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蔚案是在媒体的关注下开庭的。莫蔚是家政公司的员工,属于中低层结构人氏。孙地自然是金字塔顶部结构人员,他们的对撞非常有话题性。加上孙地最近倒了血霉,坏事一桩接一桩,曝光率特别高,也是近期的话题人物。
网络上针对真相的调查几乎一面倒,大部分网友认为莫蔚是无辜的,否则也不敢与孙地对簿公堂。孙地名声败坏,能干出什么坏事大家都不奇怪。最重要是,大多数网友和莫蔚属于一个阶层。
本次案子,莫蔚是作为被告出庭,孙地有个劣势,他是以证人身份出庭。证人是没有律师的。控方是新生代检察官王磊。
王磊朝控方处一坐,看见以主律师司马落助手身份出席的曹云,他也心虚。司马落算是他的上司加半个老师。
司马落因为双虎案不能频繁的和王磊见面,在电话中他告诉王磊。这个案子没王磊的事,证据确凿,双方对情况都表示认可。唯独是孙地让莫蔚走,还是莫蔚逃逸上存在认识的不同。
莫蔚当然处于极大的劣势,在缺乏人证,双方口径不一致的时候,物证说明一切。只要孙地咬死自己没说那句话,莫蔚就跑不掉逃逸。
王磊按照程序走,先说明案件,某年某月某日,哪里发生了什么事。双方对事情的看法。警方对事情调查的结论。最后说明双方对事情的发生与结果没有疑义,唯一存在疑义的是,被告莫蔚称是孙地让她走的,孙地坚称自己没有说这句话。
假设孙地说了这句话,所有的损失将由孙地负责,莫蔚还可以向其索赔经济和精神损失。
假设孙地没说这句话,莫蔚逃逸成立,在造成他人财产重大损失后逃逸,按照法律规定,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者管制。
王磊奇怪的是就一个问题的辩题,辩方竟然准备了满满一桌的文件,如同小山一般。
法官也没废话,让本案唯一证人孙地出场。
王磊先提问:“某年某月某日,是不是在某个地方发生了交通事故?”
孙地回答:“是。”
王磊:“发生事故之后呢?”
孙地回答:“肇事者没下摩托车,甚至连头盔面罩都没有打开,就这么走了。”
王磊问:“你和对方交谈了吗?”
孙地回答:“我就质问了一句:你怎么骑的车,找死是吗?”
王磊:“然后呢?”
孙地:“然后停顿了几秒,他就走了。我只好打电话报警。”
王磊:“谢谢。”
……
曹云站起来,走到孙地面前:“证人你好,请问当时你车内有其他人吗?”
孙地:“没有。”
曹云:“你自己开车?”
孙地:“是的。”
曹云道:“据我所知,你是东唐大财团银河集团的代理董事长,你竟然自己开车?我不是说你不能开车,按照我对一些人的了解。董事长通常需要谈生意,公事来往都是非富即贵的人。到这个级别的老板在工作日期间,都应该有聘请司机。”
孙地:“我有司机,我就是想兜兜风,散散心。工作压力太大了。”
曹云道:“证人,我现在是在质疑你的诚信问题。在法庭上撒谎不仅是道德上的问题。所以我希望你能实话实说。”
什么鬼?王磊站起来。
曹云看过去:“你干嘛?”
王磊坐回去低头:“没事。”太丢人了。按照王磊习惯,他是站起来先说反对,而后组织好措辞,从容不迫的说出反对曹云这么询问的理由。曹云毫不客气的质问,直接打乱了王磊思路。
如果是司马落在,司马落不会反对,因为曹云说的都是正话。也就是比较啰嗦的说明证人必须遵守的规则。所不同的是,曹云的说明带来压迫感。压迫感这玩意是没办法反对的。所以王磊这个反对收回去一点都没错。
孙地很从容:“我说的都是实话。”
曹云从口袋掏出一张纸,看了一会:“事发时是周一上午十点,银河集团总裁召开行政高层早会的时间。你竟然去兜风?而不是去旁听?”
