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这样厉害的法器,本体居然如此朴素,只是一颗珠子而已。”
“返璞归真,倒也不差!”
是的,这法器的真身,就是一颗血色的珠子。
“你叫什么?”
“血魔当年,说我的名字叫——血影。”
血影的本体,只是一粒很普通的珠子,但是这东西却能够整理天地灵气,并且封锁天地灵气,里面有当年血魔一半的修为。
正是因为血魔把修为灌注进来,所以让血影不但有了强大的力量,也诞生了自己的灵智。
而根据血影告诉我们,魔种那东西非常聪明,它身上的气息可以说时刻都在变化。所以跟魔种作战,一定要无时无刻都在变化,否则绝对会被魔种给玩死的。
当年如果不是血魔制造了有灵智的血影,那么一件没有灵智的法器,是无论如何也没法用来对付魔种的。
而血影的话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看来对付魔种,一定要用这种有灵智的法器啊,死物是没有用的。
血影既然出世,就一定要选择一个主人,而能选择的人就在我跟胡小灵还有王道士里了。
血影先是飘出来看了看王道士,毕竟王道士是最先找到石头村,并且最先跟血影解除的。
不过血影在王道士身边飘了一会,然后直接说了一句:
“不行。”
这下王道士可就不乐意了,他这么多年付出了多少精力,为的到底是什么,怎么说不行就不行了呢。
对此,血影是这么说的:
“记得上一次是你攻击我的投影吧,攻击也就攻击了,可是你本事这么差,竟然被我的投影搞的半死,你说你有资格做我的主人吗?”
好吧,想不到血影竟然这么势利……不过这个理由倒也不是不能接受,毕竟法器面前,强者为尊,自然要有足够的实力才能成为血影的主人了。
而血影第二个飘到了胡小灵的面前,胡小灵是真仙道行,一身的本事绝对在血影之上,甚至堪比当年的血魔。如果按照实力这个标准来选择的话,那胡小灵绝对是血影理想的主人。
可是血影在胡小灵面前飘了一会,然后又飘走了。
“你不行,你实在是太强大了,就算我把所有的力量都使出来也不是你的对手,我会被你欺负的……”
好吧,这个理由,按照血影的性格,似乎也不是不能接受,可是王道士差点吐血了。
不过血影可不管那么多,他径直飘到我面前,然后很自然的就躺在我手里了。
这下,王道士直接不服了:
“喂,你说我太弱我也认了,你说她太强也随便,可是你怎么偏偏找了这么个小子!如果要说弱,这小子才是最弱的好吗!”
然而……血影的答复也是相当犀利:
“他的道行虽然差上一些,但他却从来没在我手上吃什么亏,而且他也足够卑鄙,能想到整治我的办法,那我为什么不选他?”
好吧,这倒是……十分的合情合理。
不过这会儿,我们也明白了,血影这玩意选主人,跟其他的神兵利器不一样。他选择的,不是道行最高的,也不是品行最好的,而是……
最不是玩意的。
不过我们很快就想通了,虽然这玩意在对付天地无用时立下了大功,但是血影毕竟是血魔制造的,归根究底是一把魔器。魔道讲究的是随心所欲,跟正道自然是不同的,所以血影选择了最卑鄙的我,也是可以理解的。
既然已经找到了血影,那么接下来,我们就要去做正事了,继续寻找魔种。
在对付魔种上,血影比我们更有经验,当年它倒也解析了不少关于魔种的信息,帮我们缩小了范围。
第一,就是魔种的形成,不需要传统意义上的天地灵气,所以一般的洞天福地,灵气充沛的地方就不用去了。
这第二嘛,就是魔种这东西,他去的地方,往往是怪事传说特别多的,像是石头村在千年之前,就是一个怪事频发之地。
所以很快,我们就定下了下一站。
别看血影这家伙自己能在石头村待那么久,但是要当血影的主人,是很不容易的事。
虽然血影不像一些魔道法器一样,需要主人每天都用鲜血来祭祀,但是要想长期拥有血影,就需要主人每天用自身的修为,来过滤一缕最精纯的天地灵气,把它度给血影。
不得不说,这样做是相当的麻烦,而且对自身修为还有一定的损害。
不过胡小灵说,我拥有自体仙境,这点负担不是什么问题。而且这么一点点的工作量,跟拥有血影这样的大杀器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
我们的下一站,是一个叫孤魂山的地方,这是近些年来,一个比较怪异的地方了。
这地方之所以怪异,是因为这座孤魂山会自动吸引周围的孤魂野鬼,就连阴司拘魂的鬼差也阻止不了。
后来没有办法,阴司只能在孤魂山设了一个拘魂点,这才算是维持了阴阳平衡。但这奇特的地方,还是挺有可能出现魔种的。
我们来到孤魂山,其实已经是七天之后了,因为这地方的确相当的诡异。
来到孤魂山,我们都感觉自身的法力,受到了影响,没法使用得那么自如了。
虽然法力还在,但是强度并没有受到影响,但是不知为什么,我们都从心里开始排斥适用法力,好像使用法力很恶心似的。
所以……我们就只能在这里徒步走了。胡小灵边在前面走,边对我说:
“这山上,有不知多少鬼魂的怨念,这些怨念集合起来,会对我们造成一定的影响……不过走在这里一定要心智坚定,千万不能受这些影响,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我们都明白,暗暗警惕着。
当我们真正走进孤魂山之后,我们都吓了一大跳。因为在外面看,这里就是一个小山包,但是一进来却发现这里这么大,大到三天三夜都走不出来似的。
胡小灵皱着眉,对我们说:
“想不到,又是一座洞天啊!”
