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专辑的宣传结束之后,时间也快六月了。
《两天一夜》早就在日文专辑宣传完之后,录制了第一期的节目,现在在进行后期的制作当中,然后,第二期马上就要开始拍摄了。

pbs放送也将在明天正式开始全国播出,这是个里程碑的事件,李正熙自然要参加。

“这里拉长,用慢镜头!”

在《两天一夜》的后期制作室里,李正熙正在指导着下面的员工制作让他满意的效果。

这是一个刘在石搞怪奔跑的镜头,像个女人似的,双手放在胸前,眼镜摘了,表情很夸张,如果只是一闪而过的话,显然是浪费。

小小的用一下慢镜头,那种诙谐和恶搞就更甚,看的人能够笑得喘不过气来。

“然后加字幕,”李正熙也不是一个人独裁的加上自己的所有意见,而是和包括导演在内的所有人探讨,“加上极度自恋的神经病,字体要醒目,就打在他的头顶,用动态的!”

现在的综艺,特效,声效,字幕组的作用还没有完全的体现出来,甚至只有很少一部分。

李正熙却把这些发挥到了极致,包括电影里的慢镜头,各种特效,声效等,比如挥舞一根棍子,就可以添上各种森冷的寒光,一些凛冽的声音等等,然后再加上一些字幕,效果就出来了。

当然,各种特效,慢镜头,字幕的运用,自然会加重制作成本,尤其是特效,随便一个就很贵。

但李正熙可不在乎。他要的是效果,而且是极致优秀的效果。

他可是拥有全球最厉害的特效公司:工业光魔。

不但如此,整个制作团队也比之前的大了许多。刚是整个摄制组,就从原作的八十个增加到了一百二十多人。设备什么的同样不用说。

当然,就算是如此,《两天一夜》还没有播出就开始在赚钱了,很简单,各种赞助和广告都疯了一般的冲了过来。

这可是李正熙亲自担当主mc的第一档综艺节目,暂且不说他还从来没有失败过的例子,就算是节目失败了,他那张脸只需要在电视上出现。那就比什么都重要。

没办法,他太火,火的一塌糊涂,偏偏日程却越来越少。

可是,韩国电视节目打广告跟中国可不一样。

首先,韩国的综艺节目是没有商业冠名的,也就是说,就不可能收到最大的一笔广告费,因为冠名权永远是最贵的,比如芒果台《爸爸去哪儿》一季就卖三四亿人民币。相当于七八百亿韩币,那个,在韩国是没有的。

然后。节目播放的中间,绝对不许打广告,在中国,这个中间少说得插三四次,播好几十条广告,越火的节目越是如此。

不但如此,节目播放前后,广告的播放数量也有明确的限制,而且是法律规定的。不管你是多有益的,多高大上的。比如现在的《两天一夜》,是跟韩国文化部等部门合作的。都同样,只能最多插播二十四支广告。

