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下,彩霞横空。
沙海在霞光映照下,散发出五彩光亮。恍惚间,蔡鸿鸣只觉沙海上的黄沙如波浪般翻涌起来,一浪盖过一浪。

回到村里,他就看到八公手持玉片拨动他最爱的龙首忽雷唱着沧桑的凉州老调。

忽雷声,声声紧、声声慢、声声急,韵味无穷,让人忍不住沉浸其中。

蔡鸿鸣最喜欢听这种老调,他感觉这种声音听起来很有味道。听着它,仿佛就是在听历史,在听老人诉说一段段古老沧桑的故事。他脚步不由放轻了些,弹忽雷的八公最不喜欢人在这时候吵到他,若是吵到被骂几声还是好的。若让他心里不舒服,他会拿东西直接砸人,所以还是小心些的好。

走进厨房,看到傻福叔在里面做饭,他就把背着的番薯放了下来。

这些番薯要放在这边吃,蕃薯藤是用来凉拌的。蕃薯藤是新品种,不怎么长番薯,静长叶子,不过炒起来味道和空心菜差不多,尤其是凉拌,不用放盐和味精,放酱油吃起来味道就特别好。

“鸿鸣,你回来啦。”阿福傻傻的同他打着招呼。

“嗯,”蔡鸿鸣点了点头,问道:“福叔,在煮什么?”

“煮...煮饭。”

“晚上有什么下饭的。”

“萝...卜。”

“还有呢?”

“萝卜。”

蔡鸿鸣听得直翻白眼,感觉没法跟他交流,就自己在厨房翻了一下,发现晚上除了萝卜外就只有中午吃剩下的一些菜。于是,他就自己动手捻了一些蕃薯藤用滚水烫熟,放入酱油、炸过的干葱拌了起来,然后又去冰箱取一些自己带过来的卤味切。弄好后,走出厨房,看到八公不再弹琴,放羊的三爷和下地的五爷也回来了,就端着饭菜到大厅去。

村里只有几个人,所以平时大家都凑在一起吃饭,比较热闹。

“鸿鸣,来,喝一杯。”

八公给蔡鸿鸣倒了一杯酒,和他喝了起来。这些人中要数八公的岁数最大,辈分最高,身体最好。有时他被人请去看风水,连爬两座山都脸不红气不喘,比年轻人还厉害。

“鸿鸣,你这次要带几头羊回去。”放羊的三爷问道。

“带五只吧!省得常常来。对了,三爷,现在咱们有没有下奶的母羊,我想带一只回去。”

“现在没了,上个月还有,奶都给阿福喝了,看看,都胖了一圈。”

“呵呵呵...”看到三爷说他,傻阿福傻傻的笑了起来,也不知在笑些什么。

吃完饭,和几个老人家唠了一会,蔡鸿鸣就回家去看电视。

现在电视播放的电视节目着实让人很难有爱,看了一会儿,他就把遥控器给扔了,回房上网。得益于以前村村通政策,村里通了电和网络,可惜只有电信,在这地方,移动和联通的有线网络是想也不要去想。

上网蔡鸿鸣一向是看书。

他口味很怪,电影除了功夫片,其它的很少看,歌也很少有喜欢的,所以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看书。

看了会书,觉得眼酸,就走到窗旁看外面已然漆黑一片的夜空。这时,他心中没来由的想起下午挖到的玉鼎,忽然担心起来。玉鼎要是被人偷了怎么办?越想心中越是不安,连书也看不下去。最后他干脆把电脑关了,转身出了屋,和老人说一声,往山上走去。

他回来这边的时候偶尔会在山上过夜,老人们早已习惯,听后点点头也没说什么,只是叮嘱说要小心一点。

来到山上,蔡鸿鸣就迫不及待的从木屋旁挖出装着玉鼎的盒子,掀开后看到里面玉鼎完好无损,才松了口气。也是他太紧张的缘故,要不然这里哪有人会来。

山上没有电,只有蜡烛。

屋中,蜡烛的微光照在凝脂白雪般的玉鼎上,竟然有一股说不出的娇媚动人。推开窗户,夜空上一轮明月如镜。月光洒在窗前落在玉鼎上,蔡鸿鸣惊奇的发现,玉鼎中竟然缭绕起了一层迷蒙薄雾。

他心中怪异不已,连忙把玉鼎放在桌上,仔细观察起来,发现玉鼎内的薄雾越往下越浓,渐渐凝聚成一滴微小的水珠。

这也太神奇了,这东西竟然能吸收月光转化为水珠?古怪。

他试着把玉鼎拿到其它地方去,发现在没有月光的地方,玉鼎内很难形成雾气水珠。他算了一下,玉鼎吸收月光一小时也不过才凝结出两滴黄豆大小的水珠而已。

这玩意儿有什么用?

记得以前在书中看过,古人采百之露饮用,据说可以美容养颜,长生不老,也不知道这月光凝聚成的水珠行不行。

蔡鸿鸣如是想着,就在这时,他忽然看到木盒中垫在玉鼎底下的金丝黄绸上好像绣着什么东西,连忙拿起来看,发现上面竟然绣着一幅幅人影图像。这些人影图像盘膝而坐,打着各种玄奥手势。旁边还绣着蝇头大小的字,可惜是古篆,他有看没有懂。

看了一下,确实看不懂,只好放弃。想等明天下山后再上网查一下。

本来他想马上回去的,可出来的时候已经说晚上不回去,再回去就让人感觉奇怪了。

将金丝黄绸贴身藏好,蔡鸿鸣继续往桌上玉鼎看去,玉鼎中的水珠已经凝就四滴,还在不停的凝聚。看了下,感觉也没什么稀奇,就拿起玉鼎,用纸巾将里面的水迹擦干放进盒子,然后细心的把盒子藏在床下的杂物堆中,才安心的上床睡觉。

清晨,朝阳透过木屋隙缝射进一缕微光照在蔡鸿鸣的眼睛上。

不知过了多久,蔡鸿鸣感觉眼睛热热的,醒了过来。等看到阳光照在眼睛上后,就翻了个身子,打算继续睡觉。忽然,外面传来一阵声响,他连忙起身,透过木屋的缝隙往外看去。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外面不知什么时候来了一头大公鹿,正站在番薯地里慢慢的很文雅的吃着番薯叶。

哇靠,他到这边这么久,还从来没见过这里的鹿,没想到今天居然自己跑来了。这鹿很大,头上长着两只大大的角,要是割下来泡酒一定很好喝。鹿茸,宝贝,好东西啊!还有那鹿肉、鹿鞭,想想都让人流口水。

蔡鸿鸣往屋里看了看,从角落里找来一把柴刀,打算把这头公鹿留下,晚上和八公他们一起来个鹿肉火锅,要不然都对不起老天给的这份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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