王磊鼓起勇气站起来,这次曹云没有那么嚣张,王磊也是看了曹云脸色后,才开口:“我反对,证人当时为什么开车和本案无关。谢谢,不好意思……另外,这、这属于个人原因,就算撒谎也是个人……”什么词来着?
曹云提醒:“隐私。”
“对,撒谎也是保护个人隐私问题,和本案无关。谢谢。”
“反对有效。”法官道:“请辩方进入正题。”
王磊落座后如同初恋,心跳不止。竟然反对有效,曹云竟然没有反驳,太感动了。
曹云对法官点下头,道:“证人,两个月前,你的汽车在银河总部地下专位停车场停放,隔壁车位汽车停的比较靠近你的车,熊孩子开门的时候很用力,车门撞击到你的车门,导致车门凹陷。司机向你说明了这件事吗?”
孙地:“是的。”
曹云问:“你的态度是?”
孙地:“能停到专位上的汽车都是银河高管,我怎么可能和他们去计较?”
曹云道:“哦,证人你的意思是,你和被告计较是因为她不是高管?”
孙地一愣。
曹云问:“如果被告是银河高管,你计较吗?”
孙地:“不会,不过我会将他品行告知他的上司。”
曹云道:“不会报警?”
孙地:“不会,也不会让他赔偿。”
曹云道:“那就是说,你报警的原因是因为被告只是一名家政人员,身份不够?”
王磊感觉哪里不对,细想又没发现不对。
司徒岩带了十多名东唐大学法学系的学生听审本案,悄声道:“曹律师在说专位汽车时称银河高管。说莫蔚为非高管。孙地没发现重点词是银河,而不是高管。被曹律师偷换了概念。”
孙地想了一会:“不知道,我不清楚。”
曹云点头:“没事,毕竟歧视家政人员的人还是很多的。”
孙地忙道:“我没有歧视她,银河子公司也有家政公司。”
曹云问:“公司名称叫什么?”
孙地一愣:“叫……我一时间忘记了。我没有歧视,收回你的眼神。”曹云送上一个鄙夷的眼神让孙地大怒,毫不客气的手指曹云。
曹云:“我的眼睛就是这样,如果我的眼神都能让你如此生气。发生刮蹭之后,你是不是也非常生气?”
司徒岩:“又来了,注意。”
孙地:“当然,发生这种事谁都很生气。”
曹云:“问题在摩托车也有保险,赔偿十来万不是问题。你有气出不来,于是你想出一招……”
王磊:“反对。”
曹云等待了三秒:“理由。”
王磊:“那个……我反对你这么问。”
曹云笑:“你应该说,你反对我主观恶意猜测。”
王磊:“对。”
法官揉额头:“反对有效。”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对手。
曹云问:“我的代理人称,在事情发生后,证人你说:赔得起吗?赔不起还不快走?”
孙地回答:“我没有这么说。”
曹云问:“那你怎么说?”
孙地回答:“我说,你这么骑车是在找死吗?”
曹云道:“不对,你刚才和检控官说,你说的话是:你怎么骑的车,找死是吗?”
孙地:“有区别吗?”
曹云:“大有区别,你怎么骑的车?是问句,对其骑车方式不满。你这么骑车是在找死吗?在对其骑车方式的目的进行询问。”
曹云看王磊,抬头示意。王磊睁大眼睛询问,曹云点下头。王磊站起来:“反对……每个人理解都不一样,证人不可能一字不错的重复很多天前说的话。”
“对不起法官,我这么问是有原因。”曹云面向法官:“在警方笔录中,警方询问证人有没有和逃逸者语言交流,证人说没有交流。现在在法庭上他又说有交流。到底是有,还是没有?如果有交流,那证人是不是涉嫌妨碍公务呢?”
孙地辩解:“我哪里记得清楚?这又不是多大的事。我心情本来就不好,哪管那么多。”
曹云问:“你现在能确定有交流还是没交流吗?”
孙地想了好久:“我应该是说了。”
曹云问:“具体说了什么,你记不住了?”
孙地:“怎么可能记得住?”
曹云问:“既然记不住,为什么又否认被告说的话呢?”
