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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血双蛇,听到这四个字,客栈之中顿时一阵混乱,不单单诸葛雷满脸的骇然,另一个镖师也被吓得面无人色,他到底不如诸葛雷硬气,直接就溜到桌子下面去了。

就连李寻欢身后那虬髯大汉,也不禁皱了皱眉,因为他也知道近年黄河一带的黑道朋友,若论心之黑,手之辣,实在很少有人能在这“碧血双蛇”之上,可是他听到的还是不多,因为真正知道“碧血双蛇”做过什么事的人,十人中倒有九人的脑袋已搬了家。

“好!”就在这时,却听杨逍口中猛然为之一声大赞:“好手艺,真是好手艺,咳咳…….有这般手艺,纵然成不了大厨,到新疆去卖烤羊肉串也足以发家致富了!”

“嗯?”一声沉吟,那脸色苍白的人蛇忽然转过脸来,眯着眼睛说道:“一个病鬼,居然也敢在这里逞强,看来你是活的不耐烦了。”

“咳咳……..”杨逍咳嗽了几声,却自淡然出声问道:“碧血双蛇,听说你们这些年杀过不少人,将你们身后的披风都染的血红,所以这才得了碧血双蛇这么一个绰号?”

“不错!”那脸色苍白的蛇人听得杨逍口中所言,似是十分得意,于是他趾高气扬的对着杨逍说道:“算你小子还有一点点见识,看在你这一点点见识的份上,我会给你留一个全尸。”

“是吗?”杨逍叹息道:“我还没活够,酒也没有喝够,若是就这么死了。岂不是太过可惜?”

“唉……”李寻欢此时也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说道:“可惜,真是可惜。”他说话的声音不算大,但黑白双蛇的眼睛已一齐向他瞪了过来,他却似乎没有看见。还是在默默的品着杯中的烈酒。

白蛇阴恻恻一笑,道:“原来此地竟还有高人,我兄弟倒险些看走眼了。”

黑蛇狞笑道:“看来这小小的客栈之中果然是藏龙卧虎,若是还有哪位想要从我们二人手上分这批货,就请一齐划下道道来吧。只要能胜过我们二人手中的剑,那我们二人今日扭头便走。”

他们的眼睛毒蛇般盯在李寻欢脸上。李寻欢却在专心品他的酒,仿佛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杨逍淡然道:“你们手中的也算是剑?刺刺虾球还可以,但想用来杀我,却未免差得太远!”

“可恶,你找死!”黑蛇一声怒喝。当即挥剑出手,速度之快,着实已经达到了非同凡响的地步。

白蛇稍作犹豫,也自冲了上来,两人联手之下,威势更盛先前,何止一倍!

然而,就在快不及眨眼的一瞬。两人的身体又倒回了原位,只不过先前他们是站着的,现在已经躺倒在了地上。众人惊讶之间,只见两人的眉心所在,隐隐炸开一朵血花,虽然不大的一个伤口,却要了两个人的性命。

杨逍仿佛从来未曾动过,与李寻欢碰了一杯之后。口中忽然出声喝道:“诸葛雷,把东西留下再走吧!”

闻得此言。刚刚准备趁乱悄悄离去的诸葛雷登时面色如土。他走镖多年,自然知道碧血双蛇的厉害。但是,就是这样两个自己万万招惹不起的黑道大高手,在杨逍的手底下居然走不过一招。所以,趁着碧血双蛇刚刚身死的混乱瞬间,诸葛雷赶忙抄起包袱,准备偷偷溜走。

可惜的是,以他肥猪一般的身躯,纵使杨逍的眼神再差,也很难不发现他的踪迹。于是被叫破行踪的诸葛雷当即立断,将手中的包袱掀开,露出一件明晃晃的内甲。

随后只见他双手托着这件内甲,恭敬的朝着杨逍走来。待得他堪堪走到距离杨逍约摸有四五尺的距离时,便仿佛仆人般卑谦的将那内甲举过头顶,满脸讨好的说道:“似金丝甲这等神物,只有公子这样的高人才配拥有。在下先恭喜公子能够得到金丝甲,击杀梅花盗,还武林一个朗朗乾坤。”