“返璞归真,倒也不差!”
是的,这法器的真身,就是一颗血色的珠子。
“你叫什么?”
“血魔当年,说我的名字叫——血影。”
血影的本体,只是一粒很普通的珠子,但是这东西却能够整理天地灵气,并且封锁天地灵气,里面有当年血魔一半的修为。
正是因为血魔把修为灌注进来,所以让血影不但有了强大的力量,也诞生了自己的灵智。
而根据血影告诉我们,魔种那东西非常聪明,它身上的气息可以说时刻都在变化。所以跟魔种作战,一定要无时无刻都在变化,否则绝对会被魔种给玩死的。
当年如果不是血魔制造了有灵智的血影,那么一件没有灵智的法器,是无论如何也没法用来对付魔种的。
而血影的话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看来对付魔种,一定要用这种有灵智的法器啊,死物是没有用的。
血影既然出世,就一定要选择一个主人,而能选择的人就在我跟胡小灵还有王道士里了。
血影先是飘出来看了看王道士,毕竟王道士是最先找到石头村,并且最先跟血影解除的。
不过血影在王道士身边飘了一会,然后直接说了一句:
“不行。”
这下王道士可就不乐意了,他这么多年付出了多少精力,为的到底是什么,怎么说不行就不行了呢。
对此,血影是这么说的:
“记得上一次是你攻击我的投影吧,攻击也就攻击了,可是你本事这么差,竟然被我的投影搞的半死,你说你有资格做我的主人吗?”
好吧,想不到血影竟然这么势利……不过这个理由倒也不是不能接受,毕竟法器面前,强者为尊,自然要有足够的实力才能成为血影的主人了。
而血影第二个飘到了胡小灵的面前,胡小灵是真仙道行,一身的本事绝对在血影之上,甚至堪比当年的血魔。如果按照实力这个标准来选择的话,那胡小灵绝对是血影理想的主人。
可是血影在胡小灵面前飘了一会,然后又飘走了。
“你不行,你实在是太强大了,就算我把所有的力量都使出来也不是你的对手,我会被你欺负的……”
好吧,这个理由,按照血影的性格,似乎也不是不能接受,可是王道士差点吐血了。
不过血影可不管那么多,他径直飘到我面前,然后很自然的就躺在我手里了。
这下,王道士直接不服了:
“喂,你说我太弱我也认了,你说她太强也随便,可是你怎么偏偏找了这么个小子!如果要说弱,这小子才是最弱的好吗!”
然而……血影的答复也是相当犀利:
“他的道行虽然差上一些,但他却从来没在我手上吃什么亏,而且他也足够卑鄙,能想到整治我的办法,那我为什么不选他?”
好吧,这倒是……十分的合情合理。
不过这会儿,我们也明白了,血影这玩意选主人,跟其他的神兵利器不一样。他选择的,不是道行最高的,也不是品行最好的,而是……
最不是玩意的。
不过我们很快就想通了,虽然这玩意在对付天地无用时立下了大功,但是血影毕竟是血魔制造的,归根究底是一把魔器。魔道讲究的是随心所欲,跟正道自然是不同的,所以血影选择了最卑鄙的我,也是可以理解的。
既然已经找到了血影,那么接下来,我们就要去做正事了,继续寻找魔种。
在对付魔种上,血影比我们更有经验,当年它倒也解析了不少关于魔种的信息,帮我们缩小了范围。
第一,就是魔种的形成,不需要传统意义上的天地灵气,所以一般的洞天福地,灵气充沛的地方就不用去了。
这第二嘛,就是魔种这东西,他去的地方,往往是怪事传说特别多的,像是石头村在千年之前,就是一个怪事频发之地。
所以很快,我们就定下了下一站。
别看血影这家伙自己能在石头村待那么久,但是要当血影的主人,是很不容易的事。
虽然血影不像一些魔道法器一样,需要主人每天都用鲜血来祭祀,但是要想长期拥有血影,就需要主人每天用自身的修为,来过滤一缕最精纯的天地灵气,把它度给血影。
不得不说,这样做是相当的麻烦,而且对自身修为还有一定的损害。
不过胡小灵说,我拥有自体仙境,这点负担不是什么问题。而且这么一点点的工作量,跟拥有血影这样的大杀器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
我们的下一站,是一个叫孤魂山的地方,这是近些年来,一个比较怪异的地方了。
这地方之所以怪异,是因为这座孤魂山会自动吸引周围的孤魂野鬼,就连阴司拘魂的鬼差也阻止不了。
后来没有办法,阴司只能在孤魂山设了一个拘魂点,这才算是维持了阴阳平衡。但这奇特的地方,还是挺有可能出现魔种的。
我们来到孤魂山,其实已经是七天之后了,因为这地方的确相当的诡异。
来到孤魂山,我们都感觉自身的法力,受到了影响,没法使用得那么自如了。
虽然法力还在,但是强度并没有受到影响,但是不知为什么,我们都从心里开始排斥适用法力,好像使用法力很恶心似的。
所以……我们就只能在这里徒步走了。胡小灵边在前面走,边对我说:
“这山上,有不知多少鬼魂的怨念,这些怨念集合起来,会对我们造成一定的影响……不过走在这里一定要心智坚定,千万不能受这些影响,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我们都明白,暗暗警惕着。
当我们真正走进孤魂山之后,我们都吓了一大跳。因为在外面看,这里就是一个小山包,但是一进来却发现这里这么大,大到三天三夜都走不出来似的。
胡小灵皱着眉,对我们说:
“想不到,又是一座洞天啊!”