孙地怒了:“老子就算记不住,也不可能让她走人。”
曹云:“未必,证人你是大财团代理董事长,是有身份的人。你未必愿意和普通人计较太多,一时间你嘴软了,但是对方连谢谢都没说让你很生气。你很容易生气,已经发了两次火了。有没有这可能?”
孙地:“不可能。”
曹云:“为什么不可能?请问证人,你说不可能让被告离开的心态是什么?是为了维护法律,还是维护自身的利益,还是要让对方得到教训,还是心情不好想找人发泄呢?”
司徒岩叹气:“没有律师真的不要和这类律师去打嘴仗,刀刀杀人不见血。普通人根本受不了。”
曹云:“证人,请说明你说不可能让被告离开的原因。”
按照真实情况,孙地应该选:自身利益,让对方得到教训,顺便发泄下心中的情绪。可问题是,曹云列的是单选项,单选哪个都会被曹云开刀。
选维护自身利益,回到上一次汽车车门撞击,曹云会说明其没有维护自身利益,所以在撒谎。
选法律,典型曹坑,法律规定无人员伤亡事故双方可以和解。
选要让对方得到教训,说明孙地是心胸狭窄的坏人,或者是教育为本的好人。你喜欢哪个答案,你自己选一个。
选心情不好呢?
孙地回答:“心情不好。我是有钱,可是我性格和普通人没区别。”
多选现最终变成单选项,会导致单选项的情节加重。
曹云道:“请问证人,你心情不好的主因是什么?”
孙地回答:“发生交通事故,耽误时间,浪费精力,心情能好吗?”
曹云:“不对。你前面说,心情不好开车兜风散心。难道你预料到会发生交通刮蹭,导致你心情不好?”
把孙地问愣住,曹云不给机会:“我的问题就这么多,既然证人在不记得自己说过什么情况下仍旧咬死自己没说过什么,那只能依靠旁证说话了。”
陆一航有些奇怪看了看曹云,按照计划,曹云会先把孙地逼到在法庭上打人。气氛已经起来了,孙地内心充满了怒火,已经难以理智思考。
庭审战略分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也是最重要部分,曹云要让孙地无法确定自己在交通事故现场说过什么话,这样才能让口供存疑,有翻案的可能。第二个部分,激怒孙地,让孙地在法庭的信用降低,法官将可能更偏向莫蔚。这部分不算很重要,没有一锤定音的效果,但是可以加分。曹云表现很好,加了高分。陆一航只是不明白曹云为什么不出最后一击?
听审司徒岩也没看明白,曹云已经三波精神攻击。导致孙地在正常回答问题时候,暴躁的用上老子这样的词语。这时候应该有个高朝,一箭穿心,让孙地跳出证人席去揍曹云。如果整的好,就此休庭,曹云和孙地达成和解。案子就轻松跳过去。
曹云回到辩席,陆一航身边坐下:“下面你的时间。”
陆一航的时间,陆一航砸出了三百份人证。不过不是目击人证,而是旁证。
对于一位非公众人来说,三百份证词已经足够让人吃惊,很多人认识的人都不会超过三百个。也就是说莫蔚认识的中,愿意为莫蔚作证的人超过三百人。
三百人数字非常庞大,第一部分来源为民服务公司,莫蔚的同事,这部分人数不少。第二部分来源莫蔚居住的小区,其中包括邻居,保安,广场舞大妈等。第三部分最厉害,来源莫蔚在为民服务公司工作中,所有接触的客户。当然不是全部客户都拜访,都有证词。40%的客户愿意通过书面签字形式作证。事实上这个数字已经很厉害了。正常来说达不到的这个比例,自然是曹云动了手脚。
两年前给你送快递的人你还记得吗?当然不记得。我说明下来意,我为了求证一名快递员的诚信,我们寻找这两年来他送货的客户。通常来说,没有不满意就是满意。有些客户会骂神经病,有些客户不愿意多事,有些客户愿意签字表示自己接受莫蔚的服务很满意,有些客户甚至自己撰写对莫蔚的文字好评。