前后各十二支,多一条都不行。

最后,在广告的软植入方面,也不像中国,你可以肆无忌惮的给特写,露图标什么的,在韩国,凡涉及文字的商标、logo,在电视上最多只能露出2个字母。

这样一系列的限制,不管是对于广告商还是放送社的广告部门来说,都是很无奈,很痛苦的一件事情。

但是,到了帝国娱乐这边,到了《两天一夜》这边,这就完全不是事。

二十四支广告已经很不错了,每一支广告,每半年的广告费是一百亿韩币,也就是二千四百亿韩币。

之所以是每半年的价格,这也是业内的规矩,不像是电视剧和电影,都是一部部算,综艺节目是因为一集集播出,只要好,就会一直播下去。

但是,一季不合适,因为有的不是按年来算的,而且一年也太长,特别是根据一般的电视剧,两个月的播放期来算的话。

于是,半年为一个单位计算就成了标准。

不过,别人家的综艺节目,可没有这么高的价格。

还有,二十四条全部卖出去,也就是说广告率百分之百的综艺节目,也只有现在的x-man,情书等少数几档节目。

更多的是只有十来个甚至更少的广告,有的更是还没播出几期,因为广告太少甚至没有而直接砍掉。

而且,就算是情书等节目,广告费也很少,别说达到《两天一夜》的标准,就是《哈佛爱情故事》那种均价四十亿也不可能。

一般只有普通电视剧的十亿左右的均值,不过,普通电视剧可至少播两个月的。

从这里,就可以看到李正熙的人气,这也是他的巨大号召力决定的。何况,他现在基本上不接广告了,这样一来,要想搭上他的人气赚钱,也就只有赞助他的电影和电视剧等。

问题是,他的电影和电视剧产量也很低,每年才一部的样子。

所以,太多人趋之若鹜,这也是明星效应造成的,而且,现在还算好,到了十年后,明星效应就真的是被无限的放大了。

这也是李正熙之所以愿意呆在娱乐圈的原因。

一个明星,不知道是拍片,发唱片这么简单,他的影响力无处不在,从政治,经济,到民生的各方面,可以说,一呼百应也毫不夸张。

这是因为她有一大批的死忠,只需要稍稍加上引导,那就是一股洪流,能够引起社会的轰动。

当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虽然法律规定了只许在前后加上24个广告,然后中间的软广告不能加入标签,貌似没办法了。

但是,这对于广告部门来说,那根本就不是问题。

于是,一系列的手段就出来了。

比如李正熙戴的太阳眼镜,很酷,很帅,时不时的换一下,就算是不打牌子,他这种大明星的一举一动,衣服穿着都会别人关注的。

就算是没怎么关注,没关系啊,派人到各种论坛,各种网站发帖子啊。

厂商自然也会随时跟上,然后,因为李正熙,这个很快就会成为话题。

不但是李正熙,其他mc身上也是这样,所以,大家都会有赞助商的衣服什么的,只要穿的好看,大家就会关注,一有关注就会立刻形成热潮。

这是所有热门综艺的特色,一旦播出后,网友们就会自发搜索节目中的衣物、饰品、妆容和食物等等,不过在中国的话,大家可能会直接去各种购物网站找,那些网店的店主也会第一时间就发这样吸引人的东西。

而在韩国,他们会直接打电话给电视台,要求工作人员公布品牌名称。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比如《两天一夜》的拍摄,和文化部,旅游局合作,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说某个地方的某个特产很有名,然后,那里地方品牌就会赞助。

同时,公司的各个部门会协调,在节目的策划阶段就已经预设:什么样的产品可以在什么样的场景植入,随时准备,就等厂商自投罗网。

比如一家餐厅想要作为《两天一夜》的外景赞助,那么编剧组会在录制前一两个月就去进行实地考察,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脚本。

然后,在不妨碍节目进行的情况下,让摄影师“不小心”扫到店内标志性的物件——门前的特色标志,屋内的醒目摆设等等。

整个这些东西加起来,杂七杂八的,《两天一夜》一开始的收入可是超级疯狂的,现在的收入已经接近四千亿,这还是没开始播出。

播出后,如果成绩好,肯定要超过五千亿韩币。

当然,五千亿韩币也就是不到五亿美金,这可是整个《两天一夜》剧组半年所有人赚到的钱。

按照李正熙之前跟哥伦比亚电影公司签的《蜘蛛侠3》合约,票房分成的百分之二十来算的话,只要品质不会太差,到时候他一个人就可以随便拿到两三亿美金的片酬。

哥伦比亚电影公司也是没办法,已经拍了两集了,只剩下最后一集,问题是,李正熙现在根本不接其他人的片子,他的人气又高的吓人。

他才要百分之二十,而不是二十五或者三十,那已经是相当收敛了,按照《洛杉矶时报》的埃莫森的说法,李正熙应该直接要百分之五十的票房分成。

就算是那样,考虑到周边收益,哥伦比亚电影公司也得忍气吞声的签了。

很简单啊,因为《蜘蛛侠》只剩下最后一集了,这必须作为一个系列来看,然后周边的版权肯定也是卖一个系列的,如果最后换了人,可以说,那会连累到第一部和第二部的销售。

那样,损失的钱非常可能接近十亿美金甚至更多。

所以,哥伦比亚电影公司才不得不老老实实的答应。

当然,李正熙更多的只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已,他并不在乎钱,同时,他既然要做,就要做好,不说利用这次机会再度提高他在韩国国民心目中的地位,总不能中了恶魔爱丽丝的算计,把自己的形象完全毁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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