“很好。”杨逍苍白的脸上浮现出一抹笑意,当即伸手接过金丝甲,岂料,就在这时,诸葛雷突然暴起一剑,直奔杨逍心口刺来。

他的剑本不慢,又是如此近的距离,一击之下,眼看着这一剑即将刺穿杨逍的心窝,谁知就在这时,诸葛雷忽然狂吼一声,跳起来有六尺高,掌中的剑也脱手飞出,插在屋檐上。剑柄的丝穗还在不停地颤动,诸葛雷双手掩住了自己的咽喉,眼睛瞪着李寻欢,眼珠都快凸了出来。

李寻欢手里依旧端着酒杯,不曾有过半点出手的迹象。

鲜血一丝丝的自诸葛雷的背缝里流了出来,他瞪着李寻欢,咽喉里也在“格格”地响,满头大汗如雨,脸已痛得变形,忽然咬了咬牙,将那柄小刀拔了出来,瞪着李寻欢狂吼道:“原来是你……我早该认出你了!”

李寻欢长叹道:“可惜你直到现在才认出我,否则你也许就不会做出如此丢人的事了!”

他这句话诸葛雷并没有听到,已永远听不到了。

“咳咳……..”一阵咳嗽,杨逍不曾有半点感激李寻欢的意思,随手将金丝甲放在桌上,端起一杯酒,对着李寻欢说道:“我现在是不是该谢谢小李探花的救命之恩,然后哭着喊着跟你交上朋友?”

李寻欢却是哈哈一笑,但这一笑却是牵动了肺腑,也开始咳嗽起来。不过李寻欢还是拒绝了铁传甲阻止自己继续喝酒的意图,将酒杯端起,与杨逍碰了一杯之后,说道:“我即便不出手,他何曾杀得了你,而且,我们一直是朋友,不是吗?”

一杯酒饮尽,杨逍忽然朗声开口道:“外面的朋友,风大雪大,不如你进来,我请你和小李探花喝一杯如何?”

听到了这句话,李寻欢似乎觉得很惊讶,但也很欢喜,他抬起头,只见一个熟悉的少年终于走进了这屋子。

他身上的衣服还没有干透,有的甚至已结成冰屑,但他的身子还是挺得笔直的,直得就象标枪。他的脸看来仍是那么孤独,那么倔强。他的眼里永远带着种不可屈服的野性,象是随时都在准备争斗,反叛,令人不敢去亲近他。但最令人注意的,还是他腰带上插着的那柄剑。

严格说来,那实在不能算是一柄剑,那只是一条三尺多长的铁片,既没有剑锋,也没有剑锷,甚至连剑柄都没有,只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就算是剑柄了。

在许多人眼中看来,这或许只能算是一个玩具,但是,只有少数人才知道,这绝对是一件十分危险的玩具。

有人曾经说过,剑乃凶器,动起刀兵,必有死伤!

他看着微笑着面对自己的杨逍和李寻欢,面无表情的说道:“我不想让你请我喝酒,因为我不想欠别人的人情。”

“确实,人情本是世界上最难还的东西?”杨逍说着,突兀一物破空,流星飞驰,杀机肃然。

那少年见状,近乎本能的一剑击出,众人甚至没来得及眨一下眼睛,就发现少年的剑已经递到了杨逍的喉咙之前,只差一寸,就可以刺穿杨逍的要害。

杨逍笑着出声道:“好剑法,若不是你手下留情,我只怕已经成了死人了。”

那少年缓缓抽回剑锋,长剑归鞘,淡淡的说道:“本是好剑法,你这么做,到底是什么意思?”

杨逍笑道:“现在我欠了你的人情,为了还上人情债,我可以请你们喝酒了吗?”

闻言,那少年忽地一愣,随后坐在了桌前,对着小二说道:“小二,上酒。”

角落里的桌子上,因为这少年的加入,再次摆上了好酒,就在三人举杯的时候,杨逍忽然出声道:“我叫杨逍,黑水天君杨逍,很快,这个名号就会响彻江湖。”

那少年接着说道:“我叫阿飞,过不了多久,阿飞这个名字,也一定会响彻江湖。”

李寻欢最后说道:“干杯。”

三人对饮杯中美酒,杨逍忽地一声大笑:“放眼天下,够资格与我交朋友的本来不多,今天一下子遇到两个,实在是幸运非常,来,再干一杯…….”(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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