不过,也不全是假的,有相当一部分客户竟然记得莫蔚。这其实也不奇怪,莫蔚接的就是那一个片区的单。不少客户是老常客了。
网络上针对真相的调查几乎一面倒,大部分网友认为莫蔚是无辜的,否则也不敢与孙地对簿公堂。孙地名声败坏,能干出什么坏事大家都不奇怪。最重要是,大多数网友和莫蔚属于一个阶层。
本次案子,莫蔚是作为被告出庭,孙地有个劣势,他是以证人身份出庭。证人是没有律师的。控方是新生代检察官王磊。
王磊朝控方处一坐,看见以主律师司马落助手身份出席的曹云,他也心虚。司马落算是他的上司加半个老师。
司马落因为双虎案不能频繁的和王磊见面,在电话中他告诉王磊。这个案子没王磊的事,证据确凿,双方对情况都表示认可。唯独是孙地让莫蔚走,还是莫蔚逃逸上存在认识的不同。
莫蔚当然处于极大的劣势,在缺乏人证,双方口径不一致的时候,物证说明一切。只要孙地咬死自己没说那句话,莫蔚就跑不掉逃逸。
王磊按照程序走,先说明案件,某年某月某日,哪里发生了什么事。双方对事情的看法。警方对事情调查的结论。最后说明双方对事情的发生与结果没有疑义,唯一存在疑义的是,被告莫蔚称是孙地让她走的,孙地坚称自己没有说这句话。
假设孙地说了这句话,所有的损失将由孙地负责,莫蔚还可以向其索赔经济和精神损失。
假设孙地没说这句话,莫蔚逃逸成立,在造成他人财产重大损失后逃逸,按照法律规定,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者管制。
王磊奇怪的是就一个问题的辩题,辩方竟然准备了满满一桌的文件,如同小山一般。
法官也没废话,让本案唯一证人孙地出场。
王磊先提问:“某年某月某日,是不是在某个地方发生了交通事故?”
孙地回答:“是。”
王磊:“发生事故之后呢?”
孙地回答:“肇事者没下摩托车,甚至连头盔面罩都没有打开,就这么走了。”
王磊问:“你和对方交谈了吗?”
孙地回答:“我就质问了一句:你怎么骑的车,找死是吗?”
王磊:“然后呢?”
孙地:“然后停顿了几秒,他就走了。我只好打电话报警。”
王磊:“谢谢。”
……
曹云站起来,走到孙地面前:“证人你好,请问当时你车内有其他人吗?”
孙地:“没有。”
曹云:“你自己开车?”
孙地:“是的。”
曹云道:“据我所知,你是东唐大财团银河集团的代理董事长,你竟然自己开车?我不是说你不能开车,按照我对一些人的了解。董事长通常需要谈生意,公事来往都是非富即贵的人。到这个级别的老板在工作日期间,都应该有聘请司机。”
孙地:“我有司机,我就是想兜兜风,散散心。工作压力太大了。”
曹云道:“证人,我现在是在质疑你的诚信问题。在法庭上撒谎不仅是道德上的问题。所以我希望你能实话实说。”
什么鬼?王磊站起来。
曹云看过去:“你干嘛?”
王磊坐回去低头:“没事。”太丢人了。按照王磊习惯,他是站起来先说反对,而后组织好措辞,从容不迫的说出反对曹云这么询问的理由。曹云毫不客气的质问,直接打乱了王磊思路。
如果是司马落在,司马落不会反对,因为曹云说的都是正话。也就是比较啰嗦的说明证人必须遵守的规则。所不同的是,曹云的说明带来压迫感。压迫感这玩意是没办法反对的。所以王磊这个反对收回去一点都没错。
孙地很从容:“我说的都是实话。”
曹云从口袋掏出一张纸,看了一会:“事发时是周一上午十点,银河集团总裁召开行政高层早会的时间。你竟然去兜风?而不是去旁听?”
王磊鼓起勇气站起来,这次曹云没有那么嚣张,王磊也是看了曹云脸色后,才开口:“我反对,证人当时为什么开车和本案无关。谢谢,不好意思……另外,这、这属于个人原因,就算撒谎也是个人……”什么词来着?
