没有记住名字,是贝司手。
他们说,一个乐队如果想要成功的话,主唱是很重要的,一个成功的主唱就相当于乐队成功了一半。
而林尔与程欢唱得真的很好,顾雨不太会欣赏音乐,但是从某种体验来说,他们的演唱,很动人情深。演唱会持续了三个小时,这是第一次顾雨没有中途离开,因为她看着穆宇总是往这边望。
又真的被林尔与程欢的歌声打动了,一对养眼的人,配合着这样的氛围,加上这样的嗓音,乐感,这是很令人沉迷的。所以毫不意外,后面的观众的声音此起彼伏,“林尔,林尔!”“林尔,你说我的偶像!”“林尔,你做我的男朋友吧!”
“程欢!女神!”“程欢!女神!”
顾雨知道这一刻又要定格在回忆中了。
她一直盯着林尔看,思绪有些乱,听着歌曲,想着故事,浮现着画,真担心这样自己会越来越走进去。
她起身还是离开了,之后再给陈莎和穆宇道歉吧。
她喜欢看林尔的自己,这样专心,这样的认真。
那天回去顾雨想了很久,她是被他身上的气质吸引了,所以那天她的逃离是有些心虚也有些难受,相遇的机会不多,如果不美好也不要难堪。
顾雨就在一些莫名的角落看看他,她知道,这清浅的大学时光,她肯定会因为一个人沉沦,他看过许多画家的感情生活故事,他们都是敏感而又多情,深情而又无奈。
顾雨也没想过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在一些角落看看他就好,她只是觉得他长得很好,他的气质也吸引着她。
仅仅三面,仅仅不过几分钟的相遇,在顾雨心里泛起的涟漪很大。她觉得看着他,她可以很好地画出画来,那是她在湖畔边感受到的。
只是这种感情应该不是爱吧,只是一种喜欢,人对于美好的事物一般都难以抗拒,就像她也喜欢陈莎学姐的气质一样。
不过,就像顾雨莫名喜欢陈莎一样,陈莎也喜欢顾雨,有时候女生之间的喜欢是更加没有道理的。
陈莎邀请顾雨去看他们举办的小型演唱会。
顾雨没有拒绝,因为这些活动她也是偶尔会去参加的,这会给她灵感,让她的思想保持流动,也让她在人群中看到自己。
站在活动中心的门口,顾雨看了看手里的票,是前排的座,顾雨定了十几秒,还是决定往后门进去,她参加这样的活动,还是不喜欢人多,有个角落没人注意就行。
不过她忽视了另一个人,穆宇。在她还没从后门进去的时候,穆宇就眼尖的发现了她。
“这里,这里!”顾雨听着这声音有些耳熟,但是还是没有回头。
“顾雨!”穆宇气急败坏地叫了一声。
这下顾雨才停住了脚步,看向他。其实她对穆宇的印象不是很坏,他长得也是一脸阳光,只是不说话的时候,真的挺好的,一开口,顾雨就害怕,她是个太过于认真的人,开不起玩笑。
穆宇大步流星地走向顾雨,“你干嘛去呢,不是给你前排座位吗?”穆宇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对不起,不太习惯坐前排。”顾雨一副顺从而又坚定的声音让穆宇痛心疾首,灵玩不灵啊。“坐前排怎么了,坐前排还不用挤,还能把我看得更清楚。”说完又不好意思的笑了,顾雨真的是被他给弄乐了,他真的是很好的一个开心的人吧。
如果他的话不是那么露骨的话,他们应该是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的。
他不等顾雨反对,一把手就拉起顾雨的手,往前门拖去。
“唉,你放手吧,我自己走。”反正也是答应他们的邀请,不坐前面确实也不好意思,但是穆宇这样拉着她的手,她开始感到为难,她从没有跟异性朋友这么近的距离,所以她挣脱得很快,也妥协得很快。
“好了,我自己走好了。”
“这才像话吗。”说完,穆宇心满意足地带着顾雨走向前排。
坐在前排,顾雨才看清,就是开学第一次见的那五个人,原来这就是他们的乐队啊。
穆宇是在吉他手,陈莎是鼓手,林尔和那个女生,程欢是主唱,还有一个男生,顾雨没有记住名字,是贝司手。
他们说,一个乐队如果想要成功的话,主唱是很重要的,一个成功的主唱就相当于乐队成功了一半。
而林尔与程欢唱得真的很好,顾雨不太会欣赏音乐,但是从某种体验来说,他们的演唱,很动人情深。演唱会持续了三个小时,这是第一次顾雨没有中途离开,因为她看着穆宇总是往这边望。
又真的被林尔与程欢的歌声打动了,一对养眼的人,配合着这样的氛围,加上这样的嗓音,乐感,这是很令人沉迷的。所以毫不意外,后面的观众的声音此起彼伏,“林尔,林尔!”“林尔,你说我的偶像!”“林尔,你做我的男朋友吧!”
“程欢!女神!”“程欢!女神!”
顾雨知道这一刻又要定格在回忆中了。
她一直盯着林尔看,思绪有些乱,听着歌曲,想着故事,浮现着画,真担心这样自己会越来越走进去。
她起身还是离开了,之后再给陈莎和穆宇道歉吧。
她喜欢看林尔的自己,这样专心,这样的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