曹云提醒:“隐私。”
“对,撒谎也是保护个人隐私问题,和本案无关。谢谢。”
“反对有效。”法官道:“请辩方进入正题。”
王磊落座后如同初恋,心跳不止。竟然反对有效,曹云竟然没有反驳,太感动了。
曹云对法官点下头,道:“证人,两个月前,你的汽车在银河总部地下专位停车场停放,隔壁车位汽车停的比较靠近你的车,熊孩子开门的时候很用力,车门撞击到你的车门,导致车门凹陷。司机向你说明了这件事吗?”
孙地:“是的。”
曹云问:“你的态度是?”
孙地:“能停到专位上的汽车都是银河高管,我怎么可能和他们去计较?”
曹云道:“哦,证人你的意思是,你和被告计较是因为她不是高管?”
孙地一愣。
曹云问:“如果被告是银河高管,你计较吗?”
孙地:“不会,不过我会将他品行告知他的上司。”
曹云道:“不会报警?”
孙地:“不会,也不会让他赔偿。”
曹云道:“那就是说,你报警的原因是因为被告只是一名家政人员,身份不够?”
王磊感觉哪里不对,细想又没发现不对。
司徒岩带了十多名东唐大学法学系的学生听审本案,悄声道:“曹律师在说专位汽车时称银河高管。说莫蔚为非高管。孙地没发现重点词是银河,而不是高管。被曹律师偷换了概念。”
孙地想了一会:“不知道,我不清楚。”
曹云点头:“没事,毕竟歧视家政人员的人还是很多的。”
孙地忙道:“我没有歧视她,银河子公司也有家政公司。”
曹云问:“公司名称叫什么?”
孙地一愣:“叫……我一时间忘记了。我没有歧视,收回你的眼神。”曹云送上一个鄙夷的眼神让孙地大怒,毫不客气的手指曹云。
曹云:“我的眼睛就是这样,如果我的眼神都能让你如此生气。发生刮蹭之后,你是不是也非常生气?”
司徒岩:“又来了,注意。”
孙地:“当然,发生这种事谁都很生气。”
曹云:“问题在摩托车也有保险,赔偿十来万不是问题。你有气出不来,于是你想出一招……”
王磊:“反对。”
曹云等待了三秒:“理由。”
王磊:“那个……我反对你这么问。”
曹云笑:“你应该说,你反对我主观恶意猜测。”
王磊:“对。”
法官揉额头:“反对有效。”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对手。
曹云问:“我的代理人称,在事情发生后,证人你说:赔得起吗?赔不起还不快走?”
孙地回答:“我没有这么说。”
曹云问:“那你怎么说?”
孙地回答:“我说,你这么骑车是在找死吗?”
曹云道:“不对,你刚才和检控官说,你说的话是:你怎么骑的车,找死是吗?”
孙地:“有区别吗?”
曹云:“大有区别,你怎么骑的车?是问句,对其骑车方式不满。你这么骑车是在找死吗?在对其骑车方式的目的进行询问。”
曹云看王磊,抬头示意。王磊睁大眼睛询问,曹云点下头。王磊站起来:“反对……每个人理解都不一样,证人不可能一字不错的重复很多天前说的话。”
“对不起法官,我这么问是有原因。”曹云面向法官:“在警方笔录中,警方询问证人有没有和逃逸者语言交流,证人说没有交流。现在在法庭上他又说有交流。到底是有,还是没有?如果有交流,那证人是不是涉嫌妨碍公务呢?”
孙地辩解:“我哪里记得清楚?这又不是多大的事。我心情本来就不好,哪管那么多。”
曹云问:“你现在能确定有交流还是没交流吗?”
孙地想了好久:“我应该是说了。”
曹云问:“具体说了什么,你记不住了?”
孙地:“怎么可能记得住?”
曹云问:“既然记不住,为什么又否认被告说的话呢?”
孙地怒了:“老子就算记不住,也不可能让她走人。”
曹云:“未必,证人你是大财团代理董事长,是有身份的人。你未必愿意和普通人计较太多,一时间你嘴软了,但是对方连谢谢都没说让你很生气。你很容易生气,已经发了两次火了。有没有这可能?”
孙地:“不可能。”
曹云:“为什么不可能?请问证人,你说不可能让被告离开的心态是什么?是为了维护法律,还是维护自身的利益,还是要让对方得到教训,还是心情不好想找人发泄呢?”
司徒岩叹气:“没有律师真的不要和这类律师去打嘴仗,刀刀杀人不见血。普通人根本受不了。”
曹云:“证人,请说明你说不可能让被告离开的原因。”
按照真实情况,孙地应该选:自身利益,让对方得到教训,顺便发泄下心中的情绪。可问题是,曹云列的是单选项,单选哪个都会被曹云开刀。
选维护自身利益,回到上一次汽车车门撞击,曹云会说明其没有维护自身利益,所以在撒谎。
选法律,典型曹坑,法律规定无人员伤亡事故双方可以和解。
选要让对方得到教训,说明孙地是心胸狭窄的坏人,或者是教育为本的好人。你喜欢哪个答案,你自己选一个。
选心情不好呢?
孙地回答:“心情不好。我是有钱,可是我性格和普通人没区别。”
多选现最终变成单选项,会导致单选项的情节加重。
曹云道:“请问证人,你心情不好的主因是什么?”
孙地回答:“发生交通事故,耽误时间,浪费精力,心情能好吗?”
曹云:“不对。你前面说,心情不好开车兜风散心。难道你预料到会发生交通刮蹭,导致你心情不好?”
把孙地问愣住,曹云不给机会:“我的问题就这么多,既然证人在不记得自己说过什么情况下仍旧咬死自己没说过什么,那只能依靠旁证说话了。”
陆一航有些奇怪看了看曹云,按照计划,曹云会先把孙地逼到在法庭上打人。气氛已经起来了,孙地内心充满了怒火,已经难以理智思考。
庭审战略分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也是最重要部分,曹云要让孙地无法确定自己在交通事故现场说过什么话,这样才能让口供存疑,有翻案的可能。第二个部分,激怒孙地,让孙地在法庭的信用降低,法官将可能更偏向莫蔚。这部分不算很重要,没有一锤定音的效果,但是可以加分。曹云表现很好,加了高分。陆一航只是不明白曹云为什么不出最后一击?
听审司徒岩也没看明白,曹云已经三波精神攻击。导致孙地在正常回答问题时候,暴躁的用上老子这样的词语。这时候应该有个高朝,一箭穿心,让孙地跳出证人席去揍曹云。如果整的好,就此休庭,曹云和孙地达成和解。案子就轻松跳过去。
曹云回到辩席,陆一航身边坐下:“下面你的时间。”
陆一航的时间,陆一航砸出了三百份人证。不过不是目击人证,而是旁证。
对于一位非公众人来说,三百份证词已经足够让人吃惊,很多人认识的人都不会超过三百个。也就是说莫蔚认识的中,愿意为莫蔚作证的人超过三百人。
三百人数字非常庞大,第一部分来源为民服务公司,莫蔚的同事,这部分人数不少。第二部分来源莫蔚居住的小区,其中包括邻居,保安,广场舞大妈等。第三部分最厉害,来源莫蔚在为民服务公司工作中,所有接触的客户。当然不是全部客户都拜访,都有证词。40%的客户愿意通过书面签字形式作证。事实上这个数字已经很厉害了。正常来说达不到的这个比例,自然是曹云动了手脚。
两年前给你送快递的人你还记得吗?当然不记得。我说明下来意,我为了求证一名快递员的诚信,我们寻找这两年来他送货的客户。通常来说,没有不满意就是满意。有些客户会骂神经病,有些客户不愿意多事,有些客户愿意签字表示自己接受莫蔚的服务很满意,有些客户甚至自己撰写对莫蔚的文字好评。
不过,也不全是假的,有相当一部分客户竟然记得莫蔚。这其实也不奇怪,莫蔚接的就是那一个片区的单。不少客户是老常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